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乔纳森 出处:南方都市报 (西书识小栏目) 2007年11月
裴宜理女士的《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池子华、刘平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6月第一版),是近几个月来读得最有兴味的一本书。除脉络清晰之外,文笔也很流畅。译者是该领域的专家,译笔相当好,从整体上讲,译本是值得信赖的。只不过,个别句子仍有不确的,我从第三章中选了几处较明显的误译例子,稍加解说。
例一:“集体行动含有组织之意,但这与以血缘、地域、阶级、朋友、职业以及其他类似联系也许是不同的。”(第61页)原文为:Collective action implies organization,but this may be variously based upon kinship,settlement,class,friendship,occupation,or a number of other ties。这句的意思其实是说:集体行动就意味着有组织,不过组织的基础可能建立在各种不同的关系上,比如亲属、地域、阶层、交往、职业等等。比较一下,我们就会发现,译者在各个独立的单词的理解上似乎偏差不大,可是凑到一起,句子的意思就走样了。全书中出现的误译大多数都属于这种类型。
例二:“‘摇会’是从‘花会’中分离出来的一个派别。”(第65页)原文为:Only a thin line separated the yao-hui from the hua-hui。这句的意思是说:“摇会”跟“花会”不过是一线之隔。作者认为“摇会”与“花会”大同小异,实属一丘之貉,所以才这样写。原来的译文,恐怕只是想当然的结果。
例三:“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促使这种长期流传的习俗转化为公开的叛乱呢?”(第82页)原文为:What could have been simpler than to convert this ongoing tradition into outright rebellion。原本是一个反问句,却被翻译成疑问句,当然就错了。这句的意思是说:有什么能比把这种绵延的传统转化为公然的造反更简单的呢?
例四:“尽管国家和社会都寄希望于民团,但民团对两个方面的回应原本就是民团具有的功能。”(第96页)这句错得厉害。原文为:Although state and society shared certain concerns in the matter,tensions reflecting the two strains were inherent in the institution of the militia。意思是说,尽管国家一边和社会一边在团练的事情上是利害相关的,然而这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仍然内在于团练的体制当中。该句可以说是译者因对词汇不求甚解而造成失误的典型例证。
此外还有一些不够精确的句子,这里就略去不提了。顺便想谈谈音译的问题,因为书中有大量生僻的人名、地名需要还原,难度极大,必须承认译者的还原工作做得相当不错。当然,也存在个别舛误,比如第233页出现的“山东宽县”。原文里写的是Kuan County,若按汉语拼音,Kuan倒真发“宽”的音。可是,裴宜理女士在整本书里用的全是威妥玛式拼音,在威妥玛式拼音里,Kuan是读汉语拼音中“guan”的音。事实上,此处当做“山东冠县”。其实只要稍微细心一点,就应该查得出,山东境内根本没有“宽县”这么一个地方,所以写“山东宽县”就一定是错的。要说明的是,在该书索引中,“冠县”的写法并没有错,也许像《译者前言》提到的那样,因为有三章的译文中途遗失,请另外的人来补译,所以搞错了,也未曾发觉。
在引文来源查找不便的情况下,用发音近似的字来代替,并在后面加注“(音)”的办法,自然也不失为一种便捷的途径,不过究竟不如查出正确的名字为好。这里试着举参考文献中的几个例子:《农村自卫研究》的作者“王一国(音)”(第313页),原文是Wang I-K’o,译者因为对威妥玛式拼音不熟悉,搞错了发音,实际上,“K’”刚好相当于汉语拼音里的“k”,这位作者其实叫王怡柯。《中国》一书的作者被写成“段逸夫(音)”(第312页),实际上,段义孚先生是国际知名的地理学家,这是很容易查到的。再如,《钢铁的队伍》的作者被写成“陆枫(音)”(第300页),实际上应是鲁风。
参考书目里最明显的误译是法农的“《魔鬼》”(第288页)。该书的英文本名为The Damned,这本书其实已经有了中译,即《全世界受苦的人》。无论如何,“魔鬼”跟“全世界受苦的人”还是相差太远了,不能不顺便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