绝大多数乐评,与绝大多数影评书评一样,十分无趣,八股味却十足,看得多了,能把人看成麻木不仁;还有那些犹如酒鬼说胡话、成心不让人看懂、不知所云的乐评,就别提了。这个时候在《三联生活周刊》看到王小峰的乐评。
他这么说格莱美:“这个误导听众的无聊大奖,美国人向全世界展示出他们在过去一年中的精华音乐垃圾。道理很简单,音乐是一种美,它通过打动人的心灵而达到最终审美,这种审美可以是直觉也可以是抽象。但音乐商业化之后,它强调更多的是感官刺激和愉悦,审美是次要的。”在同一篇文章里,他毫不客气地说“那英对大唱片公司的包装成功深感陶醉,沾沾自喜,但那音乐什么也不是;王菲的歌曲在审美的映照下无比苍白。”
在这样的乐评面前,我做不到无动于衷,就象正昏昏欲睡却有人把冰冷的手一下塞进你的脖子,有点极端,但肯定有清醒功效。
那以后,我开始不断领教他这种一刀见血的乐评,他说“摇滚明星用酷、时髦的东西来包装他们的虚伪、欺骗和贫乏,用音乐上的才华来为他们不良言行作辩解,掩饰他们的虚伪,他们知道弱智的歌迷最吃这一套。”评论列侬20周年祭“西方媒体爆炒和我们的起哄交相辉映,非要把这位死人再弄死一次方肯罢休。”他说中国摇滚“如同行尸走肉,唱摇滚和听摇滚的早就不管什么摇滚精神了。”他说“北京办亚运会时出现的一批亚运歌曲,空洞无聊再加上假宏大、假庄严”。
这个人怎么有那么多愤怒?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早有“愤怒乐评人”的“荣誉称号”。近十年的光阴没有磨去他的棱角。你的音乐不好吗?那么对不起,别怪他不客气,一口一个“王老师”也没用。
但别以为他只有愤怒,这个年代愤怒的人多了。没有扎实功底的出刀,那是虚招、花架子,他的刀刀见血,是因为平实和近乎不加修饰的语言下,有信手拈来丰富的惊人的流行音乐知识。他并未因此而做个高高在上的布道者,大量的乐评介绍他认为好的音乐,剥下“最新最流行最时尚”层层的皮,还原音乐的本质,语气是一个朋友跟你在聊天。记得一年多前,看了他的一篇乐评“八又二分之一”,于是寻找李寿全并终于找到这张专辑,一听之下,百感交集。
王小峰从不掩饰自己的好恶,他绝不吝啬溢美之词,正如他毫不客气的冷嘲热讽。他的乐评里还有一个绝对少不了的,就是时不时冒出来的不动声色的幽默。听听他怎么说的:“平时你听到的歌曲确实很少有歌唱劳动人民的,所以你会以为流行歌曲只会歌唱那些搞对象的人。”“如果演员饰演外星人需要化装,但是迈克尔·杰克逊只要卸了妆就可以演外星人。”他还说:“当有人严肃地或让你严肃地听音乐时,我猜想这个人十之八九没安什么好心。”,所以他面无表情却一点不严肃,看看他写的《喜欢披头士的23个理由》,那真是一点正经没有,简直是个捣蛋鬼,不管什么人什么事,他都忍不住要调侃一番。
这些乐评在2003年初结集出版,起了个意味深长的书名,《不是我点的火》。看看国内原创流行音乐的现状吧。
整本书看下来,倒是让我打破鸡蛋找到些骨头,那就是他的乐评中偶尔出现的矛盾。上一篇刚把格莱美贬得一无是处,下两篇提到一个音乐人的成就,标准是得了几个格莱美提名;在视觉系里因为音乐逐渐依附在视觉上而悲哀,在谈到MTV的风行时却认同“MTV使我们看到了音乐的声音”。这些矛盾或许正是他内心的矛盾和无奈。也可以说,在某些方面,三岁定八十这句老话在他身上不灵了,踏入第三个本命年的王小峰还定不下来。看看他对音乐的热爱、敏感、好奇心、倔强、不停地折腾和永不妥协的劲头,也就不奇怪了。
王小峰给自己的定位是一个传播者,寻找、发现好音乐并告诉我们,而且在寻找中发现快乐。所以看完了这本有趣的乐评,取下自己喜欢的CD,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美、狂喜与忧伤,以及自由。
责任编辑:绿茶
文章来源:人民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