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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霍布斯传

书名:霍布斯传
作者:(美)A. P. 马蒂尼奇(A. P. Martinich)著 ; 陈玉明译
ISBN:9787208061385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
载体形态项 490页 ; 23cm 一般附注 人物·Biography 题名 Hobbes: a biography 主题 霍布斯 (Hobbes, Thomas 1588~1679) -- 传记 中图分类号 B561.22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现在被公认为近代哲学和政治理论的奠基者之一。他漫长和丰富的一生也是充满争议的一生。这本叙述翔实且可读性极强的传记立足于大量发表和未发表的材料,为我们清楚完整地勾勒出霍布斯生活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对于从事哲学、政治理论和思想史研究的学者来说,本书都将是一份宝贵的资源。同时,它清晰明快的文风也将保证对霍布斯及其对代感兴趣的普通读者获得非常多的阅读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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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时代的复杂性

文:梁捷 出处:南方都市报 2007年5月

  传记作者和传主的关系一直是个有趣的话题,美国的马蒂尼奇教授是研究语言哲学的,他的专业工作国内早有介绍。可是他也跨出专业,写了如此厚的一本《霍布斯传》,令很多思想史专家大跌眼镜。马蒂尼奇自己介绍说,当年他很偶然地因为能读拉丁文而接受任务分配,翻译了一部分霍布斯的《论物体》,接着又因为做过这项工作而被强迫对研究生开霍布斯的讨论课。在此之前,他甚至还没有读过《利维坦》。马蒂尼奇就这样一步步被逼上霍布斯专家的位置,而通过研究也发现,他自己竟然喜欢上了霍布斯。

  霍布斯的思想太复杂,所以喜欢上他并不难,但要写《霍布斯传》就难了,就连老资格的古典学家列奥·施特劳斯有时都犯错。施特劳斯在上世纪30年代撰写他那本著名的《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时,很惊喜地了解到发现一部分“卡文迪什家族收藏的论文手稿”。几十年后,马蒂尼奇综合后来几代学者的研究表明,这些论文不过是霍布斯做卡文迪什家族秘书的应尽职责。

  从版本学来研究霍布斯只是一个方面,更多学者从“内在理路”来研究霍布斯。比如施特劳斯和剑桥学派的斯金纳、塔克等人都对霍布斯的“修辞术”这条理路极感兴趣,反复捶打他的文本,写出许多精彩论文。比如霍布斯本人精通修辞,并在担任家庭教师期间用拉丁文改写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作为教材,他的第一本专著是《修辞学简论》。但霍布斯一生公开的文字里都对修辞术持反对或者矛盾的态度。斯金纳认为霍布斯有深意,而马蒂尼奇则认为,正是《修辞学简论》标志着霍布斯结束了早年的人文研究,和他的朋友们转向科学研究。

  霍布斯周围的朋友圈子多半都是自然科学家。早期霍布斯的自然科学研究偏向光学和力学,晚年逐渐转向数学,当然只是几何学而不是代数学。霍布斯一生的论敌也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霍布斯早期和沃纳竞争光学研究的发现权,中年和笛卡儿勾心斗角,晚年更是和沃利斯关于几何学吵得不可开交。霍布斯曾写过《给牛津大学数学教授上的六堂课》,作为英文版《论物体》的附录出版,里面对沃利斯的粗口让人惊讶,“见鬼去吧,你这个粗野的教士、野蛮的牧师、专门败坏道德的博士、愚蠢的学者、以萨迦们的同伙、翻云覆雨的高手。”这句话出现在霍布斯研究自然科学的著作中,倒也是霍布斯精通修辞术和政治学的一个绝佳注脚。

  霍布斯晚年着力坚持的一个几何学问题是“化圆为方”问题,该问题说的是“是否可能用尺规画出一个与给定圆面积相等的正方形”。霍布斯从他的信仰出发坚信这是可能的。可是当代数学早已站在他的论敌一边,证明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从现代数学角度研究霍布斯著作已经意义不大,但要尽力完整地还原霍布斯的形象,这个维度必不可少。霍布斯终究还是有一些没有反目的研究自然科学的朋友,不妨列举两个他常有交往的医生,一个是威廉·哈维,另一个是威廉·配第。前者第一次发现了血液循环,后者则是古典经济学的奠基人。

  当然了,霍布斯一生影响最大的著作,无疑是《法律、自然和政治原理》、《哲学原理》(包括了《论物体》、《论公民》和《论人》)和《利维坦》。50岁到70岁,这20年里,霍布斯的生活发生极大变化。君主制被推翻,霍布斯不得不流亡海外,老人却爆发出惊人的创造力,连续不断写出富有政治思想的名篇。

  《法律、自然和政治原理》与《哲学原理》的关系特别复杂,出版顺序交织在一起,很多主题甚至段落也很类似。循着大致的脉络,我们可以说《原理》分为“自然法律”和“政治法律”两大主题,前者研究自然人性,理性、情感、语言、感知等一切,后者研究这基础之上的政府组织和政治哲学。

  而这一切在《哲学原理》里得到了进一步的阐释。霍布斯把《哲学原理》分成三部分,代表他认识社会政治的三个维度,物理学、人性论和政治学,每一部分背后都有形而上学,每一部分也都是科学。

  研究这段时期霍布斯的思想很困难。除了前面提到的版本源流勘比以外,一方面要体会霍布斯的心境,一方面要比较霍布斯与他人的论战。霍布斯天性敏感、懦弱,英国内战还未开始,霍布斯就从国会被终止这件事中嗅出味道,远遁他乡。所以霍布斯的写作特别矛盾,充满着犹豫。很多学者通过研究发现,霍布斯在这段时期内的思想也没有完全定型,甚至有时对同一个问题抱着矛盾的态度。他虽然已经年过半百,但仍然在和笛卡儿这样的学者争论中修正自己的看法,完善自己的论证。

  不用继续讨论霍布斯思想中的特征,我们几乎可以从霍布斯的著作中找到一切现代人关心的问题,政治的、文学的、形而上学的乃至自然科学的。那个时代没有版权,各种著作和思想都在不停地交换、碰撞,这在霍布斯身上得到最充分的展现。我认为,霍布斯研究的目的不完全是弄清楚霍布斯的生平和思想,更重要的是展现那个时代的思考特征和复杂性,马蒂尼奇正是为此提供了一个简单而又扎实的基础,促使我们和许多前辈一样,一遍又一遍地阅读霍布斯。

老哲学家霍布斯:“一头恐惧的大熊”

文:周威 出处:中华读书报 2007年8月

  “马尔蒙斯堡的九头怪蛇,巨大的利维坦,大毒蛇,丑恶的怪物和不列颠野兽,可憎学说的传播者,疯子智慧的发布者,不虔诚的死亡的号召者和拥护者,物质性上帝的乏味崇拜者,旧异端的邪恶的革新者,荒唐无耻的弄虚作假的骗子,谎言的卖力制造者。”

  这段话大概让今天网络上的口水战者都会自叹弗如,但它的作者不是没有教养的村野莽夫,而是17世纪的一位英国绅士,可见知识分子在论辩中搞人身攻击一向代不乏人。如此密集的毒箭并非射向什么罪不可赦的恶徒,它的目标只是一位闲居乡间的老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时隔将近四个世纪,霍布斯在今天依旧是一位极富争议性的人物,各种对立的理论都从他的著作中吸取思想资源,由此也足见其思想的复杂性。虽说不可简单地认为思想与人生经历若合符节,但了解思想家生平对理解其思想有所助益却是无可否认的。为此,应当感谢马蒂尼奇为我们带来这本传记。

  毫无疑问,霍布斯为许多现代人所痛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是绝对君主制的拥护者。在民主话语独步全球的今天,这就是典型的“政治不正确”。然而,在霍布斯的时代,随着教会的分裂和查理一世人头的落地,人已经不再有所敬畏,传统信仰的精神世界分崩离析,世俗世界则处于动荡与战乱之中。如果没有一种强大而绝对的力量来整合一切,烂摊子似乎很难收拾。如何让无所敬畏的人接受统治,这就是霍布斯所要面对的问题。如传统自然法那样诉诸绝对的法则能够有效吗?面对暴乱、弑君,以及诸如此类的一切,霍布斯显然缺乏信心。他需要另起炉灶,寻找新的基础。出于对人性的考察,或许也源于自身的体验,霍布斯将恐惧放在思想的焦点上。一言以蔽之,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为避免自然状态下“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理性的人建立盟约接受主权者的统治。虽然霍布斯最终得出了专制主义的结论,但其论证方式却为现代民主的权利学说开辟了道路。罗伯特·菲尔麦——作为洛克《政府论》上篇的批评对象而为人熟知的君主制辩护者——本应与霍布斯立于同一战壕中,却最先敏锐地看到了霍布斯思想中的民主主义成分。菲尔麦写道:“我在表扬他(霍布斯)的理论的上层建筑,却不喜欢其下的基石。”较许多挪用霍布斯的思想基石,却视其为暴君辩护者的人,菲尔麦要诚实得多。

  列奥·施特劳斯认为霍布斯以自我保全的自然权利替换了自然正当,导致现代政治哲学丧失了外在的永恒法则,而将基础建立在人的主观诉求之上。我们可以说霍布斯造成了扭曲传统自然法概念的理论后果,但绝不能以现实后果苛责于霍布斯。在经历一系列文化、社会变迁,尤其是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洗礼之后,古典文化虽被重新发现,但已是旧貌换新颜,教会的分裂更使神权与世俗权力的关系复杂化,加之近代社会的种种新矛盾,迫使霍布斯寻找新的方向。即便霍布斯为君主制辩护,我们也不该忘记他是一位基督徒。作为国家主权者的君主依旧处于上帝的主权之下,于他是不言自明的。遗憾的是,霍布斯抽空了上帝与个人之间的一切永恒道德法则,与另一位托马斯彻底决裂——在霍布斯这里,神圣启示下没有为托马斯·阿奎那的自然神学留下任何余地。而对上帝本质之不可言说的观念,使作为唯名论者的霍布斯在弃绝普遍性概念之后,返而求诸个人,以严密的逻辑推演出绝对君主制。就逻辑一致性而言,霍布斯比前后矛盾的洛克要有力得多。

  恐惧、死亡之类词语是霍布斯构建新的政治哲学时打下的第一根桩,个人的道德态度以及对人性的基本认识确定了霍布斯思考的起点。恐惧感与霍布斯如影随形,而为了逃避死亡,霍布斯又不得不奔徙于英伦与欧陆之间,虽然死亡未必如他自己所认为的那么迫近。甚至小托马斯尚在母腹中时,恐惧就影响了他,出于对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恐惧,霍布斯的母亲早产。在晚年写的诗体自传中,霍布斯写道:“我母亲那时惊恐万状,所以生下了孪生子——我自己和恐惧。”霍布斯曾视死亡为人类最大的敌人,以暴力下的死亡作为自然状态中人类的悲惨结局,一生中又时刻保持着对时势的高度警觉,以免受死亡的威胁。然而,如马蒂尼奇所言,垂暮之年的霍布斯“终于明白,对于任何时代的任何人来说,死亡并非最大的敌人。”乡间的老哲学家平静地写道:“死神站在我面前,说,‘不要害怕’。”此时垂垂老矣的他是否对自己理论的前设产生过一丝怀疑呢?

  霍布斯一生中承受了无数的攻击,以致英国国王称其为“一头受辱的大熊”。他在屡遭折辱时,能够无所畏惧,勇于应战,恐惧感亦属驱动力之一,如若改称他为“一头恐惧的大熊”亦不为过。几个世纪之后,霍布斯因其开创性的思想名垂千古,与其同时代的大多数人则被历史无情地抹去,当初反对霍布斯的人中亦不乏智者,并非惟独霍布斯有着特出的智慧,即便他自己也想不到其思想将意味着什么。或许,可以将马蒂尼奇评述科学探索的一段话稍作改写来说明:要提出有创新、生命力强的理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在某一时代,就某个问题,不同的哲学家会提出不同的解释,那些提出的解释碰巧影响深远的人被后人誉为天才,而那些同样杰出的哲学家则很快被人淡忘。霍布斯属于那些碰巧对后世造成重大理论转折的人。哲学的伟大也有部分“运气”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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