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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爱人有罪

书名:爱人有罪
作者:艾伟
ISBN:7531330512
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
丛编项 布老虎长篇小说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八年前,鲁建被冤屈进了牢房。出狱后,他怀着复仇的心情,找到那个他曾经单恋过、却把他送进监狱的俞智丽。不料旧情复发,一个备受折磨的男人和一个深怀负罪感的女人之间进行了一场爱恨交加的绞缠。小说在爱与恨、暴力与温情、恐惧与权力之间展开,对人性的复杂性作了深刻的研究,并且成功塑造了几个令人难忘的人物,其中俞智丽的形象更是难得一见,别具光彩。小说在当代广阔的社会北景下展开,充满社会反思和批判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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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恋中的两人世界


——从《爱人同志》到《爱人有罪》
文:王宏图
出处:文学报 2006年9月

    在老于世故的人眼里,没有比艾伟《爱人同志》(2002)中刘亚军、张小影这一对夫妇更不自然的结合了:刘亚军在战争中屡建战功,但一次致命的触雷彻底改写了他的人生,虽然捡回一条命,但脊椎瘫痪,使他沦为一个残疾人。在上世纪80年代初那个尚残留着较多纯真气息的年代,他的身体残疾了,但头上蒙罩的英难的光晕还是为他引来了一些倾心爱慕者,而张小影无疑就是其中最为决绝的一位。她似乎是本能地爱上了刘亚军,并不顾父母的反对和世俗重重暧昧猜疑的目光,与他结合,一时间成为众人瞩目的风流人物。

    但光晕再绚烂,终究无法取代夫妇两人平实琐细的日常生活,那才是人们真实的生活。一旦将笔触从流行的公共话语进入到隐秘的私人空间,艾伟以犀利的洞察力、敏锐的笔触细腻逼真地展示了这与众不同的两人世界,披露了它独有的色彩、韵律,以及它在十余年间盛衰荣枯的历程。这是充满着人性色彩的真实世界,绝对无法以一组僵硬的概念加以化约。

    新婚后不久,这对夫妇间持续的两性战争便开场了。从常理上说,刘亚军应该对张小影心怀感激才对,为了他,她不惜与父母决裂。但躯体上的严重残疾这事实使任何政治、伦理符号倾刻间化为泡影。占据刘亚军心头的是深重的怨愤,那是对他个体遭受如此不公的命运的抗议。它在他体内积聚到一定程度,必须有一个发泄口。在他狭逼的生存世界中,妻子成了他惟一可以施加攻击的对象。几乎从他们相识的第一天起,暴戾便不时从他的体内流溢、倾泻而出,而她则是默默地承受。有意无意间,张小影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圣母,一个忍受苦难、以自己的牺牲来拯救他人的无私的圣母。近乎愚拙的献身精神赋予了她超常的忍受力。幸好刘亚军的性功能还完好无损,于是黑色的暴力便转化成了性的欢愉,它维系着这个异乎寻常的家庭,一度还成了刘亚军生命中惟一的欢愉,便沉溺其中,乐而忘返。

    但天堂般的快乐转眼间便烟消云散。刘亚军原本已与社会隔绝,社会的迅速变迁益发衬托出他的孱弱无用,内心的巨大不平衡使他内心的仇恨一次次周期性地喷发,他一次次地对妻子施暴,但最后均以巨大的肉体欢乐收场,正像女主人公很早就“奇怪地从他们的打闹中体味到一种令人心酸的幸福感。”于是,仇恨滋生暴力,又转化为性爱的快乐,这构成了他们两人世界的基本节奏,构成了一个循环往复的怪圈。与人们通常设想的相反,仇恨在相当长时间内并没有摧毁这个家庭,相反它为它提供了强大的能量,维系着它的运转。只是到最后当刘亚军自我锁闭在黑屋中将其生命的能量消耗殆尽,并以自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个异乎寻常的家庭才走向解体。

    在时隔三年后问世的新作《爱人有罪》(2006)中,艾伟再一次以罕有的耐心与深邃的洞察力展示了这非同一般的两人世界深处难以为人知晓的奥秘。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实在是丰饶的富矿,一部长篇小说根本无法将它开掘完毕。这一次,艾伟展示的社会生活画面比《爱人同志》更为广阔,但他并无意将它写成一部通常意义上的写实小说,其焦点依旧落在鲁建、俞智丽间爱恨交织的纠缠上。

    如果说刘亚军、张小影的结合在世人眼里只是显得不太自然、最多是不合情理,那《爱人有罪》中鲁建、俞智丽的关系更是显得匪夷所思,染上了天方夜谭的色彩。西门街的美人俞智丽在被人强奸后,错指鲁建为嫌疑人,致使鲁建蒙冤入狱八年。他出狱后,试图报复俞智丽。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俞智丽愿以自己的肉体来补赎鲁建所受的苦难。到此,一切还入情入理。但随后,两人的关系便急转直下,其结局令人瞠目结舌:俞智丽非但没有因把自己的身体奉献出来而感到屈辱痛苦,相反她从中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她毅然抛弃了原有的家庭,离开了丈夫女儿,与鲁建结合,组成了一个怪异的两人世界。他们成了一对生死冤家。

    我们或许可以从宗教赎罪的角度来看待俞智丽不无惊世骇俗的行为。可以轻易从作品中找到不少例证,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与鲁建构建的两人世界中,尽管充满了难以言喻的仇恨和周期性出现的暴力,但她也找到了前所未有的欢乐,这在她第一次将身体献给鲁建时已初露端倪,“她对他没有恨,奇怪的是她竟有一种满足感,有一种被折磨的快感,就好像她因此得以重生。”

    《爱人有罪》中两人世界的基本节奏与《爱人同志》如出一辙。永远是那个循环的怪圈:无法消弥的敌意与仇恨引发了无休止的暴力,而暴力与性爱有着天然的纽带,暴力的伤痛转化为肉体的狂喜。最后只是当钟爱俞智丽的陈康出于义愤杀死了折磨她的鲁建时,这两人世界才怦然破碎。

    人们要问的是,维系近乎变态的两人世界的究竟是什么?

    有人认为是爱,但这种爱不是普通的爱,而是虐恋。以法国作家萨德和奥地利作家马索克的名字联在一起所创造的“虐恋”(sadomasochism)这个复合词可视为一个天才的发明,它极为明晰地展示了人类情爱关系里常常不为人注意的一个重要维度,也许是最深层的维度:爱恋常与它的对立面仇恨、憎恶、敌意密不可分,亲昵的抚爱与无情的折磨比肩而立。这似乎植根于人们的心理结构之中。的确,人们通常将两情相悦、灵肉交融视为情爱的最高境界,但两性之间由爱恋衍生而出的种种抗衡、冲撞乃至精神和肉体上的残酷虐待同样不容小觑,它们也许令人惊怖,但却能映射出裹盖在厚厚的温情面纱之下的情爱的真实面目。正是在这种濒于高峰体验的震撼中,幸福和痛苦一齐放射出了炫目的光焰。人们说爱的岁月最残酷,因为它不是缠绵悱恻的卿卿我我甜甜蜜蜜,不是廉价地赚取人们泪水的伤感剧,而是生命体验至关重要的一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令人揪心的痛苦成了情爱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正因为有痛苦,爱才那么值得被珍视。这正像生命正因为短暂,必定消亡,才显得那么绚丽多姿。如果一旦真的有了长生不老者,那生命便会变得黯然失色,因为你永远不死,那你的所作所为都失去了魅力和光彩。

    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白痴》中梅希金公爵和娜斯塔谢的关系一样,艾伟在《爱人同志》、《爱人有罪》中相继构建的两人世界可说是“虐恋”这一精神现象再鲜活不过的标本。这不仅仅是精神、心理维度上的猎奇,而且显豁出认识世界的一种有效方式。张爱玲在《国语本〈海上花〉译后记》中认为,中国古典小说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便是“传奇化的情节”(指男女情爱纠葛)和“写实的细节”,它瞄准的是社会的维度,但缺少的精神探索的维度,似乎一切矛盾纠葛冲突都发生在社会层面上,也只有在社会的层面上才能得到有效的解释。对精神维度的这一漠视遮蔽了更为广大的生活世界,使文学表现的视野日趋狭窄。艾伟在这两部长篇小说中构筑起了超出常态之外的两人世界,对人精神深处的奥秘进行了大胆的探索,提供了认识世界的另一种方式。在这个世界中,社会学意义上的人并没有消失,但它不再是惟一的角色,而生活中更重要的主宰往往并不是来自围绕着我们的外部世界,它潜藏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只要有适合的契机它便会破土而出,在不知不觉间彻底改写人们的生活。

评艾伟长篇新作《爱人有罪》

文:洪治纲
出处:文学报 2006年5月

    艾伟是一个对人性中那些幽暗的区域保持着高度敏感的作家。他总是自觉地选择一些看似单纯的事件作为叙事通道,通过种种细腻辗转的叙述手段,一步步直抵广袤的历史文化深处,对我们存在的境域及其内部的尴尬本质进行尖锐的揭示。像《爱人同志》就是通过一对夫妻的婚姻际遇,对历史意志与个人愿望之间无法调和的对抗进行了撕裂性的表达。最近,艾伟又推出了他的“爱人系列”第二部《爱人有罪》。在这部小说里,作者通过对“罪”的不停追问和救赎,再一次将人的存在置于两难之境,并由此打开了生命中许多无法调和甚至无法言说的尴尬与伤痛。

    与《爱人同志》不同,《爱人有罪》从一开始就撇开了某些历史意志的崇高光环,撇开了某些狂欢性的现实场景,而是将人物自始至终置于一种极为幽暗的个人心境之中,在内心化的叙事语调中,围绕着“罪,惩罚,救赎”这几个看似庸常的主题,对生命的各种可能性状态进行了犀利的追问。年轻漂亮的俞智丽被人强奸了,而受到惩罚的不是真正的强奸犯,却是一直暗恋并跟踪她的鲁建。面对真相的揭示以及权力意志的强制性遮蔽,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无论是俞智丽还是鲁建,都已无力改变现实的格局。为此,鲁建付出了长达八年的牢狱之灾,而俞智丽也由此踏上了漫漫的“赎罪”之路。

    如果从“罪”的本质上进行追问,无论是俞智丽还是鲁建,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罪,但是,他们都活在沉重的“罪责”之中,并因此而被现实轻易地改写了各自的命运。这里,艾伟并没有极力推演执法部门对法律尊严的草率处理,也没有强力凸现权力意志对个人命运的藐似姿态,而是通过一种伦理化的道德转换,将本应由权力体系所承载的法律过错,巧妙地转化为个人的生命负重。这也表明,作者所要表达的,其实不只是权力意志对个人命运的践踏或伤害,而是人物在面对“罪责”时的内心挣扎以及某些可能性的选择。所以,在《爱人有罪》里,权力始终处于一种隐秘的控制状态,叙述的主体则是被伦理化的罪责折磨得无所适从的灵魂。

    我之所以强调这种“罪责”是一种伦理化的精神存在,是因为“强奸罪”本身就包含了极为丰富的伦理信息。尤其是在观念并不开放的80年代初期,面对这一罪名,无论是凶手还是受害者,其精神负重都要远远超过法律意义上的惩罚与庇护。艾伟正是从这种特殊的事件入手,在庞杂的伦理化语境中,将叙事话语自始至终对准人物的心理世界,即,通过纯粹的内心化叙述,不断地促使人物进入各种无法摆脱的伦理困境之中。譬如,俞智丽在遭受强奸之后,生活的自信力旋即出现了毁灭性的打击,以至于在家庭冲突中逼得母亲自杀身亡。后来,随着真正的凶手出现,她又发现自己还冤枉了一个好人。双重的过错终于迫使她无法原谅自己。“她是有罪的。她一直担负着害死母亲的罪,现在还担负着害那人的罪。”同样,鲁建出狱之后,他首先要解决的不仅仅是冤屈,还有罪名本身所隐含的伦理耻辱。所以他迫切地要找到俞智丽,找到精神蒙羞和身体受惩的理由,以便调整自己内心的失衡状态。

    事实上,随着所有真相的逐渐显露,尤其是面对以姚力为代表的权力意志,鲁建已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冤屈和耻辱都将不可能被洗尽。但本能式的代偿愿望又迫使他无法就此罢休。在这种绝望的境域中,再度跟踪俞智丽便成了他寻求最后慰藉(或反抗)的惟一方式。《爱人有罪》正是在这种特殊的精神维度上展开了它的叙事。一方面,随着鲁建跟踪的持续,俞智丽近乎疯狂的赎罪式生活缓缓地展现出来,“她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帮助别人这件事上。”“她现在看起来比谁都崇高,不是宣传的那种高尚,是真正的骨子里的高尚。这样的人你一辈子也想象不出来。”而崇高的恒定价值,以及围绕着“崇高”所散发出来的母性情怀,又使俞智丽卷入各种正常或不正常的情感纠葛之后,包括与陈康、李大祥、王世乾等人。但是,在俞智丽的心中,她真正需要赎罪的对象是鲁建,所以她毅然决然地接受了鲁建的情感,在“爱人”的名义下,以受虐式的惩罚意识,在本能体验中实现其隐秘的补偿意愿。另一方面,鲁建在获得俞智丽的情感之后,虽然使心理的某一方面获得了补偿,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伦理对他的判定。而且,在这种多少有些畸形的情感中,他又陷入了一种新的伦理冲突之中,譬如对待俞智丽的前夫和女儿,对待俞智丽的社会声誉……等等。

    罪被确立之后,赎罪注定会成为一种无法结束的自我抗争。当俞智丽以绝对性的向善愿望去赎罪时,她终于发现,自己又迅速地滑入了各种新的“罪责”之中。同样,鲁建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身“有罪”的社会身份,结果依然被现实伦理束缚在异常仄逼的生存空间里,以至于只有通过不断地施虐来缓和内心的痛苦。《爱人有罪》就是在这种尴尬的伦理困境中,让人物在自身的内心世界里反复盘旋,从而将作者的审美触须延伸到各种异常复杂的现实境域里——历史的强悍姿态,权力的潜规则,法律之罪与伦理之罪的巨大分裂,各种理性与非理性的尖锐对抗……它们像一团乱麻,将俞智丽和鲁建的情感不自觉地搅拌成一种无法了结的“孽缘”。

    所以,《爱人有罪》所散发出来的丰富信息,远远超过了“罪与惩罚”和“罪与救赎”的单纯命题,伸展到很多阐释不尽的生存困境之中。而作者对短句的精心运用,又像急促不停的自我追问,使人物的选择和抗争不断地陷入无法自控的状态——这种近乎无助的生存,或许正是人类的真实境况,犹如加缪笔下的西西弗斯。

穿过权力与欲望的裂缝

文:田忠辉 小说评论 2007年第4期

  在《文学港》2006年第4期《艾伟长篇小说<爱人有罪>研讨会纪要》中,《爱人有罪》得到了一些专家学者的评价和关注,这些评论都充分注意到了这部作品在结构故事、叙述方式、关注话题等方面的特征。特别是对罪与宽恕主题的探讨,人物内心世界的开掘,从现实生活层面走向人物欲望层面的抒写,更是得到了批评者的普遍赞扬。对于存在于这部作品中的不足,大家也都阐释了自己的理解和不同观点,特别是对小说叙事上的“控制”的过于“工巧”和小说叙事内容缺乏“日常生活化”,大家的观点比较集中。②我认为,从叙述视域的角度来说,《爱人有罪》涉及到了社会关怀和个体关怀,在文本叙述方面则突出个体的价值索求,从个人的“苦难”、“尊严”、“宽恕”和“生存”层面展示了“小人物”的挣扎,作者的叙述立场是知识分子的,在作品中对“权力”的叩问,对“国家机器”的冷漠无情的批判,显示了这部作品的重量。不仅如此,作品也隐隐约约的涉及到了信仰领域,在“看天”和“听唱诗班的歌声”等描述中表现了人物在现实面前的无力感,然而这种转而问天的叙述没有深入下去,作品还显得行文匆匆,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作品的批判深度。
  当然,对故事价值性的索求往往容易框定了故事的叙述,但是格式化的阅读同样容易使故事似乎与我们的前理解不谋而合。故事文本是一条通向我们内心的路,然而这是一条边界暧昧不明的路,每一种不同的理解都试图给它标签,打上篱笆,圈定其恣肆扩张的愿望。因此,本文解读中的努力便在于挣脱,并企图发现存在于故事中的表达的裂缝,发现那些矛盾之处,那些暧昧不明的边缘和接缝。故事一经产生,脱离作者,便成为一自在之物,叙事本身成为读者的镜像,故事成为读者的故事。脱离作者的故事,其生存便游离于作者、成规,这时再去约束叙述已经毫无力量。故事会在读者中生长起来,它仿佛是有脚的,像章鱼,无数的感觉的触角,在阅读的碰触下展开,每次都不一样:然而文本沉默,阅读是自我的。为了避免“饶舌的哑巴”,实际上在此我是试图摒弃理论的先在框定,尝试对文本的感性阅读。回到文本本身,回到语言感觉,回到故事,回到作者叙述和表达,从作品中发现思想和映像。
  依据某种理论或者把文本解释成某种理论的阅读是一种容易偏离感性体验的阅读,虽然所有的阅读都有或深或浅的偏离,但是感性阅读是“内窥”趋向的自我叩问,我认为,这是可以表达自我理解和认识的“对话方式”,因此,在本文下面的所有体悟和感叹中,《爱人有罪》不是对应物,而是关联物。这里的关键词是:权力和欲望,在权力和欲望的缝隙中我们的生命如何穿行,更为深入骨髓的测试源于作家艾伟的努力:它将一道难题摆在我们面前,这道难题是:当偶然事件改变了我们习以为常的生活时,我们的生命如何煎熬于习惯的海洋里。这个海洋沸腾着我们每一个敏感的触角,不敢暴露在既定的生活真实面前,否则很痛,甚至付出死亡的代价。
  有一种观点认为,《爱人有罪》在权力与人的欲望挣扎的关系中,走向了一种内心深处的“赎罪”意识,我认为这是一种表面的阅读。粗浅看来,文本的表面似乎充满了感性的欲望、被压抑的渴求,但是一旦深入到故事的肌理,寻求外在世界对弱小生命的控制的脉络,我们就会发现,在人物流动的河流下面,那深层的河床原来是社会以“公正”的名义对人性的强暴,真正的强暴者不是故事中叙述的人物的行为,而是导致人物如此行为的“异在”力量。在故事中,作者对这种“异在”控制人的无处不在是充满激奋的,然而又是直接的。与从文化传统写人的命运的那些作家不同,艾伟是从现实中演绎故事,因此这里少了那种浑厚的民间风味,然而却更多了现实的批判力量。当然由此也带来了表述得过于直接,没有更好地让人物去说话。这一点在鲁建这一人物的塑造上表现得比较明显。
  鲁建这一人物的叙述似乎只是和复仇有关,而其复仇的方式也似乎只是满足于欲望的发泄,从这个角度说,鲁建这一人物在作品的塑造中是比较薄弱和单一的;他成了作家意识的直接表达。作者在构筑鲁建这个人物时,赋予他的是一种可以概念化生存的社会关系:孤儿,没有一个朋友,仿佛是悬浮在空中。鲁建的全部社会关系都是一个讽刺:活动在他周围的人物几乎都是在他被冤枉后出现的,似乎他天生的就是要扮演这样一个倒霉的角色,就连他的所谓“坚硬”,也给我们一种虚假和软弱的感觉,那么地把握不住。作者是把他当作权力意识形态的牺牲品来展示的,他是作者展示俞智丽生存境遇的对应物,除此以外,这个人物就显得很苍白。
  但是,人物的逻辑发展要求作者付出努力,这种努力我们在作品中还是看到了影子,这就是鲁建想做好人的努力——开咖啡馆,在这个描写中,鲁建由单一的作者意识的传声筒走向日常生活,然而悲剧出现了,姚力的跟踪和大炮的参与导致了鲁建努力的破灭,鲁建对大炮说:“你可别再害我了。”如果作者能够把鲁建追求正常的人间生活的努力描写的更充分一些,把鲁建的生活内容从单纯的“复仇”中解放出来,从单纯个人欲望的发泄向“国家机器”做一点点挑战,即使失败,我相信,作品的批判力量可能会更强烈、更富于深度,也更能符合前诉批评者阅读期待的需要:从隐匿的日常生活中发现意义。
  作品在写鲁建这个人物时,有一个至关重要的背景是被省略的:监狱。监狱的省略似乎是一种技巧,由此作者才可以为鲁建人物命运的展开自由书写。这里的逻辑是这样的:监狱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它和故事中的警察、官员共同构成了鲁建的“异在”背景。可是,有一个前提,就是鲁建是被冤屈的,对于现实层面的“伸冤”,作者只字未提,从叙述角度说,尽管突出了心理视角的表达。但是从现实层面看,这种叙述是不可思议的,因此,更接近生活真实地描写被作者可惜的忽略了,这影响了整部作品的叙述效果。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爱人有罪》是在写一个“虐恋”的故事,鲁建是施虐者,俞智丽是受虐者,这种理解源于“复仇”,“复仇”转化为“施虐”和“受虐”的观点是一种误解,实际上这里给我们的感觉更准确地说是一种“虐待”和“自虐”,“虐待”和“自虐”的快感是由心里快感而来的肉体快感,作为“游戏”意义上的“施虐”和“受虐”在《爱人有罪》中是找不到的,故事中涉及这一领域的场面无一不以“报复”与“补偿”有关,这似乎是更接近心理学上的“补偿释放”理论,而远离于社会学上的“虐恋”③状况,所以,在《爱人有罪》中,“虐待”和“自虐”应该更是从“文学”角度的一种审视,故事努力试图从这一行为中给俞智丽找到道德上堕落的理由,这是世俗观念在作家笔下的胜利,人物的性格逻辑偏离了现实的发展规则,更容易被引入“物欲的盛宴”的想象之中。然而作者置每一场物欲的行为一个可资仇恨的理由,这就将这种描写从一般的色情文学的可能性中抽离出来,有了叩击人心的力量。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部“虐恋”小说,不如说是作者采用的一种表达策略,一个渺小的灵魂试图通过肉体的解放为心灵的生存找到依据,但是,这种依据是靠不住的。一方面,从作品人物的角度来说,这样一种解脱方式不会带来人物在现实层面的解放,只是一种心理压力的释放。另一方面,从作家的叙述角度来说,这样的叙述似乎是展开了心理叩问,然而却忽略了现实批判的力量,也为作品叙事带来了缝隙,可以说,作者对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源于个人努力而改变命运的状况的漠视,导致了文本叙述状态的偏斜,其后果在于这种心理层面的控诉力量没有坚实可靠的现实基础。

  这与《爱人有罪》叙述中“脚跟”总是漂移的特点相关,作者在四个层面或者准确地说,小说在四个维度中展开故事,但是这四个维度的布局却是无法均衡的,作为结构作品的关键元素,这几个维度包括:1、国家机器;2、世俗生活;3、上帝天国;4、欲望生活。主人公的命运游动在这几个方面,最后这几个方面都没有能够为主人公的现实生存找到合法的依据,真正的“工巧”在这里,作者为主人公选择了一条没有回头的路:走向死亡。
  从这四个方面展开,我们试图发现作者叙述中的裂缝,在作者的叙述中,他的愿望和这一愿望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的不可能之间产生了裂隙,这是这部作品的张力所在,比如国家机器这一意象是以隐身的方式出现好呢?还是如作品中那样,由作者站出来议论好呢?按照经典的叙事理论,当然是隐含的叙述更接近于理想化的叙述效果,作者难道没有这一理想吗?我认为,这个矛盾的出现源于作者的激情,如果有更多的耐心,也许会有更好的叙述效果出来,前提是,耐下心来,让故事说话。世俗生活才是作品中人物精神叩问的真实背景,包括俞智丽母亲死亡在内的所有的“负罪”心理,其真正的展开平台都是缘于世俗的压力。作品中的“天国”或“上帝”是作为一种补充意识而存在的,仿佛是身边的一棵树,只是由主人公在困惑的时候去靠一下,因此,偶尔的“看天”和唱诗班“诗歌”的引用更接近于观念的突然出现,而没有紧密地结合进作品中人物的生活之中。作品着墨最多的是“欲望生活”,这是解脱现实痛苦,走向感官享受的路,两个主人公一遍遍的借此寻找自己的所需,鲁建去寻找他失落的愿望,俞智丽则在痛感中寻找着快感,由快感的迷惑而忘却。但是男女主人公这种自由的状态是一种消极的逃避,事实上也是如此,作为现实国家机器的符号:姚力像阴影一样笼罩在他们周围。所以,作品中鲁建对姚力的报复是一种合乎逻辑的发展,也是解决作品困惑的纽结点。
  所以,这部小说的“结”是姚力的生与死。真正贯穿起《爱人有罪》这个故事的元素并不是文本表层的鲁建与俞智丽的情感纠葛,有一个代表深层的冰冷的权力规则在左右着整篇故事的内在进程的“结”。按照希利斯•米勒的观点,故事的开始和结局仿佛一段绳子的结④,那么,在《爱人有罪》这篇小说里,情感和欲望、礼俗打量和真实渴望……都是在“姚力”这个人物——这个“结”的生死之间的演绎,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符码,姚力不过是“异在”和国家机器的代表而已。因此,这篇故事的“结”——姚力死掉了,并不意味着故事的结束,这仅仅是一个开端:因此,与其说《爱人有罪》是在诉说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欲望挣扎和自我救赎,不如说是在冰冷的国家机器面前展露了人性的绝望和无奈。与当下流行的时尚小说不同,这是一部批判之书,其控诉的力度,决不是“优秀小说”几个字所能承载的。和那些张扬感性欲望的工业产品不同,这不是一部轻松的流行时尚,而是一曲低婉深沉的哀歌。
  作品最为成功的是俞智丽这个人物的塑造,纠缠在四种欲望中的俞智丽是整个故事的表现主体,俞智丽的命运展开于“被强奸”这个偶然事件。俞智丽的身份包含如下的四种取向:1、工会干部——主流意识形态的身份,这一身份赋予她行善的合法性,这一角色是社会意识形态层面的赋予;2、好人——社会习俗层面的赋予,是被习俗左右的欲望,也是她摆脱世俗眼光的努力;3、内心自我层面——内心的本来欲望,纯粹的个体层面;4、自由解放的欲望——向上看天,拟宗教的倾向,“习惯性的看天”并不是一句无足轻重的重复,它和唱诗班的歌声一起构成了与俞智丽空间很近、而时间很远的背景,映衬出俞智丽的软弱无依和虚幻的解脱。在作品中,第一和第二两个身份取向与第三个身份取向构成了叙述的张力,人物的行动在这一张力中展开,第四个身份取向是一种补充,作者主体叙述的色彩比较明显,它和人物的直接切近性不大,我们从俞智丽的生活领域中也很难发现实在的宗教冲动,这一身份取向从逻辑上说是一种隐约的愿望,但是在故事展开中隐含性不够。一般我们只是注意到在前两个身份取向的叙述张力中隐匿了“国家机器”,也即“权力”的暗中操作,往往忽略一个更重要因素的毫无踪迹:在第三个身份取向中,俞智丽的内心自我是一个缺乏主体意识的“自我”,也就是说,俞智丽判断自我的价值标准实际上是“社会的”或“世俗的”,在肉体欲望的展开中,在“赎罪意识”和“献身意识”中,俞智丽的价值取向是付出性的,从付出中寻找认同,因此,俞智丽这一人物形象远没有达到自我解放的层次,从精神维度来看,这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新女性形象,甚至其思想状态还处于蒙昧的时期。在寻找“拟宗教”解脱中,她说:“身体是多余的”,身体成为俞智丽的苦难渊源,对身体的挣脱成为她唯一的选择。
  俞智丽在这几种身份中纠缠,左冲右突,然而作者赋予它的自身解脱还是悲剧性的“代人认罪”,作品最后写道:“她走进派出所,用一种平静得近乎刻板的声音对他说:‘我杀人了。是我,是我杀了他。我自首。’”这里的“是我,是我杀了他。”是典型的争辩性的语言,强调我是施为者,而不是别人,因此,从俞智丽口中表达这种语言,乃是俞智丽寻找最终解脱的一种途径。跳出故事本身,这个结局是一个随时等待打开的“结”,它包括对国家机器的绝望和期待,如果还是一个“鲁建式”的冤案,接下来的故事和这一个故事没有区别;如果俞智丽“顶替者”的身份被发现,那么留给她的则是内心的自我折磨。在这种绝望和期待中,俞智丽的悲剧性挣脱了作者的叙述,活了起来。
  田忠辉广东商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
  
  注释:
  ①艾伟著《爱人有罪》,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年1月。
  ②参见《艾伟长篇小说<爱人有罪>研讨会纪要》,《文学港》2006年第4期。另外还可参读金仁顺著《黑羽毛,白鸽子--关于艾伟的<爱人有罪>》,《当代作家评论》2006年第3期。
  ③参见李银河著《虐恋亚文化》,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1月。
  ④参见[美]希利斯•米勒著《解读叙事》,申丹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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