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经历让我深记:大一时,我在滂沱大雨的夜晚离家上学,在潮热的车厢内,边塞着斯达克的巴赫《六首大提琴无伴奏》在耳畔,边觉得车顶的雨脚坠入巴赫的空灵,时空难分。大二时暗慕勃拉姆斯的潜流,大三时转向理查·施特劳斯的弦乐建筑。两年前独自在一个风雪夜赶路,艾申巴赫指挥的拉威尔《圆舞曲》,忽然就占据了整个大脑,和起了雪片扑面的节拍。
这本书直接把德文读法的“德国”———“Deutschland”译音泼上标题,在我读了一两篇从“地域与民族视角观照”的文字后,作者要本书彻骨地“德意志象牙塔化”之立意,便已是亮堂无比。这种作者拉长了历史线要阐明的“德意志观念”所具有的历史作用,当然不是几十年前让大批种族抖若筛糠的那次“日耳曼最强大”的叫嚣。书中甚至没有丝毫擦碰音乐与政治的账,尽管书中也把“超人哲学”与“强力意志”的尼采写得日落般精彩。可要不是有了理查·施特劳斯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引出了一次似乎令哲学具象化了的“日出”,天知道爱乐的人们是不是有兴趣去关心尼采的疯狂。自我与他人的事实证明,音乐是不可形容的。非要撞个满天星斗者,本身就是疯子,本书作者更是深程度的“疯癫”。他甚至老远跑到法兰克福街头跟人说“马勒被误读了,理查·施特劳斯被低估了。”多年周游“德意志兰”各地后,坐下来磨墨时,作者人神分离,神是直接飘到了空中,去探入布鲁克纳“内心的宗教辩证”:“在那里的刹那间,黑暗照亮黑暗,有限遭遇有限,否定撞上否定,死亡本身死亡了。”
与文学评论相同,写音乐评论的人必须一切独自体会。与“踏踏实实做学问”之类有所不同,疯疯癫癫听音乐的人,当“我心渴慕,如鹿渴慕溪水”之际,一激灵,会干出很多傻事,比如诗句直接在脑海形成,活像坠入恋爱的人,惟一的下场就是与“形而上”永久结盟。也正因为“大音希声”,音乐因而过分幽闭。可要是随机地一开放,其内香是能变为一杯“伤风败俗”的苦艾酒,将中招者抬到双脚离地之处的。中招者会幻觉,自己是能在富尔特文格勒和卡拉扬两双手挥动的不同性格中,杀出一片思维影像的高手;也会幻觉,即使被瓦格纳的浮力折腾得远离了地面,在天空爬行得苍白,心里仍然骄傲:这叫“不与俗人同偕”。巴伦伯伊姆的旁白随着终曲戛然而止,我们回到了人间。然后,我们就希望能回忆“桃花源”的去向,做成话语或文字标本。
每个尝过“苦艾”的人都是对自己顽固的守旧者。也爱翻看别人的“标本”书,自觉不自觉地寻找熟悉的思虑,以在这个古典音乐不善的世界上,感觉慰藉。“莫扎特”与“德意志兰”,看来便是作者心中两个顽固的符号。所以,当我成长时期无比柔软的自我镜像———勃拉姆斯,在书中遭到布鲁克纳批评“为人冷漠”时,心中就立即一阵不愿意,暗暗反问“是吗?”可是当看到书中引用了我一度用作电邮签名的约阿希姆座右铭“自由而孤独”时,又不由自主想要握住作者温暖的手。
这不是古典音乐的入门本,甚至作者砌起的标题“莫扎特的德意志兰”也嫌过于“深入浅出”。当然作为“深度疯子”,作者有时新去一地时,不应该地流露出一般游记中“大地回春”般的笔调。有时候,也感觉文字的姿态总是仰着头,平视的气度缺乏了一点。不过热爱了起来嘛,谁不会偏颇?而作为本书的读者,你需要“资格”。资格人人可以不同,可是你一定是热爱音乐的。
(文:张璐诗 出处:新京报 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