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乔纳森 出处:南方都市报 2007年12月
■西书识小
最近连着读了露丝·雷克尔写的两本书。尽管我觉得她的文字格调未免太过清浅,尽管我怀疑她的非虚构作品里有不少虚构,可是无论如何,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年来我读得最轻松的两本书。第一本是Tenderatthebone ,中译本叫《天生嫩骨》(宋碧云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8月第一版);第二本是Garlicand Sapphires ,可直译为《大蒜与蓝宝石》,中译本改叫《美食评论家的乔装秘密生活》(黄芳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第一版)。巧得很,翻译这两本书的居然都是台湾的专业译者,语言水平明显较大陆同行为高,尽管偶尔会犯极微小的错误。当然,除了我这样的双语对照强迫症患者,恐怕很少有人会费心去挑出这类错误——美食家笔下的通俗读物,何苦那么当真?
《天生嫩骨》里的错误包括把圣帕特里克节(SaintPatrick ’sDay)翻成“万圣节”(第6页第二行),实际上,圣帕特里克节是每年3月17日,万圣节则是每年11月1日,差了半年多呢。再如“他在心中揣度,取悦老婆不知要付出什么代价”(第43页),实则原文讲的是:He was wonderingwhatpricehewouldpay forpleasinghimself ,一目了然,说的是“取悦他自己”,而不是取悦他老婆。书里其实在讲,做丈夫的不愿陪妻子逛商店试衣服,自己先溜了,老婆回来,他就心里打鼓,怕要为自己一时躲懒付出代价了。如果说这类误译已经显得琐屑,那么即便想在《美食评论家的乔装秘密生活》里挑出类似的误译也绝非易事。总算找到这么一处:“我打电话给全国的肉店,详细询问他们逐渐过时的技术。”(第75页)既然技术已经“逐渐过时”,还打听它们做甚?第76页的脚注里写着:“熟成(aged):指牛肉发酵的过程。……将牛肉置于冷藏室并在一定湿度下吊干一段时期,让它慢慢自行产生酵素、溶解组织,水分流失,肉的体积变小,但肉质变嫩变香,风味独特。”事实上,与“逐渐过时”对应的原文为aging,稍通英文的读者肯定马上就明白了,这就是脚注里提到的“熟成”嘛,打电话要详细询问的也正是“熟成”的技术。至于为什么次页脚注里写得清清楚楚的东西,翻译前页时就懵然不知,我不晓得,我认为它是一个极难猜的谜。此外的例子,倒也有,比如,第二页上的“5000美元”,原著里写的其实是“500美元”,这当然也算错,可谁知这是译者的错,还是校对的错呢?现在只能说《美食评论家的乔装秘密生活》译得的确好了吧?然而,且慢……
这两个译本的共同问题是:删节。一开始,我还以为只是译者偶尔漏译(这在翻译过程中,尤其当翻译进度很快时,是极常见的现象),后来,屡次发现,就意识到不可能是脱漏了,只会是译者的刻意删节。为何我如此肯定?给你举个例子,你就懂了。比如这句:“我坐在改稿编辑旁边的位子,又仔细审查了一遍,为某些细节例如用字方式琢磨了一番……”(《美食评论家的乔装秘密生活》第30页)删节了什么?当然,你挠破头也想不出来。看看原文吧:Perchedonadesknexttothecopy editor ,Iwentoverthepieces ,argu-ingoversmalldetailslikethe Times ’sridiculousconventionthat nothingisever “lit.”AttheNew YorkTimes ,dimorbright ,it’s“lighted.”试译如下:我坐在改稿编辑旁边的书案上,把稿子又看了一遍,跟编辑争执着细枝末节,比如《纽约时报》那个可笑的规矩:什么都不能用“点亮”(lit)来形容。在《纽约时报》上,不管灯光是明还是暗,都必须说“燃亮”(lighted)。的确,像lit或lighted 这样的“用字方式”细节,对于不谙英文的读者来说,恐怕是没什么意义的。正因为如此,译者按自己的意思对原著进行了删节改写。可是,我们不妨去做个读者调查,看看是否100%的读者都赞成对这里加以删改。依我看,至少那些对《纽约时报》以及美国媒体风格感兴趣的读者会觉得这样的细节是好玩的。替读者做主,总归不得人心——读书多年,这是我的切身体会。
《美食评论家的乔装秘密生活》擅自删节的现象数见不鲜,第26页居然删去了整整三段、共13行的内容;第75页上,将原文18行的内容删剩下5行!译者似乎认为一本美食书就应该只讲美食,因此经常把去餐馆路上的环境描写删掉。还有一类删节,我只能用“神秘的”来形容,因为我想不出缘由。比如,第36页上这句“我花了一点时间,挑了瓶要价46美元、醇美可口的香泊尔-玛西尼”,猜猜看,她删了什么?原文说的是:我花了一点时间,挑了瓶要价46美元、醇美可口、1985年的香泊尔-玛西尼。为何把“1985年”删了?是觉得酒的年份对老饕而言无足轻重吗?事实恐怕恰好相反才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