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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红与黑

书名:红与黑
作者:(法)斯丹达尔(Stendhal)著 ; 郭宏安译
ISBN:780567308X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4, 1999重印
丛编项 译林世界文学名著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问世以来,赢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特别为年轻人所喜爱。作品所塑造的"少年野心家"于连是一个具有高度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已成为个人奋斗的野心家的代名词。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本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在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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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红与黑》

文:辛未艾
出处:读书 1979年第5期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的真实姓名是马利-亨利·贝尔,司汤达是其笔名。他在一七八三年一月生于法国外省的一个律师家庭。他的童年和少年时期是在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影响下度过的。司汤达深受伏尔泰的信徒、启蒙运动进步思想的拥护者、外祖父亨利·甘尼永大夫的影响。甘尼永大夫十分关心外孙的成长,他培养他阅读古代经典著作的习惯,给他讲述历代英雄的光辉事迹。司汤达后来自己也说:“我完全是由我那可敬爱的外祖父亨利·甘尼永教育成人的”。
    一七九六至一七九九年,司汤达在故乡格勒诺布尔的中心学校里求学。这所学校是一所新型的学校,学校教师大多是启蒙思想的热烈拥护者。他们对于司汤达世界观的形成起了积极的作用。
      司汤达在毕业后来到巴黎,经亲戚的介绍到军队里工作。一八○○年随同拿破仑军队来到意大利的米兰。在意大利,他深深爱上了文艺复兴时代辉煌的艺术作品。不久,他脱离军界,回到巴黎。在巴黎他专心阅读唯物主义哲学家蒙田、爱尔维修等的著作,也接触到了卢梭的作品。一八○六年,司汤达重新到军队中服务。但一八一四年拿破仑一败涂地后,司汤达也就结束了军人生涯。从这时起直到一八二一年期间,他一直侨居在意大利。侨居期间,他开始写作,积极参加要求在艺术中运用历史和民族题材、发扬民族的英雄气质、主张艺术接近现实的意大利浪漫主义文学运动。司汤达先后写出了《海顿、莫扎特和梅达恩泰斯》、《意大利绘画史》和《罗马、那不勒斯和佛罗伦萨》等著作。
    一八二一年,司汤达被迫离开意大利,回到巴黎。在此期间,他除了继续写作论艺术的著作《罗西尼传》和《罗马漫步》以外,相继写出长篇小说《阿尔芒斯》(一八二七年)和《红与黑》(一八三○年)。
    七月革命以后,司汤达因写作收入菲薄,不得不出任国家的官职,做教皇管辖下一个滨海小城的领事,但他对接替波旁王朝的新政府并不表示同情。在这段时期内他写作了长篇小说《吕西安·娄凡》(一名《红与白》),但未完成。
    一八三六年夏到一八三九年夏,司汤达是在法国度过的。他在法国外省各地作过一次旅行。他写出了《一个旅行者的回忆录》和《法国南方旅行记》等著作。接着,他又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写成了另一部长篇小说《巴马修道院》。
    一八三九年八月司汤达重返任所,开始写第五部长篇小说《拉米埃》,但到一八四一年十一月,他因健康不好,再度请假回国,这部小说的写作也未能完成。司汤达终于在一八四二年三月在巴黎中风逝世。
    在司汤达所写的五部长篇小说中,《红与黑》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部。
    《红与黑》原书有一个副标题,这就是《一八三○年纪事》。一八三○年正是法国历史上七月革命的一年。一八一四年拿破仑的垮台和波旁王朝的复辟给法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在法国国土上驻扎着十多万英、俄和普鲁士等国的占领军。法国不仅要承担这些占领军的给养,而且还要付出七亿法郎的赔款。同时,重新恢复统治的封建势力,则是仇视革命,迫害人民。特别是法王查理十世,更对法国人民施行高压政策。查理十世所颁发的七月敕令激起了法国人民的愤怒,终于导致波旁王朝的再被推翻。
    司汤达的《红与黑》一书,就是对复辟时期法国社会生活作了现实主义的描绘的。
    据一些给司汤达写评传的作者说,司汤达的《红与黑》是以当地法院公报中所提到的一个杀人案件作为基础而写成的:有个青年在一个有钱人家里给他的孩子们当家庭教师,爱上了这个家庭的主妇,最后在一种妒忌和绝望的冲动下把她杀害了。
    这大概不是没有根据的。但是我们可不能因此就把《红与黑》看作是一本庸俗的社会小说。高尔基曾经这样说:司汤达的才能的力量在于,他把一件十分平凡的刑事案件提到对十九世纪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的、哲学的研究的境界。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通过典型人物生动的描写,十分深刻地分析了青年人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命运。
    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象拿破仑这样由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出身、开头只当一名下级军官的人,一跃而为叱咤风云的国家元首,这在当时欧洲各国青年人头脑里,无疑引起了许多幻想。《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就是其中的一个。可惜的是,于连似乎有点“生不逢辰”,在他成长懂事之年,拿破仑不但已经垮台,而且墓木已拱了。
    于连·索黑尔只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他的地位自然比当年拿破仑还差。摆在这样的青年人面前的,本来无非是两条路:一条是乖乖地继承老子的家业——做木匠;一条是在当时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凭一己的血肉之勇杀出一条路来。
    幸乎不幸乎,于连的头脑看来要比周围的人“灵”一点。他自恃自己的才智,自然不甘心老死乡下,做一个木匠,一定要“出人头地”。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经被大贵族和资产阶级所堵死了。
    在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就弯弯曲曲地生长。既然前一条路不通,于连就一心想当一名年俸十万的大主教。为了博取人家的赏识,他明知道毫无价值,却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读得能够全部背诵出来。
    他的惊人的背诵本领,让他跨进维立叶尔市市长的家门,做起家庭教师来。
    但于连一方面竭力想挤进上流社会,一方面却又瞧不起上流社会的人物。他开头所以要占有市长德·瑞那的夫人,为的是他要对看不起他的市长之流进行报复。后来当他做了巴黎一个贵族的私人秘书,他所以敢于在夜深人静去赴贵族小姐玛特儿的幽会,又是出于这同样的动机——报复。
    于连为了向上爬,为了报复上流社会对他的鄙视,他是不择手段的。他明明是个无神论者,然而他偏要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最虔诚、最忠实的教士。他明明是拿破仑的崇拜者,然而在公开的场合却是大骂拿破仑。他甚至还把莫里哀笔下的伪君子达地夫奉为自己的导师。
    然而在复辟时期,卷土重来的大贵族的利益和大资产阶级以及教会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他们虽然“赏识”平民出身的于连的才干,但是他们看待于连好象一头会说话的鹦鹉,一只会作出种种可笑动作来的宠犬。他们只允许于连在一定的范围里活动,然而决不允许于连轻易逾越一步。
    于连同德·瑞那夫人偷偷相爱,在维立叶尔社会看来当然是大逆不道的。后来,于连和德·拉·木尔侯爵的女儿玛特儿相爱了,尽管双方都是未婚者的身份,恋爱,结婚,完全符合法条律令,德·拉·木尔侯爵却是坚决反对。之后,在女儿玛特儿的苦缠下,侯爵虽然作了让步,愿意给于连二万埃居,还为他弄一个德·拉·伟业骑士先生的头衔,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可是他这样做是缓兵之计,并非真心实意想让这一对青年男女结婚。等到德·瑞那夫人在教会的压迫下写来了告密信,告发“于连先生没有任何宗教的信仰”,他的最拿手的手段就是“诱惑最有支配力量的女人”,从而“支配主人的财产”……。德·拉·木尔侯爵马上采取了断然的措置,要于连离开法国到美洲去,不准他们再来往。
    于是这个已经当了骠骑兵中尉,一心指望在三十岁上当上司令官的于连,一下子从一片彩云里摔到了地上。他恼羞成怒了,立刻从巴黎赶回维立叶尔,向德·瑞那夫人打了两枪。
    虽然于连打的两枪并不致命:第一颗子弹穿过德·瑞那夫人的帽子,第二颗子弹击伤她的肩骨。但是已经把于连恨之入骨的贵族与资产阶级社会还是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原来打算不穿上“红”色的将军制服,就穿上教士的“黑”道袍,将来当大主教,可是现在竟弄到上了断头台——这却是于连始料所不及的。
    于连的终于被推上断头台,说明在王政复辟时期,法国贵族勾结资产阶级所树立的壁垒是何等森严。他们决不允许一个出身“微贱”的知识分子想跨进他们的营垒,决不允许一个侥幸混进他们的营垒的人还保持“独立的人格”和“傲气”。事实上,在广大劳动人民、广大处于社会下层的人们同贵族和资产阶级两军对垒、殊死搏斗的时候,个人奋斗的道路,原是不存在的。
    自然,司汤达对于连这样的青年人是抱着同情的,但是他完全按照实际生活所表现的样子来雕塑这个人物,并没有把他美化。司汤达以悲剧的结局来结束于连个人奋斗短短的历程,说明司汤达如何忠于生活本身的逻辑。
    在《红与黑》里,通过于连个人的遭遇,司汤达还刻划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司汤达总是密切结合每一个登场人物在现实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来描写他的性格特征以及内心活动。司汤达以无情的笔触刻划了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先生的庸俗猥琐:他请于连做他们的家庭教师,关心孩子的前途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为了与他的对头哇列诺先生争一个高下。因为哇列诺只有马车,还没有家庭教师,他要抢在这个人的前面。司汤达又以同样的态度揭发这个贫民教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如何若无其事地在一间隔壁就是饿肚子的贫民的餐厅里大开宴会。
    司汤达所刻划的女性形象也是极为深刻的。德·瑞那夫人和她的丈夫,在司汤达的笔下,形成强烈的对照。德·瑞那先生是那么庸俗猥琐,唯利是图,而德·瑞那夫人却是那么朴实、单纯、富于同情心。她十六岁上就嫁给了德·瑞那先生,她根本没有经历过什么爱情生活。德·瑞那先生对德·瑞那夫人关心孩子的冷暖病痛,时常报以“粗鲁的笑声,和肩头的一耸”,这种轻蔑态度好象“一柄尖刀刺在德·瑞那夫人的心上”。于连走进他们的家庭,使得这些日常生活的矛盾日益尖锐化了。后来德·瑞那夫人和于连的不正常的关系,正是这种没有感情的夫妇生活所造成的。司汤达始终都抱着同情的态度来描写这个三十岁女人的悲剧遭遇,他通过他们之间的爱情纠葛,有力地控诉了维立叶尔贵族—资产阶级社会以及德·瑞那先生之流的罪恶。
    另一个与于连相爱的女人——玛特儿,她却是一个和德·瑞那夫人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物。她对于连的爱情,完全是建筑在一种浪漫蒂克的荒唐的想象上的,是从观念出发的。她竭力追求一种不平凡、出人意外的爱情生活。她有个祖辈曾经爱上过一个王后,后来被处死了,这个王后抱着死者的头坐上马车,亲手把它埋在坟地里。她对这个故事十分向往。她对于连所表现的爱情应该说是十分强烈的,于连被捕以后,她的确也想尽方法要把他救赎出来。但是另一方面她在内心深处又把她的这些行动当做一种英勇行为而自鸣不凡。正因为如此,当于连被处死以后,玛特儿竟然能够镇静地打开一件蓝色大衣,捧起于连的头放在一张大理石的小桌上,亲吻它的前额。最后,她还坐上马车,膝盖上放着于连的头颅,来到墓地,亲手把它埋葬了。
    总之,《红与黑》,无论在思想深度上,还是在艺术描写上,都是一部在世界文学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作品。

红烧头尾

文:施康强

    四年前,笔者在一篇评论《红与黑》的三种译本(罗玉君、郝运、闻家驷)的文章(《读书》一九九一年第五期)结尾写道:“读书君子且耐心,五年、十年后或有宁馨儿呱呱坠地。”不到五年,斯当达这个“超生”大户在中国又生下三个孩子(郭宏安译本;许渊冲译本;罗新璋译本)。听说还有多家出版社也将推出自己的译本。
    我还是那句老话:重译名著,何妨各行其道。虽说殊途同归,道上景色如何,还是允许行人评点的。四十万字左右的译本,如逐章、逐节比勘,下的功夫不亚于做博士论文了。取个巧,仅校读上卷第一章和下卷最后一章,或能管窥一斑。诸位译者俱是武林高手,各有各的招数,直看得我眼花缭乱。擦擦眼睛、定定神,似乎悟出些什么。不揣谫陋,愿就正于高明。
    长篇小说开卷第一句最重要。《红与黑》的开头,自然不如《三国演义》(“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安娜·卡列尼娜》(“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百年孤独》(“多年以后,奥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样脍炙人口,从翻译角度看,却饶有兴味。这是一个典型的西文句子:
    La  petite  ville  deVerrière  peut  passer  pour  l’une  desplus  jolies  de  1a  Franche-Comté.
    直译很容易:“维立叶尔小城可算是法朗士-孔德省里最美丽的城市当中的一个。”(罗玉君。其他各家也是这个句式。)
    罗新璋先生用整整两年功夫译此书,朝译夕改,孜孜而倦,倦后复孜孜如故。他于译事悟得三非:外译中,非外译“外”;文学翻译,非文字翻译;精确,非精彩之谓。如上面那一句,罗先生认为是“外国中文”。外译中,应将外文译成中文——纯粹之中文。傅雷译《邦斯舅舅》中的一句话给他启发:“社会上的风俗往往很古怪,某些字的降级就是一个例子。要解释这个问题,简直得写上几本书。”(L’avilissementdes  mots  est  une  de  ces  bizarreries  des  moeurs  qui,pour  <SPS=2361>treexpliquée,voudrait  des  volumes.)于是他也拆一句为两句,译成:“弗朗什-孔泰地区,有不少城镇,风光秀美,维璃叶这座小城可算得是其中之一。”罗先生要亦另有所本。我想到《长恨歌》:“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又,《本事词》:“子瞻一日游孤山,与客坐竹阁前之临湖亭。忽有彩舟鼓楫而来,渐近亭前,见靓妆数人,中有一人年差长,而风韵尤胜。”
    此一句型,译成汉语还可以简化,如钱钟书先生在《林纾的翻译》中说,十七世纪法国的德·马罗勒神父的翻译,“简直是法国语文遭受的一个灾难”(un  de  ces  maux  dont  notre  langue  est  affligée),不必译成“灾难之一”。许渊冲先生也如此处理,把《红与黑》第一句译成“玻璃市算得是方施-孔特地区山青水秀、小巧玲珑的一座城镇。”不过由此引出另一个问题:汉语四字成语在译文中的应用。原文l’une  desplus  jolies,罗新璋译“风光秀美”,到许先生那里变成两个四字成语:“山青水秀、小巧玲珑”。原来许先生对四字成语情有独钟。他在《译者前言》中举自己的一个译例与罗玉君、郝运、闻家驷三家相比较(他未见到赵瑞蕻译文,还来不及看到罗新璋与郭宏安的译文)。原文:Cetravail,sirude  en  apparence,est  un  de  ceux  qui  étonnent  le  plus  1e  voyageur  qui  pénètre  pour  la  première  fois  dans  1esmontagnes  qui  séparent  la  France  de  l’Helvétie.许译:“这种粗活看来非常艰苦,头一回从瑞士翻山越岭到法国来的游客,见了不免大惊小怪。”其他各家均译作“使旅客(旅游者)最感到惊奇”,而“翻山越岭”是原文没有的。许先生由此阐发一种理论:“翻译是两种语言的竞赛,文学翻译更是两种文化的竞赛。译作和原作都可以比做绘画,所以译作不能只临摹原作,还要临摹原作所临摹的模特。”他认为诸家都在“临摹原作”,而他自己则是“临摹原作所临摹的模特”;换言之,诸家是“译词”,他是“译意”;诸家更重“形似”,他更重“意似”,甚至不妨说是“得意忘形”。尤其“翻山越岭”四个字,相对原文而言可以说是“脱胎换骨,借尸还魂,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许先生总结他的心得:“法国作家描绘法瑞交界的山区,用了关系从句,这是发挥了法文的优势;中国译者如果亦步亦趋,把法文后置的关系从句改为前置,再加几个“的”字,那就没有扬长避短,反而是东施效颦,在这场描绘山景的竞赛中,远远落后于原文了。如果能够发挥中文的优势,运用中文最好的表达方式(包括四字成语),以少许胜人多许,用四个字表达原文十几个词的内容,那就好比在百米竞赛中,只用四秒就跑完了对手用十几秒钟才跑完的路程,可以算是遥遥领先了。竞赛不只是个速度问题,还有高度、深度、精确度等等。如果说‘惊奇’在这里描写了人心的深处,那么,‘大惊小怪’的精确度至少是‘惊奇’的一倍。从这个译例来看,可以说文学翻译是两种语言文化的竞赛,是一种艺术;而竞赛中取胜的方法是发挥译文优势,或者说再创作。”
    许先生踌躇满志之情,溢于言表。后学不才如我,对这个理论和这个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或者说支撑这个理论的实践,却不无困惑。先说理论。译者凭他自己的经历(许先生或者游历过法瑞边境)或想象,言作者所未言,或补足作者笔力未逮之处,这使我想起钱钟书评论林纾的话:“一个能写作或自信能写作的人从事文学翻译,难保不像林纾那样的手痒;他根据个人的写作标准和企图,要充当原作者的‘诤友’,自信有点铁成金、以石攻玉或移桔为枳的义务和权利,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所不同的,是许先生比林琴南谦逊,他把自信译文胜过原文之处归功于汉语的优势,是国画颜料胜过油彩,而不是他自己的春风词笔。写景如此,译到写人的外表、动作和心理活动的段落时,也能“临摹原作所临摹的模特”吗?假如斯当达心目中有于连、雷纳夫人和玛蒂德的原型,许先生想必没有见过他们,即便他的工具更称手,又何从临摹起?除非“想当然尔”。(“译”者“臆”也。)我有点担心,许先生在写人时也和原文(实际上是和原作者)竞赛。
    再说实践。许先生其实很注意分寸,就我仔细核对的第一章和最后一章而言,他没有如林纾那样越俎代庖。而在那场他领先的描绘景色的竞赛中,可惜跑道太短,他未能充分施展他的身手腿脚。斯当达不是沙朵勃里昂,他不喜欢,或不擅长范山模水,镂风刻月,无意描绘瑞法边境的崇山峻岭。诸家译文中,数闻家驷的最“直”:“把法国和瑞士分开的这一带山区”。许先生译作“从瑞士翻山越岭到法国来”,化静态为动态,确实好。而且“翻山越岭”作为一种客观描述用语,与《红与黑》的整体叙述风格不悖,斯当达当不至于为之“大惊小怪”。话说回来,许先生行文每喜足尺加三。如果说他当得起“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自赞,我们也佩服他“脱胎换骨”的手段,“借尸还魂”却不是什么好词,用在这里更不恰当。复有一义愿与许先生相析。“把碎铁送到锤下敲成钉子”是种“粗活”(travailrude),语义已尽,不必再加码说它“非常艰苦”。何况这个活计利用机器,并不特别艰苦。转不似罗新璋译:“这活儿看起来挺粗笨,初到法瑞边界山区来的游人见了,不免少见多怪。”或郭宏安译:“这劳动看起来如此粗笨,却使初次进入法国和瑞士之间这片山区的旅人啧啧称奇。”附带说,“少见多怪”和“啧啧称奇”与“大惊小怪”暗合,三家都得分。
    另一译例也使许先生顾盼自雄,见最后一章中于连对他的好友傅凯交代后事:
     
    J’aimerais   assez   à   reposer,puisque  reposer  est  le  mot,dans  cette  petite  grotte  de  1a  grande  montagne  qui  domineVerrière.P1usieurs  fois,je  te  1’ai  conté,retiré  la  nuit  danscette  grotte,et  ma  vue  plongeant  au  loin  sur  les  plus  richesprovinces  de  France,l’ambition  a  enflammé  mon  coeur:alors  c’était   ma   passion…Enfin   cette   grotte   m’est   chère,etl’on   ne   peut   disconvenir   qu’elle   ne   soit   si   tueé   d’une   facon  àfaire   envie   à   l’<SPS=2347>me  d’un   phi1osophe…
    许译:我喜欢长眠,既然人总是用“长眠”这个字眼,那就让我在高山顶上那个小山洞里长眠,好从高处遥望玻璃市吧。我对你讲过,多少个夜晚我藏在这个山洞里,我的眼睛远望着法兰西的锦绣河山,雄心壮志在我胸中燃烧,那时,我的热情奔放……总而言之,那个山洞是我钟情的地方,它居高临下,哪个哲学家的灵魂不想在那里高枕无忧地安息呢?……
    郝运译:我很喜欢在俯视维里埃尔的高山上的那个山洞里安息——既然安息这个词用来很恰当。我曾经跟你讲过,我在黑夜里躲进那个山洞,我的目光远远地投向法兰西的那些最富饶的省份,野心燃烧着我的心:那时候这就是我的热情……总之,那个山洞对我来说是宝贵的,没有人能否认,它的位置连一个哲学家的灵魂都会羡慕……
     
    许先生自评:“比较一下两种译文,不难看出‘安息’这个字眼,既可用于生者,又可用于死者,不如‘长眠’用得恰当;而‘灵魂’‘安息’,却只能用于死者,又不能说‘灵魂长眠’了。‘俯视’二字是书面语,不如‘居高临下’更口语化。‘富饶的省份’像是地理教科书中的术语,不如‘锦绣河山’更像文学的语言。‘野心’含有贬义,这里于连是在回顾,而不是在作自我批评,所以不如说‘雄心壮志’。后面的‘热情’也不明确,不如‘热情奔放’。‘宝贵的’更重客观,‘钟情的’更重主观。‘羡慕’自然译得不错,但‘高枕无忧’说出了羡慕的原因,似乎更深一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就是中西文的竞赛,用中国语文来描绘于连的心理,看看能否描写得比法文更深刻,更精确。总之,这就是再创作。”
    我冷眼旁观,复参看别的译文,却得出不同的结论:正是在描写心理活动和表达抽象概念时,汉语的四字成语未必尽占优势。许译这一段中有五个四字成语:“锦绣河山”、“雄心壮志”、“热情奔放”、“居高临下”、“高枕无忧”,其中“热情奔放”译a1ors  c’était   ma   passion。同一句话,罗新璋译作“那时,真是意气风发”,也用了一个四字成语。
    窃以为用“热情”译passion是不够的。《法汉词典》译作:1.情感、热情、激情;2.(强烈的)爱情、情欲;3.酷爱、迷恋……这是一种比中文的“热情”要强得多的感情。我们的“热情待客”,译成英法文绝不能用passionately或passionnément。“热情奔放”中的“热情”,也不过是一种短暂的enthusiasm,不到passion的程度。《罗倍尔词典》对passion的多项释义中有一项为“对全力追求的某一对象的强烈倾慕”(vive inclination vers un objet que l’on  poursuit,auquelons’attache de toutes ses forces),于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个词。他的“雄心壮志”是建功立业,发财致富,征服脚下“法兰西的锦绣河山”(“法兰西最富饶的省份”)。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顾不上,甚至可以抛弃、牺牲其他一切;在心爱的女人身边,他也念念不忘功名利禄,不能全身心投入,如他向瑞那夫人坦白的那样:
     
     Autrelois,quandj’aurais  pu  <SPS=2361>tre  si  heureux  pendant  nospromenades  dans  les  bois  de Vergy,une  ambition  fougueuseentrainait  mon  <SPS=2347>me  dans  les  pays  imaginaires.Au  lieu  deserrer  contre  mon  coeur  ce  bras  charmant  qui  étaitsi  prèsde  mes  lèvres,l’avenir  m’enlevait  à  toi;j’étais  aux  innombra-bles  colmbats  quej’aurai  s  à  soutenir  pour  b<SPS=2347>tir  une  fortunecolossale…
    从前,我们一起在苇儿溪树林散步时,我本可以感到非常幸福的,但是我那勃勃野心把我的魂引向了虚无缥缈之境。你迷人的玉臂就在我唇边,可惜我非但没抓住,反让不着边际的未来把我从你身边引开。为了要积聚偌大家产,得面对数不清的争斗……
    (罗新璋译)
     
    这段话,可同他对傅凯说的那段话相互发明。不过诸家译文,从罗玉君开始,包括许渊冲在内(“我却没有把你抱在怀里,反倒为了明天而离开了你;为了建功立业,我进行了数不清的勾心斗角……”),都忽视了原文中那个分号和那个过去将来时(J’aurais)。分号后面那句话解释前面的句子,说的是于连当时的心情,不是他后来做的实事,因此动词用过去将来时。或可译作:“我一门心思想的,是为了创下偌大家业,该如何面对数不清的争斗。”这便是于连的passion。郭宏安先生译作“那时候这就是我的激情”,遣词平实,虽然缺乏四字成语的气势,意义上庶几近之。假如一定要加强气势,我很想添上四个字:“那时候,这便是我生死相许的激情。”(“问世间情是何物,直令人生死相许。”)“生死相许”指的是爱情,于连所怀的是雄心。不过我们记得斯当达在《爱情论》中把爱情分成几类,其中最高级、最强烈的为“激情型的爱情”(amour-passion),可见此词分量之重。LoWell  Bair的英文译本译此句为itwasmyonlypassionthen,  加了一个only,  也是为了强调。
    最后要评说全书最后一句的译文。当年王子野先生曾批评闻家驷先生大可不必改动罗玉君的译文。且看诸家如何献艺:
     
    Madame  de  R<SPS=2361>nal  fut  fidèl  à    sa  promesse.Elle  nechercha en aucune manière  à  attenter  à  sa  vie;mais,troisjours après  Julien,el1e  mourut  en embrassant  ses  enfants.
    罗玉君:“德·瑞那夫人忠实于她的诺言,她没有用任何方法自寻短见。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抱吻着她的儿子,离开了这个世界。”郝运:“她丝毫没有企图自杀;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抱吻着她的孩子们离开了人世。”
    闻家驷:“但是在朱利安死后的三天,她拥抱着她的孩子,离开了人世。”
    郭宏安:“然而,于连死后三天,她拥抱着孩子们去世了。”
    罗新璋:“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搂着自己的孩子,离开了人间。”
    许渊冲:“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也吻着孩子,魂归离恨天了。”
     
    法文中用于表达“死去”的动词或词组,虽不如中文花样多,也不乏典雅、婉转乃至感伤的说法。斯当达偏偏用了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e1le  mourut,是他的叙述风格:英文译作shedied,可谓“等值”。“离开人世”稍带感情色彩,或者是舍不得这个花花世界,或者是觉得这个世界太苦,不值得留恋。“魂归离恨天”的感情色彩最强烈。《西厢记》第一本第一折:“这的是兜率宫,休猜做了离恨天。”王季思注:“元剧常有‘三十三天,离恨天最高;四百四病,相思病最苦’语。离恨天,喻男女抱恨,长期不得相见也。”林纾译十八世纪法国作家贝尔纳丹·德·圣皮埃尔(Bernardin  de  Saint-Pierre)的小说《保尔和薇吉妮》(Paulet  Virginie),改名《离恨天》。《红楼梦》第九十八回的回目:“苦绎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许先生以东《红》了结西《红》,倒也潇洒。他又在和原文竞赛了。不过,他把原文力求避免的哀艳慷慨赠与原文,斯当达会乐意接受吗?假如说“惊奇”较之“大惊小怪”是“言过其实,不符合原作的风格”,那么,对“魂归离恨天”又该怎么说呢?

锦集


美国教授 费迪曼:
    司汤达的《红与黑》已显示了20世纪小说的方向,进入这本书中,我们就会感受到只有第一流的心理小说家才能给予的震撼,因为它带给我们的是更富真实感的精神内涵。

法国杰出小说家 纪德:
    《红与黑》是我平生最受益的书籍。

高尔基:
    司汤达的《红与黑》中的于连是19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系列反叛资本社会主义的英雄人物的"始祖"。

《外国文学史》:
    《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小说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法国文学史》:
    《红与黑》在文学史上影响深远,法国有专门研究司汤达和《红与黑》的学问--"司汤达学"和"红学",还有专门研究该书的"司汤达俱乐部"。

疑虑和矛盾中的于连

文:佚名

    无疑,《红与黑》是一部充满着魅力的作品。西方关于研究司汤达的作品数量足以与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红学"等量齐观。的确,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中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腐朽和虚伪。而在我看来,《红与黑》之所以如此经久不衰,都绝不仅仅在于该作品所体现出的政治和社会意义。记得蓝棣之老师曾经说过,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大大不同于记录社会的高级文件,文学的意义也绝不仅在于记录,我想,是《红与黑》中主人公于连充满着无限矛盾与反差的各种思想和行为,更足以让每位读者看得目瞪口呆却又如痴如醉,足以让每一位研究者分析成千次上万次。

    我们随便从中挑一段来读,便很容易看出于连的极端细腻和敏感。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于连已经通过出色地背诵拉丁文《圣约》赢得了德·瑞纳一家上下刮目相看,更凭着他清秀的长相、少年的自尊打动了德·瑞纳夫人的芳心。而于连却出于一种奇怪的自尊和一定要证明点什么的心理,望着她,仿佛她是个仇敌,他正要上前和她决斗交锋……

    就是这样,这个怪异的于连牢牢抓住了读者们的心。于连的敏感和细腻、倔强是天生的,他还拥有着超群的记忆力,而他的高傲和自尊、崇拜权势则是后天环境的赋予。于连确实是十分自我的,在他的心目中,尊严被提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可以放弃轻而易举就能到手的钱财,因为他需要的是别人的尊重。但他对于"自尊"的理想和追求又最终把他引向了歧途。

    于连虽然有着民主的思想和英雄主义的热情,但当他得到了拉莫尔公爵的赏识时,他却逐步地向贵族势力妥协了,这时的于连仿佛只知道为拉莫尔公爵的一场政治阴谋走足报信。在他的个人奋斗历程中,他经历着一次次的反抗和妥协。他是机智聪明的,然而在很多方面,我们只能说他是天真而无知的,比起整个社会中精心钻营的人们来,他是无力的,也是无助的。

    左拉在《论司汤达》中是这样写的:"他(司汤达)停留在一种抽象的意愿里,他要人这种生物不包括在自然里,而是靠在一边站着,然后宣告只有心灵是高贵的"。左拉觉得于连是"完全装配好的智慧和情感的机器","纯粹在思辩中产生的创造物",他"专在推理上下功夫",主张自然主义的左拉认为司汤达在创作中带有观念学者和逻辑学者的身份,于连似乎只是永远在心理活动,外界的事务,哪管它春夏与秋冬,能对于连产生震动的永远都只是他的想像中别人对他的轻蔑与尊重。这不也正说明了作者对于连心理上入木三分的刻画吗?

    《红与黑》中于连的心理在疑虑和矛盾中挣扎,对于人物的思索是一个极大的宝库,采之不竭,魅力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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