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尹忠海 出处:中国图书评论 2007年第10期
《生育制度》完稿于1946年。讨论它是否作为费孝通的代表作之一,已经没有太多歧异。近60年后,费孝通在对自己学术历程进行梳理思考之后,认为该书是其前半生学术经历性结束的标志(《个人·群体·个体》,《北京大学学报》1994年1期),至于学术生涯的第二个阶段则应该从1978年算起。后来,在该书于1981年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再版时,张子毅在《费孝通〈生育制度〉评述》(《读书》1982年10期)也提到,相较于人们十分熟悉的《江村经济》一书,费孝通更满意《生育制度》。可见,该书至少在作者眼里是一块极其重要的界碑。余红和钱灵犀则综合费孝通本人和学术界的评价认为,《生育制度》一书“在费孝通的学术生涯中占有重要的学术地位,是最能体现他的学术思想的理论著作”(《费孝通的〈生育制度〉及其功能主义社会学》,《江西大学学报》1990年1期)。
然而,有意思的是,风笑天等人做了一份关于费孝通学术思想研究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1978年到1997年这20年之间所有已经发表的97篇研究论文中,真正以《生育制度》一书的思想为研究对象的只有2篇(《二十年来国内费孝通研究述评》,《江海学刊》1999年5期)。打这以后的10年,就笔者浅见,风笑天调查所得的结论依然有效。其他有关论文在提到《生育制度》一文的地位时,则多有歧异。郑杭生认为,该书是一本研究家庭社会学的微观著作(《对中国社会学的巨大贡献——纪念费孝通先生从事学术研究七十周年》,《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1期)。日本学者佐佐木卫则认为,该书的基本视点就是分析社会得以延续的制度及其文化装置(《亚洲社会变动理论的可能性》,《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5期)。这些歧异各自抓住了该书的部分特点。
笔者认为,要弄清楚这些歧异,有一个人是绕不开的,这就是潘先生光旦。潘光旦和费孝通亦师亦友,关系密切。他在1947年为该书做的序言——“派与汇”一文深刻影响了费孝通对《生育制度》一书的看法。多年以后,费孝通回忆自己学术历程时,提到自己在第一阶段受涂尔干社会观影响甚深,而把这一学术倾向表达得“最清楚的是1936年完成的那一系列《生育制度》文章” 。同时,他还在提到了这篇序。他说,这篇文章实际上从社会学理论的视角,“提出了新人文思想,把生物人和社会结合起来了,回到了人是本位文化是手段的根本观点”,而且费孝通还强调,对于这一观点,他“当时并没有会通”。潘光旦的书评之影响并不仅仅停留在“会通”二字,而是深刻影响着费孝通的第二个阶段的学术历程。关于这一点,费孝通说得很清楚“我不再像在《生育制度》中那样强调社会是实体、个人是载体的论调,而多少已接受了潘先生光旦的批评,认识到社会和人是辩证统一体中的两面,在活动的机制里互相起作用”(《个人·群体·个体》)。可见,透过潘光旦的视角对于了解《生育制度》极其重要。
那么,《派与汇》一文究竟是如何评价《生育制度》的呢?事实上,潘先生光旦对于该书的评价并不低。《生育制度》一书共计16章,而潘的书评亦多达10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集中谈到了《生育制度》的问世历程、对该书的评价、作序的目的等问题。第二部分是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的进一步阐发。潘光旦首先提到了一个细节:《生育制度》尽管是费孝通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课期间的成果,有着长时间积累,但费本人并不满意,甚至有“全稿搁置的意思”,该书最终得以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和潘先生的鼓励有关(《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附录》)。
其后,潘先生进一步认为该书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写作的出发点是生育,但关注的重点是在“制度本身,用意是种族绵延的起点和制度完成的终点之间那一大段社会的与教化的文章”(《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附录》)。显然,在潘光旦看来,该书并不仅仅是一本微观的社会学作品。这一点,费孝通在半个多世纪后的另外一段话能够作为佐证。他说,《生育制度》的研究成果明确否定了生育制度是人们用来满足生物基础之上性的需要的社会手段的观点。不仅如此,他还指向了“‘将错就错’形成的社会结构”(《个人·群体·个体》)。回到书中的观点来看,这本书绝非只想做简单的微观分析,费孝通认为家庭是一切制度的基本团体,既是合乎社会团体要存生的特点的最基本合作团体,又是地域团体。这一团体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诸如此类的观点,费孝通实际上都把对家庭的微观研究指向了宏观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
2. 费孝通为写作该书储备了广博的理论视野。所谓“广博”,有两层含义:首先是理论储备的宏富程度;其次是没有门户偏见,在理论阐述当中覆盖了相当的领域广度。《生育制度》一书引证了里弗斯、怀特黑德、洛伊、林顿、马林洛夫斯基、希洛科戈洛夫等诸多人类学、社会学诸领域的研究成果。同时,该书也利用了自己以往已经较为成熟的《江村经济》等研究成果。这些成果被广泛地运用于家庭与性别、家庭的生物视角、家庭与财产、家庭与社会绵延等问题的阐述当中。对此,潘光旦赞赏有加。潘先生认为,费孝通的理论储备不仅仅停留在功能社会学一家当中,而是准备得“比一般社会学者或人类学者为广博,包括多年的生物学的训练在内”(《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附录》)。潘先生的这一评价确实富有远见,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显露出的广博知识在几十年后的风笑天等人的调查中得到了印证,该调查发现费孝通的研究视角既然跨越了7大类,而且在各自领域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参上引《二十年来国内费孝通研究述评》)。
3. 仅有广博尚且不够,还需要在避免“我执”的基础上说出独成一家之言。潘光旦多次强调,《生育制度》一书的最重要价值似乎在于正确处理了理论综合和观点创新之间的关系。关于这一点,费孝通认为自己在书中的一个目的就是试图综合功能学派内部的分歧(《个人·群体·个体》)。对此,潘光旦赞赏有加。他认为,尽管该书在这方面尚有修正之处,但是避免了学术上的“我执”心理,做到了在广博的基础上,始终保持了一气呵成的贯通,不离主题,即在“万变而不离功能论” 的同时,亦有“一家言的精神”(《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附录》)。随后的9个部分,潘先生以“派”与“汇”喻之,并在此基础上荡开来论证之。潘认为,“派”是分析,“汇”是综合,在分析与综合中出新意。“派”要广博诸子,“汇”要集各家大成。由此,潘先生进一步提出梭子形的学术发展路径来,即古人文思想和新人文思想各自为一端。潘先生显然在鼓励费孝通在书中已经展现出来的这一学术倾向,这也是费先生后来说自己未曾“会通”的原因之所在。
需要补一笔的是,在《生育制度》出版之后,作者即奔赴伦敦了。尽管当时已经没有因缘去会通之,但是多年后,费孝通在关于文化的和而不同与综合创新、打破社会学的传统界限等多个主题的讨论中,仍然可以看见潘光旦的这一理念之影响。在关于社会学边界的讨论中,费先生一方面抓住文明交汇碰撞的全球化特征,探讨了对古典人文中的“心”的看法,另外一方面又在此基础上融入文化自觉之视野,论证了当前拓展社会学传统边界的一系列看法(《试谈扩展传统社会学的边界》,《思想战线》2004年5期)。故而,透过潘先生的眼神,似乎可以说该书是在费孝通学术历程中承上启下的一个界碑,这一界碑在今天仍然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方此,才能认识《生育制度》的真正价值,这一价值提醒人们在各派思想引入并逐步形成各种蔚为大观的思潮的今天,如何通过吸收与汇集来丰富“我心”已经成为急迫任务了。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