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谭彦德
出处:中国图书商报 2006年9月
这是美国自由主义名家史珂拉女士第一本被翻译为中文的作品。史珂拉的自由主义路向被概括为“打掉了幻想的自由主义”(The Liberalism without Illusion),这本书就是一个最好的体现。她的自由主义对什么东西没有幻想或者说没有错觉?当然是对美国的历史、现实和将来,这些构成了美国公民权的历史维度。
史珂拉女士充满了知性真诚,对美国历史的阴暗面从不讳言。她刻意指出,“我一直小心翼翼地不去附和他们(指大名鼎鼎的亨廷顿和Louis Hartz)试图掩盖美国历史上不平等现象的倾向,尤其是在夸大美国的自由方面”,在行文中也直呼存在奴隶制的美国社会为“半自由社会”、存在“半专制统治”。而所谓的清醒的自由主义路向看到的是,美国从来就不是沿着单一的直通自由的大道前行;事实上,在美国公民权概念的发展史中,持久存在的恰恰是由反自由倾向引起的一系列冲突或者说种种冲突的权利要求。美国一直存在着“政治的傲慢”、“专横的制度”,宪法只是名义上废除了贵族。也就是说,美国在拥有一个自由和平等的传统的同时,也有着一个同样强大和持久的反自由、反平等的传统,而这两种传统的冲突也就是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冲突正是美国历史的主线。
这种自由主义路向反对美化美国的历史和现实,对其作单向度、平面化的理解,敢于直面标榜自由、平等的美国社会的历史和现实中的种种严峻的不自由、不平等;它告诉读者,其实公民权也好、自由平等也好通通都是艰苦斗争甚至浴血奋战的成果。时至今日,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的承诺依然没有完全实现,“平等公民权的其他标志、挣钱谋生的机会并没有被争取到手”。也就是说,美国国内的自由化、平等化、民主化的任务远未完成。这种自由主义路向还意味着清醒的头脑,不追求不可能得到的东西,例如“关于社会身份,根本没有平等可言”,“资质或财富的平等并非人类的制度能够制造出来”;也不对种种权利作过于浪漫的想象和承诺,例如“作为有效的政治行为,选举权并不实用”、“选举权并不能保护南方黑人”。
事实上,在我看来,史珂拉这本书的头号关键词并非公民权,而是奴隶制、奴隶身份(slavery)或者奴役状态(servitude),正是在这里体现了她的慧眼识珠。作者明言,本书的努力即在于再现这样一种被严重忽略的事实:“奴隶身份不仅对美国黑人和南北战争期间那一代人普遍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而且对那些既没有面临奴役威胁也没有积极、强烈地反对奴役的人们的思想和恐惧也产生了持久的影响。”也就是说,奴隶、奴隶制、奴隶身份、奴隶状态这一组词是理解美国政治思想史以及美国现实的一条红线,这组词往往主导着美国政治中的重大辩论,一直对美国人思考公民权的方式有着巨大影响。美国人往往以这组词为标尺,来衡量自己的处境,表达自己的诉求,尽管有时候不无夸张;史珂拉这里讲的美国公民权的两个重要成分恰恰可以以奴隶状态为反面参照而得到理解。作者指出,“slavery”这一政治学词汇就是美国奴隶制的产物,对奴隶身份的恐惧一直是这一特定公民权观念的核心。而美国的自由化和民主化的过程,就是一波接一波的奴隶起义和反抗的过程,先是黑奴,然后是所谓“半奴隶”、“家庭中的奴隶”、“拿工资的奴隶”、“契约奴隶”等等;同时也是落实《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的过程。美国政治的幸运或不幸之处或在于,《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给美国人民争取公民权以及其他权利提供了难得的尚方宝剑,《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既是幸福之源,也是动荡之源。换言之,当年英裔美国人从英国人那里争取独立和自由的斗争,给日后所有类似的斗争提供了最有力的范例。
其实,美国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国家:“奴隶制和宪政民主制相互并存的状况将美国与其他现代国家区别开来。”但是,今天的我们甚至美国人自身都忽视了这一点,对此失去了基本的敏感度,以为这是司空见惯,而这恰恰就是一种“带着错觉的自由主义”。史珂拉对奴隶身份在美国政治史和思想史中的挖掘,使她得出了这样一个基本的洞见:一方面是公认的政治权利平等思想,一方面是强烈地将大批人排斥于公民权之外的共同愿望,二者之间的紧张状态为美国民主史的每一个阶段留下了明显的印记。这其实是一种非常吊诡的挤公交车的心态:当你还没有上车的时候,你总是认为车里还没满或不够满,你的最大愿望是挤进去;而当你挤进去之后,你的最大愿望立刻就变成再不希望车外的人进来,你总是认为车里已经够满了。然而,历史的演进正如托克维尔所言:“以为一个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能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止,岂非愚蠢!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却,岂非异想!”也就是说,在基本实现了政治权利的平等之后,社会经济领域的平等化就将不可避免地被提上议事日程了。民主的逻辑就是要实现诸群体、诸领域的平等化,并不会停顿于某一个群体,也不会停顿于某一个领域。
史珂拉的自由主义以及美国的自由史本身都遵从了这样的逻辑,是以史珂拉指出“政治权利平等是美国公民权的首要标志”,但是只有有收入的人才能是完全的公民。本书也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谈Voting,第二部分谈Earning。她指出,选举权和收入权(the vote and the opportunity to earn)是美国公民的标志,也是美国公民权中两个最重要、最基本的成分。
实际上,随着自由主义的发展和政治民主的基本解决,经济民主的问题在美国已经日益凸现。自由主义者日益把注意力投入到经济领域,因为没有经济条件的支撑,政治权利的享用将大打折扣,甚至无从谈起,经济条件对个人的限制甚至超过政治权利对个人的限制,或者至少同样致命,这就是为什么史珂拉在本书的结尾大声疾呼“收入权不是一种有关自尊的权利,而是一种免于被剥夺公民身份的权利,是一种利害攸关的权利”,并要求采取相应的政治行动。自由主义大师以赛亚·伯林区分了自由和自由的条件,今天我们如果仍然忽视“自由的条件”,不知道贫困和失业也是政治问题,那么我们就还没有摆脱“充满幻觉的自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