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伦
出处:新京报 2006年8月
竹内好在谈到文学的衰败时说,“关键这个时代的构造不是文学的”。文学从来没有表现这个社会的构造,它只是给那些对人生感到困惑的人一种想象,现在想象也变得不再必要,汹涌滚来的信息让我们失去了更多想象的时间,更多的人自信地认为自己的生活比文学更丰富。
文学让我们看到人类的有限性以及我们对无限性的探求,而法律让我们看到人生的不平等以及我们对平等的追求。法律与文学,本来就是背离上帝一开始强加于我们的枷锁的,它们都不是社会的构造,但是我们在情感里希望它的结构是文学化的,又在理性里希望它的构造是法律的。这就是文学和法律的共同之处,一种超越性。当法律学人苏力把它们并排论述的时候,却犯了一个错误,他把文学看作现实生活的构造,而忘记了诸如戏剧之类的文学是怎样提升我们的情感的。他把文学作为现实的文本,并且试图说服他人相信这个社会就应该像现在这样。他试图贬低具有更高追求的信念,把它们看作只是在迎合一种政治正确性,只是在偷窃别人的概念以掩盖我们自身智力的缺陷。虽然不好直接确认大多学者是否真的具有这种缺陷,可是为什么要批评他们的这种更高追求?如果他们只是在利用这种伪装的崇高性,那么历史会给他们最残酷的裁判,那就是他们从来没有为这个时代和世界贡献任何知识。被历史遗忘,那是每个人内心最恐怖的自卑感。
这就是苏力的焦虑,这种焦虑应该来说是真诚的,他害怕历史的橡皮擦,他绝不愿和别人一模一样地存在过,他为了这种不一样,以更接近事物本质的身份猜测别人。我相信他在方法和进路上已经完成任务,可是在更内在的人的不屈服性上呢?他是沉默的,他更相信的是一种物质主义,而忘记理想主义是安慰人生悲剧的惟一途径。
我们看到,文学衰落的反面是法律的兴盛,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现象。我们不可能在两方面同时进行超越,若是把文学作为这个世界的指南,那么公正就很难存在了,若是把法律作为这个时代的救赎,那么浪漫的或是悲剧的情感就要被埋没。我们对法律的观念应该建立在对自身困境的反抗上,而不是相反,不是让我们认命,不是让我们像哲学家说的那样,我们目前的境遇是有原因的、是合理的、是正确的。
我们应该追求更高道德层面上的正确性,可是内在的灵魂是那样的崇高,我们可以成为自己命运的摆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