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晓敏 出处:南方都市报 2007年7月
国内外的香港史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前,国内的香港史研究可以说是一个空白。新中国诞生后,最初的二三十年里,也即上世纪的五十至七十年代,香港史研究始有涉及,但却是以特殊的形式展开。其间,对英国侵占香港的历史、殖民主义者在香港从事鸦片贸易和苦力贸易的历史、香港同胞反帝斗争的历史,所论不可谓少,但我们也必须承认,完整地书写香港历史,或者说从城市史或地区史的角度来写香港历史,基本没有。其中的原因,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其一,在当时的历史大背景下(东西方冷战、国内政局"左"倾),对资本主义的作用和历史地位唯有批判,绝无学习、借鉴之说,在香港史研究中,也只可能有对其负面的片断的批判,而不会出现整体发展的叙述;其二,五六十年代的中国史学界,正致力于马克思主义史学体系的构建,全力攻克的是封建社会分期、农民战争、资本主义萌芽之类的问题,一般的城市史和地方史尚无暇顾及;其三,当时的香港还处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经济发展远未达到后来令世人瞩目进而总结其历史经验的地步。总之,现实还未能提出命题,也不曾提供相应的研究环境,这就是香港史的全面研究未能开展的基本原因。七十年代末以后,被禁锢的思想得到解放,学术研究正常开展的障碍被冲破,又恰逢八十年代初中英两国政府开始着手解决香港问题,香港问题顺理成章地成为全社会的热点,香港史的研究也就此全面展开,一大批论著陆续问世,其中不乏如《十九世纪香港史》这样的佳作。
相对于国内,西方学者研究香港史要早很多。至迟在十九世纪末期,就已有西文香港史著作问世。其中比较受人重视的,有英籍传教士欧德里的《欧洲在中国--从开埠到一八八二年的历史》。此外,分别出版于上世纪三十和五十年代的佘雅的《香港:诞生、青年与成长》和安德葛的《香港史》也都是人们经常会提到的两部西方学者的香港史专著。遗憾的是,这类西文的香港史著作从未在中国国内翻译出版,对绝大多数中国读者来说,这扇窗户尚未打开。不过,这样的记录终成历史,《香港史》成为国内翻译出版的第一部西方学者的香港史专著。
以英国为中心的香港史
本书起于十七世纪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结于1992年彭定康就任港督和提出"政改方案"。严格地说,它并不是一部完整的香港通史。在本书的全部17章中,十九世纪以前的内容占了近11章,详略也未见平衡。有关本书的作者弗兰克·韦尔什,我们知道得并不多。据称他生于1931年,毕业于剑桥大学,迄今已出版英国史、南非史等著述多种,颇受好评。另据作者为本书所写的"序"中,他坦承"不懂中文","不得不依靠从浩如烟海的史料中翻译和节选出来的材料"。同时,他还毫不掩饰地声明,他的这部著作"除了可能存在的其他不足之处,本书的叙述不可避免地是以英国为中心的"。
写香港史不懂中文当然是一个缺陷,甚至是一个很大的缺陷。但对这一缺陷以及因此而带来的作品的不足还是应该给予足够的宽容。至于"以英国为中心",假如一本出自西方学者之手的香港史著作,在价值观、历史观以至引用资料、研究手法同国内著作一致,那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将其引进呢?从这样的理念出发,在以下的叙述里我们将着重揭示本书与国内的香港史论述在观点、材料和手法上的不同之处,而不会去刻意地分析与批评在这些论述之后是否隐藏着"过时的、殖民主义的偏见"。当然,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史实和史料的角度对某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香港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本书所持观点与国内研究显然不同。例如关于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的原因,国内的传统观点认为是为了保护对华鸦片贸易。近年来又有学者提出了双重动因说,认为英国发动战争的直接因素是保护鸦片贸易,根本目的是要打开中国门户,开辟更广阔的市场,并建立英国在华的支配地位。本书则秉承西方学者的一贯主张,认为"这场战争之所以被称为鸦片战争,是因为鸦片乃是导致战争的一种贸易物。战争不是为鸦片而战,它是为贸易而战"。本书认为,在十八至二十世纪,鸦片在英国被看做是药物,是合法的,因此英国方面并不把生产和贩卖鸦片看做是"不可饶恕的道德邪恶"。英国政府也并不坚持对华鸦片贸易,相反英国政府曾多次表示,如果中国政府反对,英国可以不再向中国销售鸦片。而导致战争的原因是由于林则徐在禁烟过程中的不当措施,如包围商馆、将英商赶到海上、企图逮捕英商颠地以及坚持要求英方交出据说是打死一名中国人的凶手等。这些观点显然是站在英国人的立场上,从中方的角度看,当然不能接受。
注重英国政局变化的影响
可能是由于资料收集的困难,国内学者的香港史研究对英国政局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带给香港的影响通常较少涉及。做得比较好的是《十九世纪的香港》,该书撰写者依据当时国内唯有他们掌握的英国殖民地档案,对英国强占九龙、新界过程中英国政府受到的主要来自军界、商界的压力和其自身政策的变化做了较详细的论述。本书认为,只有"描述英国发生的种种政治事件,才能清楚说明香港的发展","要理解上述种种因素的影响,惟有把它们放入英国和欧洲发生的大背景中加以考察"。
比如1833年,英国政府取消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专利权,派律劳卑(LordNapier)为驻华商务总监督,以代替原来东印度公司驻广州的大班。作为首任商务代表,英国对律劳卑寄予厚望,指望他能在英中两国之间达成合理的贸易协定。不料由于律劳卑本人"莫名其妙的傲慢自大",使团铩羽而归,律劳卑也悲惨地病死澳门。一般的历史叙述到此便告一段落,但本书却继续追问英国政府为什么会挑选一个不适合的人选来执行这项任务?本书指出,律劳卑的任职,缘于英国两党制下"长期形成的报答政党忠实支持者的需要"。在英国议会艰难通过1832年《议会改革法案》的过程中,律劳卑在上院贡献良多,按照规矩,律劳卑拥戴的政党要为之提供足以报答他的职位,于是,"在贸易、外交和亚洲事务上肯定毫无经验可言的"律劳卑就此从辉格党政府手中获得了这样一个年薪6000英镑的差事,并导致了最终的失败。诚然,律劳卑的失败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背景,将中英间未能"达成合理的贸易协定"完全归咎于律劳卑的傲慢自大也未必公平。但本书将此事以及后来香港史上的众多事件与英国政局相联系,这样的思路是正确的,相关论述也是国内香港史研究所缺少的。
对于历届港督的描写显然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在韦尔什的笔下,我们看到了历届港督的不同的门第家世、自身经历、为人处事以及性格特征,以及这些个人特点在制订政策上的影响。例如,首任港督璞鼎查长期在东印度公司的军队服役,"缺乏对付商业绅士的经验",且脾气暴躁、缺乏耐性,"不让这些商人干扰井然有序的政府"。另一位港督文翰与璞鼎查完全不同。文翰也是东印度公司官员出身,在来香港以前曾担任过海峡殖民地的总督,积累了丰富的殖民地管理经验。他与商人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他的妻子善于交际,"这个事实有助于他与商人们融洽相处"。结果是,在文翰任内,立法局第一次有了两位平民议员。至于其他的港督,包令的多才多艺和强烈的自我表现欲望引导他挑起了一场新的对华战争,梅含理长期担任警务处长的经历及其性格的专横决定了他的政策的强硬等等,本书都有精彩的论述。一部香港史并非港督史,但港督在香港史上的地位与作用毋庸置疑,国内的香港史论著长期以来似乎忽略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