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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与巫为邻

书名:与巫为邻
作者:
ISBN:7301098154
出版社:
出版时间:
7-301-09815-4 CNY34.80 题名与责任者: 与巫为邻 欧洲巫术的社会和文化语境 (英) 罗宾·布里吉斯著 = Witches & neighbours the social and cultural context of European witchcraft Robin Briggs 雷鹏, 高永宏译 eng 出版发行项: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载体形态: 442页 23cm 丛编说明: 悦读时光 人文探索 书目/索引附注: 有书目 (第404-422页) 并列正题名: Witches & neighbours the social and cultural context of European witchcraft eng 其它变异题名: 欧洲巫术的社会和文化语境 学科名称主题: 巫术 研究 欧洲 中图图书分类法类号: B995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布里格斯, R. (Briggs, Robin) 著 个人名称—其它责任者: 雷鹏 译 个人名称—其它责任者: 高永宏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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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巫术的宗教语境

文:梦亦非  
出处:文景->2006年第7期    

  读英国作家罗宾·布里吉斯的《与巫为邻》,如堕云山雾罩之中。何故?这书译得不甚佳妙,西人思维、表述方式固与国人不同,但译者亦应该考虑到具体国情,不应译得拐弯抹角、峰回路转。是以阅读此书我花掉了前后一个半月,停停续续、思三想四,方在这个下午硬着头皮读完,放下书本如遇大赦,本想束之高阁,但未留片言只语,却又心有不甘。

  《与巫为邻》副题为《欧洲巫术的社会和文化语境》,此书若与法国作家罗贝尔·穆尚布莱的《魔鬼的历史》比照阅读甚好,关于后者,容我以后另文介绍。关于欧洲巫术迫害,普遍看法是曾有九百万名妇女被作为女巫烧死,而布里吉斯的看法却是:在1450年到1750之间,发生的审判不过十万次,被处死的人也不过四万到五万之间,而其中妇女占75%到80%。从通篇的行文来看,布里吉斯一直保持着对巫术迫害的严重程度的怀疑。其实有价值的不是指望他得出什么结论,而在于他对大迫害的社会与文化语境的分析。

  中世纪的欧洲并不是一个诗意的时代,甚至不是一个正常的时代,数百年之间发生的宗教审判、社会动乱、战争、经济崩溃,这些社会与历史的仇恨必然要寻找一个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女巫迫害。那么,在数百年间,直接导致女巫迫害的社会与文化语境是什么样子的呢?

  贫穷是重要原因,“迫害运动达到极盛的数十年,也正是社团和家庭所承担的义务达到极限的年份”。贫穷会导致受到财产损失的家庭把与自己不和的、或者与损失发生过间接关系的人指控为巫师。寻求邻居或社区帮助的破产或贫穷者会以巫术的威胁获得施舍,而拒绝施舍者则会因心里愧疚而导致生病,如此一来即会把乞讨者指控为巫师,于是受害者与迫害者之间角色产生了互换。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人类不能分清哪些事情是“可能的”,哪些是“不可能的”,所以以迷信与魔法为核心词的巫术思维正常存在于生活中,会将生活中发生的事件与巫术、魔法联系起来,而后来必然要将这些超自然力量归结到巫师身上,这是当时的文化语境。在家庭与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者往往因冲突而被指控为使用巫术,仆人、妻子、寡妇,成为了这种指控的牺牲品。不幸的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冲突在中世纪也达到一个高度,女人更容易被认为成为魔鬼的替身与仆人,术士、产婆等更容易被指控为女巫,男人对付女性最常用的手段即是女巫指控,讨厌女性的男权社会心理在当时被鼓动到严重膨胀的地步。除此之外,死亡率、迁移率和犯罪率的上升、通货膨胀、战争都成为导致巫术迫害的背景。

  令人不安的是,布里吉斯对宗教原因并未深入研究,他只是把宗教当作一个与贫穷等处于相同地位的一个原因罢了。而在我看来,宗教应该成为其中最重要的社会与文化语境,其重要到仅从宗教角度就可以完全令人信服地解释女巫迫害的原因。欧洲的宗教到了中世纪,已经发展为悲剧性的一元价值观、文化模式、思维方式、话语权力。整个社会被宗教所禁锢,毫无发展可言,它带来战争、审判与迫害,让欧洲陷入了黑暗时代。这种绝对化的宗教必然会带来暴力,对外的暴力和对人民的暴力。但对人民的暴力不会凭空施加,必然要有自下而上的诉求,这种诉求即是巫术指控。中世纪欧洲的巫术这个词与我们在人类学中看到的词含义不尽相同,在人类学中,巫术先于宗教,巫术不是宗教的对立面,它可以是与宗教无关的另一个领域,也就是说,巫术之中不需要一个人格神或它的反面,它只是解释世界的另一种方式。但中世纪欧洲的巫术被放在了与宗教对立的位置上。巫师被认为是被魔鬼附身、与魔鬼签有合约、骑着扫帚去参加巫魔夜会的反面形象,犯有“背叛上帝投向魔鬼的大罪”,十恶不赦,她们被认为在巫师与魔鬼的夜会上乱交、食用小鸟与乌鸦之肉、制造冰暴等灾害天气以危害庄稼,并在生活中使用魔鬼赐予的药粉害人。“人魔立约、拜鬼仪式、妖术”成为巫术的三大经典罪状。

  也就是说,巫师成了站在上帝对面的形象。一旦对立产生,占有话语权力的宗教必然会对这个负面形象施以暴力。这种迫害暴力的后面是双重的恐惧:底层民众对财产损失、不安全感的恐惧;宗教对撒旦力量的恐惧。宗教的恐惧认为:巫师是最后的异教徒和主要的极端社会反叛者,他们共同的阴谋是最终彻底颠覆宗教和社会秩序。在这两种恐惧之间,关联是下层不断的巫术指控与镇压的要求,于是在许多国家和领地上便发生了大规模的猎巫运动。有意思的是,长期以来天主教与新教的历史学家都认为对方应该为猎巫运动负主要责任,但其实对女巫最凶残的十个迫害者都是天主教的王子大主教,而新教对猎巫也兴趣浓厚。在两个教派的竞争之间,女巫成了它们的着力点、牺牲品。这种迫害会发展到对猎巫不力或持怀疑态度的牧师头上:他们被当作巫师给清除掉。暴力不仅仅针对它的对立面,暴力也热衷于清理自己内部不积极的因素,就象革命者往往将不革命者打为反革命一样。布里吉斯认为:“如果我们给迫害的相对密度绘一幅图的话,就会看到一条沿着莱茵河两岸绵延五十到一百英里的黑色带子,它从瑞士直到比利时。”不能说他的这条带子是错误的,但肯定有减弱宗教对女巫迫害的嫌疑。

  这其中出现了错综复杂的关系,巫术这种民间信仰、异端被放到宗教的对立面之后,巫术的主体巫师也被放置到撒旦替身的位置上,下层的巫术指控带来宗教的大规模迫害,而反过来,宗教迫害又深化了巫术信仰:如果巫术不是确有其事,宗教不可能去禁止它。于是矛盾出现了,宗教一边迫害巫术,一边又在以迫害的方式宣扬巫术。所以布里吉斯也认为:“巫术可以被完全看做是一种最终观念上的犯罪,它的可信度依赖于解释事件和感受的特定的程式化的方法。”

  我们似乎可以梳理一下在女巫迫害中的暴力的发生原因、社会背景与运行机制。暴力的产生肯定来自权力的不对等,双方之间缺乏制衡力量。这种权力的不对等表现在宗教力量的强大:它浸透普通民众的价值判断和思维方式,他们以之为依据将巫术放在罪恶的位置上。而巫术虽然作为民间的思维方式,但它因缺少国家机器的帮助是以处于弱小地位。在对立而力量不对等的两种事物之间,必然会有暴力发生。当时的社会环境已因宗教的禁锢而处于崩溃的边缘,不管是经济还是文化或人际关系,在这种缺乏稳定的大语境里,不会出现对暴力怀疑与终止的第三方力量,已与宗教合一的行政机构也不能成为制衡力量,不但如此,行政机构在迫害中大显身手。这种自上而下的、下层之间相互的暴力不是直接作用于巫师,它通过无中生有的指控、频繁而粗糙的司法审讯,最终达到绞刑、火刑的肉体暴力结局。暴力的这套运行机制有效地掩去了它的“暴力”面目,出现在大多数非受害者眼里的是“正义”、“公理”,这是一种“民众的暴力”加“宗教的暴力”,可以总结为“神的暴力”。这种暴力的结果就是无数的“女巫”、“巫师”被处以极刑、财产被没收,司法助纣为虐,甚至暴力最终吞没了暴力施行者(在意大利、法国、德国、英格兰等发生的大量神职人员被指控为巫师即是最好的证明)。

  欧洲的巫术迫害肯定与经济、文化、社会语境有关,这些因素甚至非常重要,但是,取决定作用的力量则是布里吉斯含糊不清地论述的宗教力量:天主教与新教。这好很理解,巫术作为宗教的隐在的怀疑者、异端存在,巫师被宗教价值与思维塑造成宗教想要的敌人形象。只要巫术存在一天,宗教就不可能一天放弃对它的攻击。欧洲中世纪对女巫的迫害,只不过是在一个对宗教来说是最佳的时间段,最佳的地点,最好的引发因素之下,宗教所进行的势所必然的攻击罢了。

  弄清楚宗教与巫术之间的关键词:暴力,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巫术迫害的主要因果。所以布里吉斯也承认:巫术是一种虚构的犯罪。

巫术与想像

文:冯欣
出处:文汇读书周报 2006-05   

    在我们这个时代,巫术已经被对象化了。除了偏远的原始部落、偶尔在电视新闻中看到一些邪教组织害人的报道,或者在极少数的科学怀疑论者那里,我们已经基本不再把这种前现代的巫师作为理性社会中一种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实体来看待。但近年来,西方,特别是古老的欧洲,或许是出于对当前社会的一种反感所致,或许是出于一种文化上的记忆,他们又开始怀念起这种曾经深刻地影响了特定历史时期的巫术,各种专题研究著作层出不穷,留存下来的第一手资料已经很少没有被研究。《哈利·波特》《指环王》这两部产生空前影响的系列小说更推动了这种浪潮。在科学观念已经成为常识,人们的意识中很难有这种超自然力量的合法容身之地的今天,人们对巫师的兴趣却被提到了一个顶点。

    当然,今天看《哈利·波特》《指环王》系列的小说和电影,我们的趣味和那些身处黑暗年代的人们是截然不同的,我们吃着爆米花,欣赏着字里行间、银幕上的巫师施展法术,进行魔法大战,他们形象中传统的黑暗元素被更轻松的消费元素所替代了。而那些黑暗年代的人们就不同了,他们真正相信魔鬼所控制着的巫师正威胁着他们的生活、生命和社会秩序。这一点,我们可以在原始的民间传说、童话中找到大量的例证。不管其幕后的真正背景是什么,在特定历史时期,那些数不胜数的对巫师的诉讼和处死,仍然表明了那是一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秩序的恐慌。罗宾·布里吉斯的《与巫为邻——欧洲巫术的社会和文化语境》试图以严谨的历史研究方式来审视这一现象。

    作者的书名就提供了一种社会心理氛围,对人们处于大恐慌中的心理做了很好的把握。作为一名正统的历史学者,布里吉斯当然不能容忍那些关于巫师的种种离奇的、缺乏必要证据的说法。他认为整个巫术/巫师现象的形成乃是出自于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我们生活中统治力量的变化。过去时代中,邻里关系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关系十分紧张且又缺乏流动的特定社群,是滋生“巫术罪”的重要土壤:巫师身上奇异的力量会给邻居和社区带来大规模的伤害。而现代社会随着“国家和官僚机构地位的上升”,“处理社会冲突的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其次是信仰的背景。把世界理解成由上帝和魔鬼控制的宗教信仰,及其深深根植于民众意识的程度,给予了那种无法解释的隐藏的强大力量以巨大的想像空间。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种善恶对抗的二元世界观念构建了那个处于人类和社会普遍价值观之外的“反世界”,其中的一切恰好都是背离于我们的正常秩序。而不同地区的巫术/巫师有着不同的特征,这种区别正分别对应着文化、信仰的区别。

    最后是心理学的背景。如果说,“一种信仰肯定会反应出人类深层次的渴望或者焦虑”,那么,当这种信仰不再有效地整合“我们共有的幻想生活中的某些元素”,随之而来的失落感便“需要发展可以起替代作用的鬼神理论”。作者认为“电影工业伪造‘超自然’的能力”(恐怖电影)证实了这一点。总的说来,巫术为什么在那个特定的时期成为绝大部分人都深信不疑的“事实”?其中的原因肯定是十分复杂的。我们只有仔细地考察使这种“深信不疑”成为可能的复杂的信仰系统,“重建人们思考和生活的方式”,并“说明该系统是如何与现实联系起来的,以及它在多大程度上充斥于我们祖先的精神世界和社会生活。”

    由于某些可以理解的原因,现在留存下来的关于巫师迫害的原始资料与当时巫师审判的真实情况很可能相去甚远,所以如何有效界定和区分被审问巫师供词中事实和想像就成了这个研究领域的关键。鉴于原始材料的浩大无边,且又需要仔细而复杂的鉴别工作,布里吉斯大都使用了二级材料,这样更有利于在把握纷繁复杂材料的整体性的同时,又不失去细节。布里吉斯显然对巫师审问中巫师的各种描述持谨慎态度。比如,对于巫师聚会,他先否定了缺乏证据的“异教仪式”说法,然后在特定案例的只言片语中追寻那种能够显示被审问巫师陈述供词时真实心理的线索。“我很乐意说一下让你兴奋的东西”,这就表明了巫师有可能在审讯过程中出于心理崩溃、或者别的复杂原因(巫师中许多都是村落社群中的受歧视者)而“响应”审问者的关于巫术的暗示。但是,由于并没有进一步的直接证据可以清晰区分供词中的事实和想像成份,所以作者使用了一个在受限条件下相对比较明智的方法,他在材料中化约出一些共通的元素,然后把它们与当时的社会文化状况并置起来,从而在那些巫师供述的虚构世界里,发现“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的压力在这个世界里被人格化为魔鬼和他的代理人”。而审判本身就是一个冶炼炉,使得传说和故事不断被重塑。显而易见的是,在被描述的“反世界”中,黑暗力量的邪恶目的一一对应着现实世界的重要部分。破坏农作物、毒害畜生和小孩、致人以莫名的不治之症、性乱,这些在那个时代都会导致正常社会秩序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应该说,布里吉斯资料的梳理上是细致而严谨的,然而,当我们面对那些被审问者的原始供词,却总是隐隐不安,作者的推断都是基于我们这个已经科学化了的社会常识,相对于“黑暗时代”中处于文明边缘的走火入魔者那些十分文学化的、炽热的想像,两者显然处于两个相反的极端。为什么有这样一群人,把自己完全投入到这个巨大的想像中,在其中对抗他身处的现实?这个巨大的想像,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显然是太过于陌生,太冷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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