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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会饮篇

书名:会饮篇
作者:柏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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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饮篇》,Symposion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中期关于理念论和美学思想的一篇重要对话。

对话借托苏格拉底等7人的7篇颂词,说明爱的对象、美是什么、如何才能认识真正的美。196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朱光潜译的《柏拉图文艺对话集》中有《会饮篇》的中译文。

对话肯定爱情是一种希望永恒占有美的东西,也就是善的东西的欲望,最美的东西不是肉体的、变灭的、物质的东西,而是永恒的精神的东西,因此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精神的,而不是物质的。这就是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智慧是最美的,所以真正的爱情必然属于“爱智慧的哲学家”。

对话假托苏格拉底从女巫第俄提玛那里听到,人们怎样才能认识真正的美。他说:人从认识某个具体的美的事物开始,从这个美的东西到其他美的事物,看到它们有共同美的形式。由此可以提高一步,看到美的心灵,它比美的形体更值得爱慕。再看到各种制度和法律以及各种学问和知识的美。这样,他就可以融会贯通,豁然开朗,突然认识那绝对的美,即“美的理念”。在这里,柏拉图描述了从认识具体美上升到认识美的理念的过程。这和他原来提出的“回忆说”有所不同。

接着,他又说明了“美的理念”的性质,说它是永恒的,不生不灭、不增不减;它是绝对的,不是在这一点上、这一时刻、这一地方、这一方面美,而在另一点上、另一时刻、另一地方、另一方面不美;也不是对某些人美,而对另一些人不美;它是单一的,并不存在于某个具体事物如动物、天地之中,它是永恒的独立存在,与自身同一。一切美的事物由于分有它,才能是美的。柏拉图在这里所阐述的美的理念的特点与《斐多篇》和《国家篇》中的理念论是一致的。

柏拉图的《会饮》与“柏拉图式的爱情”(上)

文:熊哲宏 出处:中华读书报 2008年1月

  自从15世纪的哲学家和神学家菲奇诺(Marsilio Ficino)使用了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这一名词,它就成了一个人们说不尽、道不完的话题。

  也许是由于历史上文学家们的大肆渲染,通常所说的“柏拉图式的爱情”,就是指“纯粹的精神之爱”——没有任何肉体接触的纯浪漫情怀。但我必须指出,这不是柏拉图本人的意思,更不是他在《会饮》(Plato’s “Symposium”)这一专论“爱欲”(Erotic)的对话中要表达的主题。

  首先要指出,《会饮》中把爱欲分为“身体爱欲”和“灵魂爱欲”。身体爱欲就是指性。不过,按布鲁姆在《爱的阶梯》中对《会饮》的义疏:“希腊词汇中没有‘性’(sex)的概念,这个19世纪晚期的发明是对科学徒劳和懦弱的模仿。关于身体吸引的言辞总是要么和‘爱若斯’神(Eros)有关,要么和阿佛洛狄忒女神(Aphrodite)有关。”(《柏拉图的〈会饮〉》,刘小枫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柏拉图借泡赛尼阿斯之口说:“没有阿佛洛狄忒,就没有爱若斯。”因为,阿佛洛狄忒作为神有两个,一个是“属天的”,一个是“属民的”;与此相应,就有“属天的爱若斯”和“属民的爱若斯”。

  属民的爱若斯或爱欲,是一般人所沉湎的爱神。这类人在爱的时候不是爱女人就是爱男孩,而且更多爱的是他们的身体(而非灵魂);这类人的爱随机而生,只看重或只管去爱一回,不管这爱一回是好还是不好,爱得美还是不美。“所谓坏人,就是前面说的属民的有情人,爱身体而非爱灵魂的那种人;他对所爱不专一,自己就不会是个专一的有情人。一旦他所爱的人身体如花凋谢,他马上‘高飞远走’”。

  身体爱欲必然导致“身生子女”,或叫“身体方面的生育欲”。那些身体方面生育欲旺盛的人,都喜欢女人,他们就是以这种方式来爱,通过“生育子女”使自己永活,为自己带来永世的福气。在这个意义上,“爱欲就是欲求不死”。甚至动物也这样沉溺于爱欲。在欲求生育的时候,所有动物都变得非常强悍,像害了爱欲病,先是急切地要交媾,然后是哺育自己生下来的孩子。这样,动物的爱欲和人的爱欲没有什么不同。正是靠生育,生命才会绵延,“会死的”(自然或天性)才会成为“不死的”。

  根据我的解读,柏拉图式的爱情也许蕴涵这样一个核心命题: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但性并不必然意味着爱情。也就是说,前者的逆命题是不能成立的。

  这样一来,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并不是通常所说“纯粹的精神之爱”,而是像柏拉图所说的“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的统一,或“身心合一者”:“由于要生育,他当然钟情美的而非丑的身体;要是遇到一个美好、高贵、天资优异的灵魂,他就会神魂颠倒地爱慕这样一个身心合一者。”就拿苏格拉底本人来说,尽管他最富于关于“爱欲”的知识,但他仍然有身体,无论他灵魂的爱欲多么强大,都无法消除身体及其欲望。他仍然会体验到身体强烈的性吸引。他会饮酒,也会有肉体之欢。他不是一个以肉体禁欲来夸耀自己的圣徒。爱慕苏格拉底的学生阿尔喀比亚德略带嫉妒地说:“苏格拉底对长得漂亮的人何等色迷迷的,总缠着他们献殷勤,被美色搞得不知所以。”但对苏格拉底来说,他的智慧在于把握好了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之间必要的平衡:身体的爱欲总是倾向于把“精神渴求”吸纳进来,而灵魂的爱欲又从身体的爱欲中获得能量。

  当然,“柏拉图式的爱情”也强调爱情高于性(“爱欲”高于“快感”),这是没有疑义的。《会饮》中有一经典的表述:“明智意味着掌管好快感和情欲,而最强烈的快感莫过于爱欲。既然快感比不上爱欲强烈,当然就得受爱欲支配,爱欲是快感的主人;既然爱神统治快感和情欲,爱神肯定就是特别明智的。”这里至少有三点值得玩味的要义:一是理性(“明智”)支配情感(“爱欲”);二是性的快感比不上爱情的强烈(或爱情的幸福感是性快感无法比拟的);三是爱情总是要主导“性”的(“爱欲是快感的主人”)。

  如果说“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表明的是性与爱情相统一的话,那么“性并不必然意味着爱情”,则道出了二者的可分离性。例如,性对象的选择是可与爱情分离的。《会饮》极其隐晦地表达了这一点。在“苏格拉底忆述第俄提玛的教诲”中,绝妙地描述了人们从爱慕“一个”美的身体到“美本身”(美的“理念”)这整个的“爱欲奥秘”——“最终的、最高妙的奥秘”:人从小就得开始向往美的身体。他首先当然是爱慕“一个”美的身体(受到这个身体的性吸引)。然而,即使这个美的身体再令人赞叹不已(美轮美奂),他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他真的爱美,他就必然会被其他不同的美的身体所吸引。“他就得领悟到,美在这一身体或那一身体中其实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他该追寻形相上的美,若还不明白所有身体中的美其实都是同一个美,那就太傻了。”既然一个人必定至少要爱两个身体,那就似乎没有理由不去多爱几个。“一旦明白这个道理,他就会成为爱所有美的身体的有情人,不再把强烈的热情专注于单单一个美的身体,因为,对这有情人来说,一个美的身体实在渺小、微不足道。”

  于是,人们“游于爱欲的正确方式”是:先从那些“美的东西”(比如一张面孔、一双手或身体上某个地方的美)开始,为了“美本身”(美的理念),顺着这些美的东西逐渐上升,好像爬梯子,一阶一阶从一个身体、两个身体上升到所有美的身体,……直至达到“瞥见美本身”的境地。要是一个人瞥见美本身的样子,那晶莹剔透、如其本然、精纯不杂的美,不是人的血肉、色泽或其他“会死的”傻玩意一类的美,而是那神圣的纯然清一的美。只有达到美本身并与之融为一体,人的生命才值得,才是值得过的生活。

  这样一来,柏拉图式的爱情,又不过是通过爱慕一个又一个美的身体而追求“美本身”(“美的理念”)的一种理想。但这种理想的实现不可避免地使人的爱情陷入一个悖论:爱的忠贞和背叛都变得既可能又合理。一方面,人的一生中总是会被许多美的身体所吸引和诱惑,从而导致背叛;另一方面,只与一个伴侣长相厮守、白头偕老也有某些美妙和值得赞赏之处。我们如果再分析一下柏拉图关于“欲求自己另一半”的隐喻,这一点就更加清楚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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