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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价值价格通论

书名:价值价格通论
作者:
ISBN:7505856448
出版社:
出版时间:
7-5058-5644-8 CNY86.00 题名与责任者: 价值价格通论 白暴力著 出版发行项: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6 载体形态: 17, 809页 23cm 提要或文摘附注: 本书全面阐述了阅读本书的便捷方法、从劳动价值理论到市场价格分析、财富的源泉与劳动的作用等内容。 中图图书分类法类号: F0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白暴力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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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价格通论》简评

文:陶大镛
出处:人民日报 2006年9月

  白暴力撰著的《价值价格通论》一书,已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该书以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建立了比较系统的价值价格理论,其学术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阐述了价值理论演进的两条途径和价值价格理论体系。作者认为,理论演进一般有两条基本途径:一条是基本范畴的分解和深入,一条是理论从特殊向一般的演进,这两个进程都是无限的。该书由第一条途径,进一步将价值范畴分解为两个方面,即价值范畴上的财富论和价值范畴上的价格论;由第二条途径,提出并阐述了构成价值价格理论的六个层次。

  研究了价值范畴上的财富论:财富的源泉、劳动和价值之间的关系。该书从经济学意义上的“人本位世界”出发,说明财富的生产可以从三类过程来考察:第一是财富生产的自然过程,即从自然物质形态变换考察的生产过程;第二是财富生产的人类过程,即从人本位世界考察的生产过程;第三是财富生产的社会过程,即从生产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形式考察的生产过程。在财富生产的人类过程及其社会形式――财富生产的社会过程中,劳动是财富的唯一人类源泉,并且形成财富值。在商品经济中,财富表现为商品,财富值表现为商品的价值。

  探讨了价值范畴上的价格论:六个层次统一的价值价格理论。该书提出,统一的价值价格理论应包括六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价值与价格的本质,即它们所体现的社会生产关系。第二个层次是价值实体与价格最终基础。劳动是财富的唯一人类和社会支出,对象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构成社会分配和交换的实体,因此是价格的最终基础。第三个层次是交换价值与自然价格。交换价值是价值的分配,它构成价格的直接基础。自然价格是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市场价格运动的中心。第四个层次是市场价值、市场交换价值和市场价格。第五个层次是绝对价格与价格总水平。第六个层次是价格管理、价格调控与价格制定。

《价值价格通论》评介

文:胡代光
出处:光明日报 2006年8月
  
  白暴力同志经历二十余年的刻苦研究,写出《价值价格通论》一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共88万字,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吸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建立了一个新的价值价格论。这本书之所以称为“通论”,因为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建立了一个一般的价值价格理论。《价值价格通论》上卷,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建立由六个层次构成的统一的价值价格理论。第一个层次:价值与价格的本质;第二个层次:价值实体与价格最终基础;第三个层次:交换价值(价格直接基础)与自然价格;第四个层次:市场价值与市场价格运行;第五个层次:绝对价格与价格总水平;第六个层次:价格制定调控和价格管理。这是一个超越现有价值价格理论的更一般的理论,以劳动价值为基础,并包含着其他价值理论。该书指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主要研究了第一、二个层次,并在一定程度上研究了第三、四、五个层次,为价值价格理论奠定了科学的基础和体系。新剑桥学派的斯拉法体系在生产价格精确值计算的形式上研究了第三个层次。新古典学派的边际主义价格理论在价格层次上研究了第四个层次。

  第二,打通了从价值到市场价格的逻辑过程。马克思在其六册的写作计划中,原计划从最抽象的价值要领出发,一直阐明到具体的世界市场及其价格。然而,由于生命所限,主要完成了对价值理论的研究,未建立起完整的市场价格理论。西方“主流”经济学,则日益放弃对价值理论的研究,将研究仅限在价格层面上。因此,在经济理论中,价值与价格之间,一直存在着理论断层。《价值价格通论》上卷,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从最抽象的价值范畴出发,层层递进,直至市场价格,经由环环相扣、逻辑严密地推导,建立起内在逻辑统一的六个层次的价值价格理论。由此,解决了价值与价格之间一直存在的理论断层,打通了从价值到市场价格的逻辑过程。

  第三,通透地分析了西方经济学对劳动价值理论的否定。《价值价格通论》下卷,在六个层次统一的价值价格理论基础上,使用现代数学的方法,说明边际生产力论是一个虚假的理论;同时,除了边际生产力理论涉及到价值范畴上的财富论外,均衡价格理论和实物价格理论都只涉及到价值范畴上的价格论,都具有不可克服的缺陷,无法否定劳动价值理论。该书对价值转形问题等从内部否定劳动价值理论的三种观点进行了深入分析,科学地论证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在逻辑完善性,充发说明了西方经济学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否定,都是不能成立的。

对白暴力分配观的评论

文:黄焕金
出处:经济学家 2006年8月

关于收入分配,白暴力有以下一段话:

“收入分配不合理”(注:这是标题)

“…我们曾说明,在完全竞争市场长期均衡中,如果行业中企业的效率不等,效率较高的企业可以得到正超额利润,效率较低的企业可以得到负超额利润…一个企业效率较高的原因一般在于它使用了先进的技术或具有规模效益,而要做到这两点都需要有雄厚的资金。资金少的企业,既难于使用先进的技术,也无法具有规模效益,所以一般效率较低。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资金雄厚的企业能够得到正超额利润,资金会更加雄厚;资金少的企业则只能够得到负超额利润,会更加缺乏资金,甚至破产。所以,在完全竞争市场中,会产生两极分化,富者会更富,穷者会更穷。西方经济学家也不得不承认:‘竞争市场可能会带来很不公平的收入分配,这会使得一部分人缺乏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370-371P)

效率高的企业会获得较高的收入分配,这种现象是不是“收入分配不合理”的体现呢?如果不合理,那么,无论效率如何,每个企业、每个人都获得相等收入分配,这是否就是合理呢?我们知道,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是不合理的,与此相反的效率性分配方式自然是合理的。因为一个企业要有效率有效益,需要付出很大的劳动与代价,才能获得;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企业有效率即表明它对市场与社会的贡献,因为有效率就会使单位产品的价值(价格)得到下降,从而间接提高作为消费者的广大公众的收入。因此,作为生产者的企业效率的提高,实际上就会间接增进作为消费者的广大公众的收入。这是效率企业所作的贡献。通过这个贡献而获得更大收入分配,不能说是“不合理”的。

白暴力把企业效率高的原因归结为企业“使用了先进的技术或具有规模效益”,这自然不错,但进行大量投资以使用任何先进的技术,都是需要作出艰难选择的,都要承担巨大的风险,一个企业获得一定规模的发展,需要经受很多的风险,走过艰难困苦的道路。因此,这样的企业通过具有高效率与高效益而获得高收入,只不过是代价耗费后的合理补偿而已,不是什么“白白多得”的不合理的事情。一个企业要获得高效率与效益,并不单纯取决于“资金宏厚”,更关键的是寻找到最佳商机并敢冒风险进行巨额投资。如果一个人找到最佳商机,并且有勇气敢冒巨大风险进行巨额投资,那么投资资金可以来自“五湖四海”,并非等到他自有资金“宏厚”才采取行动。换句话说:当今经济活动,资金大量存在,并且可以低成本获得,关键就看你是否有好的项目与好的经营团队。因此,白暴力将效率与规模的关键归结为“资金宏厚”是不恰当的。如果按这种“资金决定论”,第一个制造出个人电脑的强大的IBM公司就不会放弃个人电脑的制造,而将这部分出卖给后来的中国联想公司了。它更难以解释许许多多后来居上的新兴行业的新兴公司的成长之路,因为老牌企业具有宏厚的资金与技术,一旦有什么新的“苗头”,它就会抢先一步,介入并获得垄断地位,任何新兴企业都没有任何可能性成长起来。

另一方面,竞争市场当然对处于竞争的行业具有巨大的压迫作用,因而这个行业很可能遭受牺牲。但是它的牺牲却能够换来其它行业的成长发展,因为竞争必然带来低廉价格,而许多行业(下游行业)却可以利用这种上游产品的低廉价格而得到发展。这样,社会经济才能获得整体性的增长发展。假如基础行业垄断经营,价格(包括权力寻租的价格)因此高涨,则这个行业获利巨大,就意味着其它社会经济遭受损害。如中国的垄断基础行业就是这样。因此所谓西方经济学家所说的:‘竞争市场可能会带来很不公平的收入分配,这会使得一部分人缺乏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并不完全正确,它是以偏概全了。首先,竞争只能是行业性的竞争,而任何行业(特别是基础性行业)的竞争,必定会使其它行业获益,尽管竞争行业有可能遭受牺牲。这样,“竞争市场”并不会使整体社会经济导致很糟糕的局面。当然,一个行业存在充分竞争,同时就有可能因此产生行业垄断,因为竞争会使许多企业消亡,从而只剩下少数寡头。这些寡头有可能在获得市场垄断地位后滥用自己的垄断力量而谋求绝对利益(所谓“绝对利益”即是没有耗费任何代价所获得的利益,这与上面白暴力所说的“正超额利润”具有不同的意义,因为这个超额利润也是通过承担风险而得到的利益,从根本来说,它并不是超额利润,而是与耗费相等的均衡利润)。

另外一个小小问题:白暴力的“负超额利润”到底是什么意思?假如它仍代表高于均衡利润的利润,那它并不能称为“负超额利润”,假如它是均衡利润(即超额利润0),那也不能称为“负超额利润”,假如它是指亏损,那“负超额利润”显得更别扭了,就象有人把死人学究气地称为“负活人”一样。

200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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