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东君 出处:文汇报 2007年12月
同是一夜听春雨,有人想到的是花落知多少;有人想到的却是明朝小巷卖杏花。前一种人是诗人,后一种人是农民或农民的儿女。当诗人坐在亮堂的书房里,用农民的脑袋写作时,一切与泥土有关的事物立时就变得富于诗意了。作为诗人的邹汉明一度被人戏称为“中国的拉金”,大约是说他早期的诗歌过于洋气了。而事实上,他身上也有一种中国农民式的可爱的土气。与飘浮的火气相反,土气是重的,往下沉的。近年来,他的文字经过一番修炼,慢慢地沉了下来,有一股子猛烈的静气。与我一样,他也是一个爱静的人。即便很闹的地方,也要取静,也能取静。这是多年来养出来的,想学也学不了的。他近期出版的《少年游》延续了《江南词典》的文风。写人写事不作高蹈,写俗的东西不溺于俗。这样的文字,便是好的。这本书里面不乏古俗今说、掌故杂说,但它包含更多的是一段个人的心灵史。文字往深处游,静处游,宜于夜半读。现在坊间有许多书也写水乡风土的,类如旅游指南。它们总能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们,哪里有名人故居、先贤祠,哪里还有特色美食。最终给人的印象无非是几条水路、几处旧兮兮的老房子加上一份菜谱。而诗人邹汉明却非常明智地避开了这一切。他走进了南方的腹地,走进了人迹罕至的乡野之地,走进了寻常庭院,走进了一棵树的年轮,并将沿着一片树叶的茎脉,一直走进自己的掌纹:他把自身的微命揉入了整个南方乡村远为繁杂的历史与命运之中。因此,我要说,邹汉明回来了,他搭乘诗歌这条大船远渡重洋之后,又回到了语言的故乡。
我与汉明一样,幼承“庭训”:讲普通话要跟播音员一样标准,写文章要使用大众化的语言。就像一个少小离家的人,我们远离语言的故乡。这期间,我们经历了规范化的汉语训练、翻译体语言的异化操作。尤其是,当我们一开始接触到西方文学时,就有一种陌生的兴奋。我们的皮肤认同了它。我们的文字也呈现出白皮肤的质地来。更为可笑的是,我们自以为学到了家,而且很老练地用约翰牛的口吻说话。直到有一天,我们才发现,有一种已然陌生的语言一直长在我们的嘴边。就像胡子一样,刮了还会长。而这种陌生的语言居然就是我们使用多年的方言。读了邹汉明近期的作品,我相信,他已找到了一种切身的、可以供自己后半生受用的语言表达方式。它也是从杭嘉湖这块冲积平原中自然生成的。它与生俱来的特质是很难从别处移植过来的。在这一点上,汉明竟与我不谋而合。这些年,我搜集了一些颇有意思的温州方言词条。对于一个语言贫乏的写作者来说,它们已经转换成个人的隐秘资源(换一种诗意的说法,它们已经融入了我的血液)。是它们让我一下子血气充溢,双目明亮,由此而明确了今后的写作方向。因此,当我看到汉明的书中出现那么多方言,我的眼前再度为之一亮。我没有研究过吴越语系,但我发现很多方言(包括一些汉明提到的“老古话”)都有相通或相似之处:汉明笔下的老乡把“我们”称做“吾拉”、“他们”称做“伊拉”,与温州话都是同一个念法,“拉”字是句末助词,念来悠长,听来亲切;又譬如,“下雨天”在我们这儿与汉明那儿都一律叫做“落雨天”,一个“落”字,有着滴沥不尽的南方意韵;“年底”叫做“年脚边”,就仿佛我们这儿的人把“临近黄昏”称做“黄昏边”,多了一个“边”字,那股村野气味就出来了;汉明那儿的人说“狗心是泥做的”,故而苟延残喘的狗离土即死,而我们这儿的人说“狗的一条后爪(腿)是泥做的”,故而撒尿时常常会十分自觉地抬起后爪(腿);汉明那儿的人把喝茶称做“吃茶”,类如我们这儿管喝酒叫做“吃酒”;骂人“狗畜”,居然也与我们一般无二;问菜贩子“几钿”,与温州话“几厘番钿”的叫法很相近,只是“省脱”两个字而已;有意思的是,汉明那个村上的人惯常把“猫叫春”压缩为一个“叫”字,无邪而传神,实为吾乡所未有。我把这些方言土语拎出来,倒不是说这些词看来十分“尖新”,非要鼓励一些人故意去标新立异,在语言上玩杂技什么的,而是要在这里特别指出,方言(南方话语)给我们汉语写作所带来的一种可能性。
我觉得,语言会影响我们的记忆。有些在我们蒙童时期发生的事,我们事后只能用方言把它尽可能准确地表述出来。当我们把它转换成一种雅驯的书面语时,其实已经遗漏了很多东西。因此我们可以不无偏执地说,我们引以为傲的现代汉语写作本身,其实已变成了一种在艰难的转换过程中遗漏的那一部分(这种想法源自于某位外国诗人对诗歌翻译的看法)。我无意于强调方言(南方话语)写作。而是说,很多方言其实就是汉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只是从某个历史时期的某种主流话语中疏离出来,年代湮远,让我们见了反倒感到几分陌生。而陌生带来的是隔膜和唾弃。现在重拾回来,我们同样需要几分勇气和胆气。许多年前,我们或许还可以指责北方话语霸权的统治与我们的政治气候有关,而现在我们似乎毫无必要担心来自这一方面的诸多禁忌,因为我们所面对的,已经是各种话语的大汇合:北方话语、西方话语以及放逐太久的南方话语。我们应该像拉金在一首诗中所写的那样:在东方举起一杯水,让所有角度的光永远不停地聚合(大意若此)。我自身也有这种体会:那些浸透在我血液间的方言,一旦带进写作,就会让另一些与之相匹配的词语不断地涌现,向它聚合过来。这真的是很奇妙的。
读完汉明的近作,我可以下这样的断语:汉明已经告别拉金,回到了南方话语的腹地。当他拿出本家面目,完全可以无畏地对拉金说,我们的背后也有巨人。由此我想到了汉明所敬重的一位乡贤丰子恺先生。早些年,他还特地在丰先生的隔壁租了一间老房子,以表敬意。丰先生的文与画都是纯中国式的。有些题画的文字,方言味很浓,这就有童趣了,有乡野之趣了。丰先生的画,别的人不能画;丰先生的文章,别的人也同样不能学。我见过汉明写丰先生的文章,文字上似乎有意效仿。但我觉得,汉明与丰先生说的尽管都是同一种方言,写出来的味道却大不相同。问题出在哪里?我也找了。我后来才明白,不仅语言会影响我们的写作,书写工具也同样会影响我们的写作。使用毛笔或钢笔写出来的东西都会是味道有别的。进而言之,我们现在使用电脑写作又会是另一番味道。这味道的区分不好说,但我们可以约略地感觉出来。汉明用电脑写作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时,其调子即便是怀旧的、偏暗的、霉烂的,其实也已经不可避免地掺和了一种现代感,掺和了电脑键盘的敲打声。而丰先生手中的那根毛笔则犹如雪花落地,静而无声。这大约就是丰先生之为丰先生的缘故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