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戈
出处:中国博客网 2006年9月
《在中国屏风上》,S.M.毛姆1920年的中国游记。我这么说不对,游记是另外一种以观者的视角为容器,盛放沿途风物人情的的物事,而这本书里,全是沿途所见速写,断片状的,并没有浑然的线索。它更不是一部小说,因为它没有仿真的三维立体情节,活水活鱼的情境故事,它就是本意上的屏风。平面堆积着一些零碎印象。
屏风就其使用功能可分为二:一,展示和呈现。连缀一些断裂的风景人物浮世绘。在毛姆笔下,有落日昏红中的断葺残墙,中蒙边界上的驼队,拎着鸟笼终日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当街跨马绝尘而去的跋扈少年,补丁连补丁,脚臭加体臭的苦力。如果把这本书给普里什文或东山魁夷这类风景散文作家去写,这些活动场景也就是他们笔力的终点了。而在毛姆笔下,这才不过是个起点。他真正的兴趣点,一定是人。有人收集植物标本,有人收集动物标本,毛姆热中收集的,是人。
二,屏风的功用二:遮蔽,隔断和截景作用。任你毛姆堪称人类灵魂的娴熟掌柜,你的眼风一转,心里的秤砣一掂量,心里波澜化笔底波澜,所有人的灵魂斤两立现于你笔下,毫厘不爽。可是你仍然写不好直接经验之外的东西,这是毛姆的天赋贫弱处。一个好的作家,就是在把玩一个等式。等式左边,是人物的性格成因,一个人的行为,象一棵树一样,必然有其有机成因,他应该有个很清晰的动机脉络,等式右边是他呈现出来的外部行为。
而毛姆是:他可以把这个等式的左边堆叠的非常精彩,大量厚实肉感的情节,等式右边再堆出个趣味盎然的人,可是他常常做不平这个等式。比如《刀锋》里的拉里,还有《月亮和六便士》里的高更,都是不成立的,缺乏说服力的人。原因很简单,因为毛姆是个太务实的人,他骨子里根本就不理解象拉里这样生活在世俗生活之上,绝尘于人际的精神化人物,所以他只能把他写成一个遥遥的精神图腾,模糊的象雪山顶的轮廓线。他写的最好的,是和他自己同样日常质地的,一块布料上裁下来的,市井人物。就是在本书里,也就是和他自己同样来处的,流离在中国的外国人。而他看中国人的视角,明显是偏狭和扁平的。他把鸦片烟馆写成一个明净温情,非常家居氛围的所在,就是一种文化误读。
彼时活跃在中国的外国人,基本上以淘金者,外交人员,传教士为主。他们中的有些人,商业头脑发达,胆大心细富冒险精神,利用身份的高压优势,住了大洋房,成群的仆佣伺候,倒一杯水都不用起身,找最漂亮的中国姑娘泄欲,兴尽后往妓院一卖了事,反正社会道德水准默认值低下,没有人会谴责他们的不义之举,他们在这里是无根的,也不用顾及到社会影响。这是他们在本国再也不会得到的优厚待遇。毛姆本人,我得说,他是有淡淡的人道精神的,苦力的拘偻背影,油灯下骨瘦嶙峋的一张脸,婴孩被冻哭的凄厉寒风,都让他凄恻不已,但是他没有立足的切入点,他只能把他们视为经验之外的异己。这算是温情了,比较于视中国人为牲畜的那些人,也可能是思路自保,对自己的宽容视角,大力挥发,看别人呢,都是苛刻不洁处。严于待人,宽于律己,呵呵,人之常情。毛姆体内,何尝没有精英的锐角刺出?那是一种强势的文化本位主义,形容一条中国地毯好,“差不多接近英国货了”,形容一段江边雾气迷离的美景,“令我想起雨中的英国”。
他们接触的中国人,也是悬置在贫富两极的,苦力,或买办,外交官。所以在他们眼中成像的中国人,都是野蛮,低级,只有体力没有智性生活,臭气熏天的驮畜,或是狡诈,残忍,角铢必较的商人,他们在中国起居,却不屑于学中文,他们顽强的保持与母国的文化共振,他们天天看本国的报纸,报纸飘洋过海而来,新闻早变成陈腐的旧闻,他们收听本国的广播,絮絮于零碎的八卦与边角时事,他们的交际半径很短,每个人都可以猜出对方的下一句话,因为彼此天天应酬,熟稔之极。最讽刺的是,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对母国的孜孜渴念半生之后,宁愿埋骨于异乡,也不愿意回国养老,结结实实的撞上一个面目全非,早已在他们的生活轨迹之外,比异乡更陌生的故乡。
当然也有出色的汉学家,这些人把自己闭于书斋,足不出户,他们眼中的美人是出没在水墨宣纸上的,他们意下的美景是起伏于唐诗宋词元曲中的笔墨江山。他们偶尔出去看看街景,结果闻着中国人的体味都要掩鼻而去。他们用想象里在脑海里堆砌出一个纸上中国,这个中国可是个精美的瓷器,他们一碰到到现实,就要碎了。
还有传教士,在中国传教的人,在毛姆笔下有:一,宗教狂热分子,秉一骨子不知来处的,近乎于献祭的自虐热情,他们根本不关心中国的百姓疾苦,他们大概是他宣叙宗教热情的一个出口而已,可是这些人往往能在最贫苦的乡村呆一辈子,二,有人情味的,比较平和的传教人士,他们度假,享受优厚的生活待遇,把教民当作和自己一样的血肉同类,但是热情也谈不上,三,灵与肉的激烈角力者,感官上极度鄙夷排斥中国人 ,灵魂上强迫自己爱他们,能否爱自己骨子里憎恨的,是他们完成就赎的自设标准,中国人,成了他们自虐的工具,和对自己灵魂的试纸。
但是仍然不能说毛姆是一个对景物冷淡的作家。当他溯流于黄河夜旅中,看着两岸的山廓,薄雾轻霜中的远寺,听着苦力的鼾声间杂于犬吠,会让他有一种暗涌的兴奋。这就是一个小说家的职业敏感,我曾经在陈丹燕的小说中,读到过相同的东西,有一天她结束采访,信步走在黄昏的街角,寒流快来了,冷空气贴在鼻子上象一层玻璃,她想着她笔下的吧女林达,她的脸,她转身的动作,她的眼神,一点点浮现出来,在这个昏红的,有油炸葱饼和普希金相的街角,这个她意想中的人物,湿淋淋的,带着想象的湿气,在重重叠叠的街景中,站起来了。我又想起我妈有一次在杂务间找到一个陈年紫砂壶的快乐,那意味着在隆冬的一锅精彩的好汤。作家不一定的是全职的,但是他一定要是全天候开动素材收集雷达的。任何一个大于日常振幅的,可以让他的人物游刃其中,盛放情节的场景容器,都会让他兴奋,比较于普里什文或东山魁夷这类风景作家,毛姆对景色的敏感,与其说是终点的,不如说是途中的,与其说是目的性的,不如说是工具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