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孤云 出处:新京报 2007年2月
阿庇安的《罗马史》厚厚两大册,花了一个多月,好不容易囫囵吞枣读完了。这样的书,第一遍也只能通读,否则太多的细节问题会将你纠缠死。书的内容不必多作介绍,有一点却要提一下,想了解罗马史的人,在目前的中文译本中,最好从这套书先读起。
因为,《罗马史》讲的是罗马建城(公元前八世纪)到共和制终结(公元前一世纪后三头同盟时期)的历史———更准确地讲,是公元前三世纪到公元前一世纪,罗马王政时期的记载已大多散佚。而《罗马帝国兴衰史》,讲的是共和制结束后的帝国史。如果不对罗马古代史有所了解就匆忙翻读《罗马帝国兴衰史》,基本上会感觉云里雾里的。
匆匆读完的体会,不由感叹罗马共和国的伟大。从个人角度,我发现,早在罗马共和国时期,人类文明的许多“先进经验”已然成型。甚至可以说,美国民主模式,无非是罗马共和体制的复制与更新而已。
在共和国时期,罗马的执政官(行政长官,军队统帅)、保民官、元老院、监察官、城市法官都已产生,而且确实地产生互相制约的架构。元老院大部分为贵族,执政官由元老院选出;保民官由平民会议选出,可以行使否决权,推翻执政官的决定。当时罗马人的自由精神、法律精神与契约精神也已根深蒂固。在自由精神方面,可以从前、后三头同盟与共和派连绵几十年的战争中看出。而在法律精神方面,我印象最深的是,罗马人规定,任何人(公民)不应未经判决而处死(大意),即便是被宣布为国家公敌的,也需要经过元老院的决议。而法律精神的背后,就是罗马人根深蒂固的契约精神。
作为一部撰写于公元二世纪的历史作品,《罗马史》整体而言仍旧不失客观,对诸多历史人物的评价也极为公允。比如对汉尼拔、庞培、恺撒等人是非功过,均有所描述,乃至于对刺杀恺撒的主谋布鲁图、喀西约等人,亦有同情之理解。不难看出,作为希腊人的后裔,阿庇安血液里依然流淌着崇尚自由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