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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私有化的局限:罗马俱乐部报告

私有化的局限

书名:私有化的局限
作者:(德) 魏伯乐, (美) 奥兰·扬, (瑞士) 马塞厄斯·芬格主编 王小卫, 周缨译
ISBN:7208061599
出版社:
出版时间:
CNY38.00 出版发行项: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载体形态: 587页 图 21cm 丛编说明: 当代经济学系列丛书 当代经济学译库 书目/索引附注: 有书目 (第561-584页) 统一题名: Limits to privatization Chinese 学科名称主题: 私有制经济 研究 世界 中图图书分类法类号: F014.1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魏茨泽克, (Weizsacker, Ernst Ulrich von), 1939- 主编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扬 (Young, Oran R.) 主编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芬格 (Finger, Matthias) 主编 个人名称—其它责任者: 王小卫 译 个人名称—其它责任者: 周缨 译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文:刘昶
出处:文汇读书周报 2006-06

    这是一本每一个关心改革过程中自身利益及公共利益的中国人都应该读的书。本书讨论的是全球范围内私有化的经验教训,虽然书中没有关于中国的案例,但里面讲的几乎每一件事都与中国目前正在发生的事有关。众所周知,私有化是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主导世界大多数国家经济社会生活及其走向的一个重大现象,中国也不例外(在中国更为通行和中性的说法是民营化)。经过二三十年的实践,私有化在不同产业、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取得了非常不同的、有时甚至是截然对立的结果,及时回顾总结当代世界的这一段历史找出其经验教训是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由魏伯乐、扬、和芬格三位教授主编的这本名为《私有化的局限》的书是提交给世界著名的思想库——罗马俱乐部的报告。这份报告在大量实证案例的基础上对全球范围的私有化做了客观的批评性回顾总结。

    本书是在最广泛的含义上讨论私有化的,“指的是通过减少或限制政府当局在使用社会资源、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中的职责来增加私营企业在这些事务中的职责的一切行为和倡议”(导言)。本书的立场观点非常鲜明,私有化是件好事,但有局限,推行私有化要趋利避害,避免好事过头。关于私有化的好处,人们已经说得够多了,特别是由于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鼓吹和推崇,私有化能提高效率,促进发展,增加财富,从而有助于消除贫穷和落后,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共识”。至于私有化有局限,推行私有化一旦越过了这一界限,就会走向反面,带来很多负面问题,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就不像上述共识那样为人们所充分认识了。西方主流意识形态有意无意地忽视私有化的局限,更加剧了人们对私有化理解的这种偏颇,并且已经在许多实践中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鉴于这种状况,本书的重点落在私有化的局限,反复强调的是谨防极端。

    那么,什么是私有化的局限呢?首先,从经济层面上看,私有化以提高经济效率为目的,公有企业私有化以后,经济效率可能提高了,但相应的社会成本也增加了,有时甚至会大大超过企业效率提高所带来的收益,比如就业歧视和失业的增加,对资源和环境的过度开发,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数量下降而价格却上升等等。其次,从社会层面上看,私有化会加剧社会的贫富分化,导致社会的不安与动荡。再从政治层面上看,私有化会削弱政府及其维持社会公平的能力,由此也会侵蚀民主参与的重要地位。最后在文化层面上,私有化可能侵蚀普遍的文化价值观念,使其屈从于商业利益的需要。

    虽然私有化有上述的局限,但正如本书在导言中所说、并在全书反复强调的那样,私有化的结果 “因境而异(context specific)”。同样内容、同样性质的私有化改革在甲地非常成功,在乙地却可能一败涂地。对私有化做抽象的学理讨论只会引发意识形态的论战,而不能帮助我们理解不同私有化实践中的成败得失。只有走出大学和研究所的书斋,在大量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才能找到决定私有化成败得失的具体原因和条件。在这一方面,本书提供了一个出色的范例。

    通读全书,编作者们对社会公平的高度关怀和对民主参与的极度重视给我们留下了强烈深刻的印象。他们强调推行私有化,公平和效率应是同一个目标的不可偏废的两个侧面,而充分广泛的民主参与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保证。一些主张效率优先的观点因此认为为了实现效率,公平目标应该放到经济发展了以后再来考虑。但本书认为公平和效率这两者不可兼得并不等于对两者不该兼顾。在推行私有化时不仅要坚持起点和机会的公平,即确保公平的、有意义的竞争,而且要兼顾结果的公平,即保护弱势群体,不能以牺牲他们为代价来实现效率,而是要使效率提高的成果得到最大程度的社会共享。

    那么,怎样才能在政府和企业的能力或意愿有缺失的情况下保证弱势群体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被私有化牺牲呢?本书给我们的答案是依靠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广泛的民主参与。公有/国有企业是全社会的公有财产,公有企业的私有化因此不是只涉及买卖两方的一个简单的市场交易,而是牵涉到社会各方利益的一场博弈。本书因此把市民社会称之为私有化治理中的第三个支柱,而与政府和私营企业这两个支柱并列,并强调只有维持三个支柱间的力量平衡才能有效地应对私有化过程中的各种挑战。也就是说,只有依靠充分广泛的民主参与,私有化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弊端才能得到有效防范,各相关社会群体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本书强调的民主参与和“授能政府”这些思想不仅对私有化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我们现在倡导的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非常建设性的价值。和谐社会不是无冲突社会,和谐社会就是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都能在公平的制度框架内得到合理表达、竞争和保障的社会。显然,这样一个和谐社会是要靠对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有充分自觉和关切、并能积极追求和争取的公民来共同创建和维护。而公民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努力不正是民主参与的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吗?

    这是一本每一个关心改革过程中自身利益及公共利益的中国人都应该读的书。本书讨论的是全球范围内私有化的经验教训,虽然书中没有关于中国的案例,但里面讲的几乎每一件事都与中国目前正在发生的事有关。
    本书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讨论私有化的,"指的是通过减少或限制政府当局在使用社会资源、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中的职责来增加私营企业在这些事务中的职责的一切行为和倡议"(导言)。本书的立场观点非常鲜明:私有化是件好事,但有局限,推行私有化要超利避害,避免好事过头。
    本书对私有化的讨论涉及了不同的产业部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以及私有化的影响所及的方方面面,并把私有化置于广阔的全球化背景之一。
    本书可供广大经济学的研究者阅读参考。

"私有化的局限"有什么局限?

文:陈凤华
出处:中华读书报 2007年1月

  德国经济学家魏伯乐等人主编了一部著作,名叫《私有化的局限》。由于它以罗马俱乐部报告的形式发表,更增添了不小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这部著作的写作动机很好,它总结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性私有化浪潮的经验教训,以期为被裹挟于这一浪潮中的人们提供一些富有教益的启示。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它不是警预式地空喊"狼来了",而是基于已有的历史教训告诉人们,如何在自我保护的前提下"与狼共舞"。这部著作的实际内容很好,它一改从理论到理论的科学经济学的"李嘉图恶习",以大量具体事例为经验基础,从中归纳、概括出理论,这种理论的经世致用性很强,具有真正的可操作性(第456-457页)。这部著作的写作态度很好,它没有傲慢的教师爷架式,如Chicago Boys,而是站在中央集权论和自由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简单对立之上,以政府、企业和市民社会三极互动为立足点(第493页),心平气和地讲述私有化浪潮的优劣短长和利弊得失。

  凭上述三"好"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是一部有事实、有理论、有见地因而难得一见的好书。或许我们还可冒昧地加上一句:这才是真正的经济学研究。

  但是,这部研究"局限"的著作本身也是有局限的。局限表现于两个层面,第一是技术层面,二是思想层面,技术层面的局限导致了思想层面的局限。

  技术层面的局限有三个。第一,是书开头和结尾的加重语都是"谨防极端"。这表达了作者的基本倾向,总体上赞成私有化(第393页),但不忘提醒人们注意私有化的局限和问题(第535页)。或许作者没有意识到,刻意追求修辞上的出彩效果,有可能造成语义理解上的麻烦,这就是把"私有化的局限"和"私有化极端化的局限"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混淆在一起。作者没有自觉意识到这一点,但他们确实这样做了。第二,中国的人口基数、经济总量、发展状态和经济运行体制都说明,经验性地研究全球范围的私有化而没有中国的专章或专节,就不能算是真正的经验性研究,起码是不完整的经验性研究。《私有化的局限》一书既没有关于中国的专章,也没有专节,从经验研究的完整性着眼,这就不能不说是局限。当然,责任不完全在主编者一方,因为他们给中国的经济学家提供了迟到的机会,中国的经济学家或是有其他想法,或是能力有欠缺,不管怎么说,毕竟书中没有中国人自己的话语。第三,私有化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发展。发展有考量的不同角度和衡量的不同标准。不同角度和标准之间有优劣之分,更有好坏之别。优劣好坏的判定标准不只是外在的数字游戏,如GDP;也不只是少部分人"上天堂",一掷万金仅为病态的癖性,而大部分人进城当农民工,自己和孩子受歧视,最基本的权利如医疗、教育、甚至劳动收入均无保障。这些都是"企业效率"的结果,也是私有化的"功绩"。发展应是人的自由能力的获得和发展。就这一点而言,已有现成的理论成果可供参照,如阿玛蒂亚·森的研究成果。此人于1998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说明国际上的主流经济学界已认可了他的研究成果;从1990年起,联合国每年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基本的理论依据就是阿玛蒂亚·森的研究成果,说明联合国倚重他的研究成果。令人非常遗憾的是,这样的研究成果在《私有化的局限》一书中未受重视,也未得体现,正是这一技术层面上的局限导致了思想层面上的局限。

  纵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人类发展史可以证明,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是价值目标的确定。《私有化的局限》一书虽然在发展的手段和机制等问题上提出了不少好的思路,但在发展的价值目标问题上并没有多大进步,还是依循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既有传统,以企业效率论作为根本性的判定标准(第16~18页、533~535页)。这样的判定标准讲出来诱人惑人,而更根本性的东西或被遮盖住或被虚无化。仅以企业效率作为发展的判定标准,社会成本就没有展开的理论逻辑空间,实际的结果是企业效率高,未必就是社会整体的有效率,有时是社会整体的无效率,因为仅有企业效率一项标准的情况下,生态环境遭破坏、个人生存和发展遇阻隔,这二者积凝而成的许多社会问题,都会被转嫁于社会整体,而有效率的企业会让"大款经济学家"得了便宜再卖乖。在我国,这是已发生过的历史性事态。跳出企业效率论的思维框架,从人的自由能力的发展角度看待发展问题,结果会完全不同。阿玛蒂亚·森说:"以人们享有的实际自由来看待发展,对于我们理解发展过程以及选择促进发展的方式和手段,都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在评价性层面上,这意味着需要从消除使社会成员痛苦的各种不自由的角度,来判断有关发展的要求。发展的过程,按这一观点,与战胜这些不自由的历史,并无实质区别。虽然这一历史过程决不是与经济增长以及物质与人力资本的积累无关的,但它在内容和范围上都大大超过了那些变量。"(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5页)由此看来,阿玛蒂亚·森判断发展的标准不仅在变量上远远多于《私有化的局限》一书,更有本质的区别,这就是把企业效率降为众多变量中的一个变量,真正实质性和基础性的判定标准则是人的自由能力的发展。"人的自由能力的发展"一说貌似抽象的哲学用语,实则具有非常实际的社会生活内容,基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保障、医疗和教育等,其中哪一项不与人的自由能力的发展生命攸关呢?企业效率论的判定标准中,什么逻辑环节能容纳这样的社会生活内容呢?企业效率论的强硬逻辑是丛林法则,它与人的自由能力的发展要求相冲突,所以说,这才是《私有化的局限》一书的根本性局限。况且,人的自由能力的发展不只是应然意义上的价值取向,更是任何人都具有的基本因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定权利。从这一层面看《私有化的局限》一书,其局限性实在是明显可见,让人无法接受。

  《私有化的局限》一书的局限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21世纪,经济学的"圣人"不应是哈耶克、弗里德曼和科思这种类型的人,因为他们与撒切尔、里根和皮诺切特等极端保守主义的政治领袖唱双簧,把极端保守主义的政治教义用"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包装和宣示出来;而应是阿玛蒂亚·森,因为他论证和倡说人的自由能力发展的天经地义和基本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还因为他表达了人类的良知和经济学学科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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