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天柱
范先生最近很恼火。因为前几天,他从书店买了一些教人处世“潜规则”的书籍。这一翻,来气了,其中一章竟然教他要取悦领导,甚至可以把老婆送上司。(《海峡导报》8月2日报道)
近年来使用频率较高的“潜规则”一词,主要是指各行各业游离于政策、法规之外的“行规”和“惯例”。其实质是拿不上台面、见不得阳光的非规则、反规则。目前,“潜规则”扩散的势头不减,无论是在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还是在机关、事业单位,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而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潜规则”愈演愈烈、大行其道,大有代替“显规则”的趋势。不懂“潜规则”,不但事情做不成,还要被人骂作“不懂事”——这叫什么规则啊!
眼明手快的文人看到了“潜规则”被不少人当作为自己或小团体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法宝”,便就此做起文章,把它“打造”成为“现代知识”,著书立说,公开兜售。
文人编写“潜规则”书籍,是利益驱动;出版社出版这些书籍,也是利益使然。表面看,似乎是正常现象。但请问:文人写书要不要讲社会责任?出版社出书要不要讲社会责任?当然得要。可是,写书、出书兜售“潜规则”,哪还有一点社会责任可言!这样的文人,是见利忘义的文人!这样的出版社是见利忘义的出版社!
此外,还有一个严肃问题值得人们深思:把“潜规则”当作知识传授的书籍畅销折射出了什么?
越来越多的人对“潜规则” 大行其道感到无可奈何,更有甚者把按“潜规则” 行事看作“识时务”。于是,不懂“潜规则”的开始买书学习,稍懂一些的也要买书深入研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青年人是这类书籍的主要购阅群体。这一现象无法不让人担心世风日下。
“潜规则”之所以大行其道,发展到被人著书立说当作知识传播的程度,表明我们反对“潜规则”的力度不够大。从图书出版的要求看,这样丢弃社会责任、有违精神文明要求的书能够出版发行,这件事本身就暴露出当前出版物市场的混乱。
[2007年08月04日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