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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户籍制度

书名:户籍制度
作者:
ISBN:7100038146
出版社:
出版时间:
7-100-03814-6 CNY25.00 题名与责任者: 户籍制度 控制与社会差别 陆益龙著 出版发行项: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3 载体形态: 486页 21cm 丛编说明: 社会图像丛书 书目/索引附注: 有书目 其它变异题名: 控制与社会差别 学科名称主题: 户籍制度 研究 中国 现代 中图图书分类法类号: D631.42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陆益龙, 1966-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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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户籍制度的人类学透视

文:谢仲礼
出处:中国图书商报 2004年

  户籍制度,与每个中国人息息相关,人们从婚丧嫁娶到生儿育女,从衣食住行到谋职升迁,都曾经或仍然或多或少牵涉户口问题。但对于人类学家来说,这样一种普遍而又具体的社会制度,或许并不是理想的研究对象。因为人类学的传统较多地是从微观层次上对单质社会的观察,从中发现文化的规则,领悟人性的特征。所以,把关系到所有人切身利益的普遍制度作为人类学考察对象,某种意义上是对人类学传统范畴的超越。

  或许,正是出于要进行这一超越性的尝试,陆益龙在《户籍制度——控制与社会差别》一书中,大胆地将户籍制度这一宏观的课题纳入到了人类学的视野之中,并成功地尝试撰写了一部“具体制度的民族志”。但是,作者并不仅仅是要给我们展示一部“制度民族志”,从本书的整体内容来看,作者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中国有户籍制度?户籍制度究竟给中国人的生活和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户籍制度——控制与社会差别》的时间跨度很大,作者不仅梳理了1949年以前的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考察了户籍制度从周代的“料民”到汉代的“编户齐民”,从宋朝的保甲制到民国时期的《户籍法》。作者从浩瀚的典籍材料中,提炼出了不同历史时期户籍制度的精髓,揭示了户籍制度的本质,认为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作为集权国家进行密集控制的途径和手段,目的在于征调赋役、限制农民流动、施行礼教和建构“超稳定”的社会秩序,它带来的社会效应是制约了农民和乡村社会的发展,增加了制度创新的成本,影响了社会经济的绩效和社会发展进程。此外,作者还对1949年以后直至今日的户籍制度的演变过程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既解析了《户口登记条例》,也透视了“卖户口”等现象,并根据这些分析提出了新中国的户籍制度是在偏重重工业的发展战略、“反城市化”的逻辑以及国家关于个人权利界定的意识形态共同作用下而形成的,它的社会影响不仅仅表现在城乡二元结构方面,而且还表现在户口切割的地区及阶层差别,即户籍等级结构。

  仅从题目来看,《户籍制度——控制与社会差别》一书似乎超越了人类学传统研究范围,然而从具体研究内容和方法角度来看,该书的研究依然遵循着人类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和逻辑。这一点在作者的田野研究部分表现尤为明显,作者选择了一个城市郊区建制镇作为田野调查的地点,对那里的派出所、居委会和村委会及其管理人员的户籍管理的具体实践进行了参与观察,从中发现了基层户籍管理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与此同时,也对那里的城乡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的基本状况给予了关注和细致的分析。与人口学中的一些研究不同,作者不是就某个条例或措施进行泛泛而论,而是通过田野作业所得到的活生生的材料,向人们展现了现实中的制度及其影响,从而让人真实地了解到户籍制度的控制功能及其与收入分配的差别、分层和流动机会的差别、权利和义务的差别、婚姻市场机会的差别之间的关联。与此同时,那种建立在实地考察基础上的理论总结——在户籍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及管理机构赋予户口以一定的价值倾向,并为达到各自目标而附加一些限制条件,从而使户口登记条例这一法规所提出的公益性目标难以实现,而控制和分配功能则得以强化——更具说服力。

  在回答户籍制度对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及中国社会的结构与变迁究竟产生了哪些影响这一问题时,作者始终抓住了社会差别或社会不平等这一主题,并围绕这一主题展开了资料收集、分析和论证。如第五章从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差别这一角度,考察和分析了城镇户口居民和农业户口居民在资源的拥有、收入和财产等方面的差距,以及这些差距与户籍制度的安排及户口不同之间的联系,并概括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在国家集中控制资源配置的情况下,户籍成为重要的分配依据。农业户口身分的人只获得了少得可怜的土地,得到很少的资本投入,而城镇户口身分的人,实际上既享受了土地资源的配置,也获得了资本的配置。资源配置的差别,是城乡收入和财产分配差别的根本原因。

  在讨论社会不平等问题时,人们一般较多地关注现实中分配结果的差距,而忽视了分配原则及人与人之间身分、初始机会的不平等。本书作者则对这个问题予以了深切的关注,在对社会差别问题的分析和论证中,主要以初始机会和身分平等原则作为切入点,这一研究策略避免了常见的关于社会差别问题的空泛议论,使讨论更贴近现实、更具实在内容。例如,第六章通过对社区中的职业分层和上升流动机会的现实状况的考察,探讨了社区内分层结构、社会差别与户口差异之间的关系。第七章主要分析了不同户口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差别,结果发现社区内两类户口在劳动权、产品支配权、受教育权利、流动权利以及所承担的义务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平等。最突出的例证就是农业户口需要承担公共建设和公共事务的负担,而同属一个社区的城镇户口则不需要承担。在第八章当中,作者对社区内的通婚状况进行了考察和分析,由此获得的发现非常有趣。作者提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男女在婚姻市场上的地位和婚配机会是不均等的,两类户口身分的价值不等导致了二元化通婚圈的形成。

  既然户籍制度是一项具有普遍影响意义的社会制度,那么在这里就涉及如何将人类学的个案研究引入到对这一制度的思考中去的问题,在处理这一问题时,作者并没有停留在田野研究上,而是继续作了理论的概括和分析。作者理论分析的主要概念工具是公民身分与户籍身分、身分平等与不平等以及公民社会。作者提出的公民身分理论,不仅反映了户籍身分社会与公民身分社会之间的差距的现实,而且也表达了作者对社会不平等现实的人文关怀。

  很显然,《户籍制度——控制与社差别》一书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讨论户籍制度今后如何改革,不过作者在最后的章节中,还是就这一问题给予了理论的概括。与其他一些学者的观点不同,作者提出了一种值得深思的观点,即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是个政策性或技术性问题,因此,仅就某个条例或措施进行有限的修补是不够的,改革的关键在于转变制度中的某些意识形态观念,并确立身分平等的基本原则。

  通览全书,不难看出,作者在对户籍制度的分析和研究中,表现出了功能主义的分析风格。例如,在探讨户籍制度何以存在、有何影响等问题时,作者的分析某种意义上与默顿所说的“结构决定功能,功能决定结构”的理论逻辑有不谋而合之处。尽管理论界批评功能主义分析有循环论证之嫌,但是,如果能结合丰富的经验材料,功能分析也还是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或许,作者正是想通过自己的这一研究,给学界提出一个有待进一步讨论的功能主义方法论问题。

中国户籍制度的解读

文:周 星
出处:中华读书报 2004年2月

  户籍制度是一项涉及全体中国人民的切身利益和中国社会生活之基本形貌的、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制度。近些年来,改革中国现行户籍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了,各地改革户籍制度的具体实践和尝试也陆续出台,并取得了不少值得重视的进展。这可被看作是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迁的又一个极其重要的侧面。中国现行户籍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其背后所隐含的意识形态的理念,其意义、功能、结构和变迁,其在当代社会面临的各种迫切需要改革的问题,当前正在或将要持续展开实施的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等等,所有这些都是非常急切地需要学术界予以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

  对现行户籍制度的研究,人口管理学的视角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需要有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视角。这是因为要理解当代中国社会的各种现实问题,揭示人民置身于其中的各种社会与文化制度的实质,描述人们是如何在其日常生活实践中具体地创建、利用、改造、规避或变通那些制度的行为,仅靠来自宏观视角的说明是不够的。对于像在现行户籍制度下人民的生活状况和社会生活实践之类的研究而言,对于试图了解人民究竟是如何以及与现行户籍制度发生着怎样的关联,包括切实地了解人们在这样的制度下究竟会面临哪些困扰之类的目标而言,把人口学的视角和社会学的实证研究以及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方法相结合,或许正是最值得鼓励的研究策略。

  在汲取了社会制度史和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的大量海内外学术成果的前提下,尤其是在对有关中国社会结构和现行户籍制度之关系的研究文献作了扎实的“先行研究”的基础上,《户籍制度——控制与社会差别》一书的作者对现行户籍制度的深入研究,超越了很多只是在强调户籍制度改革之重要性及必要性的浮泛之论。一书较为成功地尝试运用了把社会制度史分析、社会学调查和人类学田野工作相互结合起来的研究策略,系统地考察了当代中国现行户籍制度及其相关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对于理解和认识这一制度的意义与功能,对于明确和揭示涉及户籍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焦点与方向性,进而对于扩展社会学及人类学有关此一课题领域的研究成果都做出了贡献。

  选择现行户籍制度作选题,是很具挑战性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如何才能既从制度史的陈述中,又从微观社区的田野工作和深度访谈中获得展开实证的科学研究所必需的基本资料、方法、立场和观点,确实不是一件易事。截至目前,国内有关现行户籍制度的专门和系统的学术研究尚不多见,有限的研究一般也较多集中于政策性或技术性层面的问题。作者在本书中的努力,正是要突破有关户籍制度的那些属于直观性或常识性的认识,对现行户籍制度进行实证性的和学理性的论述。难能可贵的是,作者把人类学的一些观点和方法引进到户籍制度的研究之中,为其增加了来自“文化”背景或文化论的解释以及来自人民“生活”的说明,为其增加了“制度中的人”这一重要视角,从而探讨到该制度深层的政治文化的意义。由于该研究似乎超出了人类学的传统研究领域,所以,作者的尝试也就意味着扩展和丰富了中国人类学的视野。

  户籍作为一套复杂和覆盖所有人民的具有强制性的社会制度,对于它所管理和控制的所有居民的生活与行为(包括个人和家庭),对于各类不同的社区和全社会的结构与变迁,对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究竟产生了哪些重要而又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在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中存在着(涉及职业、地域的)等级或分层结构,并和社会资源和生活资料的分配相互挂钩,亦即涉及社会分配体制的情形下,明确提出并不懈地追究此一问题,显然有助于彻底阐明中国社会的分层结构及其形成的机制,揭示制度变迁和社会结构变迁之间的联系。

  另一方面,人们在这样的户籍体制之网中受到了哪些关照和限制?会有哪些反应?通常会采取了哪些生存和发展的策略?作者通过对一个城市郊区的田野调查,考察了户籍制度在社区中的具体运作过程,其个案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很多鲜活的实证材料,丰富了我们对现行户籍制度下人民生活状况的认识;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从基层、从社区、从民众的立场出发去思考一些重大的制度和意识形态问题的启示。通常,我们会基于常识性的判断,认为全国户籍制度是统一的,但它在某个具体社区中的实际运作和现实状况,却向我们揭示了很多涉及社区生活世界与户籍管理之间关系的更为丰富复杂的真相。例如,通过对通婚结构等方面的实证考察,作者以社区事实和个案材料,令人信服地证明了户籍制度安排与社会不平等之间的一些内在关系,揭示了户籍中实际包含了不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声望不等的价值。此外,基于其独到的研究,作者还提出了很多值得重视的观点,如有关“户籍身份”与“公民身份”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的见解等等。

  对户籍制度及相关问题所作的超越“直觉”和“常识”的学术研究和理论思考,清晰地反映出作者作为知识分子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样的研究不仅是对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的关注,同时,也是对人民生活与命运的关注。当前研究户籍制度尤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这是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眼下已进展到了迫使我们不得不正视涉及户籍制度改革的许多根本问题的阶段了。不言而喻,基于深入研究而获得的理论认识,对当前开展的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践与方向性,具有不可忽视的建设性乃至于指导性的意义。

  正如本书作者明确指出的那样,中国现行户籍制度的改革远不是只把户口的登记、变更、迁移及管理的手续或相关体制予以一点修补或适当放松一些限制就可以完成的。户籍制度涉及千家万户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涉及政府合法性的基础以及所有社会公共政策的实施,因此,应该充分认识到在户籍制度中隐含着的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个人与社区、城市与农村乃至不同的地域和职业之间各种错综复杂的权利和利益关系,隐含着的政府主导的意识形态原则。在这个意义上,户籍制度的改革乃是关乎中国整个改革开放事业之成败的一个全局性的关键。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意味着要把上述各种权益关系澄清理顺,化解其中的各类紧张关系和滋生社会不公正的制度性根源,同时,还需对户籍制度中隐含的那些意识形态及涉及行政权力与人民权利之定义的很多传统观念,都能予以彻底的更新。

  对现行户籍制度的改革,必须是建立在彻底更新陈腐的意识形态观念基础之上的制度创新,否则就谈不上是真正的改革。在我看来,这样的改革还应包括对相关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彻底革除长期以来形成的通过户籍“管”、“卡”、“要”和刁难民众的积习,代之以户政服务人民的基本理念。制度是由人创造、解释和执行的,现代政治文明的特点正在于制度的原点是为了造福于人民。就是说,户籍制度的改革不只是要改变一些条文,还应包括更新那些参与制定、解释和执行条文的人们的观念。

  目前在我们的社会生活里,依然随时、随处可见基于户籍的各种偏见和歧视性的事实与现象,诸如“正式工”与“合同工”、计划内“职工”与计划外“临时工”、“暂住证”、“蓝本”(或蓝印)户口、“城市增容费”、“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农转非”指标等等,可谓名目繁多。其中一些是用计划经济的老办法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问题,也有一些是作为零敲碎打的改革措施以权宜之计的方式出台的,相对于以前更僵硬的条条框框而言,虽然也有些许进步,但其根植于歧视性户籍制度的属性依然不容忽视。

  令人担忧的是,眼下,诸多地方政府颇有地方保护主义和户籍歧视色彩的行政条例和各种有关规定依旧大行其道。一句话,在我们的城市里充斥着人为的“藩篱”和“围墙”,而户籍便是其中最大的排他性的壁垒。即使一些城市为招徕特殊“人才”而降低户籍准入条件的做法,也很难说是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社会公正和平等的体现。

  显而易见,要改革现行的以封闭和僵硬为特点的户籍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开放社会之需求的新型的户籍管理和服务体制,就应该彻底回归制度创新以社会正义和人民幸福为目标的基本原点。正如本书作者在书中所提出的那样,由此诞生的新型的户籍管理制度,应充分体现和彰显尊重与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精神,其基本职能应以显示人口统计信息、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为社区自治和全社会公共事务及公共利益服务为目标,而不应再以对居民的居住和迁移自由予以行政性限制为目标,更不能再以户籍作为地位身份的标志和社会资源分配的依据了。这样的改革任重而道远,不会一蹴而就,但它也不应该是遥遥无期或半途而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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