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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低价之36元热购风

[书] 灵异推拿师

书名:灵异推拿师
作者:(英)奈保尔 著,吴正 译
ISBN:9787532743858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年12月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在终年炎热的中美洲加勒比地区,那个叫做特立尼达的岛国上,一个与印度教尊崇的象神甘涅沙同名的印度裔青年甘涅沙,因为识文断字、志向高远,令同党乡亲景仰有加。为了施展所谓的人生抱负,他在这个物质与精神双重匮乏的英殖民统治下的弹丸之地,上演了一串串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他曾经屡战屡败:教学生过于随心而被学校驱逐;婚礼当日即遭丈人“追杀”;疯狂购书招摇过市,著书立说却乏人问津;更有甚者,对医术一窍不通的他居然斗胆行医给人推拿,家底几近败光。但这个具有离奇宗教思想的人认定冥冥之中上天对他的人生道路自有安排。在这个信念的支撑下,他的人生故事变得诡异发噱起来。他福至心灵,又摇身变成通灵大师。凭着一小点科学知识,一小点运气,为人驱魔,名噪四方,从一个看似不可能成功的混混,直至实现“神人合一”。从此往后,百事顺利,名利双收。接下来的事情,更具喜剧和闹剧意味。一个神汉的发迹,让那些环绕着他得以谋生的人有了更大的企图。在他们的怂恿下,他开始参政,逐步成为特里尼达最受欢迎的议员,直至获得大英帝国勋章,被派驻联合国。但此时的他给自己彻头彻尾改了一个英国名字,已经完全忘却,或者说不愿再记起自己曾经的出发地……这部作品为奈保尔首次树立起诙谐、机警的标志性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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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笔法写人性

——读奈保尔的《灵异推拿师》

文:士曾 出处:文汇读书周报 2008年1月

    诺贝尔文学奖是一项荣誉,获奖者因此而声名远扬。或许是由此原因,英国作家奈保尔取得这个桂冠后,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灵异推拿师》就被美国制片商买下版权,搬上银幕。

    电影片名也是用《灵异推拿师》,可见书名颇有吸引力。首先是“灵异”这个词的涵义,神秘莫测,引人遐想。小说同样也是以此而演绎、推进、延伸、扩展,情节有着从容不迫的节奏感。但更吸引人的,很可能是作为一个印度移民的后裔,在特立尼达成家立业,所面临的东半球与西半球地理、文化、环境的差异——如果作品能通过字里行间,传达出这个差异置身的氛围,渲染一下异国风光,特别是特立尼达的风俗民情的话。

    作为一个用英语写作的作家,奈保尔似乎对他的前辈怀有敬意,《灵异推拿师》的故事前半截类似于狄更斯的《大卫·考柏菲》,也是一个男子从孩子到成人的阶段性概述。可这敬意也仅此而已,到此为止。“成人小说”这类叙述方式,在现代社会里已日益陈旧,必须有些别出心裁的新玩意儿。艺术创新,如果不是形式上的,就是内容方面的。《灵异推拿师》聪慧地选择了后者。因为同样作为讲故事的好手,奈保尔毫不逊色于狄更斯,只是狄更斯将男孩成长的辛酸用幽默点缀,奈保尔却用夸张置换了幽默,且这种夸张添了些许嘲讽意味。印度民族史诗的传统文脉和南美加勒比海的酷热气息,被奈保尔在这部小说中混合着搅拌,这与狄更斯那个时代伦敦贫民区的阴冷寒意,完全是两个世界。

    《灵异推拿师》对故事主人公——印度裔移民甘涅沙的求学之路,叙述的笔调就带着调侃色彩。乡下孩子、书呆子的读书方式、甘涅沙印度习俗的服饰,在特立尼达当地人眼里,都是被嘲笑的,至少是不得体的。即使甘涅沙父亲用自己地里的油井租金支付学费,让甘涅沙读完大学,他仍不能如意地在当地生活。甘涅沙大学毕业后,当教师不成功,写作不成功。百般无奈之时,甘涅沙继承他父亲的旧业,做了一名推拿师,用土办法为居民治病,以求养家糊口,但依然不成功。甘涅沙真是走投无路了。婚姻也不成功,尽管杂货铺老板莱姆罗甘看中他的大学学历,亲自做媒把女儿嫁给他,还不情不愿地送了笔嫁妆,可是女儿莉拉不能生育。知识改变命运对甘涅沙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加上些愚昧试试?这一试,竟然成功了!想不到是迷信拯救了这个受过正规大学科学教育的人。甘涅沙装神弄鬼,以可以通灵的神汉模样开业,居然一下子平步青云,名声四扬。甘涅沙又通过商业手段,将自己的居所改造成印度神庙建筑的当地旅游点,用垄断方式将当地的出租车业、旅游购物业和供品祭物业一一归并自己手中,然后从商界步入政坛,最终成功地获得英帝国勋章——连他自己的姓名都改成英国式的了。小说就是这样夸张,用漫画笔触绘出了特立尼达这个英国殖民地在二战前后的风俗风情画卷。而一个早年无法融入西印度群岛当地生活的印度移民,最后居然功成名就的故事,只是一份展示民俗风情画卷的导游词。

    写《灵异推拿师》时的奈保尔,对于殖民地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和移民后裔的心理文化差异,认识和刻画尚未深切。因此,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灵异推拿师》,只以喜剧和闹剧的色彩描绘,尚未以悲剧的思考来深化人生的谬误。但是他已经观察到了历史的扭曲,小说主人公甘涅沙的人生遭际,那种“有心栽花花不开”的彷徨无助,正揭示了这种扭曲。而作者借小说主人公畸形的成功之路,使这种历史的扭曲达到了高潮。甘涅沙的发迹过程,在小说中虽然是以荒诞手法表现,然而却真实得可以触摸。作者对世态人情的描摹,对复杂人性的刻画,都体现了敏锐的洞察力,发人思索。作为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灵异推拿师》却不在艺术手法上故作深奥,情节紧凑,可读性强,因此也必然会在世界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

不仅仅是异国情调与灵异氛围

文:北塔 出处:中华读书报 2008年4月

  奈保尔的父亲被人定位为具有幽默感的现实主义作家,类似于吴敬梓和老舍,奈保尔曾谦称自己的幽默感不如其父;但他超越其父乃至许多其他作家的,是善于营造异国情调和灵异氛围,他有吴承恩和蒲松龄那样的怪异的想象力。

  首先请允许我澄清一个事实:《灵异推拿师》并非如坊间传闻———奈保尔的处女作,甚至不能说是他的小说处女作———在写小说之前,他当然写过别的东西,在痴迷于文学的记者父亲的影响下,他从小就喜欢舞文弄墨。《灵异推拿师》是在他大学毕业后第三年即1957年写的,而在大学二年级时,即1951年9月20日,在给家人的信中,他就自豪地说,他的短篇小说“《悼念者》卖了8个几尼”。事实上,《悼念者》才是他发表的第一个短篇小说,或者说,小说处女作。大学期间,他还写了不少其他小说。1952年5月10日,他在写给父亲的信中透露:“迄今为止,我已经写了10篇小说。”(见《奈保尔家书》)他父亲曾从自身写作经验出发教导他要先写短篇,后写长篇,所以这10篇小说中的绝大部分是短篇,其中有一些后来被他自己收进短篇小说集《米格尔街》。《米格尔街》初版于1959年,但里边作品的写作时间要早得多,甚至早于《灵异推拿师》,因此早就有人说,《米格尔街》是奈保尔的“第一部小说”、“第一部作品”(见王志勇:《米格尔街》“译后记”。笔者按,应该说是“小说集”或“短篇小说集”才符合实际)。不过,以书的形式出版的,《灵异推拿师》的确首推第一,正如译者吴正所说,那是奈保尔“发表的第一部作品”,但吴又说那是他“写出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则又错了。从写作时间先后的角度来说,排第一的长篇小说,还不是《灵异推拿师》,而是奈保尔自己所谓“我的巨著”的《影子侍从》。在1951年9月20日写的同一封信里,他还透露说:“今天上午11点半,我写完了结尾部分;最终打印出来的,是一部有277页的书(常规的书有70,000个单词或210页,所以我的这部略微多了一点)。阿西莫里安博物馆的那位人士读了前面的50,000个单词,认为非常好读。”可见,在上大学二年级时,他就写完了长篇小说《影子侍从》,而且打印出来了,而且给别人看了其中的大部分章节。可见,他并没有对父亲苦口婆心的谆谆教诲言听计从,而是在写短篇小说的同时偷偷写起了长篇。可惜,那部小说至今没有出版———也许早就被作者因悔其少作而毁了吧。看来,要研究奈保尔的早期创作,在细读作为详实的第一手资料的《奈保尔家书》之前,不可轻易下结论。

  按摩本是一种极为古老的中医疗法,最早见于《素问》;早在唐朝,太医署里就设有“按摩博士”那样的高级职位,因精通按摩术而荣升为博士,倒是合乎《灵异推拿师》主人公甘涅沙因擅长心灵按摩由神汉而政客的生涯升迁史。按摩,的确很多时候与“推拿”混为一谈;但两者还是有所区别,前者是一种疗法乃至职业的泛称,后者是具体的手法。在传统中医里,有“按摩师”之名,而无“推拿师”之称。况且,书中根本没有涉及到任何具体手法,甘涅沙所施用的,充其量是心理疗法,或者说,心理按摩,更多的是跳大神似的所谓信仰疗法。因此,笔者倾向于把书名译成“按摩师”,而非“推拿师”。

  我们的这一国粹不知是何时传入欧洲的,大概是先传到大陆尤其是法国,然后才传入英伦岛国;所以在英文词典里,“按摩”这个词只有法文形式,即massage。英国人像日本人善于玩小聪明,再拿来词根后,按照他们自己语言的文法加了个后缀,造成了给人以英法文混交印象的“按摩师”一词,即massager。奈保尔还是选用了法文词,即masseur,主要恐怕不在于响应法兰西学院的宗旨,即保持所谓法文的纯正,而是为了营造异国情调和灵异氛围。

  奈保尔的父亲被人定位为具有幽默感的现实主义作家,类似于吴敬梓和老舍,奈保尔曾谦称自己的幽默感不如其父;但他超越其父乃至许多其他作家的,是善于营造异国情调和灵异氛围,他有吴承恩和蒲松龄那样的怪异的想象力。

  奈保尔是英籍印度裔特立尼达作家,特立尼达作为他本人生长的故国,给他提供的是物质环境的场域资源,而印度给他提供的是精神环境的文化资源。那样的场域资源和文化资源都跟英国迥然不同,而且在理性的过分理性的英国人看来,不仅具有异国情调,甚至具有灵异氛围。更可贵的是,奈保尔对这些写作资源进行了巧妙的处理,从而更深刻地刻画人物性格、更犀利地批判人性弱点。

  本书中最具有异国情调的段落,莫过于第四部分中关于印度婚礼仪式的精彩描写。举行婚礼的前一天,女眷们要给新郎涂油;婚宴上有跳舞的、打鼓的、唱歌的;整个婚礼过程中,新郎新娘要假装从来没见过面,新娘从头到脚被一层纱蒙着,直到人们用一条毯子把他俩双双罩住,新郎才能揭开新娘的面纱。婚礼的后一天早上要举行烩饭仪式,新郎忍着不吃,老丈人就得给他钱,直到他动嘴为止。如果只是客观地描写这些仪式,那么这篇作品充其量只是游记;奈保尔进行了寓意性的“添油加醋”。甘涅沙上过大学,但涉世不深,平时表现得像个傻乎乎的书呆子;他老丈人莱姆罗甘是个自以为精明的杂货店小老板。按照印度习俗,男方要向女方索要数量不菲的嫁妆。莱姆罗甘颇为吝啬,不想拿出多少来,在婚礼前,他旁敲侧击、明知故问地对甘涅沙说,假如他给的少了,那么,“对一个有文化的、白天黑夜都在读书的人来说,这算不了什么,但于我而言,先生,我的脸该往哪儿搁呀?”甘涅沙心里的小算盘打得精着呢,但在表面上他假装同情理解并照顾老丈人的面子,答应说“烩饭我会吃得很快的,绝不会让你难堪。当然也不会太快,免得人家以为你一文不名。我是不会向你索要丰厚的嫁妆的。”这话的内在逻辑表明他是个多么精明的机灵鬼,他利用了莱姆罗甘对自己的信任和小觑。果然,在婚礼现场,他死活不着急开吃,弄得莱姆罗甘在众人面前赔了许多的财物;懊悔不迭,心痛不已,扬言要杀了自己的女婿;从此两人结下了梁子。由此,奈保尔惟妙惟肖地刻画了两人的性格,还影射了现代教育在维护世道人心方面的失败。

  本书之灵异氛围直接来自主人公的名字甘涅沙,那是印度教中象头神的名字Ganesh,一般翻译为甘尼许。甘涅沙利用周围人们的蒙昧无知、迷信心理,赚到了第一桶金,也开始了造神运动,在家门口树立大牌子,上书“甘涅沙,神人合一”,然后,采纳他老婆莉拉的主意,请来庙宇建筑师,在自己家的豪宅旁边建造了一座印度式的庙宇,庙宇的平顶上放的就是甘涅沙亲自设计的神象的雕像。那么,奈保尔为何要这样命名主人公?在象征层面上,人与神这两个形象又是如何“合一”起来的呢?

  象头神甘尼许是主神湿婆(Shiva)和他的配偶女神巴瓦娣(Parvati)所生的儿子,其醒目标记是:象头人身,脚踩鼹鼠,六臂执不同的法器。此神好战,是典型的雅利安神灵。他征服人间和魔界无数敌手。作为智慧和幸运之神,他在印度乃至东南亚依然受到相当普遍的膜拜,对中国的藏传佛教也有影响,敦煌的绘画中有象头神的画像。每年9月25日是“象头神节”的最后一天,人们举行盛大仪式,将象头神的塑像送入河流和大海,让它随波而去。这意味着除旧布新。

  这个神的名字对甘涅沙的心理暗示是强大的,他被周围人视为“异类”,但他自认为“神异之类”,不跟俗人们同流合污、一般见识,他一门心思为成就自己的辉煌而准备而努力,对人生琐事不顾不问,甚至气得老婆跑回了娘家。为此,他干什么都不顺,当教师被学校辞退,当医生被病人斥骂。但他痴心不改,当打嗝大婶说他有治病的神力时,虽然将信将疑,但他还是大张旗鼓地开始了他的巫师生涯,系上了传统的腰布,穿上了传统的褂子;到最后连他自己也相信身上有神灵附体,俨然成了半人半神。他也好战,当然不是斗勇,而是斗智。他想方设法打败了对手、印度裔特立尼达人的领袖人物纳拉亚。然后,他踏入政界,当上了议员,甚至阴差阳错地获得了大英帝国的勋章。

  甘涅沙从历尽坎坷、遭人白眼到平步青云、一帆风顺,其生涯史中充满了吊诡意味,其间寄寓着奈保尔对人间世态的莫大讽刺和辛辣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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