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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

书名:特别辩护
作者:马克昌
ISBN:9787801756022
出版社:
出版时间:
页数: 307 定价: 29.80 出版社: 长安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07-4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本书意在留下律师为林、江集团案主犯辩护的历史资料,所以只写了庭审姚文元、陈伯达、吴法宪、李作鹏、江腾蛟中的律师辩护;而没有请律师辩护的张春桥、王洪义、黄永胜、邱会作等被告人的庭审情况,则不在写作之列。江青虽然庭审时没有辩护律师,但她还是提出聘请律师,并且有三位律师两次与之会见……

“边鼓敲两下,有声胜无声”

文:陈夏红 出处:南方都市报 2007年4月
  
  1980年12月27日,距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审判的宣判还有近一个月时间。病中的反革命集团成员李作鹏正在复兴医院囚禁区,他的辩护律师张思之、苏惠渔前往会见。

  两位律师此行目的有二:其一是根据上面的指示,为中央新纪录电影制片厂补拍律师会见被告的录像;另外一个目的是征询当事人李作鹏对于庭审辩护的意见。对于这次特别的审判,李作鹏表示:“你们的辩护,好比敲小鼓,可只是敲了个边儿,没敲到中心点上。”对于律师进一步的追问,李作鹏答复,“写了首诗给你们。”但是他当时并没有出示这首诗。近二十年后,张思之于2001年5月16日探望出狱安度晚年的李作鹏,看到了这首诗《赠律师》:“尊敬公正人,天知无偏心。官方辩护词,和尚照念经。遵命防风险,明哲可保身。边鼓敲两下,有声胜无声。”……这一细节即出自新近出版的《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

  《特别辩护》是关于四人帮审判的一本很珍贵的书。说珍贵,最主要是因为这本书的六位作者马克昌、张思之、傅志人、朱华荣、苏惠渔、张中均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要成员的辩护律师,这本书乃是他们在事隔近二十年后依据回忆和史料而写成的。作者之一的张思之先生去年刚刚度过了八十大寿,而参与辩护的王舜华、周奎正等律师已先后驾鹤西归,由此不难想见这些作者的年龄,由此更不难判断出这本书的珍贵价值。不仅如此,该书仅仅围绕特别审判中有律师辩护或者会见的江青、姚文元、陈伯达、吴法宪、李作鹏、江腾蛟等人的审理、辩护展开,而同案被告张春桥、王洪文、黄永胜、邱会作等的审理因为无律师辩护,其审理相关内容则自然在该书中付之阙如。这种“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有九分证据不说十分话”的写作难免有遗珠之憾,甚至给人不够全面的印象,但这种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为文风格值得读者珍视。

  《特别辩护》也是关于四人帮审判的一本很特别的书。说其特别,也是因为其作者的身份,这是目前大陆地区有关四人帮审判的图书中,唯一单纯由当时的辩护律师集体回忆写成的回忆录。此前相关出版物中,如王文正先生口述、沈国凡整理的《共和国大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亲历记》,其当时的身份是特别法庭审判员;再如图们、肖思科合著的《特别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实录》,作者图们当时的身份是特别检察厅检察员。同类出版物中,只有控、审双方而无辩护方,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而《特别辩护》的出现则完全填补了这一方面的空白。这正是《特别辩护》一书的史料价值所在。

  还有值得重视的一点,是《特别辩护》中引述了部分很有趣也很重要的史料,如第45页至47页《律师会见被告的活动原则、步骤与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这份史料在其他场合并不容易看到。其中“可能发生问题与解决办法”中,有一条专门处理被告对律师的冷嘲热讽。内容分为五种情况,要求律师“保持冷静头脑,泰然处之,根据不同的内容作出有分寸的回答”,对于被告的蔑视、指责、牢骚等等行为都有详尽的应对方案。或许这在当时只是一份手册之类的文件,但是今日观之则不难窥视当时律师制度运作的本真面目。

  正如该书作者再三宣示的,林彪、江青集团审判中辩护律师的参与表明了中国律师在1957年之后的复归,向公众宣告了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制度始建于1954年,两年时间内发展小有成就,无奈1957年反右导致大量律师成为“右派”,少数幸免于难的律师也在近二十年浩劫中转业改行,中国律师制度无疾而终。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社会法制建设,次年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才提上议事日程。而只有在林彪、江青集团特别审判中,《特别辩护》几位作者及其同事们,才代表中国律师集体亮相。尽管中国法学者杰罗姆·柯恩当时评价说,“辩护律师一直是胆怯和软弱无力的,没有对这次国家起诉的案件提出异议,他们的作用看来仅限于为坦白认罪的被告人要求宽大处理”,尽管在实际审判中辩护律师的形式意义的确远远大于实质作用,但是这次《特别辩护》几位作者及其同事代表中国律师集体亮相却确实是值得彪炳史册的。这次亮相对于其后刑事诉讼引入辩护机制具有极其明显的示范意义,该书几位作者幸逢其盛,甘苦自在心中。

  当然如上文所述,特别辩护本身并非尽善尽美。同样,《特别辩护》一书本身亦并非十全十美。尽管这是一本由亲历者在晚年依据史料和回忆编著而成的回忆录,但是通读全书后,笔者最大的感受却是该书编著史料多而亲身回忆少。这一点缺憾可能与该书要求形式上体例的一致有关,也可能与当事辩护律师特定年代形成的特定思维方式有关。这一缺憾的出现,直接导致了本书叙述过于客观、冷静,无形中失却了回忆录固有的个性和信息量。但愿这只是后辈如我者对于前辈们的一点苛求。

折射法制建设的坎坷历程

文:刘  芳 出处:中国图书商报 2007年4月

每一个职业都有它的使命和存在价值。制衡权力、维护民权就是律师这个职业的使命和价值所在。律师制度的建立通常暗含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分立。律师立足于市民社会,作为市民社会的代言人与国家权力之间形成一定的张力和制约关系。他们以自身的知识、经验、良心、理性,参与政治生活,推进社会的民主进程。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

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走向中国历史舞台的职业律师,一开始就同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密切相连,息息相关。辩护律师们虽然在“文革”中也遭到了“四人帮”的冲击与迫害,但是在法与情的较量中,他们始终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整个辩护过程中,他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起诉书中控告被告的七项罪行提出了异议,在事实认定与量刑方面切实地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利,履行了律师维护民权的神圣使命。

经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审定,由中国长安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一书对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作了一次全面的梳理与追诉,希冀从历史的进程中找到律师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最佳均衡点,对于我们当前探讨律师制度建设及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也提供了很好的注脚。该书是由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辩护律师马克昌教授担纲编纂,在张思之、苏惠渔、傅志人、张中、朱华荣等当年辩护律师的通力协助下,共同完成的一部纪实之作。这本书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改革初期的律师们,如何勇敢地坚守律师在推进社会民主进程中的神圣使命;更为可贵的是,主编马克昌教授依然从一个真诚的法律工作者与法学家的角度,对当时的一些不成熟的做法,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和反思。当然,由于当时百废待兴的历史环境,我们不能苛求前人,但在建设制度文明的今天,我们能够跟随作者的指引,一起去回顾这段制度转型时期的重要历史,一起去反思法制建设的坎坷历程,一起去探讨律师在社会民主进程中应该担当的责任,却是对今天我们的律师制度建设和社会政治文明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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