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华的《兄弟》,我已经写了一篇长文来解读,文章寄出去以后,还是感到言犹未尽。我越来越觉得,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之间,有一些天然的屏障。在过去几十年里,文学批评主要来自权力话语,批评家主要是文艺界的领导或者杂志社的主编,天然有一种权力话语为背景,这就是批评常常脱离了文学自身的规律的缘故。90年代以后,批评家的身份逐渐转移到学院,学院由学院的理论话语背景,批评往往是满足于理论的学习和操练,文学创作反而成为某些理论话语的试验品。批评家游荡在各种理论主义派别之间,而文学创作的本身则不被人关注。当然,文学创作主要面对的是市场和读者,批评家如何评论是另外一种专业反馈,就像医生开出一个药方,其功效强弱主要在于病家的反应,至于批评家像是另外一路研究药理的行家,他们所研究的,与病人所感受的,虽有相关,却也是不一样的理论。所以,批评家要说的话,主要是对社会对人生对文学甚至对学术的表达,只不过借重了创作文本作为中介而已,他们与作家是用不同的形式来繁荣文学,并非要以作家的是非来决定自己的是非;反之也一样,作家的创作,也不必以批评家的是非来界定其创作是非。有了这样的共识,批评家说话就比较自由了。
再回过来说《兄弟》,前不久在复旦大学开过一个作品研讨会,当时发言者踊跃,我是主持者,轮不到我来发表意见,只是在会议结束时简约归纳一下发言者的观点。后来有一家媒体报道时,用了一个很夸张的标题:李光头是一个民间英雄,还指名道姓说是我说的,媒体有媒体的行话方式,也许这个话是有前后意思的,光这样一个“民间英雄”很难说明我的想法。后来,当一家杂志找我约稿,我就认真写了一篇解读《兄弟》的文章,希望讲清我的看法,结果写了一半,杂志主编天天在催,我也只好停机杀青。文章寄出后,发现该讲的李光头的问题还是没有讲,所以,只好放到这里来再多说几句。
其实,我刚才讲到批评与创作之间有一层天然屏障,还包括了另外一种东西,就是我们的文学教育。现在的文学批评基本来自学院,而学院是通过文学教育形成了某些与时代风气相吻合的美学标准,这些标准与流行的理论话语构成了当下学院审美的内在联系,并且主导了基本的批评风气。而文学创作则不同,其主要来自作家对生活的观察和感受,尤其是关注到民间文化传统,艺术追求往往是贴近生活本来面目,是敞开的、变化的、杂芜的、形成过程中的,因而也是新颖的,与一切已经完成的并固定化了的美学趣味并不相容。而被文学教育培养成固定趣味的批评家一旦面对趣味以外的文学创作,对他来说,存疑或者质疑都是必要的慎重态度。但是这样的慎重态度也可能会使有些新质的创作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兄弟》就遭遇了这样一种尴尬局面。
《兄弟》被批评得最厉害的,是它的下部,即李光头从一个小痞子发迹为巨富,同时又因为道德的沦丧(乱伦),导致亲如手足的宋钢的自杀身亡。最后的结局是:李光头万念俱灰,耗重金申请去太空漫游,携宋钢的骨灰离开地球。我现在不讨论故事的合理性,而是讨论具体的写法。《兄弟》的故事从“文革”苦难写到改革开放后的放纵,意在揭示民众的狂热和盲目,无论在什么样的名义下,都会导致不可遏制的悲剧。我想对于这故事本身不会有什么异议,真正的疑问是作家的表达方式,作为一个前先锋作家,他是用什么样的叙事形式来完成这样一个重大的艺术意图呢?我曾想,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是已经有了表现民族资本家的文学样板,那就是《子夜》。吴荪甫是一个民族资本家,他的力量和虚弱,都印证了其阶级特征的两重性,他与其他所有人物的关系,也构成了社会阶级分析的图影。吴荪甫失败的悲壮风格,也是现代文学的基本美学风格。这是目前为止我们的文学教育中被认可的一种表达企业家形象的叙事方法。虽然现在读《子夜》的人不会很多,但是作为一种潜在的美学规律依然制约批评家的审美趣味。近二十多年来文学创作中,凡写改革中的企业家英雄形象和社会关系,往往还是以取其法者为上。这些作品一旦问世,虽然叫好的批评家不少,但真正成功的作品却流传不多,为什么?答案就是像吴荪甫这样的艺术形象,只是存在于知识分子美学观念里的英雄人物,这样的人物叙事在一般的社会心理中已经失去了可信度,也随之失去了受其鼓舞的艺术魅力。
了解现代文学史的人都知道,吴荪甫的叙事模式制约现代文学的主流叙事以前,文学人物的叙事是多元的,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阿Q式的喜剧人物和郁达夫笔下的流浪知识分子的悲剧人物,这两种叙事模式都与《子夜》不一样。现在暂且把郁达夫的人物叙事放在一边不谈,单取阿Q为例。这个农民的形象极为复杂和鲜活,他不仅与后来吴荪甫式的悲剧英雄人物不同,也不同于鲁迅笔下的其他启蒙人物形象,甚至超出了鲁迅本人对他的理解。我以为阿Q叙事模式的最大特点是,鲁迅用了一个喜剧的小丑形象来写一个悲剧故事,这个小丑有他自己顽强的生命力,有他乐观的对付苦难的人生态度,在小说里,阿Q如同一个傀儡戏脚色,他的所有命运都被人操纵着,但是他对上演的每一个动作都会极为认真地去完成,就像临死前他必须画完一个圆一样。这个作品,起先鲁迅是当作“开心话”来写的,我们看到文笔中留有许多搞笑因素,什么名字的来历啦、行状啦,等等怪诞现象,但越写到后来,鲁迅的启蒙意识越是占了上风,他要在阿Q身上刻划出国民沉默的魂灵,所以,鲁迅在小说里沉痛地写下:他睡着了。其实,与鲁迅其他小说里的农民形象(如润土)相比,阿Q哪里是睡着了?他简直像一个夜游病患者,沉睡中有一丝不安定的魂灵始终在游荡,在跳跃,在嬉皮,阿Q在未庄生活,每天都是嬉皮笑脸、兴高采烈、惹是生非,带动了全未庄人进入狂欢,最后,在狂欢中革命来了,小丑却悲哀地死了。我这样分析,是想说明一个问题:阿Q并非仅仅是鲁迅启蒙思路的观念对象,而是有着双重的人格,除了显现民间的麻木和愚昧以外,还隐隐地表达了另外一种民间世界的自在的生活态度和滑稽的人生境界。鲁迅是很不愿意人们把阿Q当作滑稽人物来理解的,但事实上,阿Q的艺术魅力之所以至今不衰,就是因为民间喜欢这样一个充满缺点但又很可爱的滑稽人物。怪不得阿Q在舞台上总是有由喜剧演员扮演,他在五四启蒙的悲凉的美学传统里,总还有许多格格不入的模糊性因素逃逸出来。
我们在“五四”以来的文学教育里,悲剧总是高于喜剧,启蒙总是高于民间,批判总是大于娱乐,而民间喜闻乐见的小丑艺术和滑稽模式,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又总是与浅薄、下流、粗鄙等观念混同起来,这样一种教育传统下,喜剧艺术在文学审美中的意义并没有给以充分的重视,与此相应的是,讽刺,戏谑,幽默,诙谐以及民间的许多粗俗但有生气的艺术手法,都被排斥在主流的审美范畴以外,成为我们阅读的空白点。而余华的《兄弟》恰恰是在喜剧模式的小丑叙事上,直接接上了鲁迅的《阿Q正传》中被忽略被遮蔽的民间文化传统的一脉香火,从而使一种来自民间的美学传统得以合法化。李光头的发迹,是从一个无赖式的人物成为暴发户的经历,近二十年来的社会变迁和社会风气,确实为这样一种人物的发迹创造了条件。这些人物不是明火执仗的“坏人”,而是利用了社会提供的可能性,左右逢源,就像传统戏《连升三级》里的骗子一样,小流氓一霎眼就变成了大英雄,这也是民间所能够理解、渴慕、信任的集各种社会欲望于一身的艺术典型。他有可爱的地方,却没有因此遮蔽当下社会的种种弊病;他有可耻的地方,也没有坏到千夫所指的地步,对于这样一个能够为社会大众普遍理解接受的艺术人物,除了用小丑的喜剧形象来完成,还能用其它更为恰当的表现手法吗?我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了李光头是一个采用民间传统塑造出来的现代阿Q,一个滑稽的丑角式的“民间英雄”。
(文:陈思和 出处:文汇读书周报 200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