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金明 出处: 乌鲁木齐晚报 2008年1月
●王小峰的博客曾创下点击纪录,出版过广受关注的博客作品集《不许联想》。2008年1月,王小峰出版了第二本博客书《文化@私生活》。把《文化@私生活》的目录罗列下来,整个是2007年度中国十大文化事件。
乍看《文化@私生活》的招牌,咱还以为“几乎什么都不尊重”的王小峰这回终于按捺不住,像亮出底牌一样亮出他的底裤了。当咱这些窥私癖的看客,备不住窃喜,猛以为王小峰“走光”了的时候,没想他老人家倒好,回头来一内衣外穿。纯粹逗你玩,整个一没戏!
王小峰并没变成木子美,《文化@私生活》也不是什么“私写作”,要我说,只能算是他王小峰的个人文化意见。把《文化@私生活》的目录排排,罗列下来,整个一个2007年度中国十大文化事件嘛。既然这样,咱干吗不掏银子买本年终版《三联生活周刊》呢?
不过,您还真甭急。有多少不读王小峰的理由,就有多少读王小峰的理由。比方说,他“不惑之年的一个愿望是追求严肃地写字”,他的钢笔字还真写得倍儿好,一看就是学庞中华的。比方说,他响应号召,把小学留级时没用上的作文本拿来做书皮了,挺会节约的。又比方说,他变有才了,开始张口闭口谈“文化”了,《三联生活周刊》也要改名《三联文化周刊》了。当然,最要命的是,他和王小波只有一字之隔,容易让人产生联想。但这也没关系,王小波和王小峰,一个是文化公共生活的“范儿”,一个是文化私生活的“范儿”,俩人井水不犯河水,搅不到一块。也许正是这一字之隔,“我的精神家园”就整成了“文化私生活”。
公共生活可敬,私生活却可亲。有个叫阿伦特的就说得好,“尽管公共领域可以是宏伟的,然而它却不可能是迷人的”。
生活有公私之别,但“文化私生活”的提法实际上却是个悖论。“文化”毫无私生活可言,特别当它是指“生活方式”的时候。“文化”、“文化生活”,更多是描述一种群体的规范和方式。但话说回来,在王小峰这里,“文化私生活”中的“私”并不是相对“公共”而言的,而是在向正统和主流叫板。打的是“文化私生活”的名号,但表达的却是对文化公共事件的意见。而且,这个意见是有其个人立场的,和《三联生活周刊》的立场是两码事,我认为,这是在这个文字泛滥、意见成堆的年代,王小峰还值得一读的原因所在。
王小峰不矫情,不卖弄,不讨好,也不刻意规避,至少是不像那些一本正经、道貌岸然的所谓“正人君子”那样规避,这是他赢得众多读者的魅力所在。谈色情,谈脏话,谈贱,谈饮食男女,谈文化形形色色,王小峰都是老老实实的,有一说一,观点不见得就高明,但都是自家货色,童叟无欺。真要他王小峰往高了扯,装模作样地文化评论,那就不是他的本色了。
实际上,王小峰的文字,越是那种刻意要谈出某种大道理的就越是扯淡,让人厌烦;越是那种老老实实、家长里短谈个人看法的就越是耐读,让人可亲。要说“文化私生活”的这个“私”字,有什么可取之处,恐怕也在于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