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季宣则
出处:文汇读书周报 2006年10月
美国宪法的出现究竟是人性与自由的胜利,还是利益力量左右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回答,却又不必认真计较答案的问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美国宪法也许是人类最后一部神话,也许是政治家充满智慧而体面的“合谋”,也许是人性中自私自利的彻底释放……但是无论我们怎样想象,想要了解美国宪法以及由宪法支撑的美国的制度伦理和价值体系,都必须从美国宪法诞生的时刻说起。我们必须追根溯源,才能稍微触摸到事情的本质。
《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参透美国宪法诞生过程的平台。这不仅是一部法律或历史的书,更是一部文化的书。书中精彩刺激的场景使我的想象游走到了那个充满期冀与困惑的时代,那个热情洋溢、奔放跳脱的时代。
由于代表们成分复杂,观点分歧,利益不同,导致他们对任何一个议题都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幸亏有德高望重而富有智慧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多次居中调停,也幸亏大多数代表不是那么“坚守理想”和政治主张,认识到“能做到最不坏,就是最好”,美国宪法才能在一次次讨论和修改中不断完善,不断接近“政治真理”。
美国宪法自1787年制定,历200多年而一字不改,只是根据社会的发展增加了27条宪法修正案,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像一个政治家那样谈判,充分而自由的表达意见,真正地坚持民主原则,而不是永远固执己见,不坚信“正确”可以统治“谬误”,也许这是美国宪法历久弥新的主要原因,是美国的制度伦理和文化特色,也是美国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