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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思勉

吕思勉(1884~1957),

中国历史学家。字诚之。1884年2月27日(光绪甲申二月初一)生于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今常州市)。从小入塾。十二岁时,因家贫无力延师,由其父母授以史部著作。十五岁,考入阳湖县学。十六岁,自学古史典籍,以求系统了解古代政治历史和政治制度。1905年起,先后在苏州东吴大学、常州府中学堂、南通国文专科学校、上海私立甲种商业学校、沈阳高等师范学校(后改为东北大学)、江苏省立第一师范专修科任教,并任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编辑。1926年起,任上海光华大学国文系教授,后任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1941年,上海租界沦陷,光华大学迁川,乃携眷归乡,闭户著书。抗战胜利后,重返光华大学。1949年后,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一级教授、上海历史学会理事、江苏省政协委员。

吕思勉注重排比史料,分类札记,长于综合研究和融会贯通,坚持不懈地涉猎古文献,又广泛阅读新出报刊和从西方引进的新文化、新思想和研究方法。他著述宏富,主要有:《白话本国史》(1923)、《吕著中国通史》(1940、1945)、《先秦史》(1942)、《秦汉史》(1947)、《两晋南北朝史》(1948)、《隋唐五代史》(1957)、《历史研究法》(1945)、《史学四种》、《中国民族史》(1934)、《经子解题》(1926)、《先秦学术概论》(1933)、《理学纲要》(1931)、《宋代文学》(1931)、《中国制度史》、《文字学四种》、《吕思勉读史札记》等。其中《白话本国史》强调中国是多民族国家,按照历史顺序,分别叙述每个王朝与周围少数民族的关系,为通史写作开辟了新路。《吕著中国通史》上册分门别类、系统论述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和文化学术的发展情况;下册分章按历史顺序叙述政治历史变革,其中婚姻、族制、阶级、财产、衣食住行等题,都是过去史书缺乏系统记载的。他所著先秦、秦汉、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四部断代史,共三百余万字。每书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是政治史,包括王朝兴亡盛衰、各种重大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政治设施的成败得失,以及与少数民族的关系等,采用新的纪事本末体;后半部是社会经济、文化史,分社会经济、政治制度、民族疆域、文化学术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采用新的叙述典章制度的体例。这四部书对先秦到隋唐五代的历史研究有疏导开拓之功。其他涉及民族史、思想史、文化史、制度史,以及史学方法方面的著作,也各具有特色。

吕思勉对经学、文字学、文学亦有独到见解。他治学严肃,作风踏实,为人诚朴,谦虚谨慎。晚年想通读《道藏》,研究道教思想,为后人开辟途径,惜未如愿,于1957年10月9日逝世于上海。

吕思勉已刊、未刊论著,80年代末计划汇编成《吕思勉论学集》。他的全部著作,包括各种断代史、通史、专史等,已汇编成《吕思勉史学论著》。另有《诚之诗稿》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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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慧星拼命三郎石秀吕思勉

文:胡文辉 出处:南方都市报 2007年12月
  
  □现代学林点将录·正榜头领之三十三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江苏武进(常州)人。
  
  严耕望于其上一辈的学人中,推陈寅恪、陈垣、钱穆、吕思勉为四大史家。大抵陈寅恪以发明胜,陈垣以专题胜,钱穆以议论胜,吕思勉则以整体胜。

  吕氏治学的最大特点,是以正史史料为宗。传闻他于二十四史曾通读三遍,据其自述,实为《史》、《汉》、《三国》四遍,《后汉》、《新唐》、《辽》、《金》、《元》诸史三遍,其余两遍。凭此功夫,他欲单人匹马完成《先秦史》、《秦汉史》、《两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宋辽金元史》、《明清史》六部衔接的断代史,以贯穿古今,最后虽仅得前四,已属难能。严耕望称其书“皆采正史,拆解其材料,依据自己的组织系统加以凝聚组合,成为一部崭新的历史著作,也可说是一种新的撰史体裁。其内容虽不能说周赡密匝,已达到无懈无憾的境界;但以一人之力能如此面面俱到,而且征引繁富,扎实不苟,章节编排,篇幅有度……此种魄力与坚毅力,实在令人惊服”,故尊吕氏为“通贯的断代史家”,并称其声光虽不及二陈一钱之盛,但成就并不在其下。盖严氏虽为钱穆门人,但治史有计划、有组织、有毅力,才性实与吕氏更接近,宜乎有惺惺相惜之感矣。

  与其断代史著相呼应,吕氏更有数量浩繁的读史笔记,生前辑为《燕石札记》、《燕石续札》,以后汇编成《吕思勉读史札记》,凡七百多篇,百余万字,考辨似不够清晰有力,但汇集相关史料极丰,可见其贯通全史的规模,而稍补《宋辽金元史》、《明清史》未成之憾。

  其次专史方面,如《中国制度史》,于经济、生活、军政、法律无所不包,实为综合的社会史;又如《先秦学术概论》、《中国政治思想史十讲》、《理学纲要》、《宋代文学》、《中国民族史》,涉猎多方,皆有指引后学之功。历史方法,有《历史研究法》、《中国史籍读法》、《史通评》、《文史通义评》等。文字学,有《中国文字变迁考》、《说文解字文考》等。专著之外,论文汇录于《蒿庐论学丛稿》,虽嫌博而不精,亦有可观。

  吕氏于正史的精熟,自是举世无匹;惜有一得又有一失,即不能运用新史料,尤不愿藉甲骨、金文治古史,是其局限。但他在史料上虽嫌保守,在方法上却能趋新。他于顾颉刚的“疑古”说,有同情,亦有修正;亦能汲取西方社会学、民族学知识以解释古代社会,并有“社会科学是史学的根基”的认识。故吕氏治史,虽以“小米加步枪”为多,但已知“飞机加大炮”的功用。以其读史最勇,著史最勤,故以拼命三郎之号谥之。

  吕氏尚有《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吕著中国通史》两部通史,以1923年初版的《本国史》影响尤巨,虽意在普及,却最表现出其见解。其中不仅为王莽辩,更为秦桧辩,指出宋室南渡之初,形势危殆,将骄兵惰,中央无法节制,“和议在当时,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然而主持和议的秦桧,却因此而大负恶名……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能解除韩、岳的兵柄,是他手段过人之处。”至1935年,上海市国民党党部勒令出版社修改书中有关内容,南京市更查禁该书;报人龚德柏亦控告出版社及吕氏等诋毁岳飞、危害民国,而终以法院不予起诉了之。

  按:对于秦桧凭和议维持南宋的偏安局面,明代邱濬及清代钱大昕、赵翼皆有肯定的议论。近人如胡适谓“宋高宗与秦桧主张和议,确有不得已的苦衷。……秦桧有大功而世人唾骂他至于今日,真是冤枉”,周作人亦明确为秦桧翻案,以为“和比战难,战败仍不失为民族英雄,和成则是万世罪人,故主和实在更需要有政治的定见与道德的毅力也”,陈登原也称后世对秦桧的评价是“执其杀岳一节而没其和议之功”,皆与吕氏同声同气。不过世俗多受戏曲小说的潜移默化,加之近代以来外患深重,国人激于仇恨,多持民族主义的御敌高调,故论史亦主战诋和,岳飞、秦桧遂成正邪的标签,而吕氏诸人的低调持平之论,乃觉惊世骇俗耳。
  
  诗曰:翻案敢夸秦桧功,却教俗士苦相攻。几回遍读廿四史,近世学林惟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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