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文辉 出处:南方都市报 2007年12月
□现代学林点将录·正榜头领之三十三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江苏武进(常州)人。
严耕望于其上一辈的学人中,推陈寅恪、陈垣、钱穆、吕思勉为四大史家。大抵陈寅恪以发明胜,陈垣以专题胜,钱穆以议论胜,吕思勉则以整体胜。
吕氏治学的最大特点,是以正史史料为宗。传闻他于二十四史曾通读三遍,据其自述,实为《史》、《汉》、《三国》四遍,《后汉》、《新唐》、《辽》、《金》、《元》诸史三遍,其余两遍。凭此功夫,他欲单人匹马完成《先秦史》、《秦汉史》、《两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宋辽金元史》、《明清史》六部衔接的断代史,以贯穿古今,最后虽仅得前四,已属难能。严耕望称其书“皆采正史,拆解其材料,依据自己的组织系统加以凝聚组合,成为一部崭新的历史著作,也可说是一种新的撰史体裁。其内容虽不能说周赡密匝,已达到无懈无憾的境界;但以一人之力能如此面面俱到,而且征引繁富,扎实不苟,章节编排,篇幅有度……此种魄力与坚毅力,实在令人惊服”,故尊吕氏为“通贯的断代史家”,并称其声光虽不及二陈一钱之盛,但成就并不在其下。盖严氏虽为钱穆门人,但治史有计划、有组织、有毅力,才性实与吕氏更接近,宜乎有惺惺相惜之感矣。
与其断代史著相呼应,吕氏更有数量浩繁的读史笔记,生前辑为《燕石札记》、《燕石续札》,以后汇编成《吕思勉读史札记》,凡七百多篇,百余万字,考辨似不够清晰有力,但汇集相关史料极丰,可见其贯通全史的规模,而稍补《宋辽金元史》、《明清史》未成之憾。
其次专史方面,如《中国制度史》,于经济、生活、军政、法律无所不包,实为综合的社会史;又如《先秦学术概论》、《中国政治思想史十讲》、《理学纲要》、《宋代文学》、《中国民族史》,涉猎多方,皆有指引后学之功。历史方法,有《历史研究法》、《中国史籍读法》、《史通评》、《文史通义评》等。文字学,有《中国文字变迁考》、《说文解字文考》等。专著之外,论文汇录于《蒿庐论学丛稿》,虽嫌博而不精,亦有可观。
吕氏于正史的精熟,自是举世无匹;惜有一得又有一失,即不能运用新史料,尤不愿藉甲骨、金文治古史,是其局限。但他在史料上虽嫌保守,在方法上却能趋新。他于顾颉刚的“疑古”说,有同情,亦有修正;亦能汲取西方社会学、民族学知识以解释古代社会,并有“社会科学是史学的根基”的认识。故吕氏治史,虽以“小米加步枪”为多,但已知“飞机加大炮”的功用。以其读史最勇,著史最勤,故以拼命三郎之号谥之。
吕氏尚有《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吕著中国通史》两部通史,以1923年初版的《本国史》影响尤巨,虽意在普及,却最表现出其见解。其中不仅为王莽辩,更为秦桧辩,指出宋室南渡之初,形势危殆,将骄兵惰,中央无法节制,“和议在当时,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然而主持和议的秦桧,却因此而大负恶名……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能解除韩、岳的兵柄,是他手段过人之处。”至1935年,上海市国民党党部勒令出版社修改书中有关内容,南京市更查禁该书;报人龚德柏亦控告出版社及吕氏等诋毁岳飞、危害民国,而终以法院不予起诉了之。
按:对于秦桧凭和议维持南宋的偏安局面,明代邱濬及清代钱大昕、赵翼皆有肯定的议论。近人如胡适谓“宋高宗与秦桧主张和议,确有不得已的苦衷。……秦桧有大功而世人唾骂他至于今日,真是冤枉”,周作人亦明确为秦桧翻案,以为“和比战难,战败仍不失为民族英雄,和成则是万世罪人,故主和实在更需要有政治的定见与道德的毅力也”,陈登原也称后世对秦桧的评价是“执其杀岳一节而没其和议之功”,皆与吕氏同声同气。不过世俗多受戏曲小说的潜移默化,加之近代以来外患深重,国人激于仇恨,多持民族主义的御敌高调,故论史亦主战诋和,岳飞、秦桧遂成正邪的标签,而吕氏诸人的低调持平之论,乃觉惊世骇俗耳。
诗曰:翻案敢夸秦桧功,却教俗士苦相攻。几回遍读廿四史,近世学林惟吕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