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丽洁 出处:新京报 2007年6月
阅读都是经验式的,只有你读过,被触动,时间才不算是白费。
《小时候》的阅读一直停留在书的前半部分。那时候桑格格真的还很小,整天神神叨叨哇啦哇啦的。眼睛的晶状体尚在发育,所以看出去都是气泡,但也喜欢伸开双臂原地打转,头上开了口子缝了两针却不知道是怎么弄破的,每天蹲在垃圾桶边上问:“你是我爸爸吗?”……她有点像黑柳彻子笔下的小豆豆,会单手吊在单杠上说:“今天我是牛肉!”会在扒开篱笆的时候说:“打扰了!”会在上课的时候不停地打开桌子的盖板又关下,会因为钱包掉进了粪坑而执著地去掏出来……她们的身上都有一股子劲儿,又天真又执拗,傻乎乎的,但从没把自己弄丢了,她们是神守护的孩子,所以都像希瑞一样被赐予力量,出息都很大。
全世界小孩在一开始都一样,活力充沛脑更灵,整天尖叫都不觉得累,受委屈、伤了心,哭一夜睡着了第二天接着玩。所以我盯着书的前半部分,一直读一直读,乐呵呵地笑,谁没有过这样的童年呢?
不过用力轻重回忆浓淡罢了。
可读着读着就觉得非常的伤心。一个有些“人来疯”的孩子,成天狂欢节似的活着,心地又很宽厚,也就容易让人惦记。而所有能够放手去玩、去疯、去像一个孩子一样柔软并且勇敢的人必定是看透的,一个看透的人必定是伤了心的,谁能不受伤就学会看透呢?
这么想也许就没意思了,应似乎把一个有趣的人写得很伤感叫人笑话。可有哪个真正有趣的人底色不是悲凉的呢?所以她会说:“我想这样,找一个本子,麻制的,把它们一个字一个字地抄下来,黑色的碳素墨水或者纯蓝的英雄墨水,还要用彩色的蜡笔画些小画,然后送给我最爱的人。他也许不会看,一直放在他箱子里,落满了灰尘。我呢,从此也不再提起这件事情,照常生活。”她真勇敢,她的有趣有一些粗笨,有时候演过火,反而显得笨拙。但她不幼稚。
读桑格格还非得用家乡的土话。别用普通话,一用就把她读呆滞了。桑格格是属于乡土的,正如同我们每个人从乡土上来。不会成都话不要紧,就用你自家的上海话、湖南话、江西话去读就好,能读下去,并且有味又好玩,谁的童年不有点“土”呢。桑格格的世界不是一个普通话的世界,那是大人的,流水线的,受了正规教育的,被修剪过的世界,向了一个方向突飞猛进的世界,一点都不好玩,会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