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阎海东 出处:中国图书商报 2007年3月
熟悉阿巴斯·吉阿鲁斯达米电影的人,如果再来看看他的《随风而行》,就会有这样的感觉:这些没有标题的短句简直就是他电影镜头的短小蓝本。这个感觉是对的,因为无论作为电影导演还是诗人,阿巴斯观察世界的方式是统一的。但是阿巴斯自己说了,如果电影能够完成他所想表达的一切,他大概不会写下这些诗歌。这么说也是有道理的,事实上阿巴斯写诗很早,他的诗歌塑造了他的电影语言特征。作为一个电影导演,阿巴斯深知电影语言的优势和其所不能,他自己在写下这些诗歌的时候也意识到生命中很多瞬间的美妙情景,即使已经非常发达的电影技术,也是难以把它留下来。从这一点来说,相比大多数人,艺术家和诗人都是愚蠢的,艺术家和诗人非要把生命中闪现的神秘瞬间消逝的美记录下来,但当他们为此而殚精竭虑、苦闷不堪的时候,那些没有此种野心的人却在惬意地享受着这种美感。
或许这样说对艺术家和诗人来讲是不公平的,然而我们不必过分夸大艺术家和诗人表达的动机,它只是一种私人的愉悦活动。
很少有人能把自然本身的美和神秘提升得更高,即使如此,人们不断地努力所做的事情,也是不断地在原本的世界和事物上叠加各种越来越无法辨认的、令人郁闷和内心堵塞的“意义”,于是,我们今天所认识到的世界,便仅仅是“意义”的世界。聪明的阿巴斯发现了许多人有这令人不快的行为,他也因此走向相反。
阿巴斯回到了原本的自然世界,并且把这些简单地记录了下来,他这种孩子式的记录使他获得了轻松自在、御风徐行的生命享受。也许,阿巴斯这一观察方式的选择只和他的天性有关,但这种顺应自己天性的选择使阿巴斯成功地跳出了某些传统的观念和桎梏,获得了诗歌和电影艺术上的新奇飞跃。我想,大多数影迷喜欢阿巴斯的电影,大概就是这个原因。
因为这种孩子式的最直接简单的方式,阿巴斯避免了常规艺术创作中审美主体和客体之间混乱的泥潭,避免了诸如形式技巧和晦涩思辨所耗费的无谓精力。这一切使他能够回到自然和人性世界中最简单、朴素和直接的美和悲伤悲悯的感受和体验中。
阿巴斯的诗歌极其简单,甚至这些简单的符号会让你浸染了美感和生命的愉悦之后很快忘记,正如微风滑过树梢和麦田,雨水消失在大地和植物的花茎上,露珠——这些晶莹醉人的美,正如阿巴斯诗歌中某些闪亮的词句。但是他们都不会滞留得太久而使这个世界的内心充满话语的拥堵。
如同孩子一样,阿巴斯首先注意到自然和自然中那些真正易碎的,注定不会作为人类的财富被独占或者积累起来最终成为罪恶的东西。阿巴斯倾心于这些美妙的造物主的恩赐,并且独自品尝着它们的滋味,那是一个活在世界上的生命个体充分享受中的窃喜,即使一些略微的惆怅,也被掩藏得不露出痕迹,一个路途上的欣赏者,因此具备了风的品质自在。就像一个吹着口哨在田野随意游荡的小男孩,偶尔盯着一丛随风摇摆的野花微笑,偶尔又盯着夏季雨后晴空中静止或移动的积雨云而忧伤。
醉心于阐释的人可能在这里要失望了,因为阿巴斯的诗歌几乎不具备被阐释的基本要素。因此,要试图再去表达这些诗歌,是相当困难的或者说几乎不可能的。这跟意象主义和象征主义或者表现主义都不一样,和赋比兴也都不一样,我们可以随便举个例子,东方古典诗歌如中国的许多山水诗,尽管如严羽《沧浪诗话》所说“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但毕竟读者最终会从中读出一个我来,如王维的《辛夷坞》:“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自落。”尽管是直接的写物,但毕竟是以我著物,则物皆着我色,读者会从这首诗里读到一个被塑造了的主体突出的我,一种隐遁的精神气质,而类似的景物,阿巴斯则这样写:“小小无名花/寂寞绽放/大山裂缝中。”作为一个欣赏自然的诗人,阿巴斯只是发现了这“小小无名花”的直指人心的美,并且记录下了它。中国的许多关于自然的古典诗歌,都被某种个人的精神气质所覆盖,因此它就具备被阐释的各种要素,再比如柳宗元的《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这种写景的诗歌显然在表达某种人的精神与自然宇宙的关系。在唐诗中比较没有这种痕迹的可能是孟浩然的《春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唐朝诗歌中具备这种气质的诗歌也有很多,但是也多少灌注着文人的一种愁苦和惆怅之感,这跟一个孩子观察世界是不一样的,再看看阿巴斯的一首:“黄的紫罗兰/紫的紫罗兰/开作一片/又彼此分明。”倒是汉乐府里有一首诗歌《江南》,真能体现一种本真的精神:“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阿巴斯也有一首和这个写法很像:“非东/非西/非北/非南/我正在此。”这两首诗,一首写鱼群游移的状态,一首写人体察自己自在的状态,后者显然是坚硬的,相同的是两者都简单而准确。
孩子观察和表达世界的方式是不事造作的,而一个成人要保持或恢复这一点很难,阿巴斯却具备了这种能力。评论家研究阿巴斯,也充分考虑到了一个诗人所背靠的巨大传统。这种传统有它伟大的精华积累,同时却有它僵化死掉的部分,诗人要能够继承那些活的精华和摆脱僵化死掉的部分,是十分困难的。这对于阿巴斯来说也是一样的。因为诗歌创作上的不事造作和雕琢、迅速准确的记录成为阿巴斯诗歌显著的特征,这需要一种简单纯粹、未被蒙蔽的心灵的捕捉能力和准确记录的本事。看看阿巴斯的一首诗:“白色马驹/浮现雾中/转瞬不见/回到雾里”。这首诗歌到底表达了什么?聪明的读者会心领神会其中传达的瞬间的美感之后,并不再追问,而在愉悦中忘掉它。这正是阿巴斯诗歌的精妙所在。真实和准确使阿巴斯的表达有时候看起来相当笨拙,“从乌云里/雪花飘落/雪般的白”,显然这首诗里有一种哲学:喻体和本体之间的零距离。也就是现象学所传达的那一套,没有比事物本身更能准确地表达事物的特征了,这就是阿巴斯为什么这么写。当然,能体会到这种自然和生命的精妙的,并非是阿巴斯一个人,但能准确迅速地表述的人,恐怕为数不多。
阿巴斯对人的生活有一种不事掩饰的关注和同情,但是在他的诗歌里,这些内容都表现为一个小小的细节,某种令人三味的情景。贫苦人家的孩子、妇女、路途上疲惫的行人,以及伴随在人的周围的小动物等等,当所有这些出现在阿巴斯诗歌中的时候,作为作者的他却几乎完全隐去了。
阿巴斯的诗歌干净、纯粹、清晰、跳跃,这种微妙更多的时候被他用自己擅长的画面表达了出来,阿巴斯自己的一首诗可以形象地表达他的诗歌与世界的关系:“一束光/垂落/天幕的缝隙/照亮头一朵春花。”这束光是永恒之光,不过它却以“瞬间照亮”的方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