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满也 出处:乌鲁木齐晚报 2007年12月
《水浒传》写的就是一群强盗的故事,其中的一百单八将,包括了当时社会的各个阶层。既有家中藏有“丹书铁卷”的前朝皇亲国戚,也有官高位显的本朝官吏,还有家财万贯的地主富豪。看起来是在讲革命的正义与非正义,实际上是一种盗匪思想的顽固宣扬,他们没有理想、没有道德,他们革命的目的不是为了改朝换代,更不是“打土豪、分田地”,他们的终极目标是接受朝廷招安,通过暴力手段改变自己的社会身份,跻身到主流社会中去。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意识形态领域曾经有意识地正面肯定《水浒传》,把“逼上梁山”的故事描述成官逼民反的历史镜像,这在《水浒传》诞生后的六七百年里,是个特例。在民清以前,《水浒传》一直是被主流社会封杀的一个小说读本,《水浒传》正面描写农民起义的叙述立场,与统治阶级利益相矛盾,所以才有了“老不看三国,少不读水浒“的说法。
为什么“少不读水浒“?原因大概有两点:一、《水浒传》所鼓吹的侠义思想,实际上是一种盗匪思想,对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有着很大的破坏性;二、《水浒传》宣扬的个人英雄主义,是一种落草为寇、占山为王的极端暴力革命,这种“替天行道”的侠义理想,其实是一种乱世思想。
譬如武松,他在《水浒传》里,就是一个很值得争议的人物。武松原本是一个无业盲流,“景阳岗打虎”一举成名,当了阳谷县的捕头,又遇到了失散多年的胞兄武大。武松如果这样走下去,就会越来越像一个庸人,恰恰是潘金莲和西门庆这样在生活中司空见惯的风流男女,改变了武松的人生轨迹,使武松成为一个嗜血成性的杀人恶魔。血溅狮子楼、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杀人无数,血债累累。尤其血溅鸳鸯楼这一节,为泄个人私愤,杀死了张都监一家十八口人,包括张都监家里的养娘、仆人和两个孩子,连张都监无辜的老婆,都被他割下了头颅。
这样一个毫无人性的人,居然作为英雄人物的代表,在民间被推崇和喜爱了好几百年,关于他的传奇故事、戏曲节目数不胜数。我们不能不怀疑,中国古代的人伦道德是存在问题的,我们的祖先在很大程度上有自暴自虐的倾向。
个人英雄主义,是侠义思想的一个基础。在古代中国,仕途是读书人唯一的出路,像施耐庵、罗贯中这样的隐士,科考不及第,仕途不得志,做官无望以后,他们也会寻找一种个人情绪的表达方式,于是有了以“侠义精神”为道德准则的小说方式,他们的侠义情怀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以后,慢慢就形成了一种不符合社会伦理的、不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的新的价值取向。侠义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一个文化群体的集体意淫。
“侠义文化”是中国文化中最独特的一部分,在中国古代,不同时期和不同的人群,对于“侠义”思想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韩非子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司马迁则不以为然,他说“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并且在《游侠列传》为侠义思想大唱赞歌;李白的《侠客行》也对“侠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水浒传》所宣扬的侠义思想,有鼓励民间以个人方式在社会上锄强扶弱、行侠仗义的倾向,掺杂着传统的绿林帮会、秘密结党及江湖义气等匪盗成分,《水浒传》不恰当地渲染,误导了个人英雄主义的正义与非正义性,大家往往被书中的江湖豪情所感染,对他们滥杀无辜、噬血成性的匪盗行为却熟视无睹。
侠义是一种规过向善的精神,但侠义精神终究不是人间的大道。今天,我们回头再看《水浒传》这本书的时候,我们除了对白话小说的文学力量表示足够的敬畏以外,也对书中狭隘、偏执的暴力革命思想提出怀疑。
再过几百年,当中国进入一个全新的文明阶段以后,回头再看《水浒传》,我相信多数人会惊如噩梦,为我们祖先曾经有过这样的历史感到羞愧。《水浒传》,几乎就是中国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部罪恶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