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竞争制度选择》鼓与呼文:杨圣明
出处:文汇读书周报 2006年12月
人类社会有软硬两类基础设施。行为规范意义上的制度,是人类社会的一项软基础设施,是人类经济社会生活的基本要素。但经济学长期将其视为外生变量,因而相应的经济学制度理论较为贫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公平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因而相应的经济学竞争理论极为丰富。这样就从一正一反两个方面加大了竞争制度选择理论分析的难度。《公平竞争制度选择》一书的作者选择这样一个命题,不仅体现他的学术勇气和胆识,也挑战着他的集成创新能力,特别是作者致力于经济全球化和新知识经济的双重冲击下,而经济社会转型进入关键期的中国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理论探索时,更加如此。
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取向的经济社会转型,既促进了经济学制度理论的发展,更亟需经济学制度理论的指导;公平竞争制度的正确选择既是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需要,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实践前进的重要之举。本书建立了一个新颖的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理论分析框架,论证了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需求、供给和供需均衡机理,比较借鉴了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多样化实践,阐明了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对公平竞争制度的影响,剖析了我国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四大失衡及其成因,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系统性原则、目标模式、主要路径和均衡方式方法,堪称一部富有创新、体系完整的理论著作。
制度选择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发展中的新制度经济学打通了经济学与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间的制度概念之隔阂,但仍失之粗糙。在具体进行经济学分析时,仍必须借鉴其他学科的制度理论。作者探讨这样一个复杂的问题时,首先避免了落入概念之争的陷阱,即使概念问题极具基础性。作者不惜笔墨,从不牺牲一般性含义的角度、从弥合不同学科分歧的角度,较为系统地梳理,明确了制度、竞争、公平的基本内涵,保障了全书论证的统一性,也增强了本书的可读性。其次方法上有创新。作者综合马克思主义的宏观动态制度分析方法、西方传统经济学的供需均衡方法、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分析方法和政治学、法学的规范分析方法等,构建了一个新颖的制度选择分析框架,构图清晰,用语平实,具有理论研究和实践验证的双重意义。
供需均衡分析是传统经济学的成熟分析方法,作者将其深化拓展应用于制度选择的需求、供给及其均衡分析,很有新意。作者全面分析了公平竞争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实施机制中,不同制度主体的需求、供给和博弈均衡的影响要素,又从不同制度形式、不同制度主体、各种影响要素等多个层面,立足成本收益比较分析,构建了公平竞争制度需求反应机制、需求变量分析模型、供给变量分析模型和均衡演进机制模型,提出了制度供需均衡的数量均衡、结构均衡、实施均衡和功能均衡这四大均衡的要求,从而全方位地揭示了公平竞争制度需求、供给及其均衡的一般规律。
相对于西方传统市场经济国家公平竞争制度的演进路径,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社会转型和公平竞争制度选择,几乎不能用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进行解释。因此,中国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分析论证,不仅是充实我国制度选择的必需,更是充实制度选择理论乃至经济学理论的必需。为此,作者从第一手的调查统计分析和典型案例中,总结归纳出我国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导向性失衡、结构性失衡、实施性失衡和功能性失衡四大失衡及其在需求、供给和供需均衡等方面的成因,这很有创见性、启发性,它丰富了我国竞争制度理论宝库。
基于前文所述的概念方法分析、均衡理论分析和实证比较分析,作者进一步系统分析了我国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推进因素、约束因素和特殊考量要素,提出并论证了我国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体系协调原则、公平取向原则、市场自发秩序优先原则和共同供给原则,以及保持公平竞争制度与环境变化的动态均衡的要求及其路径安排选择,发挥主体作用保持制度供需均衡的要求及其相应方式方法,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安排保持公平竞争制度结构均衡及其具体建议等,避免了一般学术著作讨论中国问题常常语焉不详的问题。
历史先于逻辑,理论的分析需要实践的验证支撑。为了增强分析论证的说服力,作者回顾比较了传统市场经济国家、转型经济国家、区域经济合作体的公平竞争制度选择,其中重点比较分析了正式制度中的典型形式——法律制度、非正式制度的集中体现——信用制度、实施机制的主要部分——执行机制,既突出了比较分析的逻辑性,又保障了比较分析的全面性,给人启迪,令人信服。在分析经济全球化对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影响时,设专章突出WTO这个经济全球化的聚焦点,就其对公平竞争制度选择的可能影响、现有成果和未来趋势,进行了分析论证,拓展了时空,开阔了视野。
一般而论,制度的出现是出于交易成本的节约并经由非政府主体选择非正式制度而发展形成。即使在当前语境下,政府主体选择的正式制度更为引人关注,这并不意味着非政府主体、非正式制度在制度体系均衡中的重要性。本书认为,公平竞争制度是一个跨领域的制度体系,其选择构建必须发挥各种主体的作用,综合考虑生产力水平、文化传统、宪政秩序、国际因素等环境条件,实现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及其实施机制的结构均衡。只有如此,才能科学有效地完成制度选择。相比较于其他的竞争制度分析成果,作者从选择主体上论证强调了非政府主体的作用;从选择本体上,强调了非正式制度及实施机制的必要性。这一观点对解释目前可见的制度选择实践,从“华盛顿共识”到“北京共识”、从“拉美陷阱”到中俄比较等等,都很有说服力。
作者对公平与效率关系这一人类“最大的社会选择”作出了新的演绎。书中重申了效率是人类的永恒追求,同时指出,固有的理性使人们能够选择追求一种应当的效率,并通过放弃放任的“自在的”竞争而选择理性的“自觉的”竞争去实现,即公平竞争制度是均衡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最佳现实选择。于此,作者将“公平竞争”界定为“人类社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为了追逐有限的经济目标而进行的一切符合法律和道德准则的活动的总称”,这是对市场信息的发现和利用基础上的创新,而不是通过使某些人境况恶化而获得竞争目标;是一种生产性的竞争,而不是分配性的竞争。这一观点十分切合当今中国的实践,既能引起实务工作者的共鸣,也能引起理论工作者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