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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草叶集

书名:草叶集
作者:(美)惠特曼著,楚图南、李野光译
ISBN:7020017673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4-5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草叶集》初版问世至今已一百三十七年,它的作者惠特曼逝世也整整一百年了。从某些方面说,世界文学史上还找不到另一个范例,能像《草叶集》和惠特曼这样体现一部作品同它的作者呼吸与共、生死相连的关系。正如惠特曼在诗集(正编)结尾的《再见!》中向我们招呼的:“同志,这不是书本,/谁接触它,就是接触一个人。”这个人便是诗人自己。

   惠特曼生当美国独立后约半个世纪,也就是那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在新大陆蒸蒸日上的时代。他出生于长岛亨廷顿区西山村一个农民兼手工艺者的家庭,十一岁即离开学校开始独立谋生,先在律师事务所和医生诊所当勤杂工,后来到印刷厂当学徒和排字工,当乡村学校教师、报纸编辑和地方党报撰稿人。他在青少年时代接受了民主思想,成为一个杰斐逊和杰克逊式的激进民主主义者,同时开始学习写作,写些带伤感情调的小品、小说和诗歌。但是,正如他在政治上、在地方民主党内部斗争中频频被人利用和受到打击一样,他的文学创作也长期停滞在因袭模仿的阶段,没有什么成就。这样,到一八四九年三十岁的时候,他才改弦易辙,毅然宣布退出政治活动,并下决心在文学事业中奋斗一番。经过好几年的默默探索,他于一八五五年推出了《草叶集》。
   惠特曼在《过去历程的回顾》中谈到自己写《草叶集》的背景、动机和它的主旨时说:“我没有赢得我所处的这个时代的承认,乃退而转向对于未来的心爱的梦想……这就是要发愤以文学或诗的形式将我的身体的、情感的、道德的、智力的和美学的个性坚定不移地、明白无误地说出并表现出来……”他又说:“在我的事业和探索积极形成的时候,(我怎样才能最好地表现我自己的特殊的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呢?)我看到,那个提供答案的主干和中心,必然是一个个性……这个个性,我经过多次考虑和沉思以后,审慎地断定应当是我自己——的确,不能是任何别的一个。”写我自己,以表现我的“特殊的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这便是《草叶集》的主旨,是惠特曼当初的“梦想”,经过他三十七年的不懈努力,也基本上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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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草叶集》

文:黄药眠
出处:读书 1981年第7期

    本文的目的,不是想就惠特曼诗人的全部著作加以研究,而只是想就读《草叶集》谈一些个人的体会和感受。①
    我同许多人一样,初读的时候,也感到不习惯。因为他那种从自我的感受去体验关于宇宙的哲学,他的那种很长而无韵的诗句,都使我感到陌生;但一读再读以后,也就渐渐熟悉它,而且放下来经过一个时期的回想,他的好些诗里面的神韵也就不禁在我脑子里浮现出来。这就足见他的诗是有感人的力量的,是耐人寻味的。
    总的说来我觉得惠特曼是这样的诗人:他有时就象是用铁笔在高山峭壁上勾划出给人强烈印象的诗句;有时又象是一个巨人挥动他的有力的巨臂,把整个新大陆人们的生活和劳动端出来放在广场上:其中有木匠,有建筑工人,有渔人,有捕鲸者,有旅行者等等……,他们每个人都拿着自己所用的工具,欢乐地劳动。当时北美洲地广人稀,所以不论是谁,只要有强壮的躯体,有气力,肯努力劳作,就可以获得丰富的报酬,就可以看到各人自己的、也是共同的光辉的前景。所以他的哲学是:每个人都是全体中的个人,每个全体都有个人的一份。
    在我看来,他这个哲学,正显示出那时新兴的资本主义时代,每个人都充满着生气,充满着希望,充满着信心,要把这个新发现的美洲大陆创造成一个有异于古老欧洲的新世界。
    他说:“我要写出物质的诗歌,因为我认为它们正是最有精神意义的诗歌,我要写出我的肉体的和不能永生的常人的诗歌,因为我认为那时我才可以有我的灵魂和永生的诗歌。”(《从巴门诺克开始》第六节)这些话的意思是表明他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只有通过肉体来劳动才能创造新的幸福的世界。
    他和十九世纪初期英国的诗人拜伦、雪莱的诗不同。一般说,那些诗人总是自视甚高,甚至总以为自己是高尚的,超出于常人之上的,但惠特曼却不是这样。
    他说:“我将自己遗赠给泥土,然后再从我所爱的草叶中生长出来,假使你要再见到我,就请你在鞋底找寻他。”(《自己之歌》五十二节)
    就他个人本身生活来说,他也的确是一个平民,一个普通劳动者。他做过建筑工人,做过教师,做过新闻记者,做过护士,做过华盛顿的职员。也正由于他的平民化的生活,所以他自比于脚底下的草叶,这决不是出自于夸张矫饰,而是出自于他对于下层劳动人民的“伙伴之爱”。
    他说:“我低身向棉田里的农奴或打扫厕所的粪夫,我在他的右颊上给他以家人一样的亲吻,以我的灵魂为誓,我将永不弃绝他……”(《自己之歌》四十节)
    我也做过几年打扫厕所的粪夫,看到他这句诗,不禁觉得这诗打动了我的心坎,他的确是我的知心的诗人!
    真的,他不是要为自己的伟大的功绩而歌,为自己的生平的光荣历史而歌,为把“自我”反复歌颂成为超出于众人之上的“神”而歌。他也歌颂自我,但这个自我,并不是英雄的个人主义者自己,而是普通的职工中的一员。
    以上这些诗,可以说是惠特曼的哲学,和诗的宣言。
    惠特曼主张每个人都应该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自己的脑筋去思考,“静静地向各方面倾听。经过你自己而滤取它们”,他认为这样,你就会有一切诗歌的泉源。所以他又说“我承认‘现实’,不敢对它发生疑问,唯物主义自始至终贯穿在一切之中。为实用科学欢呼呀!为精确的论证高呼万岁!”(《自己之歌》二十三节)
    这里作者明显地表现出要人们摆脱一切因袭,睁开自己的眼睛直接去观察事物、判断事物的独创的民主的精神,唯物主义的精神。
    但是,他也不主张抛弃过去一切进步的传统。他对于过去起过进步作用的“死了的诗人,哲学家,僧侣,殉教者,艺术家,发明家,以往的一切政治家,在其他地方曾形成过各种语言的人民,一度强盛现已衰微、退步和零落的民族,直到我敬谨地认识了你们所遗留在这里的一切,我才敢前进……承认它是可钦佩的”(《从巴门诺克开始》第五节)。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他不仅重视那些在政治上文化上有成绩有贡献的人物,而且重视形成各种语言的人民大众,不仅重视现在正在兴旺的民族,而且也重视现在已经衰微、零落的民族。这也就是说,他既主张诗歌要有独创性,但同时也要珍视有价值的遗产,从其中吸取营养。
    那时候,初来新大陆的侨民对原在美洲的印第安人,对那些从非洲贩运来的黑人,是怀着歧视态度的。但是,惠特曼对于印第安人也好,对于黑人也好,都充满着同情。他曾说过,和过去在美洲的人,和将来到美洲的人,他都将和他们共同劳动。他有意要为一切被压迫者而歌,要把历史上一切被践踏和被压迫者的呼声都经由他的诗吐露出来。
    他主张表现肉体,并认为肉体同灵魂一样永恒和具有意义。但是他也主张信仰,“没有信仰,则没有名符其实的品行和生平,没有信仰,则没有名符其实的国土,男人或女人。”(《从巴门诺克开始》第七节)
    当然,这是作者所说的信仰,是信仰神呢?是信仰实体呢?看来他是说一切实体的存在就是信仰。我这种理解是否妥当,还不敢一下子就作出判断。
    有些地方他还谈到了民主和信仰的伟大:
     
    “我的伙伴哟,
    你可以和我分享两种伟大,更丰富,更有光辉的第三个伟大便将产生。
    爱与民主的伟大,信仰的伟大。”
     
    (《从巴门诺克开始》第十节)
     
    “这是一个梦么?
    不,没有那种信仰那才是梦,
    没有它,人生的学问和财富只是一个梦,
    整个世界也只是一个梦。”
     
    (《常性之歌》第四节)
     
    *    *     *
     
    《草叶集》在一八五五年第一次出版的时候,它在美国本土并没有受到欢迎,倒是在英国得到一些称赞。第二版他加上了《向世界致敬》、《大斧之歌》及《大路之歌》等,但奇怪,舆论比第一版更不好。不过,在我个人看来,他所增加的诗篇如《大斧之歌》、《大路之歌》等,已足以证明他的诗已渐臻于成熟了。
    例如以《大斧之歌》来说,就写得非常之精彩。只有做过建筑工人的人才能写出这样好的诗,他从工人的劳动中,开辟了一个新的诗的境界。
    当我最初看到《大斧之歌》的题目的时候,我就想,从斧头当中能够作出什么新的联想,获得什么新的感受呢?无非是作战的武器或者是在丛林荆棘中伐木砍柴罢了。但是不然,我觉得他写得很好,有新的境界、新的创造。他的诗很长,我这里只能举一、二段比较精彩的例子:
     
    “斧头跳起来了呀!
    坚固的树林说出了流畅的语言……,”
     
    (《大斧之歌》第九节)
     
    “形象出现了
    出入频繁的门户的形象,
    交情决裂的朋友迅速地红着脸闪出的门户,
    传进好消息和恶消息的门户,
    自信而傲慢的儿子从此走出了家庭的门户,
    在长久而可耻的别离之后,他身体患病,萎靡不振,丧失了
    天真,缺乏生计,而又重新进入的门户。”
     
    (《大斧之歌》第十节)
     
    “主要的形象出现了!
    全部民主的形象,这是若干世纪所造成的结果,
    永远反映出别的形象的形象,
    扰嚷的雄壮的城市的形象,
    全大地上好客者和朋友们的形象,
    拥抱大地被全大地拥抱着形象。”
     
    (《大斧之歌》第十二节)
     
    这是劳动者的诗,里面充满着劳动者所创作的形象。也许有人说建筑工人很多,他们并不都能写出这样的诗,倒是惠特曼写出了这样的诗,足见这还是诗人的诗。我说,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工人都能写出这样的诗,但是由于惠特曼热爱户外生活,热爱同大伙一起劳动,因此他在工作中才有这样的感受,才有这样的自豪感,他脑子里才能涌现这样多的欢乐的形象。假如一个建筑工人,他对于自己的工作没有热爱,没有自豪感,当然他也就不能、不会写出这样欢乐的形象了。我认为生活、劳动是基础,但也并不是说一劳动就可以无缘无故地直接产生文学作品,中间必须通过作者个人的感受或感情的中介。所谓情动于中,发而为诗,大概是指此而言罢。
    到了一八六○年,惠特曼在新闻机关工作的时候,他写了一百多首新诗,学会朗诵,他的诗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了。他曾朗诵过《从永久摇荡着的摇篮里》,我认为这首诗是抒情诗的佳品,他通过海,通过月夜,通过小鸟的悲鸣,写出了失去了爱倡的悲哀、失去了纯洁的爱情的悲哀。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去引用了。
    一八六七年,《草叶集》出第四版,增加了《桴鼓集》、《林肯总统纪念集》。在这里,由于同实际的战斗接触,作者的诗就表现出了更多的现实主义的战斗的气息了。前一个时期,他以自我的体验来探索宇宙的哲学的色彩现在减少了。他的《啊,船长,我的船长哟!》《当紫丁香最近在亭园中开放的时候》是悼念林肯的。
    南北战争发生以后,作者坚定地拥护林肯总统,支持解放黑奴的战争。
    在《敲呀!敲呀!鼓啊!》这首诗里,他对于战争表示了坚决的态度:
     
    “不要谈判——不要因别人劝告而终止,
    不理那怯懦者,不理那哭泣着的或祈求的人,
    不理年老人对年青人的恳求,
    让人们听不见孩子的呼声,听不见母亲的哀求,
    甚至使担架要摇醒那躺着等候装车的死者,
    啊,可怕的鼓,你就这样猛烈地震响吧,……”
     
    这是一首雄壮的、鼓励进军的战歌。他表明了决不动摇的战斗的信心。他还有一首表述这次解放黑奴战争的正义性的《埃塞俄比亚人向旗帜致敬》。这首诗写得十分短,但它却包含着长期的、深沉的悲痛和这次战争的明确的正义性。这里作者已学会了抓住典型。再也不象从前了,从前他以为罗列出许多个体,从这许多的个体就可以集合为整体。
    他追悼林肯总统之死的诗,这里限于篇幅,我只引《啊,船长,我的船长哟!》一首:
     
    “啊,船长,我的船长哟!我们可怕的航程已经终了,
    我们的船渡过了每一个难关,我们追求的锦标已经得到,
    港口就在前面,我已经听见钟声,听见了人们的欢呼,
    千万只眼睛在望着我们的船,它坚定,威严而且勇敢;
    只是,啊,心哟!心哟!心哟!
    啊,鲜红的血滴,
    就在那甲板上,我的船长躺下了,
    他已浑身冰凉,停止了呼吸。
     
    啊,船长,我的船长哟!起来听听这钟声,
    起来吧,——旌旗正为你招展,——号角为你长鸣,
    为你,人们准备了无数的花束和花环,——为你,人群挤满了海岸,
    为你,这晃动着的群众在欢呼,转动着他们殷切的脸面;
    这里,船长,亲爱的父亲哟!
    让你的头枕着我的手臂吧!
    在甲板上,这真是一场梦——
    你已经浑身冰凉,停止了呼吸。
    ……
    啊,欢呼吧,海岸,鸣响吧,钟声!
    只是我以悲痛的步履,
    漫步在甲板上,那里我的船长躺着,
    他已浑身冰凉,停止了呼吸。”
     
    他写得简洁而深沉。作者一面写航程已经终了,岸上有许多人欢呼,钟声叮当,号角长鸣,许多的花环、花束在挥动,但船的甲板上,船长却浑身冰凉,停止了呼吸!读了以后,它既使人感到失望和悲痛,而又令人感到胜利带来的兴奋,喜悦带来的悲哀。
    *    *     *
    当然,惠特曼也和其他任何伟大的诗人一样,他的诗也是有缺点的。特别是在他的早期的作品中,他企图以自我的体验,来探索宇宙的秘密。我们怎能以人世的经历来探索出自然界的秘密呢?在动物世界里,虽然它们总的说来还保持着生态平衡,但彼此之间的生存竞争、弱肉强食是十分剧烈的,怎么能说它们都好象自由自在各得其所呢?或完全平等和谐地相处呢?其次,他歌颂大伙欢乐地走在大路上,他只歌颂前进,前进,前进到什么目的地去呢?他又说不清楚了。所以他的思想方向性、目的意识性是不明确的。他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由于受时代的局限,他没有看到社会主义的远景。他承认他的思想有矛盾,有善也有恶,但如何在矛盾中前进呢?他又不说了。他说他在任何事物中都看到上帝,而且把任何事物都看成平等的,都是有神性的。这里显然还可以看到斯宾诺莎的泛神论的影响,记得过去的批评家中说他有神秘主义的倾向,我看大概就是指这而言吧。但是惠特曼作为那个时代的一个诗人,他的大的倾向性是进步的,他歌颂劳动,歌颂群众,歌颂民主,歌颂科学,歌颂平等,反对种族歧视,同情法兰西的革命,他愿意和大伙在一起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志愿做一个平凡的人,做一个鞋底下才能找到的草叶,这就值得我们十分钦佩了,而且从他的诗里可以体会劳动者的感受和气质,这当然就更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由于他的诗,最初一个时期,过分强调整个城市、港口的各种各样人的集体的场面,强调欢乐、热闹、紧张劳动的大伙,没有着意去雕塑某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物的特征,这样,有时候他的诗就显出平铺直叙,缺乏动人的力量。但到了后期,他的诗显然有了长足的进步。他比较能用短的篇幅显示出深沉的感情,比较能集中某一个特定的人物,特定的事件和场景来显示出整体。
    W·惠特曼在我们中国颇有声名,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民主的诗人,但实际认真读他的作品的人则不多。不过这也不是没有客观原因的,因为惠特曼的诗是重视节奏的无韵诗,译成中文,只能首先译辞的意义,这样一来原诗的节奏和音乐的韵调就失去了。他的诗的荷马的、莎士比亚的、圣经上的颂圣诗的韵味,我们中国的读者如只读译文,就难于欣赏到了。
    我们中国曾有人把郭沫若的无韵诗同惠特曼的诗相比拟,我们认为他们两人所处的时代不同,思想不同,风格不同,勉强拉在一起,对于了解他两人的诗都没有什么好处。惠特曼曾标举出他的“大西洋主题”的任务,要把所有的现代生活和人都高举到诗的领域,不省略、不隐藏任何东西;惠特曼把自己比作是鞋底下的草叶;惠特曼只知道同各种不同职业的人们一起前进,但前进到什么地方去呢?目的是什么呢?他不清楚或甚至老实说不知道。但郭沫若的诗并不如此。
    惠特曼是努力歌颂健康和茁壮的诗人,但从一八七三年起,他就得了瘫痪症,辗转床褥几乎达二十年,一直到一八九二年去世。这也真是这个诗人的莫大的悲剧!
     
    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夜写完于北京
     
    ①本文根据下列二书写成:1.Leaves  of  Grass(1)&Democratic  Vistevs(万人丛书本);2.楚图南译《草叶集选》一九五六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版。

惠特曼和《草叶集》中的“性”

文:何朝辉 出处:中华读书报 2007年9月

  伟大的作家或诗人在世时往往得不到同时代人的认可,因为他们作品中的思想往往超越他们的时代,他们总是走在同时代人的前头。当时代过去了,他们的作品才会得到后人的承认和接受,他们才会被“拨乱反正”,被后人给予极高的评价。沃尔特·惠特曼(1819-1892)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诗人。

  惠特曼是美国19世纪最著名的诗人,也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他豪放粗犷、不拘一格的诗歌风格影响了几代美国诗人,甚至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垮掉一代”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的艾伦·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身上也可以看到惠特曼的影子。惠特曼对我国现代诗人郭沫若也产生过不少的影响。毫不夸张地说,惠特曼的影响是世界性的。然而,在19世纪中后期,大多数美国人却认为惠特曼是一个淫秽诗人,这主要源于他的诗歌中有对“性”的描写。但是,在今天看来,惠特曼《草叶集》中的“性”与通常所说的性却有着很大的不同。

  简单地说,惠特曼《草叶集》中的“性”揽括了人类性的发展过程中的三个阶段,即人类性的发展过程中的自恋、同性恋、异性恋三个阶段(也就是后来被弗洛伊德所确认的性的三阶段)被惠特曼预见并进行了清晰地描述。惠特曼,可能为了实用的目的,倒转了最后两个阶段(即同性恋与异性恋阶段):他戏剧性地一个接一个地描述了人与自我、男人与女人、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关系也即身份、爱情和友谊三种关系。惠特曼对“性”的这样一种安排主要在《草叶集》中的《自我之歌》、《亚当的子孙》和《芦笛集》三部分组诗中得到具体的反映。

  组诗《自我之歌》是由52首诗歌组成的,通常被认为是惠特曼最优秀的诗歌。《自我之歌》总的说来是关于自我的诗歌。惠特曼的自我是通过对“我”的肉体和灵魂的结合来体现的,虽然这种体现带有了些许“性”的幻想色彩在里面。但是,惠特曼告诉读者,“创造的骨架便是爱”,没有爱,便没有自我的存在,便没有一切。从这个意义上说,惠特曼暗示了以后他将要创作像《亚当的子孙》、《芦笛集》这样的组诗,不仅把他的爱传递给女性,同样也把他的爱传递给男性。

  《亚当的子孙》可能是惠特曼最具有争议性的诗歌了。惠特曼曾经去拜访过爱默生。他们之间有过一次长谈,谈论的焦点是《草叶集》的“性”。爱默生费尽唇舌想要劝服惠特曼把他诗歌中关于性的部分删掉。惠特曼怀着敬意静静地聆听着这位康科德圣人的劝导,但是没有接受他的建议。在惠特曼看来,“性”应该得到公开公平的对待。那么,惠特曼是个淫秽诗人吗?当然不是。惠特曼只是走在他的时代和同代人的前面,比弗洛伊德和劳伦斯等人提前思考并公开而直接地描写了“性”而已。他既反对当时社会中偷偷进行的某些不正当的“放荡”行为,也摈弃了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压抑性的风俗习气。他对“性”持的是一种十分公正客观的态度。

  惠特曼对“性”的公开表达旨在纠正社会及其他人对女性的偏见。他认为,只有当“性”得到了合理地对待、谈论、承认和接受,女人才会与男人平等,可以走男人走的路,可以与男人对话,享受与男人同等的权利。在他眼里,公开谈论“性”是平等地对待女性的一种方式。因此,对“性”的描写就是一件正当的事情,因为“创造的骨架便是爱”,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性爱是后代繁衍的源泉。可以说,没有异性之爱就没有人类自身。

  从《亚当的子孙》中的男女之爱,惠特曼自然地转到了《芦笛集》中的男人之间的爱。当惠特曼构思他的诗歌时,他受到了周围环境的影响。因为同性中充满热情的亲密关系在内战以前的美国是很常见的。同时,这与他自己的生活经历也有很大的关系。惠特曼,本性是个浪漫的人,与一些年轻人有过一系列的亲密关系,他们中的大部分后来结了婚并有了孩子。然而,不管他与他们的身体关系的实质是什么,《草叶集》中关于同性的诗行都是与那个时候流行的理论与惯例相一致的,而这种理论与惯例强调同性之爱是健康的。

  在这组诗中的第一首“在人迹罕至的小径间”中,惠特曼“决心今天什么也不唱,只唱男人们彼此依恋的歌”,这告诉读者他不再去赞扬男女之爱,而是去庆祝男人之间的爱了。而这也正是人们认为惠特曼是个同性恋的重要原因。更让人误解惠特曼的则是:“这里我允许你将你的嘴放在我的唇上,/亲着伙伴的或新郎的热烈的亲吻,/因为我便是新郎,我便是伙伴。”惠特曼是同性恋吗?答案是否定的。一方面,尽管他与一些年轻人有过亲密的关系,但是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是一个同性恋;另一方面,在他那个时代,性“身份”(identity)的概念还没有得到确认,是弗洛伊德后来提出了这一概念。在19世纪80年代以前,“情人”(lover)还没有包含性别的引申意义,它在朋友之间是可以互相使用的。这就意味着惠特曼不是一个同性恋者。

  惠特曼对“情人”的炽热的情感是非常真诚的,这种炽热的程度也在他诗歌的广度中得到了体现。他把单个男人之间的爱的复杂性升华到了建立在无数这种关系之上的民主化的兄弟之爱。例如,在“为你,啊,民主哟”,惠特曼写到:“来啊,我要创造出不可分离的大陆,/我要创造出太阳所照耀过的最光辉的民族,/我要创造出神圣的磁性的土地,/有着伙伴的爱,/有着伙伴的终生的爱。”男人之间的“爱”在这里已经拓展到了一种民主的视野:诗人不但关注他个人的体验,他也把男人之间的“爱”灌输到他的人民他的国家中去(并希望得到他们的接受)。因此,这首诗就预见性地展现了惠特曼在美国内战时的民主形象(这种民主形象在《芦笛集》组诗后面关于美国内战的诗歌中得到了体现),而这正是惠特曼的伟大之处所在。由此可以看出惠特曼倒转人类性的发展过程中的最后两个阶段的真正用意:他并不是一个漫无目的的诗人,他的创作是在他的控制之中的;他诗歌创作的逻辑性很强,组诗之间的连贯非常自然。

  在惠特曼之前还没有人如此无畏如此深刻地探讨过人类性的复杂性。在生动地描绘人类性的本质情感的复杂性时,惠特曼注定了要受到人们的喜欢和憎恨。所以,他诗歌中关于“性”的清新描述对当时像爱默生这样的读者产生过某些吸引力。然而,他对“性”的天真而赤露的描写也吓到了他同时代的大部分其他读者,比如约翰·G·惠蒂尔,他就把惠特曼1855年出版的《草叶集》丢进了火炉里,也因为如此,才有了爱默生劝说惠特曼把他诗歌中对“性”有过多刻画的部分删掉的故事。

  如今,惠特曼的诗歌已经成为文学作品中的经典,他本人也被认为是一个伟大的现代诗人,因为他对“性”有一种先见之明:他在弗洛伊德之前就已经觉察到了人类性发展过程的三个阶段,也因为他对“性”采取一种公开而公正的态度:要正确的对待性和对待女性,这又比英国现代作家劳伦斯超前了一步。鉴于此,关于“惠特曼是个同性恋或淫秽诗人”的论断也就不攻自破。所以,我们毫不怀疑劳伦斯的话,“惠特曼是美国人中之最伟大者。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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