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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麦田里的守望者

书名: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美)J.D.塞林格著 ; 施咸荣译
ISBN:7805679193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9
题名 The catcher in the rye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 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批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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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从未被凡俗污染的麦田

文:yaoooo
出处:网易 2006年9月

《麦田里的守望者》在问世的时候便有趣地使读者分为两大阵营:厌恶的人指责它语言粗俗,情节低下,简直是诱导青少年犯罪;喜爱者则在里边看见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戴红色猎人帽,满脑子不合时宜念头的十六岁男孩,他的一举一动都让他们激动不已。

很奇怪在我们无忧无虑的青春时代,甚至在我们开始装模作样地愤世嫉俗的时候,这部小说一点儿也激不起我们的兴趣——满篇的唠唠叨叨,一切的一切都离这个世界,我是说,毕业和工作,流行音乐,明星,名人佚闻,各种掐架那么遥远,对于男女关系这部小说只是约莫提了一下,出现了一个妓女,但只呆了几分钟,连一句可供删除的话也没有;从另一方面来说,它也不可能让那些纯净得犹如自来水般的女孩子感兴趣——世界不是很美好的吗?为什么那个叫霍尔顿的家伙一副人人欠他五百块的模样?

从离开潘西中学——被开除出校,霍尔顿仿佛一个饮酒过量处于昏迷中的人向纽约进发,他未成年,样子应该可爱,他酗酒,抽烟(后来戒了),看起来还是很可爱;他撒谎,召妓(为此被勒索还挨打)——很奇怪,仍然让人觉得他可爱。

他关心的问题令人费解,诸如到了冬天中央公园里的野鸭子怎么办;那个叫琴的女孩子为什么下棋的时候老把王后放在棋盘的最后一排格子里?

与这种天真相比他注视周围一切的眼光尖锐得有些可怕,很轻松地把所有堂皇的东西戳出一个个窟窿。

虚伪的校长,做作的酒吧老板,勾心斗角的学生,装腔作势的女孩,爱慕虚荣空洞庸俗的女人…….真让人扫兴,世界上大多数人是这么不堪,就连他也是个胆怯而缺乏力量的人。

有人说用王朔式的口气翻译这部小说是最佳选择,显然他不是很仔细地阅读过。霍尔顿和王朔笔下的人物只有一点相同,那就是看起来都有些玩世不恭。

玩世不恭的确是掩盖自己真实想法,逃避打击打击别人的最好武器,其最有力的一点在于:不需要信仰什么,坚持什么,从而否定一切。任何打击都不能够穿透这面虚无的盾牌(只是古代有一个民族找出了解决办法——他们挖掉玩世不恭者的眼睛)。

可事实上,没有人能够把不坚持坚持到底,因为不表态也是一种表态。

玩世不恭者采取这样的态度原因多样,比如害怕,妒忌,沽名钓誉,很少一部分人用它来对抗强权。恶意的玩世不恭者奚落善良的人们,有利可图的时候很容易换上另一副嘴脸,在最大程度地满足自己私欲这一底线保护下,他们尽情抨击一切,因此他们很快就蜕变成公司老板,大腕,明星…..诸如此类。

而霍尔顿身上那层愤世嫉俗的外壳下藏着稀有的隐者气息和非同寻常的浪漫感受,他向往的东西,在那个宽广的麦田里守望小孩子的想法,是纯真而崇高的。

崇高这个词容易让人误解,在几十年来,我们往往把它同献身、死亡、伟人、烈士联系在一起,并且以它的名义干了不少意义相反的事情——这不是崇高的错,只是以它作口号掩人耳目的人的错,因此王蒙匆忙地得出躲避崇高的结论显得小里小气,他完全可以换成躲避庸俗躲避虚伪躲避强权,没必要喊这一嗓子,再说,他离这东西还远着呢。

而霍尔顿显然没有这么激烈和伪善,他的纯真和崇高带着伤感的色彩,这伤感不是滥俗的青春年少的无病呻吟,不是廉价的爱情和泪水,与忙忙碌碌的男男女女在空闲时刻从干瘪的胸口挤出的那一丝叹息不同,注定不可能赢得平庸之辈虚假的抚慰有位作家用优美的语言对这部小说作出评价,他说“这是一个玉洁冰清的灵魂的游历过程。”

不食人间烟火的高作姿态,故作纯情的可人外表已经给用俗用滥了,真正纯洁的东西注定易逝而脆弱,只存在于脆弱易逝的世界里。

它是弟弟艾里的世界,妹妹菲瑟的世界,孩子们的世界。

艾里已经死去,他的棒球手套比写在上面的诗句更富诗意;菲瑟还小,天使般可爱——真正的可爱。小说最后霍尔顿在雨里看妹妹玩旋转木马,他给淋得象只落汤鸡,可他并不在乎,心里快乐极了,“她穿着那么件蓝色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上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老天爷,我真希望你当时也在场。”

喜欢孩子的世界的霍尔顿已经长大,很遗憾他不是彼得.潘,世界上也没有幸福岛,哥哥D.B的现状就是他前途的写照。

“这个D.B”,霍尔顿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这会儿他进了好莱坞当了婊子”,这个霍尔顿最喜欢的作家,居然也会为混帐电影写剧本,对于电影他只做了个刻毒的评价——“那些在电影里看到什么假模假式的玩意儿会把他们的混帐眼珠儿哭出来的家伙,他们十有九个在心底都是卑鄙的杂种”。

小说的情节结束在雨天的游乐园,霍尔顿后来大概又进了精神病院,然后继续换新的学校,从前艾里死的时候他也进了一回医院,那次他用手把车库的所有玻璃都打碎了,双手鲜血淋漓。

也许他从此就变成了一个正常的人,我是说每天西服革履拎着公文包上班,间或打打高尔夫球,投票给自己支持的党派,把从前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

这就是现实,理想主义已经放进了陈列展柜,革命者早已绝迹,不成熟的人,为某种事业英勇献身的人给成熟的人——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的人淘汰。

又一个美国人的一部让人难忘的作品。

在塞林格前有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酒鬼杰拉德,无数的小说里都提到了他和他那部不朽杰作的名字,在爵士时代落幕的时候,仿佛依然能听到第五大道的薄暮下传来的清脆歌声;塞林格之后有金斯堡和凯鲁亚克,嬉皮士,毒品和性,还有狄恩,在生存、欲望和对世界的好奇中,他用三分之一的时间赌博,三分之一的时间坐牢,三分之一的时间读书。

而大半个世纪后美国人几乎确信自己生活在天堂里,朝鲜政府认为自己的人民生活在天堂里,法轮功痴迷者迫切地点着自己以便进入天堂里,而我们不相信天堂,我们只是向往那一片麦田,可以玩耍嬉戏,周围全是小孩子的麦田,属于我们自己的麦田。

品读《麦田里的守望者》

文:佚名

    在塞林格的作品中,你可以隐约听见年少的叹息,塞林格使更多的年少一代模糊地看见自己的影子行走在无边的夜空中。与霍尔顿同样的年轻而困惑,在自我约束与放逐之间的徘徊,却始终没有答案。

    在心灵叛逆的年纪里,一直在找这本书。不知什么原因,没有找到。后来发现了新的版本,欣喜地借回来看。几乎是强迫着自己,耐着性子,专心致志地看完了它。心里已没有任何共鸣。

    不知道是否已经穿越麦田。

    塞林格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无疑是许多年来影响年轻一代的重要作品,其名字的由来在其书中有这样一段的对话也许可以注解说明:

    霍尔顿对她的妹妹菲比说道:"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像,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说这话的时候,高中生霍尔顿刚刚因为4门课考试不及格而被潘西中学开除。他漫无目的地在12月的纽约街头游逛,而不愿意他的父母知道,但他还是牵挂着他的菲比妹妹,所以在一天深夜偷偷地潜回了家中,叫醒了睡梦中的菲比,于是有了以上的这段对话。看上去,霍尔顿更像他说的在麦田里迷失方向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在悬崖边的守望者。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数孩子包括成年人最终能够在悬崖边停下脚步,并不一定是因为正好那里有一个守望者在看护,而可能仅仅是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样的守望者存在。 

霍尔顿的文化意义

文:李 敏 出处:中国图书评论 2007年第7期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故事梗概几乎像每天媒体上都能读到的故事一样简单:一个被学校开除的问题少年,混迹于纽约街头,一天两夜的时间,花了一些钱,抽了几包烟,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际遇,一不留神却成了“现代经典”。很多资料显示,在上世纪中期,小说一出版,就受到美国社会的追捧,校园里随处可见对小说主人公霍尔顿的模仿——身穿风衣,倒戴红色鸭舌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时过境迁,追捧风早已如云烟消散。然而,作为一个成功的文学典型,霍尔顿的文化意义尚待进一步认识。

                       一

  从来就是这样,流行的东西容易被误读。霍尔顿的身上有着他那个时代太多的时尚色彩。上世纪50年代,轰轰烈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成为过去,金戈铁马不再,生活的平淡、单调给一向自由奔放的人们以莫名的压抑。年轻人作为最具有活力的族群,总是较早较强感觉到了时代的苦闷。年轻就是一种代价。战后的平静生活,凸显出人生的琐屑。无论是被人称之为“静寂的年代”,还是“怯懦的时代”,最受折磨的总是成长着的人们。所以往往就是这一族最具有颠覆精神。霍尔顿的出现,从着装到谈吐,从行为到精神,对他那个时候都是一个彻底的颠覆。学生们竞相模仿丝毫不奇怪。有人斥之为坏孩子也不奇怪。张口闭口“他妈的”,厌恶学习,抽烟酗酒与女人鬼混,人们怎么可能将其视为好孩子呢?人们从具体生活的角度来理解文学是可以理解的,评论家应该还有另外的责任。如果也把霍尔顿看作“垮掉分子的代表”,甚至认为他垮得还不够,还不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对人物的理解就未免失之简单了。其实,只要穿过霍尔顿的时尚色彩,再向前走一步,就接近人物的本质了。霍尔顿为什么就不能正儿八经地讲话呢?他为什么要抽烟酗酒嫖女人呢?他很在意父母的感情,也知道父母希望他做的事情。然而,他却做着另外的事情。这是一种痛苦的放纵。所以,他与周围的环境和人物始终都处在一种格格不入的对峙、紧张关系中。这种对峙、紧张表现在人物语言、行为和心理上就是一种变异反应。
  
  小说刚刚开始,当霍尔顿爬到汤姆孙山上,站在“那尊曾在独立战争中作战用过的混账大炮旁边”(J.D.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施咸荣译,译林出版社,2006:2,以下引文只标注页码)看赛球时,就已经能感觉出他对待历史的态度了,即使是曾经令人骄傲的独立战争,在他心中也已经完全失去了分量。后来,他走进老斯宾塞家里,塞林格这样写道:“房间里到处是丸药和药水,鼻子里只闻到一股维克斯滴鼻药水的味道。这实在叫人泄气。我对生病的人反正没多大好感。还有更叫人泄气的,是老斯宾塞穿着件破烂不堪的旧睡袍,大概是他出生那天就裹在身上的。我最不喜欢老人穿着睡衣裤和睡袍。他们那瘦骨嶙峋的胸脯老是露在外面。还有他们的腿。老人的腿,常常在海滨之类的地方见到,总是那么白,没什么毛。”(6页)这种药水味和旧睡袍、瘦骨嶙峋的胸脯伴随着老斯宾塞重复出现了几次,给人一种垂死没落的感觉。所有这些,都表现了霍尔顿对英雄式的历史和僵死的东西急于摆脱的心情。年轻的生命对自由成长的追求往往是不加掩饰的,这可以理解。问题是霍尔顿在割断与历史的连接同时,对世俗生活中人们顶礼膜拜的耶稣肆意嘲弄,从而使霍尔顿陷于历史和来世的双重断裂之中。可以说他放逐了自己。人类就是这样,可以为历史献身,也可以为未来苦修。一旦这两者不再存在,生活就只是生活了。仅仅生活在现世中的人们,忍受痛苦的能力肯定会大大降低。我相信人类忍受痛苦的能力指数与人们生活的幸福指数是密切相关的。很难想象缺乏忍受痛苦能力的人会生活幸福。我们从精神无所依傍的霍尔顿的放纵中能够感觉到那种无以名状的痛苦和神秘不定的恐惧。当放纵成为痛苦的时候,放纵就已经具有了特别的意味。说粗话、抽烟、酗酒、搞女人,其实构成了霍尔顿焦虑、恐惧的特别语言。纽约成了一个现世生活的象征,割断了历史与未来联系的霍尔顿游荡在纽约街头如同掉进了一个渊薮,一座孤岛,他很多时候“简直不知道自己对什么感兴趣”(172页),“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宁静的地方”(189页)。对于垮掉的人来说,纽约无疑是他们放纵的天堂。霍尔顿显然是一个例外。纽约不属于他,所以他要逃离。其实,小说开始的时候,他已经到了西部。整个小说只是“去年圣诞节前所过的那段荒唐生活”(1页)的回顾。塞林格将其视为“守望者”是别有一番意味的。我们不妨把霍尔顿的回顾看作是一种守望。


                        二

  霍尔顿的焦虑其实是一种醒来无路可走的文化自觉。他不愿重复前人的生活,急着开始自己的生活。可又不知道自己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但他朦胧感觉到自己的生活不应该是当下这个样子的。这种痛苦在人类的某个阶段总要出现,像宿命一样摆脱不掉。和哈姆莱特王子“活着还是死去”的苦痛应该属于同源,只不过表现形态不同而已。所以,在霍尔顿玩世不恭的背后总能感到紧张和不安定的东西。他在烦闷得要命,甚至都没法思索的情况下,把妓女招了过来。然而,当事情真的要发生时,他守住了底线。刚才还在为自己招妓找借口,“这倒是我最好的一个机会。我揣摩她既是妓女,我可以从她那儿取得一些经验,在我结婚后也许用得着。”(86页)面对急着解衣上床的桑妮,他的心理截然不同了,“我觉得自己真不能跟一个整天坐在电影院里的姑娘干那事儿。我觉得真的不能。”(90页)面对垮掉的机会最终没有垮掉,其中隐伏着紧张的玄机。这个玄机构成了霍尔顿人物性格的本质。
  
  在小说的第十五章里,有一大段霍尔顿与两个修女对话的场景。整个场景轻松愉悦,色调明快。这在全书中很少见。他们探讨了文学,还具体谈到了《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人物。在平时霍尔顿是很不喜欢与人谈论文学的,视之为令人作呕的事情。他们甚至还谈到了那所最让他恼火的学校。谈话进行得轻松愉快,霍尔顿还向修女捐了钱。关键是事情过后霍尔顿“心里老是想着那两个修女”(106页)。这里透露出作者的宗教情结。与上帝使者的交谈使霍尔顿心火退去,在静观中默思进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161页)霍尔顿是一个自由过的人,他知道哪里是悬崖绝境。他决不会像他的父辈那样絮絮叨叨绊住孩子们自由的脚步,他只是在悬崖边像一块立在那里的警示牌默默守护。修女为上帝服务,霍尔顿为孩子们服务,这应该也是一种皈依。鲁迅在1919年写过一篇《我们怎样做父亲》,里面有一个父亲的形象:“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那种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决绝,透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悲壮。相比之下,霍尔顿少了“父亲”与黑暗同归于尽的英雄情怀,只能无奈的苟活,情怀已属末路。这除去时代的差异外,还有着民族精神气质的不同。中国人是一个最不擅躲避的族群,从来就不缺乏同归于尽的气概,古来就有“与汝偕亡”的传统。


                      三

  霍尔顿的焦虑直到今天仍然困扰着人们。在他的身后,“垮掉的一代”垮掉了,一代又一代也翻过去了。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愈演愈烈。更令人担扰的是已经很少有人有能力再来关心这一类的问题了。现实生活的喧闹和华丽完全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潜行的欲望和各色各样的感官刺激已经搭上时代快车。如果说当年生活的压迫曾经使霍尔顿感到恐惧,今天的人们几乎已经渐渐爱上了压迫,因为这种压迫往往以花样不断翻新的娱乐面孔出现。人们实在难以抵抗它的诱惑。赫胥黎在1932年写过一部科幻小说《美丽新世界》,他在书中预言:汪洋如海的信息将会使人类变得被动自私,真理将被淹没在无聊烦琐的世事中,人类将会毁于他们热爱的东西。历史已经证明,有些预言最终总能够成为事实。但愿赫胥黎的话是妄言,霍尔顿的“守望”能最终结出果实。■


  (作者系山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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