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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仪式与象征的秩序

书名:仪式与象征的秩序
作者:
ISBN:7100035422
出版社:
出版时间:
7-100-03542-2 CNY15.00 题名与责任者: 仪式与象征的秩序 一个客家村落的历史、权力与记忆 刘晓春著 出版发行项: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3 载体形态: 256页 21cm 书目/索引附注: 有书目 (第245-256页) 提要或文摘附注: 本书是对江西南部一个客家村落的文化人类学调查、研究的成果。作者通过对村落的自然环境、村落历史、宗族组织、民间信仰等多方面的调查研究,探讨了在传统时期和现代时期村落之间空间范围的消长、 其它变异题名: 一个客家村落的历史、权力与记忆 学科名称主题: 客家 文化人类学 研究 江西省 中图图书分类法类号: K281.1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刘晓春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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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研究的新成果

文:涂石  

  何为“客家人”呢?客家族谱记载着在中古的某一个时候,家族的祖先为了躲战乱,从现在中原一带往南迁徙,千百年来,子孙绵延不绝,播撒广东、福建乃至海外。在漫长的客家迁徙历史中,逐渐形成了广东嘉应州、福建汀州、江西赣州等客家文明中心。对于这一特殊族群文明的研究早在20世纪30年代已展开。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仪式与象征的秩序———一个客家村落的历史、权力与记忆》(刘晓春著)试图从鲜活的地方个案研究解构。作者在几年工夫里,通过对一个赣南客家村落富东,从家族的历史,村落的形成,村落空间的人文意义,村落空间与国家监控,谱系与历史建构,仪式、权力与家族,现实、祖先与个人,村落时间制度,灵官庙会,村落政治的仪式表演,村落信仰等等进行一系列社会调查,发现客家家族发展与社会文化变迁,并没有切断传统文化在今天的延续,恰恰相反,传统作为来自往昔的符号,在现代社会文化背景下,对于生活在日益受到外来信息冲击、并非与外界完全隔绝,传统往往通过具有相应价值的特定符号和象征系统,使之以某种合法方式仍然对人们日常生活施加影响。乡土传统的重新发明,不仅仅只是服务于过去历史的记忆,在许多时候,传统被赋予新的意义。民间传统的重建与民间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民间传统的社会网络和人际关系在现代化过程中得以恢复的原因是他们在地方企业形成与社会互助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民间传统的仪式与象征转化为经济性的崇拜,起到了操演社会竞争的作用,民间传统服务于对外集资与地方公益事业的发展,有力地说明了客家民间文化的历史延续。

  我之所以认为此书的出版是客家研究的新成果理由在于:一、作者采取了与前人完全不同的一个新视角,即试图通过一个客家乡村社会调查的个案,对乡村社会仪式———象征体系进行民族志的重建,探讨民间文化的历史传统、乡村社会的各种权力与民间文化创造之间的关系,为客家文化的总体研究提供一个鲜活的民族志个案,进而从民间文化角度为当代中国正在发展的伟大变革提供一个独特观察视角,揭示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的内在秩序和运行法则。二、注重田野作业。仪式与象征体系包括信仰、仪式与象征三个方面,作者试图以民族志的写作方式重建一个客家村落的仪式———象征体系。由于研究对象的区域性,在研究方法上既注重田野作业与文献研究的结合,同时也将这一特定的区域置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也就是说,它对具体文化事象的研究并不仅仅局限于区域之间的联系,注意“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之间的互动,国家—社会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分析框架。材料的殷实,结构的自然,表述的清晰,研究空白的填补,让读者感到是值得一读的客家文化研究的新著作。

村落的传统与现实

文:谢仲礼  
出处:中国图书商报 2002年

  长期以来,大多数研究乡村社会现代化的学者倾向于认为,现代化意味着西方化,意味着民间传统的消失。他们经常用“小型”、“落后”、“封建传统”来描述、批判民间传统。这样的观点不仅在学术界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对不同时期的政治家(包括执政党的领导者、决策者)产生了重要影响,无论是民国时期的“新生活运动”,还是新中国的土改、“破四旧”、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都不同程度地把民间“落后的封建传统”视为现代化的“敌人”,并试图通过对民间传统的批判来建立新的“现代化社会”。在这一系列政治运动的强烈冲击下,民间宗族组织至少在形式上被彻底摧毁,绝大多数家谱被作为“四旧”而焚毁,祠堂或被改作学校、或被用作仓库甚至被毁,民间庙宇几乎全部被毁,公开场合的民间宗教仪式被禁止……民间传统文化似乎真的要随着现代化的进程而消失。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改革开放以来,民间文化传统不仅没有在此前政治运动的持续冲击下消亡,相反却有了明显的复苏。可以认为,当前民间的传统复兴运动是在全球性的现代化运动背景下发生的、与现代化运动互相映照的地方性表述,在某种程度上,它反映了地方性文化与现代化运动之间的复杂关系。

  刘晓春博士对江西南部一个客家村落——富东村(根据学术传统,书中村名、人名都作了改动)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个案。富东村是一个行政村,位于赣南宁都县北部偏东的永丰乡。全村共24个村民小组,村民主要是罗姓和李姓两个家族,另有少量张姓。作者对富东村的自然环境、村落历史、宗族组织、生活习俗、民间信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运用民族志的描写方法,重点描述了富东村民在一定的时空坐落中创造和传承的文化,力图重建一个客家村落的仪式—象征体系,表述民众自身对民俗事象的理解以及作者对民众解释体系的诠释;探讨了传统时期和当代富东村与周边村落空间范围的消长,富东村两姓各房支势力的消长及其对村民物质生活、精神状态的影响,现代化进程对富东村民对传统的态度的改变。在此基础上,作者讨论了民间传统在传统时期的传承、当前的复兴以及民间传统与国家控制之间的互动。在富东村,改革开放以后,家谱重修了,祭祖活动恢复了,家族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得以重建,灵官庙会、游花灯等仪式表演恢复了,白石仙的香火再度兴盛起来;村落内部出现了正式权威(现职干部)和非正式权威(家族“精英”、传统的诠释者和重建的倡导者)两套权力系统,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前者在村民的现实生活中发挥着较大作用,后者则尽力为家族在地方事务争得更大的发言权……在这里,传统文化与现代化进程并未呈现出泾渭分明的对峙局面,而是一种并行不悖的共处场景。

  作者认为,无论是传统时期还是现代民族—国家时期,中国乡村家族的表现形态与村落、地域乃至国家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只有将村落的历史与社会文化的发展等联系起来进行讨论,才有可能探讨一个家族、村落及其传统文化的表现形态。(1)传统时期,聚族而居的富东村基本上处于一种民间自治的状态,家族的族长是维护家族现实生活秩序的最高权力代表,同时具有解释和传承传统的权力。另外,无论是在地方治理还是在族人的精神教化方面,他们都扮演着家族与国家之间联系的中介角色。(2)进入民族—国家时期,国家权力对民间的渗透越来越深入,在家族的权威之外,出现了国家权力的地方代理人,使村落的权力格局呈现两种类型:正式权威和非正式权威,两者或重叠,或并置,但在对外的时候,他们都最大限度地维护家族利益。(3)1949—1978年,国家政权将家族视为封建的宗法势力加以打击,家族力量受到了遏制,但是富东村的李氏家族仍利用家族成员中的干部,尽量扩大村落的生存空间。(4)改革开放之后,由于广泛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家权力对农业生产的控制逐步放宽,家族力量通过家族传统的重建在村民的生活世界找到了生存的根基,现代经济—社会结构性变化对传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需求,只不过这种需求采取了既为村民所认同和接受、又不违反现行国家制度的方式,使家族能够充分利用国家的力量,达到使家族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在村落和区域中处于优势地位的目的。

  由此看来,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的变迁并未切断传统文化的延续。在富东村,家族精英试图在国家意识形态的范围内继续诠释传统的家族制度在现代社会生存的合理性,同时,也许是对此前历次政治运动记忆犹新且心有余悸,富东村民在重建传统的时候总是不忘与现行国家政策“接轨”。在修谱过程中,编篡委员会由原村委会主任、退休干部和退休教师组成,而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包括村委会成员都没有参加,因为他们的身份有所不便(地方政府对民间修谱的态度是不鼓励、不干涉);编委会对谱例、族规都在基本保持原有框架的基础上作了适应新形势的修改,如谱例规定:“纯女户,已经做了招郎、顶了家户的都要上谱。”而在传统时期,赘婿、螟蛉子是禁止上谱的;族规中既有“培育风水……对所有祠堂庙宇周围林木严禁乱砍滥伐”等具有传统色彩的规定,又有诸如“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家庭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禁止包办婚姻和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儿童”等形同当前国家法律的规定。在这里,家谱的编篡者(实际上就是家族精英,即非正式权威)充分展示了他们的智慧,巧妙地将民间传统的乡规民约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糅合在一起,从而为家族制度找到了合法的生存空间。可以认为这是民间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巧妙回应。

  实际上,社会制度的变迁以及不同历史主体的实践活动,构成了地方性文化复杂的权力机制。国家权力系统作用于地方社会的形式,在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了国家权力的地方性控制相对弱化,也开始使民众不再局限于国家意识形态,更多的时候,他们将自己的烦恼、快乐诉诸地方性的象征资源,进而在资源的缺失与掌握地方性资源的不同人群之间形成了权力的不平等。随着地方性象征资源在民众日常生活中占据的位置越来越重要,普通人对生存知识的需求越大,掌握地方性象征资源的人们也因此越能显示其垄断知识的权力。在民间,控制象征资源的民间知识分子与象征偶像构成相互之间的合法性论证,以神庙为例,神祇是否具有魔力,有赖于民间知识分子有意或无意为之的关于神祇的神话,而民间知识分子在民间所具有的权威,则依赖象征资源作用于民众心理、日常生活的效用如何。在国家权力强化控制的年代,地方社会的政治领域以阶级为核心划分地方社会的不同群体,在理论上基本瓦解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血缘纽带,消解了乡土社会以血缘为纽带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使乡土社会整合到国家的权力结构之中。改革开放之后,神庙、宗族以及其他各种民间公共领域开始复兴,人们为利益而重新定位于民间社会的不同利益群体中,国家意识形态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导作用逐渐淡化。但是,民间公共领域的重建并不意味着国家权力的地方代理在其中的缺失,而是以一种非公开的方式参与管理,在这种非公开的方式中,民间资本与国家权力的地方代理之间形成共谋。国家权力的地方代理对于民间神庙的默认态度,使当下的民间造神运动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呈现出复杂的权力渗透。

  刘晓春的研究提示我们,如果从广阔的视野理解当前的民间传统复兴运动,把它置于现代性与民族-国家建设的背景下,注意到传统复兴运动与民族-国家现代化诉求的复杂关系,我们就有可能更为准确地理解民间传统复兴运动的历史继承性及其与现代性之间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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