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网 » 经济 投资 » 农民与市场

天天低价之36元热购风

[书] 农民与市场

书名:农民与市场
作者:
ISBN:7100039266
出版社:
出版时间:
7-100-03926-6 CNY25.00 题名与责任者: 农民与市场 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 = Politics of marketization in rural China the coalition between grassroots authorities and rural industries 潘维著 eng 出版发行项: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3 载体形态: 445页 21cm 书目/索引附注: 有书目 (第415-445页) 并列正题名: Politics of marketization in rural China the coalition between grassroots authorities and rural industries eng 其它变异题名: 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 学科名称主题: 农业经济 研究 中国 学科名称主题: 农村 问题 研究 中国 中图图书分类法类号: F32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潘维 著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政治学的经典文献早已论证了市场经济的兴起同爆发农民革命和工人运动的因果关系。然而,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止,中国的市场化在农村没有引发普遍的农民抗议运动,反而促成了中国特有的“乡村工业”。而且,新兴的乡村工业也没有催生早期欧美式的工人运动。相反,市场化时代的小农为中国的繁荣和稳定做了重大贡献。为什么?
   潘维以市场化为框架,以中国农村工业的兴衰史为主线索来研究当代农村。他指出,在市场化过程中,中国基层政权承担了国家不可能承担的责任,为中国农民走向市场架起了一座精致的桥梁,扮演了市场中介的角色。在基层政权的带领下,亿万农村人以小型农村集体为单位,扶老携幼闯荡工业市场,保障了自身的安全,赢得了全世界市场对手的尊重,换取了本地社区的文明与进步,乃至全中国的稳定和繁荣。
   一个地区的基层政权能否扮演农民与市场之间的中介,决定这个地区的农民在市场中的命运。农民在市场中的不同命运则决定中国社会的现状。潘维指出,基层政权能否发挥市场中介作用,取决于继承回归家庭耕作之前的基层政权组织形式和集体主义精神,在于农村社区的凝聚力,也在于国内的主流意识形态。
   对于中国农村问题,学界有两种不同的思路。一是主流思路,视基层政权为农民贫困的原因,号召通过“转制”、“海选”、“费改税”来削弱基层政权。另一个是此书表达的思路,即视基层政权为农村社会的脊梁,认为农民、农村社区、农村基层政权三位一体,不可分割,所以号召信任、加强、和改善基层政权。
   潘维警告说,抽掉了基层政权这根脊梁,农民就会重新沦落成一盘散沙,变成亿万条蠕虫,积累贫困;农村社会就会退化,甚至变成不安定因素的沃土。继承在共产党领导下组织起来的传统,在基层政权的领导下组织起来,农民是千万条龙,是中国现代化列车的发动机。
 
  潘维,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政治学系1996年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系教授,讲授世界政治理论、中国政治、比较政治、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美国社会发展史等课程。
   主要著作:《社会主义与中国农村市场》、《国际关系理论》、《法治与“民主迷信”》等。

反思农民与市场

文:吕德元
出处:读书 2006年第9期

  潘维是对改革较早反思的人之一,至少在《农民与市场》的写作甚至是出版前,学界和社会对改革还没有较为深入的反思,在刚经历改革反思年后的二○○六年读这本书,竟然发现这种反思早就为今天埋下了伏笔。

  潘维至少出了三记重拳。

  第一拳:主流学者认为,广大农民在实行家庭承包后得到巨大的实惠,乡镇企业的兴起是对人民公社体制的反叛。但是,潘维通过翔实的证据论证,广大农民在家庭承包后作为个体进入市场,首先受到伤害的便是他们自己;乡镇企业的兴起恰恰是对人民公社体制的继承。

  家庭承包后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人民公社制度下至少有两个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进行基本农田建设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这也构成了改革后农业发展的基础;二是发展社队企业,这便是后来乡镇企业的前身。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基本上把前一种办法堵死了,于是,希望只能寄托在第二种方法上。问题在于,在剩余劳动力极多的情况下,发展乡村工业的关键因素是资本;在家庭承包的过程中,很多地方的集体积累也被分了,就不太可能发展起乡镇企业。这一点在潘维关于进入市场的农民的“赢家”和“输家”的分析比较中有令人信服的论证。

  市场经济的输家是家庭承包实行得最为彻底的四川平原上的农民,而赢家则是“顽固”坚持社会主义,抵制家庭承包的苏南地区的农民。市场竞争中真正起作用的是实力,而非个体的积极性;小农再怎么有高涨的积极性,也无法抵御残酷的市场竞争。四川的大部分乡村因为将所有的集体时代的积累都分光了,难以得到工业发展的“第一桶金”由此带来小农破产;一些乡镇依靠卖地获得一时风光,但很快地卖完后,就陷入了困境;四川有足够多足够大的富豪,但并没有带来大部分人的富裕。相反,苏南地区的私有化程度不彻底,集体仍然有足够的积累来进入市场竞争,而且就如人民公社时期一样,基层政权介入企业的运作,为其发展保驾护航。市场竞争的成功一方面使得农民成为市场的赢家,另一方面也使基层政权有足够的政治运作空间,从而使得四川平原上的政府“白条”、农民群体事件在苏南不易出现。

  潘维说得很实在:家庭承包从某种程度上说意味着中国农民重回小农时代,脆弱的小农得独自面对市场的残酷竞争,小农的破产也不可避免,由此必然带来社会问题;但是,乡镇企业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大规模的社会问题的激化,乡镇企业的成功不是对人民公社制度的反叛,恰恰是对社会主义传统的继承。

  第二拳:主流学者认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乡镇企业陷入了“困境”,并且开出了早就准备好的药方“产权明晰化”——私有化。潘维却指出,判断乡镇企业陷入困境本身就存在问题,实际上,比起那些私有企业,乡镇企业的效益要好得多。而且,在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凭什么不允许一些乡镇企业有困境?在部分乡镇企业垮台的同时有更多的与之竞争的乡镇企业发展,不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现象吗?乡镇企业在一夜间突然消失,不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而是这些主流学者为了论证其理念的正确性而实施的一刀切的“转制”政策的结果。

  乡镇企业曾经被认为是农村改革的意外收获,也是最大收获,以致中国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一,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做出了巨大贡献,显示出中国农民的巨大创造力。潘维揭示出一个基本事实,乡镇企业的消失不是市场竞争状况下的自然死亡,而是在意识形态干预下的他杀而亡。

  第三拳:主流学者认为,基层政权是农村问题的始作俑者,是麻烦制造者,因而必须弱化基层政权,最好是把乡镇政府给撤了。潘维却在论证乡镇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同时论证说,正是因为有基层政权的推动,使得乡镇企业有了发展;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又同时为基层政权的政治运作提供空间,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九十年代的农村问题,根本上说不是乡镇政权“恶”的结果,而是在中央政府加上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下造成的:一方面,中央政府要求基层政权完成税收任务,另一方面,市场使小农没有能力来承担这些任务,基层政权实际上是处于双面夹击的境地。何况,基层政权还担负着发展地方经济的责任。

  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基层政权已经被学界和社会看成是所有农村问题的罪魁祸首,却少有人认真研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再加上主流学者的“国退民进”的意识形态宣传,使得基层政权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潘维在市场化框架内对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的研究,客观地揭示出现代化背景下的基层政权在农民与市场、农民与国家关系中所起的不可替代的中介作用。

  潘维的这一观点已经为近年来的农村问题所证实。税改和免税所造成的问题远比解决的问题多,农村基层政权已经弱化,没有政治运作的空间,从而使得中央在农村的政策没有载体;更为严重的是,“国退”之后,在“民进”没有基础的情况下,农民进一步离散化,黑恶势力有跟进的可能。

  潘维一再重申自己对私有化没有偏见,也不反对私有化,但是,潘维的确是在事实上破了私有化的神话。潘维的研究当然是有立场的:改良主义者不会从“普世”的价值观出发,而是从现实出发,寻求现实的解决方案。

重读集体主义

文:张于牧
出处:读书 2006年11月

  潘维的《农民与市场——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一书以集体企业的发展为线索,探讨了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一九七八年以后的中国的基层组织。作者对当前中国主流学术界认同的两个命题提出了挑战:

  一、私有化将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摆脱困境。

  二、“海选”将利于农村的发展,并促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作者在论述中抛弃了目前学术界盛行的“国家——社会”两分的理论框架。认为国家与农民社区融为一体,农村基层政权既不是国家的代理,也不是国家与社会的“双重代理”,而被视作小农社会与市场之间的中介。作者发现:中国农村工业之所以能蓬勃发展,农民企业能弄潮于市场经济,乃是由于在制度上和思想上都得益于社会主义集体的遗产,特别是原有基层政权组织模式。

  作者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以温州、四川盆地(主要是成都郊区)、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为对象分析了四种不同的基层组织与农村工业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基层组织的集体主义传统与农村工业成正相关关系。在相当程度上我赞同作者的分析。中国的农村面临两个困境:人地矛盾;分散的小农经济无法成功地进入市场。第一个困境长期困扰中国,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也是如此。第二个困境似有可解之处。

  一九七八年以后,中国逐渐推进市场经济。于是如何将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闯荡市场成了问题的关键。在改革之初,中国农村中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已为渗入到农村的国家力量所取代,乡级、村级政权理所当然成为小农的组织力量——中介。这就是作者所说的:“农村基层政权不是天然的市场中介,但农村的市场中介却天然是基层政权。”因此,作者通过乡镇企业的发展来分析基层组织确实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但作者单从集体主义这一角度分析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它无法很好地回答:为什么在苏南乡镇企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而内地绝大部分地区的乡镇企业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按作者的假设,集体主义传统是造成苏南与苏南之外乡镇企业分野的主要原因,那么(一)比较一九七八年以前集体主义在苏南以及苏南之外的强弱、表现形式及其背后的原因则是必不可少的。(二)明代以来苏南的手工业传统必须考虑,我们可以假设如果没有集体主义的传统,苏南的农民或许会以另外的一种形式来链接市场与农村,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大潮。(三)一九七八年之后,许多基层组织试图兴办集体企业没有成功,如果将基层组织作为最重要的因素来考虑,这一现象无法得到很好解释。

  强调集体主义传统在中国乡镇企业发展中的作用,顺着这一思路,质疑世纪之末的乡镇企业私有化运动就是逻辑的必然了。作者认为是如下几个因素给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困境:(一)大环境消解了企业赖以生存的集体主义精神;(二)被“化”的私营企业逐渐形成了与集体企业竞争的能力;(三)国有企业大量倒闭给乡镇企业雪上加霜;(四)亚洲金融危机。作者的研究显然表明乡镇企业的困难并非是集体所有制独有的,也未必同集体所有制密切相连。

  笔者认为,作者应该拿出大量的篇幅来比较私有化前后乡镇企业的效益,虽然这种比较的难度相当之大。因为:(一)私有化的时间太短,作为纵向的历史观察时机还不成熟。(二)私有化前后,国际国内的经济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即使我们发现私有化前后农村工业发生了变化,恐怕主要原因也得归因于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是产权制度的变迁。(三)社会科学做比较研究存在固有的困境,因为我们无法像自然科学那样找到对照组。也许是囿于以上困境,作者仅仅只是以有限的数据论述了私有化之后乡镇企业“如果没有停滞,至少也没有奇迹发生”。这显然不能有力支撑作者的观点。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毕竟乡镇企业私有化的成败要等到若干年后才能见分晓。

  作者论述的逻辑通向了质疑“村民自治”、“费改税”。“村民自治”的意图是削弱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这一政策的判断前提是农村基层组织已经成为农民负担的主要来源,农村基层组织阻碍了农村的发展。通过农村海选,可以培育农民的民主意识,降低管理成本。当然乐观的学者会认为“海选”是中国领导人公选的一个必经阶段,“海选”也会为市民社会的形成提供基础。在农村实行“海选”一方面是为了减少行政成本,减轻农民负担,另一方面也是为农村基层组织提供合法性依据。国家权力下沉到农村是近代中国以来的事情。国家权力依靠什么来证明自己在农村的合法性地位呢?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农村领导农民分土地;合作化时期,领导农民搞水利、促生产;以此证明了自己的合法性。改革以来,广大农民要求的是生活富裕,因此能否带领农民发家致富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合法性的根本标志。但在目前的情势下,大部分的基层组织已经丧失了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能力,其合法性因此受到置疑。这样中央试图以“海选”这样的民主形式来赋予地方基层组织以合法性。事实上,农民对民主并不特别感兴趣,因为民主并不能使他们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毕竟在现阶段,民主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与此相一致,作者对中央推行的“费改税”政策提出了质疑,认为它与海选一样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作者警告说,如果抽掉了基层政权这根脊梁,农民就会重新沦落为一盘散沙,积累贫困,农村社会就退化,甚至变成不安定因素的沃土。

  但当作者试图从法律的角度质疑中央政府在乡镇企业强行推行私有化时,作者应该举手赞成“村民自治”,因为有了“村民自治”,中央政府至少在文本上是无权改变村一级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这或许正是本书的悖论之处。然而在普遍意义上,作者的分析思路与结论颇具启示:在市场化时代,不可轻言放弃原有的制度资源,渐进的变革代价低而且稳妥扎实。  

浙ICP备05076996号

版权所有 © 2008 Yuedu.org 保留所有权利。联系我们
使用此网站即表示您同意接受使用条款。
系统基于 Discuz! 6.1.0 构建。由 Google 提供搜索支持。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