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琼巍
出处:中国图书商报 2004年12月
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不少人都知道,波特认为它是决定当今世界上的一个国家在世界竞争中获胜的关键要素,陈岩博士后这本著作,“一剑”点出了波特国家竞争优势的致命缺陷。波特认为决定国家竞争优势的第一组基本因素是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与支援产业、企业的策略结构与竞争对手,第二组附加因素是机会、政府。第一组四个因素所构成的菱形关系,被波特形容为“国家钻石体系”。但是实际上波特的六要素的互动,既可以产生国家的竞争优势,也可以产生国家的竞争劣势。
在对波特的国家钻石体系击出“一剑”之后,作者又提出了“国家战略三角”!与波特不同的是作者强调决定国家竞争优势的首要因素是卓越的国家战略,其次是丰富的战略资源与灵巧的战略体制或组织,并将其称作“国家战略三角”。在国家战略中,两个支柱战略分别是国家金融战略和国家科技战略,并且提出了“科技与金融并列为第一生产力”的命题,这不仅是战略研究的新思想,而且提出了第一生产力的新命题。
国家金融战略是这本书的主要研究课题。金融理论中缺少国家金融战略,许多国家,包括我们国家也没有制订国家金融战略,从这些来看这本书提出系统的国家金融战略,是开创性的,并且对国家金融发展有比较重要的意义。作者建立一个具有一般性的国家金融战略架构。这个国家金融框架主要包括这样几个部分:一是国家金融的SWOT分析,对此要从国家的环境、机会、挑战、实力与能力来进行分析;二是国家金融使命、目标、战略设计;三是国家金融战略的法律基础的建立;四是国家金融战略组织的设计;五是国家金融战略的实施。对于这个一般性的国家金融战略框架,在分析一个一般性的现代国家时都可以采用和借鉴。
将上面一般性的国家金融战略架构应用其对中国国家金融战略进行研究所确立中国国家金融战略使命与目标为,将中国建成世界金融主导性强国。上海、香港、北京成为世界金融中心。初步要立足亚太,面向世界。
在中国国家金融战略组织的整体设计中,作者提出了要建立强大、完备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混合所有制的现代银行体系、混合所有制的现代保险公司体系、混合所有制的现代证券公司体系、混合所有制的现代基金公司体系、混合所有制的现代期货公司体系、有选择的现代金融控股公司体系和现代的金融调控与监管体系。
在混合所有制的现代银行体系建设中,提出了比较全面的关于国有银行改革和中国民营银行发展的政策的建议。对于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作者提出应有选择地来发展,有必要尽快推出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在法律的基础上来发展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提上日程,不能让它成为监管的盲区。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由人民银行牵头与其他几家监管部门来监管,目前可以实行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相结合,在原有分业监管的基础上,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把目前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到一种正式的综合监管制度安排:从长期来看,有必要以一个统一的监管部门来进行监管。现在的不少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是银行的贷款作为资本金进入的,对此的监管层应该给以特别的注意,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不然以后要“出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