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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中国文学史学史

书名:中国文学史学史
作者:
ISBN:7202029987
出版社:
出版时间:
7-202-02998-7 CNY78.00 (三卷) 题名与责任者: 中国文学史学史 主编董乃斌, 陈伯海, 刘扬忠 出版发行项: 石家庄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3 载体形态: 3册 (539, 350, 648页) 21cm 一般附注: 本书系国家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项目 书目/索引附注: 有书目 学科名称主题: 文学史 史学史 研究 中国 中图图书分类法类号: I209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董乃斌 主编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陈伯海 主编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刘扬忠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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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国文学史学史》

文:骆玉明
出处:文学评论 2004年第4期

    “文学史”作为文学研究的一个学科分支和一种著述类型,和许多现代学科一样,是以日本为中介从欧洲引入的。比较特别的地方,一是这一种类型的研究在西方历史也并不长,代表性的名著像泰勒的《英国文学史》、朗松的《法国文学史》都是19世纪中后期才出现的,而国人撰著文学史以林传甲、黄人为最早,20世纪初书已问世;一是文学史的撰作在中国似乎特别兴旺,而且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其势更盛,各种通史以及断代史、类别史、专题史、区域史等等,堪称琳琅满目。国人对文学史的兴趣有多种原因,而中国文学自身的特点可能是很重要的:它的写作时间之漫长、存世作品数量之巨大,远非任何一个其他民族可以比拟,一种鸟瞰式的观照,对获取关于中国文学的系统知识和深入理解,既是便利也是必要。再则,中国文学史的撰作差不多一直是在中国文化的危机状态下展开的,它在阐发民族精神方面也提供了一种特别的心理价值。

    有些学者对文学史类著作的学术价值表示怀疑,因为它不能不依赖各种专题研究的成果,就所涉单一对象的研究深度而言它通常也难以超过后者,加之理论性的描述最易为主流意识形态和一时风习所动摇,也大为损害了它的名誉。但文学史有其特殊的存在理由并理应提供其他研究所不能提供的东西,这恐怕是无法否认的。如果说迄今所见各种文学史著作大多不能令人满意,这只说明从事这一研究的人们尚需要作出更大努力。由于中国政治的变化带来学术空间的扩大,近20年间学界得以就文学史的编撰问题展开了多方面的讨论,在理论上渐趋深入,由此,一种被称为“文学史学”的新学科便隐然呼之欲出。2002年出版的戴燕《文学史的权力》一书,即以文学史理论问题为研究的核心,而书名亦不乏机趣地表达了对“审判者”再审判的态度;至2003年初由董乃斌、陈伯海、刘扬忠诸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学史》推出,更以三卷一百二十余万字的宏大规模郑重宣布了这一学科的成立。

    这部书的作者把文学史学的研究任务分为“史学原理”和“史学史”两大部分,如书题所标示的,他们现在所做的偏重在后一部分;全书三卷,分别论述传统史学、通史及断代史、各类专史,以纵横结合的方式,对国人研究文学史的过程及得失作出颇为详细的评述。题目的选择及书的框架大约是考虑到便于多人合作,但这样做应该说也有它的理由。如前所述,西方文学史学科形成的历史也不长,其理论总结并不是那么丰富(像韦勒克的名著《文学理论》中关于文学史的章节便有薄弱之感),而中国文学的历史又自有其特殊性,因而中国文学史学作为一个新的学科,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我们自己来创立、充实、完善,这首先需要对中国文学史学的历史作一番系统的盘点清理。当然,在作这种盘点清理时也离不开作者所谓“史学原理”的意识。文学史研究本身已是理论性很强,文学史学史可算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它的理论机能应该是更强大的。

    《中国文学史学史》第一卷用约40万字的篇幅来讨论“中国传统的文学史学”,这是令人感兴趣恐怕也是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毫无疑问,尽管文学史是一门引入的现代学科,但在历史意识十分浓厚的古代中国,泛义的文学史观念很早就已形成。拿显著的例子来说,如《宋书·谢灵运传论》及《文心雕龙》中《时序》等篇,都对文学的演化进行了历史形态的描述,而《诗品》的源流论虽云未必精确,却很早就提供了文学史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在讨论中国文学史学时不以现代文学史学科的确立为限而上溯古远,这与国人每喜称述“祖上阔”的心理并无关系,倒是建立中国文学史学必不可少的工作。通过这种细致的梳理,可以看到古人对文学的价值、文学发展规律的看法,也是伴随文学创作的进步而进步的。在近年的研究中,古代文学以何种形态渐趋现代即“中国文学的吉今演变”问题开始引起关注,2001年还由章培恒先生发起在复旦大学举办了有关的国际学术讨论会。这种研究力图改变将古代与现代文学史割裂看待、认为后者纯粹是外来影响之结果的成见。而古代的文学史观,事实上也存在渐趋现代的动向。以本书作者的意见,自宋元以来,由于戏曲、小说影响的扩大和身价的提高,传统文学史学“源流正变”的观念渐渐被打破,“一代有一代之所胜”(清中叶焦循语)即推崇变化出新的见解渐渐占取上风,延及晚清,“用‘文学史’来取代传统的‘文章流别’,便成了势之必行”。这里关于具体问题的看法或待进一步讨论,但不把现代文学史观的最终形成完全归诸外来因素,却是值得重视的见解。

    但这种古远的追溯,是否需要“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而今”地一路道来,也许是值得考虑的。毕竟中国古代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史学”,古人所表述的文学史观,有些确实着眼于认识文学的演化,而有些只是为了强调或证明自己意念中的某种原则,后者恐怕是更大量的。试图尽可能依序罗列各时代中的各种观点与论议,反而有可能把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给冲淡了。而且,这还容易把文学批评史中经常讨论的一般问题带进来,模糊了“文学史学”的立场。

    《中国文学史学史》第二、三卷全面展示了百年来文学史著作编撰的情况和由此体现的文学史学的变迁,从这里我们看到整个中国文学的面貌怎样被反复甚至重复地描述,同时也会发现,人们的现实生活如何变化,他们所描述出的历史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

    “还原历史还是建构历史”,是本书一个小节的题目。尽管作者似乎无意在这里充分地展开,这个题目是令人感兴趣的。“历史”这一概念在日常使用中颇有含混的地方,也许可以将它粗略地分为三种不同的形态:一是曾经活生生地存在过却不再重现、后人也不可能进入的历史原态,二是基于各种不同理由试图保存上述历史原态的文献,而它已经是有选择和变形的,三是通过考索史料而重新描述出的“历史”,人们希望它能够恢复历史的原态,而事实上它总是现实因素与历史因素的结合。描述历史这一行为必有意义指向、包含价值判断,而“意义”和“价值”是一种非常现实的东西,所谓“文学史的权力”也是一种现世对于历史的权力。所以无论人们怎样标榜和力求还原历史,其所作的描述总是带有建构的成分,我们也不难预想这种描述和建构还将进行下去。

    但即使我们承认被描述出来的历史只能是描述者所看到样相而描述者的眼光又必然受一个具体时代的知识体系和价值标准的制约,也并不意味着对历史的任意描述是可以接受的。克罗齐的名言是“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但尼采的一句话也许很合适拿来配对:“只有站在历史的巅峰上才能看清历史。”由此说来,百年来文学史编撰的过程,也是人们澄清自己的文学意识,力求获得更为宏大、透彻的历史眼光的过程。举一个方面的例子来说,在文学史编撰开始走向成熟的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强调文学表现情感、反映人性内涵的价值,曾经为多数人所赞同,经过50至70年代的“阶级斗争”学说对它的否定,至80年代中期以后一系列新的文学史著作问世,尽管重视程度有所不同,但就承认上述原则而言,则甚少异议。这表明在现代的眼光里,文学史的描述对某些基本价值的确认有其牢实的基础;而且,这并非转了一圈又回到出发点上,新出著作在对文学的情感表现的认可方面,实比50年代以前的著作具有更大的宽容度,像齐梁文学的所谓“轻艳”风格乃至宫体诗的情欲色彩,现在也很少被加以苛酷的指斥;对于平民文学与贵族文学,现在也很少简单地将之对立看待,无条件地认为前者必定优于后者。

    这里牵涉到长期以来难以深入探究的所谓“文学史的规律”问题。有人也许会将这类讨论讥为浮廓之谈,但“历史”如果不被视为纯粹是纷杂的事物在时间流程中的此起彼伏,人们必然要对人类某些基本价值观的形成及其如何在历史进程中获得实现作出解释;而文学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发生作用并构成自身特殊的历史形态,文学史编撰者也不能不加以关心。以前这一问题之所以不能得到深入的探究,则有多种原因。政治权力的影响是一个显著因素。上世纪50至70年代,文学史研究虽然在许多方面有可观的进步,但由于“意识形态亢奋症”的流行,编撰者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代言人,刘大杰先生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从一部公认的杰作被修改成对“儒法斗争史”的特殊阐释,常被引为极端的例子(但过分指责刘先生本人却是没有道理的。记得朱东润先生说过:“别人要他这么写,他又能怎么样?”须知这个“别人”非同小可)。另一种重大因素,则是特殊的历史环境中现实问题的压迫给中国文学史的编撰增加了沉重的额外任务。如黄人的《中国文学史》是最早以世界性眼光来看待中国文学的史著,但他在确认某些西方文化价值为普适性价值的同时,又竭力证明这种价值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早已存在。譬如他认为墨子“以和平人道为第一义”,反对以强权相吞并,就与托尔斯泰主义相一致。从这类论述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清末文化人在接受西方文化的同时又唯恐中国文化传统被它压倒乃至淹没的特殊心态。还不仅是黄人,在“走向世界”、“与世界接轨”的过程里,中国文化的弱势状态一直是人们的心病,所以长期以来几乎没有一个学科较之中国文学史研究承担了更多的宣扬爱国主义和民族文化传统的责任。当然,文学史根本上也可以说是一种民族精神史,带有某种爱国主义色彩是可以理解的,但过于沉重的非学术目标却会使它因受压而严重变形。所幸近年来上述情况正在得到改变,不仅意识形态的影响逐渐淡化,而且可以指望随着中国的发展,人们将不再以夸张的语态来表达对本民族文学的喜爱。而《中国文学史学史》的问世,“文学史学”作为一个新学科的成立,就正是这一进步的标志。

    文学史究竟应该把哪些内容纳入自己的范围,这也是从上世纪初开始人们就为之苦恼,而至今也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了的问题。“文学”一词在中国来源古老,长期以来形成了多重歧义。简单地以《世说新语·文学》篇为例,我们看到它先是说儒学的事情,继而说玄学的事情,这都是从“学问”的意义上说的;但后面也有不少关于诗文的事情,如:“孙子荆除妇服,作诗以示王武子。王曰:‘未知文生于情,情生于文,览之凄然,增伉俪之重。’”这用在文学史或文学批评史中可以是不错的材料。据此可以认为南朝时“文学”一词已包容有现在所说文学的部分内涵。但这只是它多重歧义中的一种而已,并菲一个单纯韵专门概念。而“文”或“文章”这些概念,同样也只有部分涵义与现在所说的“文学”相重。由于“文学”在现代被用为英文Literature的译语,按什么尺度来使用这一概念令人觉得不好把握。问题到底在哪里呢?其实,一个古词语在现代完全改变了意义,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譬如“民主”一词,资格之老不下于“文学”,《尚书》中就有,直到清朝皇帝也一直喜欢用,是“万民之主”的意思,而现代的用法正好与它相反。而且,研究者也早已指出,就是英文的Literature一词,其原义倒是与中文“文学”的原义相似,有颇浓的“学问”意义。用它专指重抒情和虚构、想象的语言艺术,也是近代以来的事情。说到底,“文学”的内涵不好把握,不在于这一名词由于历史原因而积淀了太多的歧义,而在于人们不情愿让它变得单纯化,却宁肯在麻烦的语境中踌躇着,斟酌着,一方面不得不对“文学”的现代概念逐步退让,同时又尽可能在文学史的领域中为中国古代泛义上的文学作品多留下一些“保留地”。而退让和保留的选择与分寸,也就构成了中国的文学史研究者们把握“文学”概念的过程。

    《中国文学史学史》为我们描述了这一过程。简要而言,最初的著作如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面貌非常混杂,内容广涉传统文史范畴的各个门类,却不列戏曲、小说,几乎很难说是“文学史”;稍迟如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也还在勉强地把中国传统的泛文学观与西洋文学原理相对接。就在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确立现代观念与现代范型而言,胡适与刘大杰所作的工作或许是最有代表性的,其特点主要就是重视文学的情感特征,重视语言的美,提高戏曲、小说的地位,注意文学变化与社会生活及文化的相互关系。自《中国文学发展史》问世以后,文学史著作似乎形成了一种大概的模式,所涉重要的经典作家及作品彼此间出入不是很大。现在的大学生在教材中读到中国文学史的基本脉络,大概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但原来中国人所说的“文”或“文学”,却首先是指经史诸子之类,虽包容诗赋,戏曲小说则根本不相干。在现代描述中国文学史面貌的形成,实际是运用西方文学理论的结果,只是像“浪漫主义”、“现实主义”之类在西方文学具体的创作中产生的概念套用在中国古代文人头上未必合适,近年来人们已经有意识地避免使用它们。

    但并不是说什么是文学史的应有内容久已不再是问题。在多数文学史著作中均占相当大比例的“散文”一类,仍然存在概念含糊、面貌混杂的现象。它到底是与韵文相对的文类,还是与骈文相对的文类,常常说不清楚。这还在其次,更大的问题是:“文”是中国古代泛义文学中的大宗,但它特别受文人的重视的原因首先在实用性功能,很多文章讲究修辞乃至声调音节之美,目的也是为了让人接受文中的道理,这和现代文学概念以抒情、想象、虚构为文学的基本特质的标准实不相符。其实在文学史学科形成不久,就有人注意到:唐宋八家之古文,历来为文章正宗,而以西洋标准衡量,却大多不入“文学”之列(蒋鉴璋《文学范围略论》)。而文学史不要说摈除唐宋八家,即使只认可他们的少数作品,对很多人来说也是不可接受的。但文学史既为“文学”之“史”,究竟要不要较为严格地区分文学性散文与非文学性散文呢?这不是一个用西洋文学概念能否解释中国古代文学实际状况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如何划定文学之界域的问题。《中国文学史学史》通过对百年来文学史编撰的系统梳理,令我们从历来的争论中注意到文学史研究实际上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如其书第二卷第二编第四章中谈及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时,提问:“古代散文有许多名篇是奏疏、上书,连‘宣传品’都不是,只是官方文件,在这部《中国文学史》中是不是都不算‘艺术性’的?”我想这不是“这部”《中国文学史》的问题。凡编撰文学史的人都需要对怎样处理“只是官方文件”的古代散文名篇,对其有无“艺术性”的问题加以具体的考虑。当然,即使其中绝大部分被确认与文学史无关,也不会因此而丧失其本来的价值,因为那仍然是很好的富于“文学”意味的“官方文件”。

    中国文学源远流长,变化繁复,作品数量庞大,而自近代以来,由于西方文化的冲击,西方文学观念的输入,又发生了激烈的变异,对文学的性质、价值标准的认识也因时而变。因而,文学史研究和文学史著作的编撰成为一种十分费力的工作。这种研究若想取得新的突破,开创新的局面,对过往研究的系统总结和理论上的提高是必不可少的。因而,《中国文学史学史》的问世是一桩值得庆贺的事情,由此为开端,相信作为一个新学科出现的“中国文学史学”将会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并有力地促进文学史研究的发展。因而,尽管不如人意之处在所难免,此书的主编和作者们仍然值得我们对之表示敬意。

一部富涵史识的开创性力作

文:张忠纲 梁桂芳
出处:博览群书 2004年第2期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重写文学史”的呼声一直很高,新编写的文学史更是层出不穷。作为对文学史学科受到持续而热烈关注的回应,也出于对历史的反思和对未来的瞻望,董乃斌、陈伯海、刘扬忠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学史》(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一书出版了。这部三卷本的著作,以百万余言的篇幅检视了中国古代处于潜学科时期种种有关文学史的观念和近百年来中国文学史学科的发展历程,细致勾勒了中国文学史研究的演进轮廓。作为世纪之交的一部集“中国文学史研究”之大成的著作,本书不同于一般性质的概论或综述,本质上讲,它属于“史”的范畴。优秀的史学家必须具备史才、史学和史识,即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丰厚的知识储备。作为一部“学史”,本书最突出的特色也正在于此。

  本书“史”的性质规定它的文体特征基本上应该是叙述体,而不应是以思辨为主的论说体。然而,编著者反复强调史学“必须是有思想的”,“没有思想就没有历史学。”(第3卷,第595页)因此,理论色彩突出,具有卓越的史识是本书的首要追求。其具体表现如下:

  宏通的史学观点 史学观是史的灵魂,它决定了史家对史实的拣择、梳理和阐释。作为“文学史学”的历史,本书并未局限于文学史内部做文章,而是以文学为本位,从大文化的广阔视角搜罗史料,对文学史的发展作了全新观照。同时,编著者也没有将目光只盯着文学史学科本身,而是通今博古,纵横中外,将触角延伸到了学科之外,在整体架构上表现出磅礴的理论气势。譬如,中国文学史作为一门学科的诞生只是上个世纪初的事,中国古代不仅没有明确的文学史学科概念,甚至连完备的文学史观、文学史纂等形态也不具备,然而,几千年来丰富的学术资源又是一个无可回避的存在。鉴于此,本书提出了一个“潜学科”的概念,即把古代文学作为文学史学科的酝酿和准备期。编著者指出:“在古代文献中与‘文学史’直接有关的资源可谓相当丰富,中国文学史一旦形成学科就能比较快地发展起来,与这种雄厚的学术基础是分不开的……古人对于文学观和文学史观许许多多的见解,虽是散珠碎玉,却价值不凡。故本书特以一卷篇幅详加评介,以为百年来文学史实践和理论探讨的先声。”(第3卷,第620页)这种清醒的理性认知、开阔的思维方式、通达的史学思想,为本书建构了一个全新的体系,那就是:两千多年的传统渊源,一百年的学科演进和晚近二十来年的创新与突破。这是一个开创性的理论建构,它不仅符合中国文学史学演进的客观事实,也使现代的文学史学科建设成为有本之木、有源之水。

  严密的理论体系 在宏通的史学观指导下,本书的编著者本着“从文学史学史层面上升到文学史学原理高度”(第3卷,第577页)的初衷,对纷繁芜杂、众说纷纭的文学史现象加以全面爬梳,概括出其内在的发展规律,为本书建构了一个严整的理论体系。编著者指出:“追踪文学史学科由传统向现代演化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它自‘潜’而‘显’、由‘小’而‘大’、自单一而多样、自幼稚而渐趋成熟的发展轨迹,这也就是中国文学史学史的内在逻辑。”(第1卷导言,第26页)以这一内在逻辑为中心,书中罗列的质文代变观、诗体正变观、文体代兴观、循环论史观、进化论史观以及阶级论等一系列文学史观的更替现象,就不再各自为政,而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百万字的散碎内容由此也有了活的灵魂。对于百年来文学史学科的发展体系,编著者也有深入的思考。在全书的结束语中,编著者对文学史的性质、范式、类型等做了集中阐述,指出一百年来文学史范式实际有三变:泛文学观范式、纯文学观范式和新的大文学观范式。它是探讨文学史学科规律的精彩结论,也是新学科建设的光辉起点。体系架构的严谨使全书的操作举重若轻、游刃有余。

  独到的史学思维 对于所网罗的文学史材料,本书能够以史为本位进行梳理,以联系的发展的眼光加以评判,不管它们在学术史上地位的高低,都给予其在史学史上应有的地位,显示了史家实事求是的公正态度。譬如,文学史上对明代“前七子”、“后七子”等复古派的评价一向不高。本书却将其当做史学轨迹上的必要一环,认为它是对明初文学的逆动:“明初人的话题集中于道统和文统的承传问题,着重论证道统与文统的密不可分,及其统治地位不可移易,千秋万代传递不绝。此种史观反映出文学受制于理道还未独立出来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因此,“明代中期的议题集中于古格、古调、古法的沿革问题,突出文学的本体价值,以摆脱理道的羁绊。”只是由于“时人对汉唐古典文学太崇拜太迷信,反使灿烂的文学遗产成了沉重的历史文化负累,延缓了前进的步履,所以从总体上看依然未出现重大突破”(第1卷,第350页)。这种瞻前顾后式的客观评述,不仅展示了历史的实然,还论述了其当然、必然和所以然,可谓发前人所未发,令人耳目一新。再如当代文学史家有将十七年与“文化大革命”十年割裂、甚至对立起来的现象。本书对大量史实进行排比分析后,揭示了二者在思维方式和操作形式上明显的连贯性:“十七年中的历次批判运动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横扫一切、打倒一切有着内在的、合乎逻辑的联系。”(第2卷,306页)这正是对历来史家“不虚美、不隐恶”精神的传承。本书对各类文学史著作也能将其放在历史的滚滚洪流中,准确判定其史学价值,显示了史家的洞幽烛微、彰往察来。如对于傅璇琮主编的《唐五代文学编年史》,本书认为它所持的是一种“经过近代文论洗礼的新的大文学史观”(第2卷,第159页),“标志着文学史观和文学史范型新的深刻变化”(第2卷,第158页)。这就将其放置在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宏观文学史研究的思潮中考释,具有全局观念和深广的理论视角。

  透辟的理论分析。本书在诸多微观论述方面,也显示出编著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度的理论造诣。本书编著者多是文学史研究的专家、学者,在这一领域有可观的学术成果。因而,本书除整体成就灿然之外,许多细部都蕴藏着精金美玉,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如本书各个相对独立的专题,都是编著者精心结撰而成的。论述中,著者把擘肌分理的理论分析和追溯源流的历史考察结合在一起,对干扰论题的似是而非的概念做了辨析。如谈散文,就先考辨古代和现代散文概念的差异,并界定其各自的研究范围。谈民间文学史,就先辨析它和俗文学史、白话文学史、民族文学史等概念在内涵和外延诸多方面的异同。这样,下文的分题、分节、分段等论述才水到渠成,更为清晰明确。这些论题多是学界的难点,其考辨要求相当的理论深度和知识积累,其中往往渗透了著者多年研究的思考和心得。另外,本书对许多论题的观照都视角新颖,阐述精到透辟,真知灼见举不胜举。如谈到新诞生的文学史学科与传统文学史的联系时,著者层层深入地论述了传统文学史在文学观、文学史料、传统目录学和隐含其中的对于学术源流的考辨以及历代诗词文话、小说曲评等对文学史学科选材、体例等发生的多方面影响,论述已是相当详备。但论者还指出了其间隐藏的更深一层关系:“以《文苑传》等史书为媒介,文学史在吸收其中资料的时候,也继承了旧时史官的某些学术观点。”(第2卷,第33页)这是极有见地而又极易为学界所忽视的,显示了论者的理论功底。

  这部书的第二个突出特点,在于其详赡丰富的资料和精审细致的考辨。本书内容,时间上可追溯到先秦,空间上可扩展到世界各地(如美国、韩国等的汉学研究)。其取材范围是一种大文化的拓荒式检视,如对传统文学史料的梳理,就涵盖了历代总集、别集、史志、书目、诗话、笔记以及文人传记、年谱甚至各类序跋、题词、奏议等等。这种拉网式的搜检,显示了编著者的学富识广和在学术上甘坐“冷板凳”的执著精神。本书资料虽然积案盈箱,不胜其繁,但编著者做到了取精用弘,博而不杂。如对百年来的近2000部各类文学史著作,编著者反复考校,独具只眼地甄别搜罗出最具代表性的加以评介,使得叙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颇见考量之工。而且,本书能够对资料深入地校勘辑佚,细致地正谬补阙,没有粗疏空泛、故做惊人之论的毛病。例如著者在介绍白少帆的《现代台湾文学史》(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12月初版)时批评:“由于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对之认真进行清理和思考,它在别人已经错误的地方也跟着错了。”(第3卷,第509页)如白书把吕赫若1934年在《台湾文艺》创刊号发表的《山川草木》当成其处女作,而把1935年1月在东京《文学评论》杂志发表的《牛车》当成其成名作就是错误的。著者详细考证道:“吕赫若的处女作应是《牛车》,写于1934年,发表于1935年。日据时代曾经有过两份同名不同时的《台湾文艺》,一份创刊于1934年11月,系‘台湾文艺联盟’机关刊物,张星建主编;另外一份创刊于1944年5月,是‘台湾文学奉公会’的机关刊物。”(同上)《山川草木》发表于1944年创刊的《台湾文艺》,白氏把两份《台湾文艺》混淆了。但白氏并非始作俑者,“这个错误源于叶石涛”(同上)。如此细腻扎实的考辨,使得本书立论可靠,极少无根的游谈,反映了编著者严谨踏实的学风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最后,值得一提的还有本书完整的结构、匀称的布局。全书涉及内容庞杂,资料零散,范围广阔,但结构严谨,体系完整,论述周密,决无枝节蔓生、松散拖沓之嫌。这主要得益于编著者理论体系之缜密划一。全书以文学史学科的逐步成熟为其内在逻辑总分为三卷:传统文学史学史、通史和断代文学史学史、各类专题文学史学史。传统学史卷以时间为经,以史料史、史观史和史纂史为纬,三者分流并驰、交相为用。第二、三两卷与此大同小异,只是首先划分为若干专题。全书附有导言和结束语,对本书的体例、结构及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结论进行了阐释。而每个分卷、每个专题,都有各自的绪论、总结和条分缕析的述评。无论整体还是局部,本书都缜密而严谨,虽洋洋百余万字,却要言不烦,井井有条。

  这部著作大气包举而又细密精深,其成就是多方面的,本文只是据其“学史”的性质分析了其主要特色。本书材料的搜罗甄别之功虽然突出,但“史的研究就是理论的创造”,其“史识”方面的表现和建构更为出色,可以说它是一部富涵“史识”的著述。本书对于文学史研究富有总结之功,对于文学史学科和史学史框架的建设有开创之力。它不是封闭的、凝固的,而是开放的、极富生命力的、可供持续发展的,其中蕴藏着丰富的学术资源和许多新的学术话题(本书每个章节都提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学术课题,其总体框架也非终结性的)。编著者在结束语中说,某种程度上,“不妨把文学史称为一个‘故事’或‘神话’”(第3卷,第594页),因为,它“只能是史家按一定原则构建起来的一种知识体系”(第3卷,第593页)。这种突出思想和个性的文学史观,必将迎来新世纪文学史学科更加多元、更加丰富多彩、富有个性化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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