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连喜 (作者: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深圳调研基地主任,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教授)
改革开放以来,长期被禁锢在土地上的中国亿万农民开始了缓慢而又艰难的从无序到有序的流动,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工潮"。农民流动,实质上就是通过乡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使农民逐步从土地的束缚中摆脱和解放出来,实现农民职业与身份的分离。作为我国社会变迁和转型的缩影,农民流动的影响已远远超出了"三农"问题本身,农民的流动已为国家对农村的有效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题。由徐勇、徐增阳所著的《流动中的乡村治理》①一书,在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之后,对现阶段农村流动人口的特征、农民流动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性(影响),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进行了比较系统深入的分析,这与已往大量地从社会学、经济学和人口学角度对农民流动进行解读相比,具有创新意义。笔者认为,《流动中的乡村治理》浓缩了中国乡村经济社会的变迁历程,是阅读中国农民流动特点和规律的重要范本。事实如此,"总不能老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样有什么希望?"②
一、农民流动的社会转型意义
传统看来,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在本质上是固定不动的。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基于各种原因而处于流动状态中的农民,流出农村后绝大多数都不再从事农业活动,其社会身份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但骨子里农民的意识和身份并没有彻底改变;在土地承包制度和户籍制度的禁锢下,流动中的农民尽管没有继续从事农业活动,但人们还是宁愿称他们为"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其身份仍然是农民,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仍象候鸟一般,年初离乡年终回。看来,在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中,农民职业的流动性和身份的固定性,构成了农民流动的重要特点。然而,农民流动的确是我国社会变迁与转型的重要体现。
一般说来,城市中的职业是比较稳定的,城市居民更换工作的比例也是很低的。这是因为,城市居民都隶属于或者是终生服务于一定的单位,而单位则提供了其职工生活所需的各个方面的服务,"单位制"造成了城市居民的职业稳定性。从农村来的城市农民工则是与此完全不同的一种劳动关系。农民工的工作是临时性的,他们是单位里的临时工,是被劳动力市场所左右的。他们不仅不能享有单位职工的福利,而且也不能享受单位职工的工资级别。农民工在心理上从来没有把自己看成是有单位的城里人,不断地流动成为他们的人生"乐趣"。由于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发展受到主客观条件的严格限制,所以很难在城市竞争中获得地位上升的阶梯。
可见,所谓农民流动,只不过是农民为寻找其他生活来源而暂时或长期离开原村而处于流动状态,仅仅是"位置的移动"。这种流动中的农民,眼前很难在城市获得政治上的民主权利,只有"回家"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才能感受到民主权利的实惠,但多数农民还享受不到"完全"的民主权利。《流动中的乡村治理》一书作者,通过亲身的调查和体验,体悟到农民流动的艰难,感受到农民流动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同时也获得理论研究的泉源和灵感。
产生于和伴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流动,是中国社会转型的产物,同时也加快了中国社会转型的步伐。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而实现"现代化带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政治后果便是城乡差距" ③,农民流动则是试图摆脱这个差别的自然选择,消除这个差别则是农民的心理冲动;农民必须在流动中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传统"安土重迁"的农民身份,进而也带来了传统乡村社会生态的变化。所以,持续不断的大规模的农民流动成为我国社会转型的重要环节,自然也为乡村治理导入了不可忽视和十分重要的变量因素。
二、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民流动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性
我们认为,在社会转型中认识和理解农民流动的重要意义,从乡村治理的角度分析和研究农民流动带来的政治社会后果并分析其政治社会动因,把握农民流动与乡村治理的关联型影响,是研究和制定国家公共政策必须重视的参考指标。
1、农民流动对村治资源的再配置。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土地、资本、人力资源是基本要素,并构成乡村治理的主要资源。而农民流动不仅促使劳动力要素的流动,缓解人地矛盾,而且促进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使乡村治理始终处于一个全新的变动格局之中。笔者认为,《流动中的乡村治理》一书所作的全面深入分析是合乎逻辑的。
笔者感到,农民在流动中实现就业既是结构转换的契机,也是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动力。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的劳动剩余经济时期,农村劳动力流动是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的重要动力,对于打破国民经济需求制约,实现持续较快发展,作用十分明显。农民走出田园在流动中实现就业,就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事实上,不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就会制约农业发展,增加土地承载负荷,凝固生产要素的配置。如何把工业化、城市化通过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结合起来,这是评价农民流动影响的一个重要视角。
如果从现代化的本质看,农民在流动中实现就业,不仅实现了劳动力的市场配置,而且还逻辑地蕴涵着人的转变和成长,有利于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人的发展和现代化,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也找到了一个重要基点。我们发现,一些流动就业的农村青年,从未接触过工业,到成长为合格的农民工,再到成长为技术人员、基层管理人员甚至是"农民企业家",说明农民流动确实对资源的配置发挥了积极作用。当然,就如经济现代化的结构变动一样,农民流动是个有规律的漫长过程,会对不同区域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经济产生长期累积的作用,并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农村城市化的重要因素。
在现阶段的中国,不仅存在城市与乡村发展的非均衡性,也存在着地区发展的非均衡性,还存在着因城市化和地区性而产生的乡村发展的非均衡性,这是形成农民跨区域流动的主要背景条件。在我国,由于传统农业、现代工业组成的二元结构的消除还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过程,所以大量存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寻找出路是必然的;由于城乡、区域间存在显著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就业机会和收入差异,导致不发达地区农民以外出方式解决收入问题也是客观的。所以,现代社会中,农民流动本质上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产物。
农民流动使农村的生产要素处于流动和重新配置之中,这种配置可能使一部分地区受损,但必然也会使一部分地区受益。受益地区主要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其中也包括这些地区的农村,促使这些农村得以率先进入现代化。"民工潮"的南下和东进,就是农村劳动力从生产率低的地区向生产率高的地区的流动,这的确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降低了工业化成本,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发达地区的企事业单位甚至是机关之所以大量招纳和聘用农民工,就是因为农民工的实际工资水平远远低于城市职工,而且农民工还不能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加上农民工中确实有一些年纪轻、有文化、能力强的农村"精英",所以,它们就把农民工当作"物美价廉"的劳动力来使用。据测算,一个农民打工者在珠江三角洲等发达地区的贡献,折合成GDP约为全年3万元左右,除去自身的消费和返回家乡的费用,还剩余1.5万至2万元左右。以平均每人按最低贡献1万至1.5万元计算,内地诸省(如湖南、湖北、四川、安徽、江西等)外出农村劳动力为流入地区GDP所做的贡献每年都约在300亿元以上。可见,农民工对流入省、区、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这既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阵痛",也推动了发达地区经济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进程。事实说明,影响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束缚必须清除,束缚农民就业转移、人口迁移的体制性障碍必须改变,城乡居民获得平等就业、自由流动的机会和权利必须得到保护。
2、农民流动对村治秩序的冲击。农民流动带来社会变迁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外来人口的规模进入城市必然刺激既有的乡村和城市社会秩序。在农民流动与乡村发展的关联上,既出现了农民流动与乡村发展的"空心化",又发生了农民流动对村治秩序的冲击。对于城市来说,在农村人口融入过程中,农民在向城市流动中会将自己习惯的秩序形式积极地流入既有的社会结构中,城市社会也可能从外来人口那里得到一些经济机会和需求满足,并一定程度上从自身利益出发支持农村人口流动所形成的秩序。同时,面对农村人口的规模流动和无序流入带来的冲击,城市管理者会根据城市的秩序传统和规划,从自己的秩序目标出发,向农民工本身甚至向与农民流出地提出一定的秩序要求,这样可以便于管理。当前,城市制度创新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寻求解决秩序冲突的制度化途径。
对于农村来说,由于流动,传统的封闭社会格局被打破,农村社会处于开放和流动状态,人的行为规则处于变动之中,并会引起农村特性的变化,带来农村社会的变迁。这种变迁直接冲击着原有的权威、规则和秩序,改变着人的行为理念和规范,造成社会秩序的震荡,而要建设相对成熟的现代化社会,在当前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一种新的村治秩序必然要求建立起来,必须要尽快把"农民"变成合格的城市市民乃至城市公民。
大量农民的流入虽然打破了城市长期以来的"宁静",但生产要素的集中却大大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使这些地区率先进入现代化的行列,特别是本地区农村的现代化,加快了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没有外来农民的贡献,我国沿海地区的农村率先现代化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在农民流入城市地区,由于外来农民尚未融入当地社会,而处于边缘地位和失控状态。"这些寄居于社区边缘的人物并不能说已插入了这村落的社群中,因为他们常常得不到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他们不被视作自己人,不被人所信托。" ④于是,当流动中无固定寓所的农民其愿望与现实发生矛盾之时,他们就很容易走向不利于社会稳定、甚至是反社会的道路,通过极端的方式发泄自己的不满。其直接后果就是给当地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构成严重的冲击和威胁,触发了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据统计,深圳市的外来人口比重占本市人口的4/5左右,外来人员的犯罪率已经占到整个刑事案件的90%以上。这不能不说明,农民流动具有它的二重性,在看到农民流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好处之外,还要注意到它对这些地区的社会治安带来的严重危害性。所以,农民的流动对现有社会秩序的冲击,需要我们给予充分的重视,不仅对农民工给予合理有序的引导,而且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给予应有的保护,这样才能既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帮助农民尽快奔小康,又能催生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流动中的农民参与村治的变异。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获得了经营自主权,也获得了可以自由选择职业的自主权,可以自主流动。农民流动使农民利益分化,收入差距拉大,原本同质性极强的农村居民开始发生职业和社区身份的双重分化。但是,这种分化是在城乡社会二元结构的制度性背景下展开的,农民在一种无奈的体制制约下开始自主"流浪生活"的,因而农民流动及所带来的分化是不彻底的。
由于在农民急剧流动的农村仍然实行"村民自治",所以必然会面临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从调查情况来看,农民流动带来的突出问题是流动农民的"边缘化"问题。在现行社会体制背景下,村民自治是农村人口在本村范围内通过民主形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农民在不改变户籍的情况下,流动到外地务工经商,甚至定居,成了"有权管而管不着,管得着而无权管"的"边缘人",导致流动中的农民村治参与的严重不足,如流动农民参与选举的比率不高、所在村民主决策的质量下降、对村治权力的日常监督丧失,等等。一方面,流动到外地的农民按法律和制度规定拥有管理户籍所在村公共事务的权利,但受空间阻隔而难以像原籍村民那样有效地行使民主管理权。他们具有参与流入地公共事务管理的条件,但又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户籍关系等的限制,无权参与流入地的民主管理,不能和当地人一样享受平等权利。如此,流动中的农民事实上处于政治民主化和社会化的"边缘"。另一方面,户籍所在村的公共权力机关具有管理和调控流动农民行为的权力和责任,但由于这些人流动在外,与原籍公共权力机关基本没有什么联系。原籍公共权力机关在不知流动农民在何处、做什么的情况下,实际上失去了管理能力。而流入地的公共权力机关拥有管理流动农民的客观条件,却又没有全面管理流动农民的充分权力。这样,流动农民又一定程度地处于社会控制的"边缘"。流动农民的"边缘化",既不利于农民民主权利的行使,有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又不利于社会控制和管理,有害社会的政治稳定。这是必须在政策和制度上尽快给予解决的社会问题。
另外,就流入地为农民提供的民主参与规模和程度来说,本来率先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地区应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政治参与机会,因为"在较富裕和较工业化、城市化的复杂社会里,更多的人以多于他们在欠发达、农业的、乡村的、更为原始的经济和社会体系下所拥有的方式,卷入政治中去。"⑤但是,已有的研究和《流动中的乡村治理》作者的调查都表明,尽管外来的农民在村内获得了就业机会,甚至是投资的机会,但仍然不能参加流入村的乡村治理中,他们被排斥在村治权力之外,而俨然成为被管理的对象。是什么造成这样的困惑,是村庄经济分配的封闭性决定了村庄政治对外的封闭性,是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制度设计排斥了外来人口的村治参与。这也是《流动中的乡村治理》提供给我们的新视角。
还有一点必须注意,这就是农村青年劳动力和"精英"人士的大量外流所带来的一些政治社会影响。事实就是如此,由于大量有知识有见识由能力的农村青年劳动力和"精英"人士流出,出现了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管理的"当家人"缺位的问题,以至给村民自治造成了消极影响;青年人大量外迁也造成了农村人口老化、农业生产者后继无人等现象。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农民流动带来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无疑是村民自治面临的迫切课题。各地农村为此所作的探索和努力是否合理,还需要实践证明。显然,这些问题的最终全面解决,还有待于户籍管理等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村民自治制度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4、村治文化在农民流动中的改变和塑造。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农民的流动不断改变着传统政治文化的乡土基础。以农民流动为特征的"民工潮"已经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和现代城市文明的重要渠道,促进了农村的现代化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同时也复制和改变着传统农村政治文化。英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在《人的现代化》一书中曾说:发展最终所要求的是人在素质方面的改变,这种改变是获得更大发展的先决条件和方式,同时也是发展过程自身的伟大目标。终年风尘仆仆的"打工仔"、"打工妹"回到农村时,不仅带回了打工的收入,更带回了先进的文化和城市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农民更加关注信息社会的动态,更加注重科技文化知识学习、子女教育培养、少生优育等,推动了中国农村社会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变,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政治文明的跃迁。
从农民流动与农村政治文化的关联性上看,农民流动对农民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是多重的,这种影响可能使农民传统政治文化沿着公民文化的生长、臣民文化的复制和暴民文化的异化三种截然不同的道路演进。对此,《流动中的乡村治理》一书得出了另人信服的研究结论和创新观点。
首先,农民的流动有助于农民"公民人格"的形成和公民文化的成长。农民在流动迁移过程中对城市生活的体验,不断提升着农民的现代性,因为现代城市生活改变了人性和需要,地域和职业的迁移和改变催生了农民心智的开化,参与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使其了解程序和规则,大众传媒的潜移默化开阔了农民的视野,经济利益的获取和经济地位的提高改善着农民的自信心。一句话,农民在获得现代性以后一定会变成活跃的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公民,投入到民主政治的大实验中,比如说,政治认知水平的提高、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迷信传统和权威程度的降低等等。
其次,农民的流动对村治文化也发生着非积极的影响。一方面,农民流动增强了对村治文化的理解和认同,改变着对农村传统臣民文化的臣服,催生着积极的公民文化生成。但另一方面,农民流动也在复制着传统文化甚至是滋长着暴民文化。因为很清楚,由于农民骨子里沉淀着传统文化的羁绊,由于流动中城市"陌生"文化对农民眼花缭乱的影响,也由于现代城市文化影响的极不确定性,所以,剧烈的农民流动和迁徙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提升了农民自身的质素,但总的说来,农民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底层地位因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束缚农民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因没有彻底消除,所以,农民面对陌生的城市生活、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公正的待遇,就会产生无所适从,不知所措。流动的农民会本能地依托乡村社会根深蒂固的血缘文化支撑着自己的流动生活,强化着臣民型政治文化的权威。于是,一方面复制着原有的所谓正统文化,主要是靠血缘和地缘建立起来的臣民文化;另一方面,甚至使传统政治文化发生异化和变形,走向"暴民文化",产生对正式权威的不信任、不认同,对进步中的制度和规则不遵守甚至反叛,用极端的方式解决社会中的纠纷和争端,以至带来社会的不安定及对稳定秩序的冲击。所有这些,直接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效果,改变了村治文化的正向作用,不利于社会信任基础的建立。
解铃还须系铃人。在农民流动中产生的问题,必须在农民流动中加以解决,因为,农民流动对村治文化的重塑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关键是要在鼓励和支持由农民流动而产生的对村治文化的积极正面影响的同时,抑制和克服因其带来的负面作用。一方面要利用农民的流动削弱传统村治文化的伦理基础,瓦解传统村治文化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要利用农民的积极流动改变传统村治文化的社区基础,利用当今社会社区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塑造社区文化,建设文明社区,并使之融入到先进文化系统之中,同时需要国家公共政策的修复和完善。这是一个艰难曲折的培养过程。可以说,在我国,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社区文化的建设都还刚刚起步。
注释:
① 徐勇、徐增阳:《流动中的乡村治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0月出版。
②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4页。
③ [美]S.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66页。
④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2页。
⑤ [美]格林斯坦、波尔斯比:《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