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网 » 历史 考古 » 早期中国物理发展之回忆

天天低价之36元热购风

[书] 早期中国物理发展之回忆

书名:早期中国物理发展之回忆
作者:吴大猷述 ; 黄伟彦,叶铭汉,戴念祖整理 ; 柳怀祖编
ISBN:753236772X
出版社:
出版时间:
出版项 上海 :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6 载体形态项 179页 : 照片 ; 21cm 主题 物理学史 -- 中国 -- 现代 中图分类号 O4-092 著者 吴大猷 (1907~2000) 述 附加款目 黄伟彦 整理 叶铭汉 (1925~) 整理 戴念祖 (1942.10~) 整理 柳怀祖 编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本书分引言与自述、早期的物理学机构等六章,由吴大猷的演讲整理而成,从一个侧面介绍中国近代物理学的历史。

吴大猷老师是1930年代,中国近代物理学研究尚在开始阶段时,从国外学成回来的一位中国老一辈物理学家。他不仅在分子物理、核物理等领域中做出了世界级的重要贡献,对20世纪中国近代物理学的发展,大猷老师更是有划时代的影响,包括他为祖国培养出一批很杰出的科学技术人才。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他接受了李政道教授的建议,每周分别到台北台湾大学和新竹清华大学,讲述从20世纪初到抗日战争胜利之日,先后四十多年中国近代物理学的发展情况。 本书对后人了解中国近代物理学由20世纪开始到今天的发展颇有益处,对了解老一辈学者在当时的艰苦努力、奋发工作的情形有很大的帮助,也必将激励后来学者更加努力地工作,使中国的物理学更好更快地发展。

现代中国物理学家的家谱

文:王晓渔 出处:新京报 2007年6月

  著名物理学家、曾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的吴大猷先生的《早期中国物理发展之回忆》去年由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推出,虽然我家与这个出版社在同一条马路上,步行不过一刻钟左右,我却在出版近半年后才偶遇此书。迄今为止,我未曾在媒体上看到关于这本书的只言片语。这不奇怪,在书店时我也险些错过,以为是吴先生撰写的一本科普读物,无非是把墨子之类拉来,算作“早期中国物理”的先驱。看到“回忆”两字,隐约觉得自己推断有误,于是抽出翻看有无公式。

  有人晕血,有人晕高楼,据说常在船上生活的人会晕陆地,我晕公式。但凡在书中见到公式,一概敬而远之。

  虽然《早期中国物理发展之回忆》偶尔闪现几个公式,阅读起来基本没有障碍。

  这本书的缘起与李政道先生有关,在他的建议下,90高龄的吴大猷在新竹的清华大学和台北的清华大学开设了一门名为“中国物理发展史”的课程,留下12卷录影带。鉴于吴大猷的学术贡献和学术位置,这本只有100页左右的小册子,整理起来不计工本。

  除了一位台湾学者,还有两位内地学者专程赶至台湾,对吴先生提到的人物做了仔细考证,增添了80页左右的注释。整本书精工细作,正文和注释合璧,堪称一部现代中国物理学家的家谱。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本书如果叫做《现代中国物理学发展之回忆》,更为妥贴,也不至产生误解。如果再把吴大猷的另一本小册子《回忆》(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4年)一并收入,就称得上完美了。

  吴大猷先生先从一个统计数字说起,指出1900年至1952年获得物理博士学位的中国人共计160余人。学术不以学位论英雄,但是这个数字让今天的读者得以对当年物理学界的规模有所了解。

  即使160余名博士,也有很多没有继续专业研究,回国后纷纷改换门庭。吴先生就读的南开大学物理系,当时一共只有两个教授,一位是饶毓泰先生,一位是陈礼先生,他那一届的物理系毕业生居然只有他这个“孤家寡人”。此等系科,断然无法通过21世纪中国大学之评估。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三人行”的格局,却出了饶毓泰和吴大猷两位物理学大家。

  现代中国物理学界几乎是个“熟人社会”,吴大猷先生提起诸多物理学家,仿佛闲话家常。胡适之先生曾经担任过南洋公学的校长,吴健雄女士和饶毓泰先生都曾在南洋公学念书,这样算来吴大猷是吴健雄的师侄。吴大猷先生开玩笑说,如果他1934年去了中央大学,可能就会成为吴健雄的老师,因为后者就读于这所学校,一来一回,两人的辈份就颠倒了一下。

  现代中国的人文学者,一直存在“英美派”和“法日派”两个学术脉络,前者尊蔡元培为首,后者以李石曾为主。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物理学科也同样存在这种学术和人事分野,吴大猷提到当时有两个研究实验所,一个是蔡元培主持的“中央研究院”下的物理研究所,一个是李石曾主持的北平研究院下的物理研究所。吴大猷对后者称赞有加,同时认为前者相当令人失望,但又坦承自己可能有些偏见。这种表述不掩饰自己的立场,又避免过于偏激,是回忆类著作比较缺少的品质。

  书中还提到严济慈先生的助理方声恒,他的女儿就是连战的夫人连方瑀。因为《束星北档案》(作家出版社,2005年)而重新为人所知的束星北,也出现在书中。吴大猷称此人没有什么重要的成果,他大概不知道束星北晚年为坚持思考付出了沉重代价。不过,这不构成根本冲突,没有必要用“一荣俱荣”取代“一损俱损”。

浙ICP备05076996号

版权所有 © 2008 Yuedu.org 保留所有权利。联系我们
使用此网站即表示您同意接受使用条款。
系统基于 Discuz! 6.1.0 构建。由 Google 提供搜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