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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野史记:传说中的近代中国

书名:野史记
作者:高芾
ISBN:9787500452539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12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书所写,大都是野史所载——野史与正史重合的地方,当然也有。野史的好处,不用我说,大家都晓得。可以道听途说,可以揭隐发微,可以专事小节,可以不顾大义,可以情有所系,可以笔无藏锋。总之,正史家不大敢做的事,野史家全都敢干。

有许多章节,信笔写来,只敢说是“稗官之言”,不敢妄称“盖棺之论”,否则岂不要惹出若干笔墨官司?好在所写事端,均言出有据,即或是谣诼无稽,在下也不负造谣之责,只承传谣之讥。

至于说此书是“野”的《史记》,小子何乃太狂!《史记》不仅为正史之首,同样也是野史之源。后世的各类野史,也只不过是更“野”的《史记》。

更何况,“重要的不是神话讲述的年代,而是讲述神话的年代”,传说或有真伪之别,反映出的言说者与受众的心态,却是一种异样的真实。读者诸君,不妨试观本书,再掩卷思之,哪些篇章,我写得高兴,你读得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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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轻薄”须过眼

文:林逸

  少年时代的施蛰存,曾有诗云:

  挥泪来凭曲曲栏,夕阳无语寺钟残。

  一江烟水茫茫去,两岸芦花瑟瑟寒;

  浩荡秋情几回复,苍皇人事有波澜;

  迩来无奈尘劳感,九月衣裳欲办难。(《我的创作生活之历程》,载施蛰存:《薄暮的舞女》第295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年)

  友人批其“神似江西”,竟然大大鼓舞了少年施氏的文学梦想。

  那个时代的少年,受到五四新文化的影响,而往往有极大的创造热情。作为新感觉派的代表人物,施蛰存崛起文坛时,未及而立,后世观之,未免有“时势造英雄”的感觉。《惊蛰时分梦犹存》一篇便从“29岁的杂志编辑施蛰存在洒满阳光的窗下看着《大晚报》副刊编辑崔万秋寄来的邮片”开始写起,既还原“历史现场”,又带出“重大事件”。因为这里读到的信,就是日后引发与鲁迅之争的那两本书《庄子》和《文选》——这张邮片则是“要介绍给青年的书”的表格。高芾的文字,自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息,简洁地切入历史纵深,而又不乏一针见血的深刻。这一点,与时下风行的几类文字比较一下,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如谢泳《逝去的年代》,如吴思《潜规则》,如李亚平《帝国政界往事》、如余世存《非常道》,如傅国涌《百年潮涌》,都各有其不同的家法与路数,而此书则独标“野史”的“野路子”,所谓“可以道听途说,可以揭隐发微,可以专事小节,可以不顾大义,可以情有所系,可以笔无藏锋”(《野史记》后记)。不过在我看来,此书的好处在于“有史可据,凭思所之”,作者有学术训练的背景在,所以虽其材料看似在意“有趣”的选择路数,但大多可以寻到史料的依据(当然很多是野史);这种学理积淀为“阐发幽怀”提供了相当好的基础,否则只是“临空蹈虚”,很多议论发得即便“看似高妙”,实则往往“捕风捉影”。

   譬如这里的评价施蛰存,就不乏史家之笔的慧眼所及:

  施蛰存的小说成就巨大,论者称其为“第一个有意识的、大量的以小说艺术操练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理论的中国作家”。不过以我之见,他这一路数与他的文学同路人如穆时英、刘呐鸥大异其趣,也未能在中国开启一种小说传统,及身而没,仍是憾事。讨论一个作家对时代的影响,要看他在哪方面推动了整个文学领域的发展。《现代》横空出世,由创刊的3,000份到高峰期的10,000份,施蛰存创造了一个纪录,也因此将酝酿已久的“现代诗”推到了前台。(第245页)

  这段论述,彰其文学场域活动,而低其艺术创新实绩,我不太赞同。但其立论可以自洽,因为作者提出的一个标准是“作家的时代影响”。这可以看出作者不仅是给我们讲述些野史故事而已,背后是有自己独立的艺术价值判断标准的,这就比较难能了。由此,我们再去看他讲述民初政界的幽默故事,之如袁世凯受辱于王湘琦之侍妾(第46-48页),康有为中举的故事(第12-14页),就大体可以不被表面的噱头所蒙蔽,而可以体味得更深些。至于其谈报人、谈大学、谈文坛,也都不乏自家的眼光。只是,开卷有益之余,我必须申明自家的观点,此类书,我爱它的,是其轻薄,因为可以享“过眼之趣”而不必“正襟危坐”去读书;略有些嫌它的,也在它的“轻薄”,无论是其所述的人事,还是文字的调侃。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自家的趣味与喜好。就读者而言,手头若备一册,既可消遣,又长见识,何乐不为?

闲花野草间的历史剪影

文:邓海建

  李碧华说,我爱听掌故,但不爱看历史,历史是已过当年的女子,上妆打底都难。也难怪,这年头正襟危坐训导历史的很多,刀光剑影杜撰正史的也不少,“好读好玩”的历史大抵寥寥。所以在书城看到高芾的《野史记》,忽然觉得认识了一个有趣的人,发现了一段竟然在扮着鬼脸逗趣的“近代史”。

  按照布洛赫的说法,人对历史的兴趣,出自回溯过往的本能。在怀旧成为风尚的时代,掌故也有了挤入阅读时尚圈的可能。

  听厌了正史的喧嚣,反倒在稗官野史、故老流传中,感受到了一段段真性情的不“作”的历史。

  《野史记》把“花腔女高”的历史唱成了“东北二人转”,感觉像是从“卡布基诺”到冰糖葫芦、从肯德基到扬州炒饭,有一搭没一搭地把不合逻辑眼花缭乱的野闻逸史踢了个底儿朝天,大俗大雅,乱世真性情。

  《野史记》的副标题是“传说中的近代中国”,既然是“传说”,清蒸爆炒、血腥生猛都无妨,不指望这本小书能将“故纸重重遮面”的历史廓清,但将其捅几个窟窿,关照一下接近真实的历史的凡人面目,也是很有趣的一件事吧。

  “如果要推选民国初年的政治宝贝,我选沈佩贞”,这是高芾说的;他还告诉我们,原来“报人世家张恨水进京之前,已经当过《芜湖日报》的主编,他当这么一份地方报纸的主编,自己觉得学问历练还不大够,希望一面做事,一面读书。于是,这个安徽小青年来到北京,成了一位‘北漂’……”这年代贩卖掌故的并不少,就跟生产糖果的一样,但能把没有默契感的小众化的掌故———整得跟瑞士糖一样有模有样又亲切绵长,还真不太简单。

  譬如《那个逃席的人》写的是一处已经沦为杂货铺的松筠庵旧址,但这个杂货铺中曾发生的故事却让我们对历史的偶然有了另一种认识;还有在网上广为流传的《民国催债第一高手》,我们终于能在各类宏大叙事里诚惶诚恐后对不苟言笑的历史会心一笑了吧。

  我最喜欢的是“报人世家”的章节,《一堂新闻营销课》或者《张恨水进京》或者其他,都是些现代传媒祖宗的童真童趣,野史背面分明是最温情脉脉的八卦现场、最血肉分明的美丽人生。

  这本书的源头是高芾在《南方周末》上开的专栏,在报纸上连载的时候,反响就颇为不错,只是那时候一段一段看上去,留在印象里面的只是野史的一个个断片,虽然过瘾,毕竟缺了些系统的感觉。如今集成一本书,片段成了整体,于是一个相当立体的“野史”整体也就出来了。对读者的冲击力也立刻变得不同。

  《野史记》,只是“野史”而已,但断不至于“野”到天花乱坠野渡无人。只是闲花野草间的一段历史剪影,怎么描怎么画都“丰韵犹存”,何况还被高芾弄得这么绘声绘色呢。

  有人喜欢在文字中间拣个野史里的芝麻事来插科打诨,不正经,但这含沙射影的力道比引经据典更入木三分,论说原因,“传说倘可补正史之阙、发正史之隐”,野史是“维生素C”还是“安赛蜜”就看您怎么读了。更何况,“重要的不是神话讲述的年代,而是讲述神话的年代”呵。

  好玩有趣的《野史记》,仿佛历史的一场春梦:闲云野鹤,风卷云舒。把花花草草的过往编排出了情景剧般的在场感,我是没有理由不喜欢的。


惟有野史最难释手

文:慕毅飞

  高芾的《野史记》说不清究竟是“野‘史记’”,还是“‘野史’记”。看它“本记”、“世家”、“列传”……一路写下来,分明有《史记》的影子;但言及政事、报界、大学、文坛时,却充满戏剧性,涉笔成趣,煞是好看,不无戏说之嫌。说是“传说中的近代中国”,人们还是把它当“史”看的。

  所谓史者,正野之分,向来没有截然分界。太史公的《史记》,当属正史之祖,但言及陈涉举义时的鱼书、狐语,却分明有来自巷谈稗说的痕迹。在认真的史学家眼里,“传记不如年谱,年谱不如日记,日记又不如第一手的档案”(谢泳语)。那么,一切正史如野史一样,全属扯淡。“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花架雨如丝”,能让人读得爱不释手了,对写书的高芾来说,这就比什么都强。

  《野史记》也不是每篇都讲故事,《科举好处说不尽》与《我为什么热爱鲁迅》,就是调侃的杂文与严肃的论文,并没有一丝故事的影子;而《革命时期的爱情》则几乎就是杨沫与张中行旧日情爱的考辨。即使是故事,到了高芾笔下,也不过是为了借史说事,着眼的是时弊,浇淋的是胸中块垒。从这个意义说,《野史记》中的绝大多数篇什,不过是叙事体的杂文。

  《一个状元的诞生》,写的是实业家张謇如何凭着运气中了状元,因为收卷的是他的朋友,帮他填了一个他忘了填的字;更因为他的老师势大压人,改卷时帮他夺了个头名。最后收笔,高芾弄出这样一番话来:“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一想到这句特宿命的话,我就能放下《财富》之类的杂志,心安理得地过我的穷日子。”你说这是写张謇,还是说高芾?《到底是中国人》,写不敢死的王云五访问美国,竟有胆量登上那时要立生死状的军用飞机上天遛一圈,最后只有梅贻琦陪他,当时人们都以为友情可贵。看梅贻琦的回忆录才知道,只因没人敢陪,面子上过不去,梅贻琦才冒死登机,自觉如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圈。最后,高芾提到有位澳大利亚人不明白,他的中国邻居在非典期间为什么还敢接待来自中国的亲友,因为“他不明白,在许多中国人眼里,‘生死’是飘忽不定的,而‘面子’永远与我们同在。”这样的中国人,一时间真不知到底是可怜还是可爱。

  至于《拿饭来换学问》,更是有趣。写国学大师黄侃(字季刚)在中央大学上课,上到一半,突然神秘地说:“学校给我的薪水,只够讲到这里,你们要听下去,得另外请我吃饭。”高芾并不认为这是黄侃师德上的瑕疵,反倒摔下一句:“季刚先生死得太早,值得我们拿饭去换一顿学问的老师太少”,这正是杂文语锋,分明有高芾现实的感慨在。

  与其说《野史记》证明了野史还可以有这样的写法,倒不如说,野史换种写法,本身就成了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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