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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植物的欲望

书名:植物的欲望
作者:
ISBN:7208054207
出版社:
出版时间:
7-208-05420-7 CNY28.00 题名与责任者: 植物的欲望 植物眼中的世界 (美) 迈克尔·波伦著 王毅译 出版发行项: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载体形态: 13, 272页 23cm 丛编说明: 世纪人文系列丛书 五 开放人文 四 科学人文 书目/索引附注: 有书目 (第259-272页) 并列正题名: Botany of desire a plant’s-eye view of the world eng 其它变异题名: 植物眼中的世界 学科名称主题: 植物 关系 人类因素 中图图书分类法类号: Q948.12 个人名称—等同责任者: 波伦, M. (Pollan, Michael) 著 个人名称—其它责任者: 王毅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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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里,因果得果


——读《植物的欲望》
文:吴 慧
出处:科学·历史·文化 2003年7月 

  一个故事说一户人家养着两个小孩,亲生的和寄养的。这户人家家境并不宽裕,常常需要以萝卜和红薯果腹。亲生小孩喂给红薯,寄养的则给萝卜吃。两个孩子养着养着就有了胖瘦的区别,奇怪的是,红薯看着实敦敦的,可吃红薯的孩子却瘦弱,相反,吃萝卜的孩子反倒长得结实。
  故事是杜撰的,老祖母为的是说,萝卜的营养好。但是如果我们来吃土豆呢?如果从今往后我们不再吃米饭而改吃土豆——这该是多怪异的一幕场景:我们将不再买回一袋袋的稻米而扛回一麻袋一麻袋的土豆;回到购粮本时代,粮站的出米口倾泻而出的将不是奔涌的白色稻米,而是一个个翻滚着前拥后挤的土豆!……《围城》里三榈大学训导长的饭前训诫也会变成“一土豆一土豆当思来处不易”。
  我们在努力加餐饭的同时,正生活在文化延续的生命中。改变饮食结构,甚至改变我们的主食,来自生物个体的不适应远小于食品包含的文化含义所带来的冲突。
  土豆的故事就曾这样发生在欧洲大陆。当马铃薯于16世纪末首次到达欧洲时,它要找到个落脚地当然并不容易。虽然欧洲的土壤和气候证明甚至是很合马铃薯口味的,但是在欧洲人的文化观念让他们拒绝食用土豆。人们认为马铃薯会导致麻风病症;《圣经》中没有提到过马铃薯;马铃薯来自美洲,在那里它们是一个不开化的、被征服的种族的主要食物……“拒绝食用马铃薯的理由五花八门,绝大部分理由都归结这样一点:在它里面人类的文化含量太少了,而没有进行过重建的原初自然的含量太多了。”
  唯一的例外是爱尔兰人,他们能很快就接纳马铃薯是因为即使“几英亩的贫瘠土地就能够生产出足够的马铃薯来养活一大家人和这一家的牲畜。”马铃薯的高产以及它本身含有的足够营养就此征服了贫瘠的欧洲北部。
  在欧洲其他地方,为了推广马铃薯的种植,各国君王动足了脑筋,法王路易十六甚至还为此设计了一个很有创意的阴谋:“他命令在王室的一块土地里种上马铃薯,然后把他最精锐的卫兵派去在白天看守,晚上则把这些卫兵撤走。时间一长,当地的农民突然相信了这些庄稼的价值,到了晚上就带着这些偷来的王室马铃薯逃走。”
  马铃薯终于被欧洲接纳,但它的高产同时带来了麻烦,经济学家终于也忍不住参与到了马铃薯种植事件当中。马尔萨斯相信,马铃薯的危险就在于它把那种通常情况下使得人口得到控制的经济约束解开了。如同马铃薯使得吃马铃薯的人远离了制造面包的文明过程一样,它也使得吃它的人远离的经济法则——吃马铃薯的人可以不需要依赖商品市场——亚当·斯密这样的政治经济学家,把市场视作调整人口规模与劳动力需求的一种敏感的机制,而面包的价格就是这种机制的调整器。可这是谁的错呢?当然不是马铃薯的。
  我突然发现手上正在阅读的这本《植物的欲望》是这样的有趣,它甚至把文化的方方面面阐述得这样悠然自得。《植物的欲望》一书共分四个章节,标题分别是甘甜和苹果,美丽和郁金香,陶醉和大麻,控制和土豆。我的行文中还遗漏了一桩要紧的事件,那就是马铃薯病虫害的防治以及由此展开的转基因工程。
  吃到一根有褐色斑点的炸薯条你会扔掉它吗?这些得了“网疽”病的班驳克马铃薯,事实上只是表面的欠缺,然而麦当劳不喜欢,顾客更不喜欢。这种病毒是由蚜虫传播的,为了除灭蚜虫,农民不得不使用毒性极强的农药,这些农药的毒性强烈到“即使发生了干旱,农场主们都不愿让他的雇工们在撒完农药后的四、五天内走进那片田地去灌溉”。农药也许能培养出一位不长青春痘的美女,可是要培养出一位公主,如何获得“贵族血统”就直指生物基因,一种名为“新叶”的马铃薯就是一位这样长大的“公主”,它的遗传基因被做了更动,使得啮食了它叶片的昆虫会立即死去。但是谁能确定,吃一口“新叶”马铃薯的顾客,吃下了一口什么。
  被修改了基因组成的马铃薯横空出世,它有人类需要的优越性,但本不在生物链中的它们被强加入生物链之后的景况却是未可知的。“一旦一种转基因导致了一种具有抗药性的害虫在环境中出现,它将很难被清除,因为它已经成为了环境的一部分”。在环境主义者看来“农业从化学模式向生物模式转换将带来不愉快的赠予啊”。
  金黄色的炸薯条依然那样诱人,电脑控制的田地,化学品的喷洒,几英里长的专利注册的高科技,远远眺望过去,直到地平线。
  “人们多少世纪以来想要控制大自然的欲望,使现代农业综合企业得到了灵感,从遗传角度来改良马铃薯。在这个过程中,炸薯条成了知识产权。”这句写在黑绿色封底上的一句话评语让我再次联想起老祖母的故事,你能确定给孩子们吃什么的本意和获得的结果是一致的吗?情理之中,意想之外,也许长着长着,胖瘦能够给出答案。但是请相信,在马铃薯的故事里,这实在不是一颗土豆的本意,毕竟它仅仅只是小小的small potato。

到底是谁的欲望?

                文:江晓原
出处:书城 2003年第5期
  
一个拟人化的修辞手段

  在我们日常的语境中,说到“欲望”,通常是指人的欲望。对于一只猴子,或一只猫,我们多半也允许、或承认它们有欲望;再往下,一条鱼,或一只蚊子,恐怕就谈不到什么“欲望”了。至于植物,如果谈论它们的欲望,那就只能是修辞手段了。

  但是有人写了一本《植物的欲望》,试图表明,植物是有欲望的。

  这听起来似乎只能是一个拟人化的修辞手段。为了说明植物有欲望,当然最好是找一种植物来作为例证。那么,大麻,看来就是最合适的例证之一。所以在《植物的欲望》一书中,作者迈克尔·波伦(Michael Pollon)花费了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篇幅,来谈论和大麻有关的种种故事。

  大麻最初只是被当作获取纤维的植物,曾经被广泛种植,那时种植大麻当然是不犯法的。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大麻作为一种麻醉品开始流行,大麻的种植开始受到管制。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美国人吸食的大麻主要来自墨西哥。后来墨西哥政府在美国的要求之下,开始用除草剂喷杀大麻。但是即使到了1982年的美国,对于吸食大麻也还只有“一个象征性的法律惩罚”。此前美国总统卡特还曾提出过不再将大麻列入刑法管理范围的提案——据说是因为他的几个儿子和他的药物总管都是吸食大麻的。在美国,大约从80年代开始,大麻不再能够在户外公开种植了。


  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荷兰却在大麻的历史中扮演了一个异乎寻常的角色。

  在荷兰种植大麻虽然也不是“真正合法”的,但是却有几百个“咖啡店”拥有销售大麻的执照,因此小规模地种植大麻,用来向这些商店供货,是荷兰官方所容忍的。于是一时之间,荷兰成为大麻种植——事实上不如说是“大麻科研”——的天堂,以至于波伦要“前往阿姆斯特丹去了解大麻在美国的晚近历史”!

  当科学技术介入进来之后,大麻的历史就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


“大麻科研”的故事

  要让大麻种植成为一个有利可图的产业,需要解决两个重要问题:

  一、大麻原先是一种热带植物,通常在北纬30度以北地区它们就不会开花了——而迷幻成分正在它们的花蕾里。但是北美大陆恰恰是在北纬30度以北,荷兰的纬度更是在北纬50度以北,因此必须寻求在更北方的地区可以生长、可以开花的大麻品种。

  二、大麻之所以能够对人产生迷幻作用,主要是因为其中一种被称为“四氢大麻酚”的物质成分。但是在作为纤维植物的大麻品种中,四氢大麻酚的含量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将大麻作为一种迷幻药物来种植时,必须寻求或培育出四氢大麻酚含量尽可能高的品种。

  令人惊奇的是,这两个问题后来都解决了,而且竟可以连带解决。

  第一个问题到20世纪70年代末就解决了。种植者们找到了一种印度品种,植株个小,但是耐寒。接下来是一系列的杂交试验,培育出不少“优良品种”。这种杂交被称之为“大麻遗传学上的伟大革命”。这些“大麻科研”很多是由美国人完成的(他们跑到荷兰去种大麻),“如今,美国的大麻遗传学被普遍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第二个问题也很快得到解决。一般大麻中的四氢大麻酚含量只有2%~3%,但是在“精育无籽大麻”中可以达到5%~8%,后来在一些品种中可以达到15%,甚至20%。结果是,那些大麻的“优良品种”,不仅可以在北方生长开花,而且四氢大麻酚的含量非常之高。

  对于追求四氢大麻酚的大麻种植者来说,大麻的雄株是极为有害的。因为只要雌株未被授粉,它就继续不停地产出新的花萼,继续不停地增加花的长度,“在这样一种永久的性交遇挫状态中,大麻也继续产生出大量四氢大麻酚含量很高的汁脂。”但是只要有哪怕几粒花粉到达雌株,这个过程就会立即中断,大麻就“毁了”。为此大麻种植者要消灭一切雄株。后来他们发现,用扦插来繁殖大麻雌株——从成熟的雌株上取下切条——是最理想的方法,这样就只有雌株了。

  随着技术手段的进一步运用,大麻种植逐渐呈现出惊人的异状——最后在我看来那简直已经不是种植了。人们将大麻密植在室内极小的空间里,用钠灯的照射来代替阳光,所有的养分、水份、光照,都是精确可调节的,都是按照计划定时、定量供给的。这时大麻的植株极小,生长周期极短,四氢大麻酚的含量却极高。这样的系统被称为“绿海”。波伦详细描述了一个这样的“绿海”,那是一个跑到阿姆斯特丹去的美国大麻种植者,几经犹豫之后才同意让他看的:

  那是一个没有窗户的、完全与外界隔绝的小房间。一打开门有一股异味扑鼻而来。房间里面挤满了电气设备,各种电缆和塑料管纠缠在一起。其中的一半面积(约6平方英尺)紧紧挤着约100株大麻,每株只有1英尺高,却已经长出了手指般粗壮的花萼。作者用文学的笔触,描述了他见到这些怪异植物时的感觉:


  我从来没有见过长得如此热情奔放的植物。……它们被强制以一种极为不自然、甚至是扭曲的方式来生长,它们被过分培育了,过分喂养了,过分激励了,被加速,被侏儒化,而所有这一切都在同时发生。“请帮忙!”大麻植物似乎是在这样说。它们饱吸着二氧化碳,吞食着养料,狂饮着水,……这百来个急切的、恶魔般的侏儒,在这个月结束前就以3磅烘干的花蕾来感谢它们的园丁——这些花大约值13000美元。


这样的光景,还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种植“吗?


宗教的自然史·杀手·灵感

  在关于大麻的讨论中,波伦不断地呼唤着一部他希望有人来写的“世界宗教的自然史”,他希望在这样一部书中,将会着重讨论“植物物质与人类精神之间的关系”。因为在世界上几种宗教创立时,都曾用到过一些麻醉性植物和菌类——佩奥特仙人掌、伞形毒菌、墨西哥裸盖菇、麦角菌、发酵的葡萄、大麻等等。

  迷幻药使人精神恍惚,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而且有时会使人“相信”那个世界真的存在,这种效果正是宗教所需要的。作者认为,“一部宗教的自然史将会显示出人类对于神性的体验深深地扎根于麻醉性植物和菌类之中。”他甚至提到,马克思将宗教称为人类的鸦片,“他或许就是对此进行了还原”。

  迷幻药如何能够使人对某种虚幻的景象坚信不移,可以提到一个在西方广泛流传的故事作为例证。这个故事是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传给西方人的,见《马可·波罗游记》卷一第40~41章,即著名的“山中老人”和他的那些杀手:

  公元11世纪时,在中亚地区盘踞着一伙令人闻风丧胆的匪帮,首领称为“山中老人”(名Ala-eddin),他手下有一群穷凶极恶、毫不畏死的杀手,称为“哈昔新”(Hasisins)。周边各国王公贵族,任何人只要得罪了山中老人,必遭杀手暗杀,而且这些杀手执行命令时不畏艰险,万死不辞。

  山中老人为何能令他的杀手视死如归?因为他有特殊的训练之法:

  他在两山间的深谷中秘密建造了一处花园,里面琼楼玉宇,美女如云,简直就是人间天上。山中老人平时对“哈昔新”杀手们进行“思想教育”:只要服从他的命令,死后必登天堂,将有享不尽的口腹之欲,声色之娱。然后找机会让杀手们服迷幻药——波伦认为就是印度大麻,当众杀手进入昏迷状态时,将它们送进那个秘密花园。众杀手醒来时,忽见自己置身仙境,美酒佳肴自不待言,更有多情美女投怀送抱,让人真个销魂。惊问此间是何去处?则被告知,此天堂也。不久众杀手又再次服药昏迷,重新被送回山中老人面前。从此他们坚信真有天堂,只要服从命令,死后就可在那里永生。如此则执行任务时,自然就奋不顾身、视死如归了。

  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大麻在英语中是“Hashish”,这个词和山中老人那些杀手的名称“Hasisins”(有“吸食大麻者”之意)明显是有渊源的(波伦在谈到这个故事时,可能将山中老人的名字和那些杀手的称呼搞混了),那些人就是“吸食大麻者”。

  吸食大麻在西方的文化人那里,曾经是一种时尚,一种摩登。波伦“揭发”说,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卡尔·萨根(Carl Sagan),1971年曾匿名(署名“X先生”)发表过一篇“非常认真、非常精彩的谈论自己吸食大麻的体验的文章”,萨根将这种体验归结为对生命性质的“纯然的洞见”。而“它们所激发出来的那些感知上的转换和精神习惯上的突破,成为这样一些方式和模式,我们藉此想象性地转变精神上的和文化上的既定之物”之类七兜八转的话头,说白了不过就是吸食大麻,在迷幻状态中寻求灵感而已。

  灵感和基因,是可以设法联系起来的。英国动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他那本名著《自私的基因》(1976年)中,提出一个新概念:meme,这个词汇是他专门造出来的,意思勉强可译为“文化基因”,当时的中译本(科学出版社,1983)译为“觅母”,音义兼备,实为佳译;中译本的新版(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中改译为“拟子”,反不如前。“觅母”所指,可大可小,大到一种哲学,小到一句歌谣,皆可成为“觅母”。“觅母”这个概念本身也是一个“觅母”。波伦将植物中的迷幻成分,比如说四氢大麻酚,对于人类精神所产生的作用,和放射性物质对基因所产生的作用(导致突变)进行类比,认为迷幻药品可以刺激文化基因的突变——催生新的“觅母”。这种类比和波伦念念不忘的“宗教的自然史”是一脉相承的。


“种园子”的博物情怀

  世上的学问,有些是“硬科学”,比如天文学、物理学之类,也就是西方人所谓的“精密科学”,这些科学有明确的定理、有精密的实验手段,可以使用数学工具作精确描述。另有一些学问,则不那么“硬”,还停留在描述、经验的阶段,这些学问还缺乏(或不需要)精密的实验手段,还未能(或不需要)使用数学工具作精确描述。关于植物方面的某些学问就是如此。

  “精密科学”对于大自然来说,往往更有“敌意”,因为它们经常被用来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最典型的是——比如说——从地下挖出矿石,炼成钢铁,再制成武器和工具,然后用来杀人、打猎或砍树。天文学本来只是探索自然、了解自然的学问,但是由天体力学而航天理论,由航天理论而航天技术,当宇宙飞船在月球或火星着陆时,“征服”就又开始了。而有些非精密科学则不同,它们往往是对自然界的观察、描述、分类等等,经常伴随着对大自然奇迹的赞叹,往往导向与自然界的友好共处,这就是所谓的“博物情怀”。

  《植物的欲望》的作者有一个自己的园子。他在园中种植各种奇奇怪怪的植物。比如有一种“猫薄荷”——他家里的那头雄猫每天会去嗅吸这种植物的气味约一小时,然后满地打滚,“那在我看来就像是一种性狂欢”,最后那猫必找地方沉睡一回。又如他承认,他也在园子里种过罂粟,“还带有一种邪恶的目的”。1982年波伦还种过两株大麻,那时种植大麻在美国已经是违法的了。有一天他订购了一些木柴,要分两次送到,第一批货送来时,送货人告诉波伦自己是一位警长——送木柴是他业余挣外快的活计,把波伦吓得腿都软了!当警长去运另一半木柴时,波伦不顾一切地砍倒了那两株大麻,并将它们藏起来。

他这样描绘自己在这个园子里的博物情怀:


  我之所以种植它们(指大麻),更多的是一种绝大多数种园子的人都会有的冲动。事实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种植一点大麻时,我已经完全不吸烟了。……但是,我是刚刚开始种园子的,渴望去尝试任何东西,……所以,当我妹妹的男朋友问我是不是想种一点他从“某种真正令人惊异的毛伊”上摘来的种子时,我就决定试试,……因为我们种园子的人都是这样,都急于去试试那些不可能的事情(哪怕就是收获一个好故事也罢),……在内心深处,我怀疑有许多园丁都把自己视为一个小天地里的炼金术士,要把一些东西的混合转变为无价之物、美和魔力。


  联想到阿姆斯特丹的那些“绿海”,倒是真有点“炼金术”的味道了——不过那种病态的“绿海”,和“种园子”的博物情怀,恐怕已经没有什么共同之处了。


谁的欲望?

  《植物的欲望》一书,总共只写了四种植物:苹果、郁金香、大麻、马铃薯。这四种植物依次有对应的欲望:甘甜、美丽、陶醉、控制。从字面上看,这些更象是人的欲望——难道植物会希望自己甘甜吗?会希望自己美丽吗?植物知道什么是“陶醉”吗?难道植物可以控制人类吗?

  进化中的自然选择,经常被试图用来说明一些问题,比如,为什么人类普遍觉得花朵是美丽的?波伦认为可以这样解释:因为开花之后通常就是结果,所以注意植物花朵的人,更容易辨认出可食用的果实所在之处;这样他生存的条件就更好,他的基因扩散的机会就更多,因此进化会“优待”注意花的人。发现有用的东西总是令人愉快的,而令人愉快的东西就是美的,这就是人类觉得花朵美丽的原因。

  花朵是什么?花朵其实就是植物的性器官,植物需要依靠它们来完成性交。然而植物难以移动,因此它们让自己的花朵美丽,可以“招蜂引蝶”;蜂蝶怀着自己的酿蜜之类的目的,客观上为植物授了粉,也就是帮助植物完成了性交,结果就使这些植物得以扩散它们的基因。从另一个角度看,人类因为喜欢某些花(比如郁金香),或是某些植物的果实有用(比如苹果),或是某些植物可以用来满足人的精神欲望(比如大麻),而去着意栽培它们,广泛种植它们,结果也就使这些植物得以扩散它们的基因。

  植物的欲望,据说就是尽可能多地传播自己的基因。如果真有的话,这恐怕也只能算是一种原始的欲望,这显然不能和人类的欲望(比如想拥有名车豪宅、想和美女亲近之类)相提并论。但波伦在谈论植物的欲望时,似乎总想从“拟人化的修辞手段”再往前进一步。他想讨论植物是不是真的有它们自己的欲望。

  然而,“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人非草木,安知草木之有无欲望?而波伦自己,恐怕也未能确定植物究竟有没有欲望。人类和植物之间,目前尚无沟通的语言,则“植物的欲望”仍然只能是一个修辞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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