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米亚 出处:新京报 2008年1月
他用文字见证了无数以往只见诸于纸上的品牌是怎样急速降落在这块拼命变化的地方,并用最当下与本土的思维方式加以论说,作为本地人,读起来真好玩儿极了,文字中透出幽默来自于看问题的角度,而不是字符的配制。
———刘治治(平面设计师)
在周周眼中,时尚不是神,不值得膜拜,时尚也不是阴暗面,不用去修正,时尚只是一个和他“特要好”的哥们,它给他带来烦恼,也给他带来兴奋,它有很多人前的耍帅,也有很多见不得人的毛病。
———殳俏(专栏作家)
关心时尚的人最近会看两本书,一本是黎坚惠的《时装时刻》(My Fashion Moments),一本是周周的《In 买Life》。前者是香港时尚“教母”在回归十年之际对过去二十年时装轨迹的梳理,一出来就洛阳纸贵;后者是新京报的编辑周周的时尚专栏合集,该专栏在北京很受欢迎。
一个是香港的著名“潮人”,一个是内地的知名时尚专栏写手,两人相继出书倒也可以联系起来说一说。在《In买Life》里,周周是一个时尚普及者的身份,比如在一篇关于Dior Homme的文章中,会有一个段落专门介绍Dior的历史。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专业的时尚评论,而是混杂了作者的个人体验、品牌普及想法和流行文化认知的文章。周周写得有趣,有点赵赵的贫,又有点黄伟文的俏,十分易读。而黎坚惠本身作为香港的时尚坐标,则用不着在文字上下太多工夫,说两个段子,就是传奇。这种大开大合,自然另有人爱。
除去两位作者不同的生活背景和两地时装工业的差异,一书在左手一书在右手时,更会让人感慨内地时尚工业的“农转非”状态。
在《In买Life》里,我们可以看到周周作为一个时装爱好者奔走于动物园批发市场、秀水街、世贸天阶等各时装集散地的身影。购买、尝试、享受、思考,跟那些淘了一身货却仍然对时尚不知所谓的大妞们相比,周周最大的不同就是把自己的个人经验写了出来,成为了内地时尚业勃起进程中的记录者。而由于时尚业的“农转非”状态,在进行个体讲述时也不可避免地要贩卖二手资料。对内地时尚爱好者而言,这个最大的二手市场就是香港。黄伟文、黎坚惠的文章自然要看,《Milk》、《东Touch》也逃不掉。有多少港腔港调,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进化”了多少。
其实,资讯上我们倒是不落后了,落后的还是生产力。对我们这拨“80后”而言,对“时尚”的最早概念是爷爷的Nike鞋和奶奶的梦特娇,接着就是被Converse、李宁充斥的中学时代。而很明显,Prada的帝国不是在我们的大学时代才建立的。我们被启蒙了,但是我们的荷包没有被启蒙。
大批的时尚记者编辑,只能在秀水街或者天河南一路淘A货。然后用赝品的体验去做正品的媒介传播,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内地的时尚杂志如此难看。
时装的价值在于它给穿着者带来的特殊体验,任何美好的事物都是。所谓“专业精神”,也不过是能让你倾心一跃、全心全力、在所不惜。但很多时尚从业者,对时尚业并没有倾注足够热情,准确一点说,是热爱得不够。仅仅逛逛品牌特卖场买点打折货就能让自己的时尚人士身份不那么可疑?我很怀疑。
有人说时尚业是蓝血人云集的行业,没有上一代的财富和基因,何来这一代的素养?对此没有调查,故没有发言权。只是对于我们这拨80年代人来说,时尚是舶来品,且来得太迟,祖国大地仍然被七匹狼、达芙妮、艾格笼罩。或许出生在大城市的中国“90后”或“00”后蓝血人们会幸运一些,毕竟,他们看到的是真实的橱窗,而不再是信口雌黄。也许那时候,内地的时尚从业者们可以真正去巴黎、米兰、纽约、伦敦看秀,像黎坚惠们一样。
《迷失东京》里,斯佳丽·约翰森扮演的那个读哲学的女学生,困惑地对比尔·墨瑞说:“我试着当作家,但我恨我写的东西。我试着摄影,但我所拍出的照片是那么平庸。”比尔·墨瑞后来说:“只要你继续写。”继续写,一切都来得及。所以,周周的意义就在于,他记录了时下最怪诞又最真实的内地时尚图谱,在里面,你看到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