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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在中国屏风上

书名:在中国屏风上
作者:
ISBN:721404305X
出版社:
出版时间:
7-214-04305-X CNY15.00 题名与责任者: 在中国屏风上 (英) 萨默塞特·毛姆著 唐建清译 出版发行项: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6.6 载体形态: 174页 23cm 丛编说明: 汉译大众精品文库 提要或文摘附注: 本书内容包括:幕启、女主人的客厅、蒙古人首领、漂泊者、内阁部长、宴会、天坛、上帝的仆人等。 中图图书分类法类号: I5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毛姆 著 个人名称—其它责任者: 唐建清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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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屏风”上的罗曼司

文:雷淑容
出处:中华读书报 2006年9月

  文学史上,毛姆的个性是出了名的,他也喜欢有个性的人。他在《月亮与六便士》开篇写道:“在我看来,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艺术家赋有独特的性格,尽管他有一千个缺点,我也可以原谅。”正因如此,1920年,他千里迢迢来到中国,去拜见他心目中“现代中国儒家学说最为权威的学者”辜鸿铭,并把他写进了游记《在中国屏风上》。

  辜鸿铭果然个性十足。他不断尖酸刻薄地跟毛姆抬杠,嘲弄西方哲学,临别还把自己写给妓女的诗转赠给客人——毛姆后来才明白。一切都让人啼笑皆非。但是很有趣,在毛姆看来,辜鸿铭所有的狷狂、孤傲、迂腐、落拓、悲哀甚至恶作剧都证明了他的一个观点:哲学关乎个性,而不是逻辑。毛姆毕竟是毛姆,只寥寥几笔,便刻画出了一个真实生动的形象——传统中国最后一个狂儒、哲学家、才子。事实上,中国人都认可并喜欢毛姆笔下的辜鸿铭,而说到辜鸿铭,则又必提及毛姆——这也是我阅读此书的理由之一。有意思的是,毛姆始终没有提及辜鸿铭的名字,而是用“那个哲学家”来指代,就连他们会晤的所在地重庆,他也只含糊提到——坐舢板需要五天才能抵达长江上游。

  这正是本书的一大特点:除非万不得已,毛姆绝不在文中提及具体的地名、人名,也从不交待行程,更不会提到向导和伴侣,你只能根据他所写的细节和风土人情来猜测他的足迹。有时候他在北京,因为他写到了天坛,还有内阁部长与大使馆的晚宴;有时他在南方一个小城客店住下了,读着一本好书,听着隔壁一个苦力的揪心咳嗽;有时候他在长江的舢板船上听江中号子;有时候他刚刚在上海赴一个豪华的英式宴席,很快他又到了深山中的一座教堂;长城他也去了——非去不可,可是他对长城无话可说,草草写了200字了事,远远比不上一个无名的小镇、一片原野、一条乡间小路更让他兴致勃勃。毛姆是故意这么干的。因为他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观光客,而是独来独往,无拘无束,他惟一的乐趣是结交有趣的人和邂逅意外的风景,然后用铅笔在路边买的黄色包装纸上把感受草草写下来——坐在轿子里,或在船上。这种“保鲜”的处理方式,让毛姆的旅途有点飘忽,有点流动,读起来很新鲜,还带着些微的伤感——比如他笔下的那位“哲学家”,他的细长的辫子,他诡谲的笑容,他亲吻女儿的姿态,都让人伤感。

  这种记录方式并不是猎奇的或浮光掠影的,相反充满了创造性和独特性,有一种深刻文化震动。因为在毛姆的“中国屏风”上,主角是人:中国人和外国人。毛姆以西方人的新奇和小说家的敏感,揣摩旅途中所遭逢的每一个人——他的特点和习性,他的独一无二的经历,以及他所代表的文化和利益。对中国人,他是好奇的,蒙古首领,苦力,官员,歌女,学者,牵猪的老人,祭神的老妇,他观察他们,不动声色,多用白描和记叙,丝毫没有西方人的文化优越感和自豪感;转过身,他却对形形色色的外国人投以怀疑和冷嘲的一瞥——冒险家,大使,传教士,修女,大班,船长,海关专员,银行家,汉学家……他喜欢或者讨厌他们,但并不妨碍他讲故事。毛姆的语气中有一种超然于小说和读者之外的英国式的冷淡风度,有时不免笔触尖酸,但也并不剑拔弩张,而是轻松而又尖锐地表达自己所见所闻。这是他的一贯风格:轻松和幽默只是表面,底下还隐藏着更多黑暗。

  黑暗是“中国屏风”的底色,毛姆只能隐隐触及。毛姆毕竟是小说家,他和罗素不同——1920年,罗素也来到中国,在北京大学讲学,他回到英国,出版了一本研究中国社会政治问题的专著《中国问题》。毛姆有意无意地在自己和中国的社会现实之间架了一副“屏风”,所以不免雾里看花,比如他在客栈看到一位官员跟一伙衣衫破旧的苦力抽着旱水烟,平起平坐地愉快交谈着,他写道,“这似乎就是真正的民主”,在他看来,在中国,“职位和财富造成的人与人之间地位的尊卑完全是偶然的,并不妨碍人的交往”。这也许是一种错觉,一种西方对东方的误读——但我宁愿视为一种浪漫。毛姆游荡在20世纪初中国大地上,所到之处满目凋敝,光怪陆离,毫无浪漫可言。可是偶尔他也会丢开观察者和批判者身份,展示出纯粹的审美情怀:晨雾中的竹林“有一种出自名门的优雅,看去宛如大明王朝的一群倦怠的贵妇在大道边休憩”;鸦片烟馆“令人愉快,像家里一样,舒适而温馨”,如同“柏林的小酒馆”。最动人的浪漫发生在长江上的舢板船上:夜幕降临,船泊在码头,寒风刺骨,船头一盏防风灯在轻微晃动,该睡的人都睡了,有人在打鼾,一种久违的狂喜突如其来——这就是毛姆的中国“罗曼司”,它就像一块明亮而美丽的光斑,照亮了1920年黯淡的中国屏风。  

在中国屏风上

文:黎戈
出处:中国博客网 2006年9月
  
  《在中国屏风上》,S.M.毛姆1920年的中国游记。我这么说不对,游记是另外一种以观者的视角为容器,盛放沿途风物人情的的物事,而这本书里,全是沿途所见速写,断片状的,并没有浑然的线索。它更不是一部小说,因为它没有仿真的三维立体情节,活水活鱼的情境故事,它就是本意上的屏风。平面堆积着一些零碎印象。

  屏风就其使用功能可分为二:一,展示和呈现。连缀一些断裂的风景人物浮世绘。在毛姆笔下,有落日昏红中的断葺残墙,中蒙边界上的驼队,拎着鸟笼终日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当街跨马绝尘而去的跋扈少年,补丁连补丁,脚臭加体臭的苦力。如果把这本书给普里什文或东山魁夷这类风景散文作家去写,这些活动场景也就是他们笔力的终点了。而在毛姆笔下,这才不过是个起点。他真正的兴趣点,一定是人。有人收集植物标本,有人收集动物标本,毛姆热中收集的,是人。

  二,屏风的功用二:遮蔽,隔断和截景作用。任你毛姆堪称人类灵魂的娴熟掌柜,你的眼风一转,心里的秤砣一掂量,心里波澜化笔底波澜,所有人的灵魂斤两立现于你笔下,毫厘不爽。可是你仍然写不好直接经验之外的东西,这是毛姆的天赋贫弱处。一个好的作家,就是在把玩一个等式。等式左边,是人物的性格成因,一个人的行为,象一棵树一样,必然有其有机成因,他应该有个很清晰的动机脉络,等式右边是他呈现出来的外部行为。

  而毛姆是:他可以把这个等式的左边堆叠的非常精彩,大量厚实肉感的情节,等式右边再堆出个趣味盎然的人,可是他常常做不平这个等式。比如《刀锋》里的拉里,还有《月亮和六便士》里的高更,都是不成立的,缺乏说服力的人。原因很简单,因为毛姆是个太务实的人,他骨子里根本就不理解象拉里这样生活在世俗生活之上,绝尘于人际的精神化人物,所以他只能把他写成一个遥遥的精神图腾,模糊的象雪山顶的轮廓线。他写的最好的,是和他自己同样日常质地的,一块布料上裁下来的,市井人物。就是在本书里,也就是和他自己同样来处的,流离在中国的外国人。而他看中国人的视角,明显是偏狭和扁平的。他把鸦片烟馆写成一个明净温情,非常家居氛围的所在,就是一种文化误读。

  彼时活跃在中国的外国人,基本上以淘金者,外交人员,传教士为主。他们中的有些人,商业头脑发达,胆大心细富冒险精神,利用身份的高压优势,住了大洋房,成群的仆佣伺候,倒一杯水都不用起身,找最漂亮的中国姑娘泄欲,兴尽后往妓院一卖了事,反正社会道德水准默认值低下,没有人会谴责他们的不义之举,他们在这里是无根的,也不用顾及到社会影响。这是他们在本国再也不会得到的优厚待遇。毛姆本人,我得说,他是有淡淡的人道精神的,苦力的拘偻背影,油灯下骨瘦嶙峋的一张脸,婴孩被冻哭的凄厉寒风,都让他凄恻不已,但是他没有立足的切入点,他只能把他们视为经验之外的异己。这算是温情了,比较于视中国人为牲畜的那些人,也可能是思路自保,对自己的宽容视角,大力挥发,看别人呢,都是苛刻不洁处。严于待人,宽于律己,呵呵,人之常情。毛姆体内,何尝没有精英的锐角刺出?那是一种强势的文化本位主义,形容一条中国地毯好,“差不多接近英国货了”,形容一段江边雾气迷离的美景,“令我想起雨中的英国”。

  他们接触的中国人,也是悬置在贫富两极的,苦力,或买办,外交官。所以在他们眼中成像的中国人,都是野蛮,低级,只有体力没有智性生活,臭气熏天的驮畜,或是狡诈,残忍,角铢必较的商人,他们在中国起居,却不屑于学中文,他们顽强的保持与母国的文化共振,他们天天看本国的报纸,报纸飘洋过海而来,新闻早变成陈腐的旧闻,他们收听本国的广播,絮絮于零碎的八卦与边角时事,他们的交际半径很短,每个人都可以猜出对方的下一句话,因为彼此天天应酬,熟稔之极。最讽刺的是,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对母国的孜孜渴念半生之后,宁愿埋骨于异乡,也不愿意回国养老,结结实实的撞上一个面目全非,早已在他们的生活轨迹之外,比异乡更陌生的故乡。

  当然也有出色的汉学家,这些人把自己闭于书斋,足不出户,他们眼中的美人是出没在水墨宣纸上的,他们意下的美景是起伏于唐诗宋词元曲中的笔墨江山。他们偶尔出去看看街景,结果闻着中国人的体味都要掩鼻而去。他们用想象里在脑海里堆砌出一个纸上中国,这个中国可是个精美的瓷器,他们一碰到到现实,就要碎了。

  还有传教士,在中国传教的人,在毛姆笔下有:一,宗教狂热分子,秉一骨子不知来处的,近乎于献祭的自虐热情,他们根本不关心中国的百姓疾苦,他们大概是他宣叙宗教热情的一个出口而已,可是这些人往往能在最贫苦的乡村呆一辈子,二,有人情味的,比较平和的传教人士,他们度假,享受优厚的生活待遇,把教民当作和自己一样的血肉同类,但是热情也谈不上,三,灵与肉的激烈角力者,感官上极度鄙夷排斥中国人 ,灵魂上强迫自己爱他们,能否爱自己骨子里憎恨的,是他们完成就赎的自设标准,中国人,成了他们自虐的工具,和对自己灵魂的试纸。

    但是仍然不能说毛姆是一个对景物冷淡的作家。当他溯流于黄河夜旅中,看着两岸的山廓,薄雾轻霜中的远寺,听着苦力的鼾声间杂于犬吠,会让他有一种暗涌的兴奋。这就是一个小说家的职业敏感,我曾经在陈丹燕的小说中,读到过相同的东西,有一天她结束采访,信步走在黄昏的街角,寒流快来了,冷空气贴在鼻子上象一层玻璃,她想着她笔下的吧女林达,她的脸,她转身的动作,她的眼神,一点点浮现出来,在这个昏红的,有油炸葱饼和普希金相的街角,这个她意想中的人物,湿淋淋的,带着想象的湿气,在重重叠叠的街景中,站起来了。我又想起我妈有一次在杂务间找到一个陈年紫砂壶的快乐,那意味着在隆冬的一锅精彩的好汤。作家不一定的是全职的,但是他一定要是全天候开动素材收集雷达的。任何一个大于日常振幅的,可以让他的人物游刃其中,盛放情节的场景容器,都会让他兴奋,比较于普里什文或东山魁夷这类风景作家,毛姆对景色的敏感,与其说是终点的,不如说是途中的,与其说是目的性的,不如说是工具性的。

剪去岁月千重影

文:丁纯
出处:新京报 2006年8月

  胡兰成提到张爱玲为他解说西洋文学,“她讲给听萧伯纳、赫克斯莱、桑茂忒芒,及劳伦斯的作品。”桑茂忒芒,这个名字很不容易猜,张爱玲讲的英语,胡兰成摹声摹形写出来,古怪。其实,桑茂忒芒,就是萨默塞特·毛姆,英国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生于1874年,8岁时母亲去世,10岁时父亲病亡。他的一只脚残疾,不爱体育运动,结巴。曾经学过医,是一名同性恋者。

  毛姆童年多舛,冥冥中也影响了他的文学创作,细腻、感伤、敏感,有种直抵内心深处的痛感。这也许正是张爱玲喜欢他作品的原由吧。当年,周瘦鹃读《沉香屑·第二炉香》时“一壁读,一壁击节,觉得它的风格很像英国作家Somerset Maugham(毛姆)。”张“表示心悦诚服”。

  这本《在中国屏风上》是毛姆的一本散文集,记述了作者1920年来华游历的所见所闻。汉译本的书名有《中国一览》和《中国剪影》两种(英文版书名Ona ChineseScreen),我更喜欢《在中国屏风上》的书名,可以说,屏风是中国传统家庭中必设的装饰。屏风上,印证了历史,印证了日常,更印证了人们的文化品位和心理追求。

  毛姆以好奇之心展示了二十年代旧中国的画面,他走南闯北,遇到感兴趣的事情,就用路边买的黄色包装纸草草写下,回去整理。在我看来,倘若,他用的不是文学笔法叙述,这本书,更是很有价值的人类学的著作。文学作品中有了自己的理解和想象,与现实隔了一层,显得不那么真实了,这点稍微有点遗憾。你想想,如果看到的是二十年代中国人的生活实录,该是一件多么激动人心的事情啊。

  所以,我想在书中寻找那些自己熟悉的东西,比如,茅草屋、厕所、道路、信函;再比如,我也想知道那时的婚丧嫁娶、生老病死情况,都未果。毕竟,文字的美掩盖了现实中诸多的丑陋现象。

  他笔下的漂泊者、客店、江中号子、黄昏,一以贯之的安宁的氛围,近乎零度叙事般的冷凝。无论眼中的雨还是灯,都勾不起乡愁,这点和马悦然大不相同,马悦然精通中国文学,而毛姆考量中国文化仅仅是走马观花而已。其实,纪游体的散文,一般都有些念旧或者家园感,惟独毛姆一点都没有,他像讲故事一样,一点点剥,一点点展开;又像手里拿把剪刀的手艺师,剪去岁月千重影,却不带自己一点情绪。

  这些剪影中,还存有珍贵的细节,在《蒙古人首领》一文中,“他身着黑色的丝绸上衣,黑色的丝绸裤子,裤脚塞在头部高高翘起的长统皮靴中,头戴一顶蒙古传统貂皮高帽”,他接着写“他昂着头,目光坚定,令人怀疑他是不是在遥想当年,他的祖先便是沿着这条路进入中国,驰骋在中原肥沃的大地上,在富饶的城市中大肆劫掠。”这样的文字有精神在,是旧中国的一个真实的画面,换作今天,蒙古同胞早已换了坐骑,不是摩托便是汽车了,岁月更迭,改变了很多传统的东西。

  毛姆还曾经做过一些跨文化的比较,我们写文章,会引用唐诗、宋词,这些他都不懂,他能引用的就是外国文学作品,他在《荣誉攸关》中,谈到人性,提到了拉罗什·富科的观点,比较中西文学看待荣誉的态度。不像余秋雨,随便写一篇文章,都把老祖宗的话翻个遍,好像很有学问。

  剪去岁月的影子,留下世间的真实,毛姆的“一览”不能面面俱到,但也能让我们感受到沧桑岁月的印记,足矣。

中国的屏风 毛姆的屏风

文:柳青
出处:文汇报 2006年10月

    1920年,热爱旅行的毛姆来到中国,作家沿着黄河漂流而下,辗转于内地偏僻的小城,为此他睡过阴冷潮湿的舢板,住过拥挤简陋的小旅店,本书就是他在旅行间歇记下的断章。在摇晃的轿子里,或者颠簸的船舱里,毛姆用铅笔在路边买的黄色包装纸上“草草写就”了这些让他感到新鲜和兴奋的人事。

    毛姆的原意是想收集写作素材,然而事后正像他自己形容的那样,这些笔记是如此鲜活、生动,它们无需更多的加工便已自成一体,它们让我联想毛姆的短篇小说:不动声色,余韵绵长。书名叫《中国的屏风》,我倒宁可把这看作是毛姆的屏风,不要试图在这个不会中文、对中国问题亦没有研究的英国才子的笔下,读到罗素那种对当时中国目光如炬的判断。他对东方抱有西方文人常有的乌托邦式迷梦,他会衷心赞叹“鸦片馆干净明亮,舒适温馨,好像柏林的小酒馆”,他会因为看到一个胖官员和苦力们一起抽烟聊天而感叹“真正的民主在东方实现”。事实上,作家清醒意识到他和他观察的世界之间存在着无法打破的砖墙,他写道:“你说不出在你身边涌动着的这些众多的生命意味着什么,这些人对你来说毕竟是陌生的。”

    真正让人心动的,是毛姆借着中国这片背景色,细细勾勒出的一个个“人”。许是因身份和语言的限制,毛姆记下的多是在华的外国人,有传教士、船长、医生、大班、汉学家,甚至混混,偶尔他也写中国人,有内阁部长、哲学家,也有民间老妇,三教九流皆入他眼。在他犀利而悲悯的注视下,人性中的微妙与复杂纤毫毕现,无关阶级和国籍——贪得无厌的官员却有着最古典的优雅从容的士人风范,信奉社会主义的英国人亨德森骨子里是瞧不起中国人的,年轻的医生在刚来中国时,因自己无法为这里的人们承受苦难而痛哭,然而岁月终于把他变成了一个志得意满的世俗成功者……看似只是漫不经心三两句闲话,却可以让人看到一个灵魂可以有多少难以揣测的侧面,甚至可以听到纸背后作者的一声叹息,这,就是毛姆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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