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归马雷 出处:南方都市报 2007年11月
《佛的孤独:曹乃谦中篇小说选》收录的是曹乃谦的7篇中篇小说。早在1996年,《佛的孤独》就作为小说选集的名字出版过,曹乃谦自称“那是二十本书一个书号的丛书里其中的一本。收在书里的内容也都是小说,有中篇有短篇”。现在这本则是纯粹的中篇小说选,与去年北岳文艺出版的小说选集《部落一年》篇目有所重复,但这个新版本是经作者审定的版本,可以和他之前的短篇小说集《最后的村庄》、长篇《到黑夜想你没办法》对照看。
对照看,可以看出这位被马悦然“发掘”的中国作家很多值得一说之处。
一万五千字的中篇
就中篇小说《佛的孤独》而言,即使没有读过此书的读者,恐怕也对此略有所闻。因为在曹乃谦的写作生涯中,这是一部充满了命运感、故事感的小说。自从今年4月长江文艺出版社推出他早在台湾出版的长篇小说《到黑夜想你没办法》大陆版本之后,这位山西的警察作家出现在大众视野;在他日益被报道的今天,几乎每篇人物特写都会特别提到这位供职于大同市公安局的警察,在他37岁那年,因为和朋友打赌才写起了小说,却连中篇小说的概念都没有,写起来没有个收拾,写了一万五千字,大大超出了中篇小说的字数。这部中篇小说叫《我与善缘和尚》,也就是后来的《佛的孤独》,这是曹乃谦的第一篇小说,也是今日曹乃谦故事的开始。关于这个故事,曹乃谦后来还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孤独的记忆》,以纪实的手法记录了他在完成小说之后,参加文学杂志《云冈》笔会的情形。如果是熟悉八九十年代文学圈的读者都明白他在说什么:一个尚未发表过作品的写作者,在诸位成名作家面前的被冷落和挫败感。读《孤独的记忆》,随处可见这股谦卑与敏感。作为小说来说,这股感觉未免写得太过真实,尤其是小说结尾处出现的醉酒和狂言——“我”对着这一帮“高手儿”撂下话:“请记住,两年后我会让你们大吃一惊。”“我有力量!我要将你们一个个都打倒!”如果我们联系上媒体对曹乃谦的访谈可以发行,作为一个中国作家,他几乎也没有和现在的文学圈玩到一起,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圈子,甚至还提到很久没有看文学杂志,可以看出他的写作状态,几乎和第一次参加笔会一样,都比较边缘——从另外一方面说,或许也正是因为曹乃谦的这种边缘性,以至于使得他今年接受的不少访谈都大大迥异于我们常见的作家套话。
对于曹乃谦这样的作家,可能中国的文学评论界(包括媒体评论)都比较尴尬,毕竟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珠玉在前,欣赏他,翻译他的小说(瑞典文),赞他是“中国最一流作家之一,他和李锐、莫言一样都有希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如果这个时候赞,可能被视为跟风,弹,需要加大自身力量,起码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这后者的困难系数未免太大。但我以为,对读者来讲这是完全可以不受此影响的,因为只要你读过一本曹乃谦,就会明白他的小说,从题材、人物、叙事到语言风格,几乎和现在的中国作家格格不入(同样的,如果你注意到他的采访,也会发现这种不同之处,你甚至会觉得他是不是远远不如现在的著名作家们那么熟悉市场)。这难道还不能激起你的好奇心?再说,读完一部小说,好与坏,哪个读者心里没有一点底?死命捧,那不是“普通读者”。
故事开始的地方
不管是否把马悦然还是其他国内作家定状补整饬齐全的赞扬印到书封上,在今天,曹乃谦的小说,都应该有人读,有人议论。曹乃谦的小说确实有其独到之处,但具体到小说的各个构件,题材、人物、叙事和语言风格上,也有诸多值得议论的地方。像马悦然一句“天才作家”的评判不可能随时随地合用。
长篇小说《到黑夜想你没办法》除了展现短长篇的风采之外,还集中体现了曹乃谦小说中的地方特色,糅合山西雁北地区的方言,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小说语言系统。语言是他的最大特点,这一点是曹乃谦最成功的地方。无论读他的哪一篇小说,语言都是活生生的。不仅有粗俗的村骂,还有一些极其难懂的方言,如“温孩从地里受回来”的“受”,“不楔扁她要她挠”的“楔”与“挠”。这样把土话直接用到小说里的中国作家不多,赵树理的田寡妇和李有才都没有这么土。但在今天的小说创作中,真正拥有自己“声音”(叙事语言)的作家,不多,较为特别的是韩东近年的大白话叙事语言,几乎是一种对于往日文学腔、抒情味的极端反动。其他的则是我们所见千篇一律的、深深切合这个时代消费主题的玩世不恭叙述方式。
在这种独特语言氛围之下,曹乃谦的大部分小说女主角性格鲜明,这与他所追求的对那个年代的青春女性的描摹很有关系。无论是《野酸枣》里的酸枣,《斋斋苗儿》里的斋斋苗儿,《山的后面还是山》里的穗儿,《陨歌》里的柳姐,还是《冰凉的太阳石》里的小嘧嘧,《部落一年》里的古兰,甚至包括《黄花灯》里的两个杀人犯王二莹王三莹,曹乃谦把她们写得都很美,这种美未必是正大仙容抑或韩式美容院的精工作业,它的效果是与曹乃谦小说并未点明的时代氛围(“文革”前后)对照着产生的。正是因为在那样的年代,才会有关于这些姑娘们命运(甚至就是性命)的悲剧故事。她们的美感依附于这种悲剧感。
除此之外,曹乃谦还塑造了另外一个女性,比母亲还要微妙的一个身份——养母。曹乃谦虽然这三本小说集篇目众多,但是小说主题的自传性色彩尤其浓厚。中篇小说《换梅》是长篇《母亲》的开头部分,提到这篇小说,不仅是因为它交代了这一系列小说中的“我”和“母亲”的由来,而且在“一个女人偷走邻居儿子远走高飞”这个故事下,曹乃谦既写得像传奇,又在遇狼那一段写得饱满异常,谋篇布局非常到位,慌乱紧张的故事叙述得一点不乱,充满了一篇好小说应有的味道。如果说我要向别人推荐曹乃谦的话,仅此一段就够了。
曹乃谦的访谈里曾经谈到,他经常对家人说自己要整理一个案件,其实是在搞创作写小说。他的一些跟破案有关的小说,比如《最后的村庄》里收录的《老汪东北蒙难记》、《豺狼的日子》,确实特别像刑事报告,而关于生活远远高于文学的诸多论据中,大概案件最有说服力——诚然,小说的想像力永远无法与报纸社会新闻版的消息相抗衡,但小说具有的各个部件呈现出来的文学效果却是新闻很少具有的。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这类的小说看做是他对现代题材的处理,很显然,这些处理都不如他得心应手的“过去的故事”。相对于《换梅》所体现出来的强烈的文学性,这类小说的确枯燥了一点。曹乃谦大部分的小说氛围,都不是在目下,即使在这部《佛的孤独》里收录的他较新的作品如《鱼翔浅底》,故事的氛围照旧还是在“文革”这一背景模糊的年代。又如,有些小说过于主题先行(尤其是在短篇集《最后的村庄》中),使得小说读起来成了故事。又如,其小说主题的自传性特色,未尝不是胶着于个人记忆。如此种种,都反映出一种艺术上的单一,尽管这种单一也是风格,相对来说却少了很多艺术的好奇心。即使是最拥有独特性的语言,和曹乃谦小说的类型特色是一样的——固然你不可不读,但是读完了这几本书,也会很不满足。我们固然不能要求曹乃谦去写盗墓笔记,但无论从写作题材的范围还是如今读者的趣味而言,“文革”时代的故事毕竟太快读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