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伟长 出处:文汇读书周报 2007年12月
书是一本难以评价的书,作者也是一个难以评价的作者。似乎还没有一本小说让我读完后如此目瞪口呆,心有余悸。虽然小说本身的故事并不新鲜,甚至略显老套,情节也不古怪,多在情理之中。然而这个年轻的作者却生生写出了一种剜心般的痛。更让我吃惊的是她那充满张力、才情流淌的语言,像诗一样迷人。但恰恰是这种制作出来的痛和迷人,以及文本中无处不在的忧郁甚至颓废让我吝啬我的表扬。
主人公朵格在作者直白的定位中,似乎也不过如此,“白天。她是这座浮华绚烂城市边缘黑色的小妖精。在钢琴上展示她的才华,她的高雅,她的纯洁与美好。黑夜。她是每一个充满爱和幻想的男人身边明亮的小爱人。在床上泄露她的张狂,她的放荡,她的糜烂与邪恶。”然而,千万不要以为作者要写又一个形式上分裂的纯清与邪恶并重的女人,朵格只是爱太多太汹涌,以至于溢了出来,在这个爱情也在稀释的年代,她无法寻找到对等的情感回报。她在寻找、思考,然而她始终缺乏安全感。这种缺乏与钱、与工作、与性爱都无关。我们可以发现神经质的朵格背后是一个最为纯洁的女人,柔弱,善良,所以她注定受尽伤害,来自外界,也来自内心。这种伤害通过文字的倾诉变得像一颗有着强烈传染性的苦药,让读的人也难过起来。
然而,小说的欠缺处却恰恰在于作者长篇独白般的恣意叙述,尽管跳跃着华丽的词句间,弥漫着波德莱尔一样颓废的情绪,但太容易让人疲劳和伤神,没有养好精神是读不得的,没有足够的情绪是难以继续的。这是一种陷入狂欢状态的写作,真实却又随意,华丽却也充溢臆断。所以,这个小说我不打算读第二遍,因为承受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