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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


    林语堂(1895.10.3-1976.3.26)福建龙溪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的小品文。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
    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1952年在美国与人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在香港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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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艳丽《幽默大师林语堂》

山之子



  “我之所以这样,都是仰赖于山。这也是人品的基调,我要享受我的自由,不愿别人干涉我。犹如一个山地人站在英国皇太子身旁而不认识他一样。他爱说话,就快人快语,没兴致时,就闭口不言。”
  —— 《八十自叙》  
  童年是一生的品质。
  当头发花白的林语堂口含烟斗,在摇椅“咯吱”的摇晃声中回首往事,他一定会想起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和牧师父亲爬上村后高山时的情景。
  林语堂生于光绪二十一年,即公元1895年,那正是中国近代黑暗史的开端。早前一年,因为慈禧太后挪用军款,大兴土木,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吃了败仗,被迫签订了屈辱的马关条约。然后是大张旗鼓却不幸草草落幕的百日维新。慈禧太后也没能安享她的颐和园。数年后,义和团攻入北京,她携着光绪灰溜溜地逃到了西安。
  时代的风云变幻并没有太大地影响到偏安一隅的闽南漳州平和县坂仔村。这里是青山环绕的肥沃盆地,自然环境得天独厚,乔木四季常绿,花果月月应市,自古以来就有“宝鼎境地”的美称。
  林语堂在青山绿水间度过了人生最初的10年。
  那时,他还叫小和乐。
  和乐一家寄居在坂仔教会生活区的一座同字平房里。
  家里生活并不富裕。他住在小小的阁楼上,房间里只有一张古老的木床和方桌。阁楼的旁边有一口古井,水清见底。每天早晨,和乐听见村里的女孩子们在井边洗菜嬉戏的声音,他知道,一天的玩耍要开始了。
  这是个精力充沛的孩子。
  春天,他在满山遍野的野草地里滚来滚去,累了,仰面躺下,雪白的云在蓝天上飘过,一会儿像隔壁家的大黄牛,一会儿又变成了村口的卷毛狗。小和乐多希望它能变成妈妈做的卷饼啊,想着想着,口水流了一地。
  龙眼成熟的季节,和乐和村里的孩子争抢着爬上树丫,比赛看谁吃得又多又快。
  西洋式建筑的大小礼拜堂、钟楼、牧师楼等也是他的“地盘”。教堂与牧师住宅之间有很小的空隙,他常常侧着身体,小心翼翼地摸过去,然后把另一面的屋顶当成滑梯,顺溜溜地滑下来。看到大人们吓坏的表情,和乐做出鬼脸,一溜烟地不见了。
  和乐最喜欢的,还是那环绕坂仔的四面青山。
  坂仔的南面就是云山千叠的十尖山。远远望过去,连绵起伏,无论晴天还是下雨,山顶上总是弥漫着烟雾。“那也许就是天帝住的地方吧!”和乐这样想。
  北面的石起山却直直的矗立着,怪石嶙峋,危崖高悬,看起来十分威严。山巅上还有一条窄长的裂缝,风吹过时呼呼作响。和乐以为那是山脱落了门牙,就像自己一样,说起话来漏风,可村里的老人却说那是神仙路过时,脚拇指不小心踩在山上留下的痕迹。那神仙是怎么回事?是什么时候踩的?……老人们被一连串的问题问得头昏脑涨,怕了这个好奇心重的孩子。
  在田边,在河岸,和乐常常不自觉地仰视伟岸的青山。他想,这么高,这么险,什么时候才能到山顶看看呢?
  第一次跟着父亲登山,小和乐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双腿软绵绵的。他“啪”地倒下来,眼睛一闭,动也不肯动。许久,他勉强睁开眼,山就在脚下了!他想起《圣经》中的一句: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
  他俯瞰村落,想找找自己的家,可怎么也看不到。那些平地上看起来高大的树木、房屋,还有大人们,都变得蚂蚁一般大小。原来以为很大的坂仔,现在也只有巴掌大。和乐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对山的景仰:那是怎样的神奇力量啊,万事万物在它的面前是这样的渺小。
  站在山顶,小和乐又有了新念头:山的那边是什么呢?是山,抑或繁华的人世?他踮着脚,极力地望着。虽然只能看见层层的云气从那边的山上飘过来,但在和乐的小脑瓜里,却已虚构出一个充满阳光的新天地。

  若干年后,当小和乐变成了林语堂,他历经人生的高潮跌落,捧过鲜花,也得过骂名。他在纽约的街头闲庭信步,在巴黎的咖啡馆侃侃而谈,他深邃的目光透过那些摩天大厦、拥挤人群,总还是飞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坂仔,回到了给予他无穷的动力和艺术源泉的大山。
  他在《八十自叙》里这样说:
  那些山的记忆都进入我浑身的血液了。只要童年时代成了个山地的孩子,担保一辈子是个山地的孩子,永远不会变的。你可以说天下有一种高地的人生观,还有一种低地的人生观。两者判若天渊,永无接近之日。……你生在那些山间,你心里不知不觉评判什么都以山为标准,都以你平日看惯的山峰为标准。于是,你当然觉得摩天大楼都可笑,都细小得微不足道。你现在懂了我的意思了吧?对人生别的一切你也是同样一个看法。人,商业,政治,金钱,等等,无不如此。
  山滋养了林语堂的生命和精神。大山给了他“立身处世的超然的观点”,教他爱真、爱美,要有宽容的心胸。“它们令我看见文明生活、文艺生活和学院生活中的种种骗子而发笑。童年时这种与自然接近的经验足为我一生知识的和道德的至为强有力的后盾。”
  林语堂把自己一切的文学成就也归功于养育他的秀美山陵。那巍峨的山影,带着青草土气的潮湿空气,砍柴归来的鲁莽汉子,林间村姑的玲玲笑声,是他永不枯竭的艺术来源。他一次次在文章中抒写着对山的尊敬和怀念,他仍然是坂仔村的山乡孩子,他从没有走出过他视为生命摇篮的大山。
  光绪三十一年,和乐10岁。
  他第一次走出了大山。
  和乐要从坂仔的铭新小学转学到厦门鼓浪屿的教会学校,而三哥也要到寻源书院读中学,兄弟俩就一起上路了。
  横贯坂仔的西溪是当地与外界惟一的交通方式。西溪水流很急,但非常浅,只能承受一种扁长的小舟。遇上浅滩,船夫船妇们就卷起裤腿,跳入河中,几人合力把船扛在肩上,吆喝着号子,逆水而行。和乐在河边捡小石子玩,常常看到这一幕。他很羡慕,因为那代表着通向山外。现在,他也要坐上小舟,顺着蜿蜒不绝的水流,流向一个未知但充满期待的世界。他心里乐开了花。
  他屁颠屁颠地跟在三哥后面,不停地说,快点,快点,船要开了。三哥看着他心急的模样,故意逗他,没关系,船开了,咱们就搭明天的。和乐嘴一瘪,急得要哭了。
  水行十二三里,就到了小溪,水域开阔起来,和乐和三哥换乘了“乌篷船”,向漳州驶去。这需要三四天的功夫。
  坐船闷得很,静不下来的和乐这回却安静了。他像一块干枯的海绵吮吸着眼见的一切新鲜事。数不尽的农家村落、禾田,浓荫如盖的巨榕树,船头供奉着的风浪女神妈祖的神龛,都是他听过没见过的。两岸群山葱茏青翠,或高或低,比坂仔的山要温和得多。
  夜色渐浓,船家倦了,摆桨停泊,船舷直逼岸边的竹林。
  三哥叫和乐躺下来,盖起毡子睡觉。
  和乐才睡不着呢!他睁大了眼睛,聆听竹叶淅淅簌簌飘打在船篷上的声音,温柔得就像母亲哄他睡时唱的歌。对岸的船悬起纸灯,水映灯红,隐约可见,而喝酒人的吵闹声,和乐也听得清清楚楚。
  和乐转了个身,船也随着轻轻地荡了一下。突然,不知是谁吹起箫来,箫声随水波而至,而荡漾,如泣如诉。兴奋的和乐却听得神宁意恬,真想起身探个究竟。
  三哥一定不让,他沮丧地想。
  最妙的还是船家,在沉沉黑幕掩映下点起烟斗,火光隐灭,心满意足地叹息,还津津有味地讲起慈禧太后幼年的故事。
  这是何等绝美绝妙的画面!
  和乐为这不经意间的美感动得颤抖。他想用摄影快镜把此情此景拍下来,久远留在记忆中。
  不用照片,和乐仍永远记住了那时与自然可遇不可求的全身心的融合,并且在他后来的人生中酝酿出幽幽余香。他说:“我在这一幅天然图画之中,年方十二三岁,对着如此美景,如此良夜;将来在年长之时回忆此时岂不充满美感么?”
  和乐的人生开始起航!

脚踏中西文化



  林语堂的一个朋友讲他最大的本事就是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
  林语堂对此颇为自得,做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
  他请梁启超手录此联,挂在有不为斋的墙壁上。这是林氏书房里最重要的装饰。
  赛珍珠在《吾国与吾民》的序言里写道:“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位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
  中国当时有不少留美留英的海归派,英文漂亮得不比英美作家逊色,像吴经熊、温源宁等,但是这些人已经彻底的洋化了,说起中文来磕磕巴巴,传统文化的底蕴很薄弱。中英文俱佳的,除了林语堂,全中国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林语堂有幸,认识了赛珍珠,从而走向了世界。
  赛珍珠有幸,认识了林语堂,把中国推向了世界。
  林语堂胆敢自称脚踏中西文化,自然底气足。
  他的求学经历和一般人不一样。同时代的文化人大部分走的是由中而西的路子,林语堂却刚好相反。
  从铭新小学到圣约翰大学,林语堂上的都是教会学校。福建早期的教会学校师资力量薄弱,教员多半是教士,偶尔会聘请一些科举出身的当地文人和私塾先生。这就造成了一种奇怪的情况,教会学校的学生对西方文化,尤其是基督教文化十分熟悉,而淡漠本国文化。
  只有在林至诚的家庭私塾里,林语堂才有机会接触中国传统文化。
  自学成才的林至诚很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每逢寒暑假,就把自家的孩子和附近年幼的基督徒召集起来,教他们读四书五经、唐诗宋词等。但是小林语堂根本坐不住,对这些摇头晃脑的学问不感兴趣,他宁愿和二姐读林琴南翻译的侦探小说。
  寻源书院更糟糕,连中文报纸都不能读,林语堂和教士们打游击,偷偷读了一点《史记》、苏东坡的作品等。他对快乐天才的苏东坡产生兴趣,就是在这个时期。
  而且,对基督徒而言,站在戏台下面看或者听盲人唱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恋爱故事,是一种罪孽。
  林语堂从圣约翰毕业以后,愤然地说,他知道古代犹太国的约书亚将军用号角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却不知道孟姜女为了丈夫哭倒长城的传说;知道耶和华命令太阳停住以便约书亚杀光迦南人,却不知道后羿射下9个太阳,而他的妻子嫦娥飞奔到了月亮上,女娲用365颗石头补天,掉下人间的一颗变成了《红楼梦》里的宝玉等。“我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小孩子所做的好事。”
  1916年,林语堂到清华任教。北京是文化古都,长城、故宫、卧佛寺、西山的红叶,都是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连路边一棵不起眼的垂柳,城门下蹲着的石狮子,都可能来头不小。而清华园本身就是清朝某个皇亲国戚的私宅,门匾由大学士那桐亲笔题写。
  林语堂时刻感受到与历史文化的联系,那点零星的“庭训”和中文功底委实不够用。一个中国人,却不知道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林语堂羞愧万分,他暗暗地发了誓,一定要将教会学校剥夺的文化遗产找回来!
  可是,问谁呢?
  清华不乏留学归来的哲学博士,工科硕士,但要说起传统旧学,他们也是一知半解。
  林语堂曾经在中央公园遇见了学贯中西的辜鸿铭。辜鸿铭精通13国语言,把儒家四书中的《论语》、《中庸》、《大学》译成了英文。他梳辫子,穿清朝的旧长袍到北大上课,学生们哄堂大笑。辜平静地说:“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狂傲的北大学子静默不言。那天,辜鸿铭同样的装扮,佝偻着背,戴一顶破旧的短沿帽,一个人颤微微地走了,显得落寞而孤寂。林语堂看了看身上笔挺的西装,没敢上前打扰,他觉得自己不配去接近这位天才的福建老乡。
  百年后的今天,有人评价道:“有史以来,中国人直接用英文写中国,有两位最成功的,一位是辜鸿铭,一位是林语堂。他们笔下的英文,全没中国味;他们笔下的中国味,却全是英文。”
  遍寻名师不得,一心想补上文化课的林语堂只好拼命地看书。他读得最多的就是《红楼梦》,语言是文化的外衣,而袭人和晴雯两个小丫头说的北京官话就是无可比拟的杰作。林语堂学会了北京话,清脆的齿音在翘起的舌尖流溢,是天底下最美的语言。
  他想深入研究一下,但是世面上鲜少有旧版的古籍。摆书摊的老北京告诉他,这样的书,非得到琉璃厂去淘,好东西多着呢!

  琉璃厂在北京和平门外,是条约一里长的里弄,鳞次栉比地开设着古旧书店、古玩铺、南纸店等。林语堂初次来,摸不着头脑,瞎晃荡。一个店小伙拉住他,“爷们头回来吧,这儿有庚辰本的《红楼梦》,要不要?”语堂暗自高兴,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得来全不费功夫!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又一个伙计走过来,“我这有甲戌本。”“还是到我店里看看吧,我有蒙府王本。”附近几家店铺见来了生意,一股脑地圈了上来,把个林语堂围得团团转。
  林语堂兴奋得两眼放光,他可是生平头一次听说一本书还有这许多学问。他故作镇定,装出思量的样子。书铺老板以为来了个高明的主儿,不断地卖弄各版本的差别与优劣。整个下午,语堂时而点头,时而皱眉,在老板们的随意扯谈中,把《红楼梦》的版本学摸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迷上了琉璃厂。
  林语堂向同事们打听才知道,琉璃厂在顺治年间就很具规模了,书肆的主人多半是前清科举落榜的文人。他们没脸回老家,又无一技傍身,卖书还算是老本行了。清朝败落后,一些贵族遗老也流落至此,琉璃厂越发的热闹了。这里卧虎藏龙,精通目录学和版本学的比比皆是,像早年一字难求的帝师朱益藩,居然也在南纸店挂起了笔单,卖字画为生。
  往后只要有空闲,林语堂就往琉璃厂跑。跑得多了,他也看出了门道。哪些书有价值,哪些是赝品,他了然于胸,像个老江湖那样,和老板们胡侃,讨价还价。有时,遇上深藏不露的高手,他更高兴,失了面子,可得了知识。
  琉璃厂的旧书十分低廉,几块钱往往可以买十来本。林语堂常常是推着小车去买,他的古文知识进展得飞快。旧派文人的风度也让他赞叹不已。有一回,他在某个货多的店铺消磨了一天,主人陪着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的海聊,结果林语堂一本没买。主人不仅不生气,还送他到门口,笑容可掬地招呼:“走好!下次再来!”
  店铺的门匾是另外需要钻研的地方。林语堂上圣约翰后,丢了毛笔,改用自来水笔,写的字歪歪扭扭,书法糟得像鸡爪子爬的。而琉璃厂的商店字号都大有来头,执笔者不是以书法驰名的王公大臣,就是著名的书画家。林语堂逛累了,坐在“信远斋”的楼上,叫碗远近驰名的酸梅汤和一碟蜜饯糖食,慢悠悠地喝。然后用手指蘸水,在桌上一笔一划地临摹,“宝古斋”是翁同口的字,“藻玉堂”是梁启超的小欧体,“信远斋”是标准的馆阁体……
  清华三年,林语堂就在琉璃厂“补课”。及至出国时,他已经是个功底扎实的文人。也因为此,当在国外面临让人眼花缭乱的异域文化,他才不至于乱了分寸,能静下心来思考文化的差异。
  百年诺贝尔,百年中国梦。
  1975年夏,国际笔会维也纳年度例会上,林语堂被推选为副会长,接替川端康成。同时,以国际笔会的名义,推荐林语堂获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这是中国与诺贝尔距离最近的一次。
  上帝没有眷顾这位刚刚重返基督教怀抱的八旬老人,林语堂与诺贝尔擦肩而过。
  不少评论家指出,从可操作性而言,林语堂是最有可能蟾宫折桂的中国作家,他中英文俱佳,而且墙里开花墙外香,国际名气大于国内名气,很符合诺贝尔判官们的“审美观”。况且,林语堂获提名的作品就是英文写就的《京华烟云》,在西文世界好评如潮。
  那一年,诺贝尔文学奖给了意大利诗人蒙塔莱。
  英雄不以成败论,林语堂以精湛的英文表达技巧享誉西方世界,他所取得的高度是前所未有的。英国广播电台BBC至今仍不时有关于林语堂作品的讨论。
  林语堂的英文底子还得归功于圣约翰。
  圣约翰的英语教育一顶一的好,师资力量雄厚,用的教材基本与西方同步。但是林语堂认为,光几节课是学不了语言的,他的窍门是一本袖珍牛津英语字典。圣约翰学英语风气很浓,很多学生抱着大部头的英文词典啃,但是空入宝山空手而回,进步甚微。林语堂背单词是把单词串在句子里面理解,在同义词和近义词的比较中,把握词的独特含义和用法。他说,“牛津字典的最大好处是里面含有英国语文的精髓。”这本字典只占两双袜子的地方,无论到哪里,都可以随身携带。至于发音,他认为只要记清楚重音就可以了。一心不能二用,圣约翰4年,林语堂一心扑在了牛津字典上,中文学习甩到了一边。
  在圣玛丽读书的少女张爱玲有感于林语堂在西方红透半边天,发誓要比林语堂更出风头,“出名,要趁早啊!”在香港大学期间,她学林语堂不和中文沾边。定居美国后,张爱玲念念不忘少年梦,想在英语写作方面成就一番事业,然而,在十里洋场大红大紫的张爱玲却在英语世界砸了个大跟头,命运之厚此薄彼让人感叹。

林语堂的《红楼梦》情结

文:古耜 出处:中华读书报 2008年3月

  林语堂曾写过一幅融合了自矜与自勉的对联:“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质之以他毕生的写作经历和文学成就,应当承认,这幅对联并没有太多的夸饰成分,而是大体上符合实际情况。作为美国哈佛大学的比较文学硕士和德国莱比锡大学的语言学博士,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极为少见的双语作家,林语堂对西方文化的洞悉和稔熟自不待言;相比之下,由于早年一直就读教会学校,所以,他接触中国传统文化倒是明显晚了一些,但经过后来在文化和文学实践中的一番“恶补”与长期浸淫,竟也能撷英咀华。在这方面,我们且不说他围绕孔、孟、老、庄,以及武则天、苏东坡所作的持续译介或生动描述,即使单就其随意品评古典小说的文字来看,亦每每不乏高妙精彩之论。譬如,《苏小妹无其人考》调动多方面的史料,鞭辟入里,去伪存真,说明冯梦龙《今古奇观》所记苏小妹“三难新郎”事,纯系小说家言,而非历史真实,便有助于人们懂得怎样看小说中的历史和历史类的小说。《刘铁云之讽刺》由刘鹗《老残游记》的楔子说开去,指出其中包含的中国国情与作者幽愤,亦不失启人心智和发人深思。而一篇《谈劳伦斯》,更是凭着对《金瓶梅》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两性描写的恰切对比与奇特分析,而在学术界和读书界广有影响。

  当然,在中国古典小说的界域里,最让林语堂倾心折服、进而上升为一种浓烈的生命情结和重要的文学资源的,还是一部《红楼梦》。关于这点,我们读林语堂的传记资料以及作家本人的一些作品,不难看到一条清晰的脉络。1916年,林语堂来到清华园任英文教员。有感于以往教会学校对中文的忽略,他开始认真在中文上下功夫,而这时候,《红楼梦》就成了理想的教材。用作家在《八十自叙》里的话说就是:“我看《红楼梦》,藉此学北平话,因为《红楼梦》上的北平话还是无可比拟的杰作。袭人和晴雯说的语言之美,使多少想写白话的中国人感到脸上无光。”从那以后,《红楼梦》便成了林语堂常读常新的一部著作。而正是这种持续的读“红”,使林语堂不仅获得了语言和文化的营养,而且丰富了写作的材料和灵感。后来,他笔下的《中国人的家族理想》《论泥做的男人》《家庭和婚姻》《小说》等一些散文随笔,均与《红楼梦》保持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随着对《红楼梦》的情感日深,林语堂萌生了将其译为英文的想法,然而又担心巨大的时空差异会影响西方读者的兴趣和理解,所以决定直接用英语创作一部《红楼梦》式的现代小说,于是,便有了完成于1938至1939年旅美期间的《京华烟云》。也许是因为写仿“红”小说尚不足以表达自己对《红楼梦》的酷爱和兴致,20世纪五六十年代,林语堂干脆直接作起了红学研究,先是写出了6万多言的《平心论高鹗》,发表于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9本,然后又有《论晴雯的头发》《再论晴雯的头发》《说高鹗手定的〈红楼梦〉稿》《论大闹红楼》等一系列文章披露于“中央社”特约专栏。1967年到台湾定居后,林语堂对《红楼梦》的兴趣有增无减,他发表演讲、接受采访,《红楼梦》常常都是重要内容。这种对红学的迷醉似乎一直延续到林语堂的晚年,从其次女林太乙提供的资料看,在林语堂逝世的1976年,台湾的华冈书店仍然有林氏的中文著作《〈红楼梦〉人名索引》出版。

  《京华烟云》是林语堂自觉借鉴甚至是直接参照《红楼梦》写成的长篇小说。这部洋洋洒洒70万言的作品,剪裁自义和团运动到抗战爆发这段历史作为背景,着重描写了古都北京三个富贵之家几代人的悲欢离合与风流云散。其中“重要人物约八九十,丫头亦十来个,大约以《红楼》人物拟之,木兰似湘云……莫愁似宝钗,红玉似黛玉,桂姐似凤姐而无凤姐之贪辣,迪人似薛蟠,珊瑚似李纨……”(林语堂《给郁达夫的信》)应当看到,《京华烟云》作为林语堂初试小说创作的结晶,是达到了较高的审美层次的。不过,倘若我们换一个角度,即把《京华烟云》同它全力趋鹜的《红楼梦》相比,在整体上远不具备那种“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的风度与气魄,尚缺乏《红楼梦》那样渊赡博大的浑一性和兴味无穷的感染力。当然,出现这样的问题,译文质量的不尽理想,也是个重要因素。我曾想,在现代作家里中英文水准均属一流的郁达夫,当年如果能够兑现对林语堂的承诺,完成《京华烟云》的译事,那么,如今流行世间的该书,很可能会有更好的传播效果。

  林语堂的红学研究,走的是以考证为主的路子,而且把重心放在了《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及其成书情形和文本评价上。坦率地说,林语堂做这样的学术选择,多少有一些兴趣至上的意思。因为围绕《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及其艺术成败问题,自清代至今天的红学界,一向见仁见智,各有所持,而事实上,如果没有新的坚实的第一手材料做支撑,已有的种种说法充其量不过是既无法证实,亦难以证伪的一种推论和揣测,其学术价值不会太高。林氏的红学研究大抵可作如是观。他在《平心论高鹗》等文中所强调的:《红楼梦》后四十回不可能是高鹗所续,而是他在曹雪芹残稿的基础上修补而成;高鹗的功劳和成就不在曹雪芹之下,而在他之上云云,固然可以开阔人们的思路,但是想作为学术定论,无疑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倒是在以上过程中,林语堂表现出的小说家特有的对艺术感觉和创作经验的注重,以及企图将这一切融入文学考证,用于解决作者问题的努力,似乎有着方法论的启示。这才是林氏对红学的真正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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