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门槛上的人
出处:法天下 2006年7月
(一)分化与变迁
黄宗智在本书中运用了出自30年代人类学家实地调查所得的资料,主要是满铁资料为主,对中国华北的小农社会进行了实证研究。其对中国华北小农的概念分析是在既有的研究基础上所作而成的。在之前,学界主要有三种学术传统:即以西奥多·舒尔茨为代表的形式主义经济学提出的“理性小农”;以蔡雅诺夫、波拉尼、斯科特为代表的实体主义学者提出的“生存小农”、“道义小农”;马克思主义学者从生产关系层面提出的“剥削小农”。黄认为,这三种对小农的不同面貌的展现并不足于解释中国小农的整体形貌,所以在综合这三种传统的基础上,黄氏提出了其自己的理论假设:认为中国小农既是一个追求利润者,又是维持生计的生产者,当然更是受剥削的耕作者,中国小农应该是这三种不同面貌的统一体。
黄氏以中国华北小农作为其分析对象,提出以分层的方法来论证分析其理论假设,认为中国小农是一个不断分化的群体,不同阶层的小农则表征出不同的侧重点,他把小农主要分为三个阶层即富农或经营式农场主、自耕农、佃雇农。他们分别较之更适合地对应着既有的三种不同学术传统所言述的小农的面貌。对小农的概念分析与界定是本书整个立论的基点和分析的框架。
分化了的小农伴随着的是分化了的小农经济。黄氏认为,“西方的小农分化过程,归结于农村经济的全面转化;中国则是在小农经济范围内的进展,它所导致的不是资本主义工业经济,而是一个分化了的小农经济。”Ⅰ中国的小农经济的发展与农村演变的型式,并没有像西方那样,走上资本主义工业化之路,而是持续的“农业内卷化”Ⅱ和小农社会的延续。这个过程黄氏称之为“贫农经济的形成”或称小农经济的“半无产化”。
在探讨何以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在型式演变问题上没有像西方那样走上工业化和现代化之路,黄氏对“人口压力论”、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理论”、“道义经济论”和因帝国主义入侵而形成的“二元经济论”、“附属论”等进行了分析评述的基础上总结认为:贫农经济、国家体制和帝国主义三者相互结合作用而形成了中国落后的经济结构并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化的进程。
贫农经济是人口过剩与阶级关系两种因素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国家体制如地主经济体制,科举体制和继承制度等都影响着资本化的形成。帝国主义的入侵并没有造成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结构,引起小农经济的质性突变,只是加速了原有的社会经济变化,使它沿着已经存在的、自生的道路而加速内卷化和商品化。而且它把以国内市场为基础的家庭手工业转变为纳入世界经济并受其市场影响的手工业,形成一种包买主生产组织方式,这使得仅仅靠佣工所得工资不足于维持基本的生存,而必须兼有一定的家庭农场收入方可。这些分析解释了为何经营式农业和雇佣关系的存在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向资本主义的过渡,这也构成了对“资本主义萌芽论”的挑战与否定。
黄把农业分为经营式农业和家庭式农业两种类型,并进行比较分析,以证实中国小农经济的人口过剩和内卷的事实。其中他主要以经营式农业作为分析的重点,因为它可以反映出华北地区经济停滞和社会变迁的情况。
黄对小农的分化研究并不仅限于解释中国小农经济存在的困境,他还分析了其如何影响当时华北村落的内在政治结构及其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和乡村社会的政治变迁。黄对农村社会的生产关系的阶层分类,主要从两个维度:以土地所有权所形成的租佃关系,分为地主、自耕农和佃农(半自耕农);以进行劳动所形成的雇佣关系分为雇佣他人的地主、富农和雇农。通过区分村庄成员的身份分化,明确自然村中显要人物的阶层归属问题,可有助于了解村庄内部权力结构。
黄认为,在华北自然村落内,对其政治结构起支配力或决定作用的并不是大地主或乡绅,而是留居村庄的有较多地产的小地主和一定地产的富农、中农,而有较少地产的自耕农(或称贫农)和“完全无产化”的少部分雇工(或称长工)几乎无影响力。自耕农往往是既是家庭式农场主也是经营式农场的佣工,兼具双重身份。而其中,中农是村庄政治生活的骨干力量。不在村地主和乡绅并不关心村庄事务,小地主和富农与村外有着更广的联系,而只有中农,并无更多的外在联系,其主要的关系是在村落内部,对村庄事务有着更多的关心。在华北村落,宗亲关系是影响村庄政治的一个重要力量,而且在华北村庄大多是相对内向、闭塞的,宗族力量并不像中国东南地区是超越自然村落界限的,而是大多只限于一个自然村落。在一个阶级关系和宗法关系影响着村庄政治权力格局的社会中,小农的分化又是如何起影响作用的呢?
小农在一个村落内部不同阶层的分化是以财产作为标志的。这种分化不仅造成个体在小农内部不同阶层的流动,同时也带来了宗族组织力量强弱的变化。由于继承制度的存在,可能使一个有大量地产的经营式农场主或富农通过分家析产的方式导致大规模土地的碎片化,一个强大整合的力量被分解,形成多个小家庭式农场主,甚或会完全无产化为长工,这其实是一种在阶层之间的向下流动。对于一个无产化的雇工来说,他无能力去组建并维持一个家庭,他们也就无法进行子嗣繁衍和续写家族谱系。同时,可能一个中农或小家庭式农场主由于自身的勤劳和胆识而积累了一定财产并上升为经营式农场主或富农。Ⅲ
再把视野推出村庄之外,在国家政权变化的大环境下,从晚清到民国,再到日军占领,华北农村村庄政治权力结构的型变又是怎样的呢?除了商品化的发展程度这一变量之外,小农的分化带来的村庄内的阶级关系的变化又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演变型式。面对国家政权对村庄渗透的压力,在一个处于中农阶层的自耕农为主的村庄大多团结起来应付外界,甚至集体武装起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如果这些中农一旦分化为上层的地主、经营农场主和富农,与下层的贫农和雇农,村庄社团的纽带关系便会随之松散,处于权力真空或任凭为外界权势服务的投机分子摆布。Ⅳ
小农的分化,无法使华北的贫农经济面临的困境进行突破;在不同国家政权体系下,国家与村庄关系也在复杂变动之中难以稳固化;乡村社会也无法得到质性变迁。最终以中国革命的形式改变了这个半无产化了的小农经济,同时也就使得解放前数世纪以来大规模动荡的结构性基础得以消逝。
(二)国家与社会Ⅴ
对于村庄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学界也有不同的研究。国家与村庄的关系当然不能划等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但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凡涉及国家与村庄关系的内容似乎都难以绕过“国家——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以萧公权、瞿同祖、张仲礼为代表提出的“士绅社会”概念,认为有着共同文化的同质群体——士绅,成为联结国家与乡村社会的纽带。认为自然村完全被深入基层的国家政权和士绅所控制并结合于上层政权体系。这种“国家——士绅”的二元分析模式实质上是“国家——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在中国乡村研究中的一种运用。后来,兰钦通过指出商绅的出现冲击了士绅这一文化同质体并质疑这种分析研究。而黄宗智把村庄视为一个共同体进行考察,着重分析了由地方显要组成的村级政权,并提出一个牵涉国家、士绅和村庄三方面关系的三角结构。随着地方政府机构的膨胀和权力的扩张,这种三角关系也发生剧变,国家政权日益渗透村庄,极力压缩村庄共同体的自主空间或通过投机分子控制村庄。后来,黄宗智提出“第三域”的概念,试图来突破“国家——社会”这种二元结构模式的局限,但实际上这只是对“士绅社会”模式的一种修证而已,把“士绅”的群体概念转化为一个空间概念。这种以中国乡村社会为研究对象的背后都隐有一种学术宏愿,即对“国家——社会”这么一种二元分析框架或寻求个案论证,或改进突破。
对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探讨,可以说从洛克与卢梭那里便产生一个滥觞。洛克认为,国家从属于社会,应该由社会吸收国家。这种思想也表现于其追随者康德为最,此外还有无政府主义论者。卢梭认为,社会从属于国家,应该是国家吸收社会。国家作为一种社会实体存在,应该控制着社会。国家一旦从社会产生,就会凌驾于社会并主导着社会。Ⅵ
无论是社会吸收国家,还是国家吸收社会,至今都无法找寻到解决两种对立设计的答案,然而两者似乎有一共同目标:废除政治(这里的政治概念应该是统治层面的界定,而非管理或生活层面的界定)。于是学者们思考在两者之间设定一个中间量。徐勇提出“回归国家”,即完成从“民族国家”到“民主国家”的概念转换。吴毅在两者之间嵌入一个“现代性”的概念,力求把原来静态的结构分析动态化。罗兴佐则在“国家——社会”的二元框架中提出了“计划”与“市场”的概念。
国家是什么?社会又是什么?单纯从概念界定上我们可以作出区分,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明确它们之间的边界。两者都是抽象的概念,在认识上,国家往往与政权联系起来,描述和认识社会时,往往是以国家作为参照,把社会界定为国家之外的"剩余范畴",这就自然而然地造就出一对天生相对的概念。这样以来,实质上两者之间是相互依存、共同创造的。没有国家概念,就很难明确社会,反之亦然。所以汪晖认为,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欧,国家与社会的二分完全是一种虚构。孙立平等也提出一个“总体性社会”的概念以求得到一个整合。
以上各学者们努力探求中可以看出,理论上的言语表述似乎总是与客观存在的事实社会存有一定的张力。表述与事实之间存有张力却也是一个事实存在。如何在这种张力之间寻求一种消解,我想是否可以引入人类学的“深描”手法作为一种尝试。我们尽力去描述一个人类社会的真实形貌,力求向人们展现一个真实存在而且处于动态之中的人类社会,此时,描述似乎要比分析更好一些。
注释:
Ⅰ:黄宗智: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4年,第8页
Ⅱ:农业内卷化的概念最早由克利福德·吉尔兹提出,即指农业生产中,劳力集约化的程度达到或远远超过边际报酬递减的地步,产生集约化导致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
Ⅲ:这种分析更能说明农村中流行的一个谚语: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
Ⅳ:黄宗智: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4所,第313-314页
Ⅴ:本文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既有研究的一些认知和思考,很大部分得益于罗兴佐老师在政治社会学专题课堂上的讲授和启发。
Ⅵ:这种思想亦见于马克思的主张之中,只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建立共产主义国家政权,就会引导社会进入共产主义。最为明显的是斯大林炮制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五大公式说”。每一个社会形态的过渡是以相应性质的国家政权的建立作为标志的,打破一种国家政权机器就相应地改变了一个社会的形态,国家就是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