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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红与黑

围绕于连的野心和爱情

文:北草菜刀
出处:网易 2006年9月

一、童年与记忆

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红与黑》中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怎么样的,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索黑尔老爹对于连的态度实在不怎么样,于连刚刚出场老头子就来了一拳一掌,分别打掉了于连的书,打得于连流鼻血,谈吐中索黑尔老爹用的是这样的句子:“下来,畜生……”两个哥哥到没有具体的描绘,作者只是说“礼拜天,在公共场所嬉闹,他只有挨揍的份。”

19岁的于连是在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里成长起来的,他面对的父兄在体质瘦弱的于连看来属于不可抗力,忍耐,顺从和虚伪是于连生存不可缺少的品质。在这种环境中,于连产生了积极的进取精神,读者还可以看到于连性格中的一种倾向——权力崇拜。无论何时何地,于连的主体意识是十分强烈的,而于连的主动性主要体现在强烈的进取心上,于连的短短的人生中,目标清晰明确,他要飞黄腾达。这种野心使于连给了自己“强者”的身份,并为之刻苦自律。

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璃叶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

另一个外在的重大影响因素是老军医,他把拿破仑带到了于连的面前,教于连读书写字,他是于连文化上的启蒙老师。从此于连有了一个目标,有了叛逆的“民主”精神。

这一切还不足以使于连同一切法国的少年区别开来,于连性格中的多思,敏感,怀疑和内省的成分才是促使于连的性格逐渐形成的关键因素,因为以上四点,于连才与众不同,他的性格结构是开放的,他在成长中不断来修改自己。

于连的诞生是可理解的多种合力作用的结果,但也应该有一部分来自于生理因素,譬如羸弱的体质,超群的记忆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于连在小说中没有母亲,这或许同他对瑞那夫人的爱情有某种联系,瑞那夫人是一位有着母性光辉的好情人。

维璃叶小城养育了于连,但于连似乎并不喜欢这里,维璃叶像无处不在的阴影在于连的生活中挥之不去,当于连在德•瑞那市长家里小有名气之后,他的两个哥哥见到他的神气样子就忍不住痛打了他一顿,当于连临死之时,索黑尔老爹关心他的钱财远甚于他的儿子。于连的性格中有种凉薄,孤独,这里有社会和时代的因素,也有他的家庭因素,于连的孤独建立在怀疑的基础之上,他的怀疑建立在敏感的基础之上,他对恶的敏感远远大于对善的敏感,这多半来源于一种习惯。

从于连对待情感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对他几乎是唯一的朋友富凯,他也会摆出一幅虚伪的面孔,虽然他知道,富凯是可以信任的,对待诸多贵族、神父就更不用说了,对待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又何尝不是如此,就连于连最敏感的“尊严”问题,也绝对不是出自于对所生的阶级的天然情感,而是抱怨人世对自己的不平等。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者。他对贵族阶级和平民阶层都有着情感上的距离。

二、欲望和尊严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

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市长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德•瑞那市长几次迫不得已的提薪在金钱的数字上于连并不关切,他要的是胜利,是尊严的胜利。初见世面之后,到富凯家里去时于连拒绝了和富凯一同去经商的建议。小的时候于连选择单神父固然是因为“40岁的司铎,就有十万法郎的年俸;论收入,等于拿破仑名将的三倍。”但幼小的于连对十万法郎的威力也不甚了了,对小于连并没有实际上的意义。相反,权力名声和功业对于连来说却无比重要,甚至可以看成是于连•索黑尔之存在的证明。但实现欲望不是没有代价的,1830年的法国,并不是一个进取的社会。

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平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于连的欲望所指,在19世纪初的法国是一片巨大的渺茫,欲望的实现过程也是尊严的磨损的过程。事实上,于连正是以努力维持的尊严换来自己的飞黄腾达,于连不得不首先屈从于这个社会,就像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瑞那夫人的两件衬衣,却无法拒绝德•瑞那市长带有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于连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混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和爱情,但是于连无法选择自己的时代,无法让自己成为拿破仑,于连在慢慢向上爬的时候,自身的生命力也在慢慢地销蚀。如果可能,于连会成为拉穆尔家族的成员,成为军队要员或者某个地区的大主教,他拥有了玛娣儿特,有了身份背景金钱和家,没有死去的于连将把自己的野心和追求归向何方呢?于连对于自己的未来是沾沾自喜的,他期待自己成为一名贵族了,他和死刑犯阿尔泰米拉伯爵大谈雅各宾派,谈丹东,可是于连决不会在这时代去当罗伯斯庇尔。于连自身的重要高于一切。

事实上,当于连给拉穆尔侯爵充当信使的时候,于连已经不是属于他的拿破仑的于连了,他对大众的民生和自由并不敏感(除非这自由是他个人成功的必要条件),送信的最大收获是结识了“可爱的”俄国贵族,而俄国贵族帮他最终赢得了玛娣儿特的心。当于连真的飞黄腾达了之后,于连一直维系的尊严不再是小资产者和平民的尊严了,很可能是贵族的尊严。在轻蔑中成长起来的于连,在成为“人物”之后,又会如何看待社会呢?

当然,于连说自己是应受打击的下等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贫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于混迹于阔佬号称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在情节大幅度跨越的高潮中,于连忠于了自己的尊严,甚至抛弃了生命,作为理想化的“一代青年的符号”完成了作者反抗平庸的意图,断绝了另一种可能。也正因为这样,《红与黑》才难以避免的拥有了澎湃的激情。《红与黑》就结局的几章来说,似乎留有作者操控的痕迹,不够“现实主义”。

于连的野心和热诚中缺少的是一种深厚的情感的积淀,缺少那种殉道者和革命者应有的浪漫幻想和人道主义精神,甚至缺少西方宗教中的基督精神,也没有原罪感。于连对自由主义史上的重要人物卢梭是颇为不敬的,于连喜欢的拿破仑是民主的也是专制的,拿破仑是个人主义的英雄楷模,他以铁蹄来在欧洲大陆推行资产阶级进步观念,而这种功利的推行去决不是为了某个抽象的自由和平等。于连生活在世俗的世界,他有巨大的野心,但这野心没有能够超越世俗的平面,因此只好指向巨大的虚空。于连是功利的,世俗的,不是理想的,超越的,于连的聪明才智没有贡献给抽象的人生哲学,而是落到了技术操作层面。于连的精神也是19世纪法国平民和小资产阶级的精神,他们推动革命,是出于功利的目的,也只有这一目的会自发的产生出无穷的动力。

于连成功了,也失败了。

三、爱情与职责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瑞那夫人,于连和玛娣儿特,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19岁的于连并没有接触爱情的机会,却使得瑞那夫人爱上了他。于连可以在九句话之内表达对刚见面的阿梦坦•碧娜的爱情,而这时,于连已经不是没有爱情经历的毛头小伙子了。他和玛娣儿特的锥心刺骨的爱恋到最后竟然以虚伪和烦腻而告终。

由于于连的敏感和多疑,于连和他的爱人们的心思总是相去甚远,比较“真诚”的爱恋反而是阿梦坦•碧哪。只有这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初到贝藏松,是他的英俊的外貌和(难得)真诚得体的言行引起了“一双蓝莹莹的大眼睛,及其温柔”的阿梦坦•碧娜的注意,而于连则像冲锋陷阵一般冲向了“漂亮的小姐”。这是典型的浪漫的法国人的爱情方式,这很短暂的爱情却很有代表意义,于连有着很自然的取舍标准,在情的标准诞生之前,先诞生的是美的标准,也就是说,男女之间的自然的吸引力、性吸引力,对于于连来说是自然的爱情的标准,只要在比较单纯的环境中,于连拥有的也是常人的爱情,于连也可以轻轻松松去大胆真诚坦率地去追求他的幸福。依此标准我们来看一下于连的其他两段爱情。

于连对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瑞那夫人明慧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

于连对玛娣儿特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

第一印象大致相同的是三个女子都是美女,但瑞那夫人一句简单的问话“不过,先生,你懂拉丁文,是真的吗?”立刻大大刺激了于连的自尊心,开始竭力摆出一份冷面孔。对玛娣儿特则是“她一点也不讨他喜欢。”因为玛娣儿特的眼睛“在察言观色的同时,时时不忘要显得威严摄人。”于连在社会上锻炼出来的过于敏感的自尊让他不可能平静地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连阿梦坦•碧娜一句替他解围的话“来,先把钱付了。”于连也会想“她怕我不付账就走了。”要于连去单纯真正的爱何其难也!

于连对两段重要的爱情的初衷也有差别,对瑞那夫人于连会满面通红,做出“非礼”的举动,这是因为这时于连涉世未深,还是一个单纯的少年,没有多少人心诡谲的经验,加上德•瑞那夫人清纯如水较少给于连以压力。到了玛娣儿特那里时,于连已经在贝藏松经过了严格的“锻炼”。心境已经大大的不同了。事故的于连可以控制自己的自然而然的情感了。

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平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因为于连之于德•瑞那夫人,玛娣儿特小姐是有着等级差距的,这差距在于连短短的一生中也未能用他的尊严来抹平。于连对瑞那夫人的爱情是笨拙的,是为他的“职责”驱使的,又是自然而然的,瑞那夫人实在是一个可爱的情人,于连常常过分的尊严意识在这里是没有用武之地的。

于连对玛娣儿特的爱情可真是一场不折不扣地的战争,拼尽了全力采取了各种手段才勉勉强强获得了不那么舒服的成功,两个不羁的灵魂都被折磨得痛苦不堪。应该说,不论是前一场爱情还是这一场,都是真真正正的爱情,于连最后厌倦了玛娣儿特并不是因为它们之间没有了爱情,而是这爱情太过虚幻和伪饰,于连精心编制的面具很好(没有它于连就没有和玛娣儿特的爱情),但是再好的面具带着久了也会沉重的。

于连在征服着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巨大的错误。一个很无奈的例子就是,瑞那夫人给于连以关心,有意给于连忝几件衬衣时于连大怒,这愤怒倾泻到瑞那夫人身上真是对了地方,瑞那夫人的单纯还要小心地给于连赔上几天的不是,但到了市长大人那里完全是另一种样子,瑞那先生把于连当仆人给开销了一通,又当面丢给于连100法郎时,于连也只有苦笑。于连呀于连!于连在征服的从来都是爱自己的人,让他们从属于自己的爱,做出牺牲,于连的最深切的怀疑也献给了这些爱人,这不是有些可悲吗?

也许只有玛娣儿特才是最适合于连的爱人,他们的灵魂都是不安定的,有激情疯狂和骄傲有彼此深深地牵挂和爱恋,两个人之所以“伪善”地爱,是因为这是爱,于连的未来,无论是成为新的雅各宾派,还是保皇党的贵族,玛娣儿特都是他的同路人。玛娣儿特要的是暴风骤雨式的爱情,玛娣儿特没有信仰,爱就是她的信仰,从这种角度上来讲,她只要爱,于连的爱,爱于连,于连再参加一次革命,玛娣儿特有跟从的勇气,于连堕落成为世俗的贵族,玛娣儿特也会是合格的贵夫人,当于连离开玛娣儿特,玛娣儿特也会将他抛弃,这也是合理的结局。而于连呢?是他在苇儿溪的林间峭壁上看到的不时从他的头顶上的绝壁间飞掠出的雄鹰。

于连和瑞那夫人,不是一个世界中的人,于连太年轻,太渴望飞翔,还不曾安静地度过人生,于连的爱情光芒四射,也许正因为它的无法长久,于连激切的热情和凉薄的天性会随着岁月儿慢慢改变吗?

于连最吸引女子的有两点,万丈的雄心和俊美的外表。于连地灵魂是不安定的,瑞那夫人的爱是近于纯净的,她的身边别无选择;玛娣儿特的爱是近于功利的,她抛弃了所有的选择,她要的是一个大丈夫。

近于功利就更近于理性。

于连是无愧于他的爱情的,他毕竟是健全的有热血的真的人。

四、于连好恶谈

于连还大有可说,但是精力和学力不够了,这个苍白的青年是很讨人喜欢的,我喜欢他的万藏雄心,他的毅力和坚韧,他分明的爱恨,他的主体性,他的内省的精神。一个年轻的人应该有些伟大的梦想,哪怕他永生也无法实现。

于连不是很讨人喜欢的是他的多疑的不够洒脱的个性,他的个人中心主义。

还有限于时代和人生,于连缺失的独立的批判的立场,于连深切的痛,于连深切的爱。

五、《红与黑》杂感

匆匆读完《红与黑》,感到难于下笔,44万字,就这么一气读下去,又从何说起呢?曾经在大约5年前读过《红与黑》,那时的读书笔记还在,打开来再看时,却已经有了别样的感慨,当时自己说:“整体上说小说的下部要比上部要好,但非有一定恒心毅力加学识者,非愿思考者是读不了他的小说的,司汤达的笔触有点歇斯底里的疯狂和个性挥洒,也有过于冗长的破烂描写,不过他的人物是有火热灵魂和生命的,情感是非常丰富且复杂的,于连的个性主宰他的一生,时代造就人。”

现在来看,读名著是要一定的年龄和感悟力的。

再一次翻开《红与黑》,感觉非常之好,以前觉得最乏味的贝藏松神学院那些篇章也不再生厌,在深深为之吸引的同时,也感到了一点遗憾,由于阅读的时间太长,遍数太少,没有时间好好写,很难写好“我心目中的于连”,恐怕最终还是写成了敷衍的文章。

就全书来说,可以说的地方真有不少,尤其是作者精到的心理描写,简直是让人叹为观止!

社会、语言及其它

文:许钧
出处:读书 1995年第12期

    出于研究的需要,托朋友打听海峡彼岸台湾的文学翻译情况。似乎台湾的文学翻译远不如大陆这边热闹。外国文学名著复译的情况也有,但大多是大陆传过去的,只是改成繁体字版罢了。至于《红与黑》,没听说有第二个版本问世或流传,市面上能见到的,还是远景出版事业公司于一九七八年推出的黎烈文先生执译的那个版本。
    黎烈文先生执译的《红与黑》,附有序言一篇,长达两万余言。评论的角度与大陆流行的几个版本的序或有关专家的评论不同,着重于探讨该书的心理分析特色,题目就叫作《<红与黑>与心理分析》。
    应该承认,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对同一部作品的认识是会有不同的。政治的、社会的因素无疑会对人们评价文学作品产生影响。在前些年大陆学者对《红与黑》的评论中(这几年的情况有所不同,如郭宏安写的“代译者序”,韦遨宇写的《<红与黑>的一种读法》很有特色),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评论家关注更多的,是作品产生的历史社会背景、作品人物的政治倾向等,往往忽视作品本身,诸如作品的结构、艺术特色及叙述视角等的分析。张英伦为郝运执译的《译书序》如此,柳鸣九先生主编的《法国文学史》中对《红与黑》的评价和研究更是带上时代和政治的烙印。这里,我们不用就此问题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只要看一看这部文学史上有关的篇目,如“《红与黑》所反映的时代社会内容;《红与黑》所表现的阶级斗争规律;《红与黑》所描写的典型人物;《红与黑》的艺术成就与阶级局限性”等,一切便可明白。黎烈文先生的评价则完全不同,关于作品的社会内容,阶级局限性,他概不涉及,至于作品所反映的阶级斗争规律,恐怕他根本就没有这种概念,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认识视角。他所关注的,是作品独特的艺术特征,下力气分析的,是作品本身的建构和人物心理的描写之于小说艺术价值的关系。他开门见山,认为“小说在观察与分析人物的感情上”具有特殊的成就。他以此为主线,从人物的心理分析下手,抓住于连的“自尊心”和“野心”,德·瑞那夫人的“同情心”,拉莫尔小姐的“厌世心态”进行细致入微的剖析,同时注意揭示小说中对“好奇”、“惊异”、“欣赏”、“傲慢”、“猜疑”、“嫉妒”、“悔恨”等等“心理现象的分析与描写”。他认为,“心理分析的手法既可使作品中人物的心灵跃现纸上,也即是赋予作品中每个人物以生命。”黎烈文先生对作品的这一认识视角,对我们阅读与阐释《红与黑》一书无疑是有帮助的。
    我们知道,译者,首先是读者。对作品基本特征的把握,是传译的基础。而处于不同的时代或社会,对作品的不同理解(大到整个作品创作倾向的把握,小到词汇意义的选择),都无疑会影响到作品的传译。
    譬如读大陆出的《红与黑》,有时可以读到一些“政治色彩”较浓的词语,带有明显的大陆语汇特征,而在黎烈文先生的译文中,这种色彩相对来说要淡得多。在《<红与黑>汉译漫评》一文中,我曾举第七章《亲和力》首段结尾部分的翻译为例,谈到罗玉君的译文带有强烈的批判色彩,如“Ah!monstres!monstres!”句,罗玉君译为“啊,社会的蠹贼啊!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啊!”这种译法,赋予了原作对社会的强大的“批判”力量。译者到底是出于何种考虑,着意渲染“monstres”一词的蕴涵意义,我们不得而知。但译者在翻译中注入了自己也许意识不到的“政治批判色彩”,却是个事实。黎烈文的译文语气就没有那么强烈,他的译文是:“啊!怪物!怪物!”当然,不同的译者有不同的理解,国内几个版本对“monstres”一词的传译,真可谓各显神通。许渊冲先生译为“啊!狠心的魔鬼!狠心的魔鬼!”闻家驷先生的译文为“啊,这些吸血鬼啊!这些吸血鬼啊!”与之相比,黎烈文的译文可谓轻描淡写。也许是笔者过于敏感,窃以为在个别译本中,文革时的时髦语言或阶级斗争用语,如“口是心非”、“轻举妄动”、“蠢蠢欲动”等等,也不时夹杂在叙述文字或人物对话中,社会、政治因素对译文语言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红与黑》和两种价值标准

文:柳鸣九
出处:读书 1980年第12期

    《红与黑》这本书,在过去三十年中,“倒楣”的时候似乎居多,它虽然出自一个法国人的手笔,而且这个法国人早在一百三十多年前就已经中风死去,但它却不断被卷进中国的历次运动,而且经常扮演“运动对象”的角色,好象是一个“黑五类”,几乎每次运动都有它的份。中国出了“右派”,它就和“右派”挂在一起,有些“右派”为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据说是受了《红与黑》的影响;某次运动要“兴无灭资”、批判“一切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了,它就成为现成的典型和靶子;某处发生了一桩流氓刑事案件,它又被指责为“教唆犯”,据称,有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中了《红与黑》的毒才走上犯罪道路的;中国搞“文化大革命”了,它自然是最触目的“封资修破烂货”之一,头一批就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如果和其他一些外国文学作品比起来,譬如说,和欧里庇底斯的悲剧、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比起来,《红与黑》显然更为“刺眼”。当然,所有的优秀外国古典文学作品,包括以上的这些杰作,都曾被当作剥削阶级的“货色”而受到暴风骤雨的冲击,但正如“右派”之中还有“极右派”一样,外国文学中也有“毒素最重”、“危害性最大”的“毒草”。《红与黑》就经常被视为这样一株毒草,它在历次运动中的命运正说明了这点。
    “毒”究竟在哪里?为什么《红与黑》的“毒”更为刺眼,以至那末容易屡招批判的火力?除了指责《红与黑》是“黄色小说”外,最经常被数落的罪名,莫过于“美化了野心家的向上爬”、“美化了两面派的不择手段”了。还有什么比这对社会主义道德更有腐蚀性?还有什么比这对革命青年更有危害作用?于是,必须以“社会主义道德”的名义、以“无产阶级革命利益”的名义,对《红与黑》加以判决,必须一批再批、批深批透,告诫人们特别是告诫青年:这是一本坏书,这是一个“坏蛋”,切勿上当,切勿中毒,姚文元就“代表无产阶级”扮演过这种法官的角色,其任务就在于把这本书搞臭。
    这种批评无疑不是真正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文学批评,而是一种封建社会主义道德化的批评,它不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精神,从《红与黑》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出发对作品作出科学的解释,而是因作品不符某种主观模式和“道德标准”而加以谴责和讨伐;它不是从社会主义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从中吸取有用的东西,而是从某种落后的封建主义残余的狭隘意识出发去加以拒绝和否定。
    《红与黑》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它的历史内容、社会内容是什么?它赞扬的是什么、反对的是什么?在当时是反动的还是进步的?在今天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这些年来,每当运动过去,《红与黑》似乎也可以享受到贝多芬第六交响乐第四乐章式的轻松和宁静,得到一些宽厚的待遇和评价,不外是反映了现实生活、揭露了贵族、资产阶级的丑恶本质等等,其实这些评语用在任何一部外国十九世纪文学作品的身上也未尝不可,总之,《红与黑》的要不得,显然是批得过头,而它的可取处却远远说得不透。但是,某一部作品的意义能否说透,是要取决于一定的历史社会条件的,要充分阐明《红与黑》的意义,只有在“四人帮”那一条反马克思主义的路线受到彻底清算的日子,才有可能。
    《红与黑》虽然正式出版在1830年七月革命胜利之后、资本主义秩序在法国最终地得到完全胜利的时候,但它却是写于1828—1829年,这正是法国历史上一个特别的时期,即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阶级进行最后一次严重较量的时期。这时的法国发生过一些什么事情、处于一种什么状态呢?
    在这之前四十年左右,发生了1789年资产阶级革命,这是世界史上最彻底的一次资产阶级革命,它推翻了封建主义的君主专制政体,摧毁了封建贵族土地所有制。此后,就是被打倒的封建贵族阶级与新获得统治权的资产阶级之间反复的、激烈的搏斗,这种搏斗经过大革命高潮中的国内战争、经过拿破仑时期一直到1830年的七月革命,持续了将近四十年之久,斗争的实质,从政治上来说,是哪一个阶级掌握统治权的问题,从经济关系上来说,则是哪一种所有制取得统治地位的问题。这一场大搏斗的酷烈和范围的巨大,都是历史上少见的。整个欧洲都卷入了这场搏斗:早在大革命高潮中法国封建贵族阶级被推翻的时候,欧洲的君主国就支持法国被打倒的阶级,对法国革命进行了干涉,于是,法国的国内战争一开始就带有国际的背景和性质;当拿破仑在法国建立了强有力的军事专政、为资本主义的巩固和发展继续开辟道路的时期,斗争就进一步在全欧范围里进行,拿破仑与欧洲君主国多次反法联盟的战争,实际上是一场关系到“欧洲是共和制的欧洲还是哥萨克式的欧洲”的斗争。拿破仑1814年的失败,使历史发展出现了大的曲折,在大革命中被推翻的波旁王朝又在哥萨克的刺刀保护下回到了巴黎。尽管封建贵族阶级又恢复了政治统治权,但是他们面对着的却是一个“今非昔比”的法国,一个被大革命的风暴把全部封建主义的根基都彻底铲除了的法国。君主专制没有了,贵族教会过去占有的土地早在大革命中都被没收、分成小块卖给成百万自由农民了,从前是整个法国主人的波旁王朝,如今在君主立宪制的约束下会感到满意吗?过去享受种种特权的贵族阶级的残余,丧失了自己的天堂和所有制,不梦想再获得那一切吗?于是在1814—1830年这一个时期里,恢复君主专制和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就成为王室—极端保王党、反动贵族的理想和纲领。既然封建阶级这一方要在法国完全恢复过去时代的政治秩序和所有制的秩序,而资产阶级这一方则要夺回政治统治权并要在法国建立资产阶级的秩序,这样,政权形式问题、所有制问题,就成为了这个时期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焦点,成为了历史是倒退还是绕过曲折继续前进的关键。
    斯汤达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写出《红与黑》的。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要从纷纭复杂、普通平凡的日常生活现象中,理出历史发展的头绪,对几十年来阶级关系的和社会历史的动向、趋势、变化、规律、实质,有一个明确的符合实际的认识和理解,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特别是在还没有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这一种远望镜的时代,何况要把这种认识和理解用艺术形象来加以表现呢?令人惊异的是,斯汤达就是这样理解认识当时的历史发展和阶级关系的,还极为出色地把这种深刻的认识表现在《红与黑》中,他的认识也并不是图解式地表现出来的,而是渗透在整个的形象描绘之中。这只需要看一看第二卷中整整四章关于那个黑会的描写就够了。在这里,斯汤达直接触及了最上层的政治活动,把复辟时期最高统治集团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示在读者的面前,揭露了他们的大阴谋,这一阴谋虽然包括了种种计划和细节,但最核心的纲领只有两条,一是取消君主立宪的宪章,“把法国的君主专制重建起来”,再一条就是恢复过去的所有制,把土地归还给被剥夺的封建主。这一击中要害的揭露性的描写,几乎可以说就是对实际生活中波旁王室和极端保王党反动政治活动的直接写照和影射了,一部作品能够这样揭示重大的政治斗争课题,而且揭示得如此合乎客观历史的实际,在十九世纪文学中是少见的,这需要多么高明的政治见识、多么敏锐的政治嗅觉和多么准确的政治洞察力!当然,在《红与黑》中,有价值的远远不止这几章,第一卷中所有关于外省社会政治生活、关于保王党与自由党的斗争以及这一斗争带来的紧张气氛的描写,第二卷中关于巴黎权贵大臣客厅中各种贵族人物以及他们的活动、爱憎、希望、忧虑、恐惧的描写,与这几章上下呼应,有机结合,浑为一体,从各个角度栩栩如生地呈现出复辟时期政治社会生活的整体与细节,它在反映这个历史时期某些“本质方面”所达到的高度,并不低于今人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那个时期的阶级关系、阶级矛盾以及其发展趋势、变化规律的认识,这是足以使我们吃惊的。
    如果《红与黑》只是对当时代的政治斗争作了直接的影射、对社会政治生活作了真实的写照,那它也许会成为另一种类的杰作,而不会成其为《红与黑》。《红与黑》之所以成为了一部对当时代的人来说具有某种典型意义、对后来时代的人来说也保持着强烈的吸引力、往往能引起人们共鸣的文学作品,原因还在于写出了于连这一个典型人物,并通过他的遭遇和命运,提出了在一定历史阶段都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个人的发展与社会制度、社会环境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说,对于《红与黑》在反映时代社会的矛盾和斗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过去的评论还是作过一些肯定,虽然肯定得并不够,但对于小说主人公于连,对于于连的憧憬、追求和奋斗以及对于斯汤达本人对于连这个人物的感情和态度,评论者就苛刻严厉了,也正是于连问题使得《红与黑》在历次运动中总要受些冲击,使得人4门总是对它侧目而视。但是,这个问题恰恰是《红与黑》全部形象描绘的集中点,在这个问题上否定了《红与黑》、对《红与黑》予以不公正的对待,这部小说的主要价值不就大成问题了吗?这就是《红与黑》总是被视为“毒草”的关键。,
    于连是一个野心家、两面派、伪君子吗?在决定是否应该对他进行谴责之前,首先应该对他进行科学的历史的解释。于连的幼年是在拿破仑时代渡过的,而他成年入世则是在复辟时期。这两个对立的时代在他身上造成了尖锐的矛盾。在拿破仑时代,他看到的是法兰西在欧洲的光荣,是银盔银甲的将士凯旋而归的场面,于是,拿破仑成为了他心目中至高无上的神圣的偶像,拿破仑时代成为了他心目中最美好的时代,特别使他感到亲切、受到鼓舞的是,在那个时代,不讲门第,不讲血统,不讲资历,文职人员以其干练可以擢升为高级官吏,普通士兵以其战功可以成为将军元帅。作为一个只有才能和勇气而无任何别的本钱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怎么可能对这种前景不悠然神往?于连正是在拿破仑这种政策的基础上建立起他的理想,他的理想既不是以吸他人的血来肥自己为内容,也不是以通过卑鄙的手段、龌龊的勾当来谋求私利为目的,而是要以自己的才能和勇敢立功战场而获得光荣和地位。这里,除了他所追求的东西中也有“财富”和“美女的青睐”而还达不到共产主义的道德标准外,他为达到目的所准备通过的途径却是无可厚非的,还不失为一种正派的严肃的志向,而且,于连还能追求什么别的更高尚、更伟大的东西呢?他毕竟是一个生在《共产党宣言》发表之前的小资产阶级者。根据于连所理想的生活道路,完全可以设想,如果没有出现1814年以后这一段历史弯路的话,象他这样一个精力充沛、坚毅勇敢、才能出众的青年,未尝不会成为拿破仑手下缪拉式的英雄。然而,他生不逢其时,他刚成年的时候,正碰上了波旁王朝复辟。光荣的时代过去了,眼前是一个倒退、委琐、卑劣的时期,再也没有过去那些轰轰烈烈的举动了,人们再也不可能得到拿破仑时期那种以自己的能力而获得光荣的机遇了,门第,血统,资历又成为了取得地位和荣誉的必备条件,甚至成为了衡量人的价值的首要标准,于是,在现实生活里,显赫闻达、高官厚禄的是一批早已丧失了生命力的社会渣滓——流亡贵族和一批卑鄙无耻、善于钻营的小人。面对这种现实,于连内心里并没有放弃他的信仰,他仍然热爱卢梭,崇拜拿破仑,强烈惋惜那个时代的一去不复返,他并无意于成为一个卑劣无耻之徒,也不愿意在权贵者、贵族上流社会的面前摇尾乞怜,他面对他们一直保持着敌对的情绪和难得的骄傲,因此,根本不存在于连成为了一个坏蛋的问题。
    然而,问题在于他在复辟时期那个对他这种出身的青年冷酷无情、充满敌意的社会环境里,不仅要保护自己、要活下去,而且还要尽可能求得个人的发展。因此,他就不得不掩饰他对拿破仑的崇拜,因为这种崇拜当时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他就不得不违反自己的感情走教会的道路,因为只有教会可以给他一个饭碗,还有可能给他提供一个进入上层的机会;他就不得不勉强装出一副虔诚的姿态,因为这已经成为了那个社会共同的精神道德准则和规范,至少表面如此;他就不得不在维护自己平民尊严、并对保王党的阴谋有反感的同时,又为木尔侯爵卖力效劳,因为木尔侯爵毕竟给他提供了一个好的前程。总之,活下去的需要,求个人发展的需要,使他不得不藏起他内心深处的思想感情。这种主客观不统一的矛盾、自己不得不从事的事情和自己内心真实愿望明显相违、尖锐对立的矛盾,其实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矛盾,并不是于连所特有的矛盾。在我国“四人帮”猖獗的时期,人们不是也经常陷入了这种矛盾吗?因而,以这种矛盾责备于连是“表里不一”的“两面派”、“野心家”,显然是不公正的。难道可以因为二十世纪一个雇员不得不为企业主效劳,一个士兵被迫为战争贩子开枪放炮,而谴责他们的“表里不一”的“两面派行为”吗?即使他们也有向上爬的打算,即使他们的行动造成了恶果。这是一种社会悲剧,而不是道德谴责的问题。当然,这里并不是要对于连在复辟时期的行为加以称赞,当于连在德·拉·木尔侯爵手下一帆风顺因而由苟安一时而到几乎飞黄腾达的时候,实际上他是陷入了他作为小生产者家庭出身的青年人的盲目性,他并没有理解也没有认识到他为之服务的那个保王党的阴谋正是以牺牲他所属于的小生产者阶层的利益为内容的,既然大革命造成了大量的小生产者,那末取消大革命的成果、恢复大革命前的秩序,首先受害的就是这个小生产者阶层。于连在顺利的时候的确存在着一种幻想,自以为可以和自己那个阶层的命运脱离开来而在上流社会里获得自己个人的更好的命运,然而,最后教会的告密和他的下狱使他清醒了过来,原来,那个封建贵族的上流社会并没有忘记他是一个平民,并不认为他以自己的才能就配享有与平民有所不同的更好的命运,而且对于他居然想获得这种命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而特别感到愤怒,必欲严惩才肯罢休。当于连在监狱里终于认识了这一点并在法庭上公开道破了这一点的时候,当然时间已经迟了,他必须为他的清醒过来付出生命的代价。因此,于连在复辟时期的所作所为,并不是道德上、品质上的败坏和卑劣所促成的,而是一个社会悲剧,一个小生产者极为深刻的悲剧,一种社会的阶级的局限性所造成的悲剧,对此,应该根据历史条件作出科学的分析和解释,道德化的谴责在这里没有它的合法席位!
    其实,于连对拿破仑时代那样羡慕、对拿破仑以才取人的政策那么梦寐以求,就是在人的价值问题上向往资本主义价值规律的兑现;而他与上流社会的对立、他对封建贵族的傲慢,正表现了他对复辟时期以门第、血统作为人的价值标准的反感和鄙视。在这个问题上,拿破仑代表了资产阶级原则,他以才取人的政策正符合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投合了封建关系、封建束缚被打破后中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小资产阶级以至更底层的人们寻求自由发展的要求,因此,在他的军队和帝国政府里,人材辈出,较之于封建时期的上层建筑,他的行政机构和军事机构才得以充满了活力,具有较高的效率。封建贵族阶级则与此相反,他们顽固地以门第、血统、资格作为人的价值标准,这是他们已经丧失了生命力的表现,他们正是用门第、血统来掩盖他们的腐朽无能、维持他们反动的统治。总之,于连所感受到的生不逢时的矛盾,就是两个阶级的两种价值原则、两种制度的不同标准的矛盾。在复辟时期,面临着感受着这一矛盾的,何止一个于连?而是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这一代人,正如缪塞在著名的小说《一个世纪儿的忏悔》中所描述的,他们生在拿破仑的战鼓声中,呼吸的是晴朗天空下充满了光荣、响彻了刀兵声的空气,鞋匠出身的元帅缪拉是他们的理想,他们期望着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崭露头角,但拿破仑的消失、波旁王朝的重来,使这一切都成了泡影,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片空虚,英雄主义的出路没有了,只剩下了教会这一卑鄙的行业。于是,就产生了整个一代人想走缪拉的道路而不可得的绝大的苦闷。于连就是这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中的一个,他是他们的代表人物和典型。
    不言而喻,斯汤达是满怀着同情来写这个人物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在这个人物身上注入了他自己深切的感受,在某种意义上,斯汤达本人就是一代于连中的一个,只不过他的年岁稍长。他也属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法国社会大变动中经济地位不稳的中小资产阶级,当然容易接受卢梭的影响,拥护大革命,拥护代表着法国革命最后阶段的拿破仑,特别是他作为这一个阶层一个谋出路、希望改善自己地位的知识分子,拿破仑时期的价值标准也更投合他的需要。实际上,他从中学毕业后才十七岁就在拿破仑军队中得到了一个职务,从此整整十五年跟随拿破仑转战欧洲,虽然没有因军事才能卓绝而成为达乌、缪拉式的人物,但也分享了拿破仑帝国的光荣,个人的才能也得到了相当的施展。1814年波旁王朝复辟后,他失掉自己的光荣、地位甚至饭碗,不得不离开了法国。他所经历的这一沧桑,当然使他尖锐地感受到了两种价值标准的差异和冷暖,也有助于他体察比他更年青、还没有来得及分享拿破仑时期的光荣就被复辟扼杀了全部希望的一代人的愤慨和苦闷。因此,当他在法院公报上看到关于一件情杀案的报道后,他就对这个素材作了根本的加工改造,赋与深广丰富的社会内容,通过于连的故事写出一代青年的命运,提出了一个重大的社会矛盾问题。他以鲜明的态度站在上升的资本主义的价值标准一边,反对封建主义贵族阶级落后腐朽的价值标准,以明显的赞赏塑造出于连这样一个出身寒微但生气勃勃、毅力坚强、才能出众的青年,肯定他谋求个人发展的合理性,怀着深深的同情描写他对拿破仑时期的原则和标准的追求,以及他在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正因为斯汤达自己从来就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的信徒,也正因为他在十八世纪末以来两种制度、两个阶级的大搏斗中,始终置身于资产阶级的营垒,对几十年来历史发展的内容有着深刻的理解,所以,整部《红与黑》充满了强烈的反封建的精神和对于毫无生命力、腐朽垂死的贵族阶级不肯退出法兰西现实生活并倒行逆施、肆虐逞凶的极大愤慨。
    显而易见,于连所追求的原则和标准以及斯汤达在《红与黑》中所表现的思想感情,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明显的进步性。从发展的观点来看,资本主义的东西总要比封建主义的东西进步一些、优越一些,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道理,何况,当时无产阶级还没有登上历史舞台,根本不存在用无产阶级的原则和标准来加以衡量的问题。但是,为什么于连的追求却使《红与黑》在过去总成为外国文学作品中被批判的重点?
    一本书在一个时代的命运总是要打上这个时代的烙印。在“兴无灭资”这样一个口号被神圣化、绝对化的时期,人们对资产阶级的东西自然都有格外高的警惕,只看到它的阶级局限性和它与社会主义的矛盾,而不看到它与封建主义东西相比的进步性和优越性,至于封建主义东西本身的腐朽落后,对不起,倒似乎被忘得一干二净了。于是,于连所追求的资产阶级原则和价值标准,就被剥去了它原来所具有的黑暗的封建主义背景的反衬,而被放在一个真空中,甚至被放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标准之下,那它怎么不显得“卑鄙”、“龌龊”呢?怎么会不受到谴责呢?然而,这种谴责却正是反历史主义的,是一种道德化的批评。
    这种情况的出现,当然有着更为根本的原因:封建主义在中国历史中根深蒂固,中国并没有经历过法国大革命那样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很不充分,社会主义中国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而来的,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中国出现林彪、“四人帮”的封建法西斯主义、出现封建社会主义的东西,是不足为怪的。这种政治路线必然给文学批评打下封建道德化的烙印,在外国古典文学中,还有什么比拿破仑以才取人的价值标准、比于连的追求,更与封建法西斯主义的“龙生龙、风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这类血统论、门第论针锋相对呢?还有什么比于连那种要靠自己的才能和奋斗来取得荣誉和成功的志向更和那种饱食终日、无所作为、怠惰寄生的贵族老爷式的人生态度格格不入呢?于是,《红与黑》被视为“毒草”、于连被当作“反革命”,必须以一种一尘不染、高得脱离了任何现实条件的道德标准加以判决!这就是对《红与黑》的封建性道德化批评的根子。
    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在现阶段的社会主义中国,实际上还存在着反封建主义残余的历史任务,而某些资本主义性质的东西,如资产阶级法权、资本主义价值法则、资本主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念,与那些封建主义的残余相比,仍然有有利于现阶段社会发展的一面,并没有完全丧失其积极的历史作用。当经过了十年动乱、人们开始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当反封建残余的问题已被提了出来的时候,对《红与黑》的意义就可能予以比较充分的阐明了。我们并不要向于连学习,于连是个有阶级局限性的悲剧人物,社会主义时代的人是在从事伟大的事业,应该比于连站得高得多,但是《红与黑》中强烈的反封建的精神、于连的经历所显示的社会真理,对于我们今天清算封建法西斯主义、清除社会生活中某些封建性的残余,显然不是完全没有借鉴意义的。
    如果要讲“洋为中用”,这也许是《红与黑》的一个用处。
    一九八○年八月

《红与黑》的多重象征

文:徐肖楠 出处:名作欣赏 2007年第9期

  一 、对历史与人性的尖锐观察和迷惑不解
  
  法国现实主义小说奠基者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深藏着象征性的艺术生命力。《红与黑》自一八三〇年诞生于惊心动魄的法国大革命之后,已经具有了纪念碑式的历史性意义。《红与黑》经历一百七十余年的历史风雨和文学沉浮,如今它依然风姿绰约,情韵动人,这也许直接印证了“红与黑”的象征意义。“红与黑”的象征意义一直是个有趣的话题,也许,我们至今还缺少但需要对“红与黑”的一些奇思妙悟和艺术猜想。
  对于“红与黑”的象征意义,一直有两种主流解释。一种认为,“红”象征拿破仑时代与资产阶级革命,“黑”代表波旁王朝和封建黑暗;另一种认为,“红”代表红色军服,“黑”代表教士的黑色教袍,它们代表着于连的个人欲望和目标。前一种是历史化的观察,描述了一种历史存在的方式,把“红与黑”看作两种历史力量的冲突;后一种是一种个人化的解释,把“红与黑”看作个人选择和自我冲突,描述了一种个人奋斗的历程。而这两种看法又常常合二为一。
  这两种主流看法,将“红与黑”的象征意义加以限定。“红与黑”象征意义就像一条流动的河流,这两种主流看法就像两道堤坝,把“红与黑”的象征意义围堵在一个峡谷里:不是革命就是保守,不是教士就是将军,要么就是历史与个人的“既是……又是……”的模式化重演。
  “红与黑”的象征意义,似乎并没有被真正深入理解,其原因可能在于:没有意识“红与黑”的悖谬性和多重性,而是将“红与黑”这种意义整体用二元思想切割开来。“红”与“黑”既不是纯粹的肯定性,又不是纯粹的否定性,它有一种反意义限制性。“红”与“黑”好像同时既处于对方之中,又独立存在,明亮的红色包含着黑色的暴力,黑色的奋斗中又包含着红色的理想。“红与黑”将生命与死亡、自己与他人、理性与感性、理想与现实、爱情与阴谋都结合成一体,在这种状态中,讨论真理、爱情、死亡、美,看到欲望与人性的冲突、个人的迷惑与历史的奇异,发现历史的精神进程。当“红与黑”的象征意义漫溢出堤坝、流向朦胧诱人的艺术旷野时,在其流过的痕迹上,可以采摘到缤纷的艺术果实,一个生动、丰富、深藏、含蓄、流荡着想象性和感染力的《红与黑》艺术空间在雾色中展现出来。
  人们耳熟能详这样的比喻:这是个于连式的人物。这种比喻既用来指艺术人物,又用来指现实人物。《红与黑》的时代早已随着大革命的硝烟飘向历史的深处,但《红与黑》中所描写的生命品质、生命欲望和生命理想,从历史深处闪烁出朦胧幽深的光芒,照耀着现代人的生存。“红与黑”不仅是历史的象征,而且是生命启示录。当我们从古老的生命源头走向现代时,情感与心灵并没有因历史时间和具体个人而受到限制,它们在艺术中是一个自由飞翔的精灵,不同的时代和读者在《红与黑》中读出的是不同的身影和情景,人们从自己出发进入艺术时空而超越自己和时代,而被教科书所规定的“红与黑”则渐渐远去、渐渐模糊。
  我们越过二十世纪对《红与黑》展开遐想时,符合了斯丹达尔的意愿。斯丹达尔说:我一定要为二十世纪写作。《红与黑》已超越了“一八三〇年纪事”,斯丹达尔写下副标题“一八三〇年纪事”时,也许不仅是提醒人们这是真实的历史叙述,更含有深意的是:暗示人们其中隐藏的历史与生命的超越性。
  “红与黑”的超越性在于其多重隐藏的象征性。“红与黑”不仅是历史生存的象征,也是人类精神生存的象征。“红与黑”是意义的悖谬结合与相互转折,不是单纯的对立或对等。两者之间并存又对抗的关系,表达了斯丹达尔对历史与人性的尖锐观察和迷惑不解,同时又显示了斯丹达尔坚定不移的理想主义信仰:“红与黑”代表了人类精神生存的艰辛和矛盾性。
  
  二、“红与黑”是理想与现实的象征
  
  “红与黑”是理想与现实的象征。于连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而不是一个简单的、单一的个人奋斗者和野心家形象。个人主义者是于连的表面形象,理想主义者是他的深度形象,个人主义与理想主义在于连身上悖谬地结合一体。于连在小说中的表现,是一种个人主义和理想主义同时发生、压抑、转折、高扬的过程,可以说,在这个曲折起伏的过程中,于连所有的个人奋斗行为,都为他理想主义的最终爆发做铺垫,形成了一种理想主义极端性的尖锐表现。
  斯丹达尔认为一切伟大作家都是他们时代的浪漫主义者。于连对于“红与黑”的追求经历,代表了人类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代表了人类对理想主义的最终追求和精神历程。人类始终有一个理想主义的起点,于连对拿破仑的崇拜以及所受的卢梭和伏尔泰的影响,使他的生命展开了一个理想主义的起点,但种种现实黑暗的弥漫升腾,使他从理想主义的明亮天空向沉沉的大地坠落,就像代达罗斯的蜡制翅膀因离太阳过近而融化,反而无法向太阳飞行,于连转而去追求教士的出人头地和贵族的权势地位。但理想主义精神是人类的不死鸟,理想主义总是不断地遭受现实的侵蚀、破坏、损毁和压制,理想主义与现实的对抗可能是失败的,“红”可能会衰减、变节、向“黑”转折,但“红”的精神永不毁灭。于连最终放弃上诉和忏悔,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控诉黑暗而迎向死亡时,那只理想主义的不死鸟重新在他心中升起而自由飞翔。
  于连可以放弃理性的死亡而追求感性的生存,但他没有。那么,他为理想主义献身还是为个人奋斗献身便“剪不断,理还乱”,他在“红与黑”之间的转换,单纯的个人奋斗难以廓清,因为个人奋斗的本质是个人生存和个人主义,而于连的人生起点包含了对人类理想社会的向往,他的人生终点又表明了他为心中的理想主义拒不投降。“理想主义者”成为于连的一个重要标志,个人主义者恰好是理想主义者的对立面,两者在《红与黑》中相互悖逆却同时出现,显示了斯丹达尔的精神主题:他迷惑于现实黑暗和理想光明的同时并存、相互悖反又不断转折,但他又坚信理想主义对于人类的升华与引导。“黑”代表了现实黑暗的强大,“红”则代表了理想主义的不死。从人类的精神本原出发,于连是一个人们乐意看到的回归理想主义的天涯浪子,甚至是英雄。《红与黑》以于连的天路历程明显地表现出一种精神导师的倾向。
  
  三、“红与黑”象征着荣誉与耻辱、高尚与卑鄙
  
  “红与黑”象征着荣誉与耻辱、高尚与卑鄙。生命历程是一个经受诱惑的过程:利益、金钱、权力、美色等等诱惑的过程,而于连的独特之处是始终受到“荣誉”的诱惑,他为荣誉而追求地位,为荣誉而放弃金钱和爱情,为荣誉而走向耻辱,最终为荣誉而迎向死亡。“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于连追求荣誉的过程,是由高尚变为卑鄙,再由卑鄙变为高尚的过程。真正的荣誉,在于连一开始追求它的时候,就已经渐渐模糊、渐渐衰变,变为一种对社会地位的迷狂渴望,在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它才又返璞归真,转变为生命和人性的尊严,而在这时,于连才意识到他不断追求的荣誉已蜕变为一种耻辱,因而拒绝在耻辱中忏悔和求生,让高尚变为自己的墓志铭。
  斯丹达尔的父亲是律师,斯丹达尔憎恶他的好斗、务实和市侩习气,而倾心于母亲家族的贵族精神和尊严,在外祖父的教育和熏陶下,他具有了一种启蒙思想影响下的荣誉观,并将这种气质赋予《红与黑》中的于连。于连对于拿破仑功勋的崇拜,是一种欧洲传统中对英雄主义和荣誉崇拜的独特表现。古希腊的英雄和中古时代的骑士,常常是为荣誉而战。这种荣誉传统,在欧洲的贵族和平民中,表现为一种不平等的精神权利,似乎荣誉成为一种贵族的专利品,一种贵族的标志,同时也是一种精神品质的标志。贵族因对家族身份和家族品质的保持而追求荣誉,平民要得到荣誉便得去追求与荣誉相应的地位。在这种表面情景下,人性尊严深藏其中。作为平民的于连,自幼养成了一种贵族式的高傲和孤独,却没有贵族地位,并因没有贵族地位而不能实现自己的人性品质和生命理想,不能获得荣誉感,反而因平民地位被蔑视,因具有知识尊严和理想主义精神被嘲笑和羞辱。拿破仑的出现,改变了贵族与平民享有荣誉的观念和地位,平民可以用战功和业绩来获得自己的尊严和荣誉。拿破仑的功勋是一种平民荣誉的顶峰表现,由对拿破仑崇拜和对卢梭、伏尔泰信仰而养成的人性尊严,在现实中因失去拿破仑时代后而变成一种空幻,这种空幻依附于现实而被黑暗所吞没,滋生出人的卑鄙和耻辱,却仍被于连作为一种高尚和荣誉来追求。

  于连的爱情表现是他对荣誉追求的顶峰时刻。他从报复蔑视他的贵族开始他的爱情冒险,到对抗他所蔑视的贵族而终结他的爱情浪漫,从与德•瑞那夫人建立情爱,到与玛特尔小姐建立情爱,都是为了名誉和地位而开始,对于他来说,爱情的权力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标志,没有地位便没有荣誉与爱情。他将地位等同于荣誉,为了“荣誉”而出卖爱情,却不为金钱出卖荣誉,这与追名逐利的势利之徒完全不同,也与个人奋斗者形成了区别。
  在于连生命的终点,他终于明白了:人性的尊严是真正的荣誉,而为了这种荣誉放弃的爱情,是真正的爱情。
  
  四、“红与黑”象征着爱情与阴谋
  
  爱情与阴谋也是“红与黑”的一个象征。《红与黑》当然是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它的伟大之处在于历史与爱情的结合,历史波折成为爱情波折的因由,爱情成为历史的身影。而历史中似乎暗藏着阴谋,于是《红与黑》中的爱情与阴谋便非个人化了。《红与黑》描写爱情的独特在于爱情阴谋的伴随。于连的爱情的奇异和尖锐之处,是爱情从阴谋开始,这既包括于连自己的阴谋,也包括他人对于连的阴谋。一开始就是阴谋的爱情,最后却演变为真正的爱情,无论于连还是玛特尔都是如此,这既出乎他们自己的意料,又证实了阴谋对爱情的不可战胜。
  于连的第一次爱情中,他真正爱上了德•瑞那夫人;第二次爱情中,玛特尔真正爱上了他。由阴谋产生了两次爱情,阴谋最终都被爱情所消解,人的情感本性净化了自己的心灵。玛特尔崇敬自己的一位祖先,并效仿这位祖先的精神去爱于连,这暗示着一种人类精神传统在爱情中的延续。而另一些人,如瓦列诺这样的人,是用阴谋去摧毁爱情而不是激发爱情的人,当于连与德•瑞那夫人衷情倾诉、当玛特尔亲手埋葬了于连的头颅时,证明爱情是任何阴谋都无法摧毁的。
  《红与黑》不仅是历史过程的叙述,而且是精神历程的表现。作为一个曲折的爱情故事,《红与黑》并非是一种三角式的回旋,而是生长在历史的峰谷之间,满溢着历史的大气,将历史的转折和精神的波折与爱情的曲折合为一体。爱情使历史有了一种生命感,而历史的力量使爱情震撼人心,爱情的峰回路转,伴随着历史的柳暗花明,历史与政治的合谋,使爱情阴谋与政治阴谋联姻,爱情与阴谋在历史中曲折起伏、相错交叠。在历史中变迁沉浮的爱情,往往就是历史的独特影像,两种历史力量的对抗与妥协表现于爱情中,使爱情满溢着阴谋与反阴谋的气息。于连对德•瑞那夫人从最初的虚假爱情,到后来对她英雄救美般的怜香惜玉,与大革命后平民与贵族的对抗以及大革命培养的英雄气概相对应,而于连对玛特尔的利用和对她的感情的屈服,则表明了向贵族的妥协。这种爱情在深层意义上,表现了法国大革命的转化,或者说,于连的爱情是随着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转化而发生的。
  
  五、“红与黑”是纯真与虚伪、忠诚与背叛的象征
  
  “红与黑”也是纯真与虚伪、忠诚与背叛的象征。人类历史中,纯真与虚伪交错和转折着,似乎纯真必然地伴随着虚伪,虚伪成为人类丧失纯真的巨大威胁。于连从纯真变为虚伪、由忠诚走向背叛,再由虚伪变为纯真、由背叛归复忠诚的生命历程,似乎就是人类精神历程的一种象征,表达了人的历史真实性,表达了人与自身邪恶相对抗而获得的人性尊严和生命价值。
  《红与黑》中,于连、德•瑞那夫人和玛特尔小姐,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纯真,他们三位一体而形成“红”,与代表虚伪的“黑”相对立。于连的理想主义与倾情之爱、敏感与自尊,形成了他平民的纯洁本色;德•瑞那夫人对爱的真诚和渴望、对爱的焦虑和愧悔,表现了一种基督徒式的纯洁;玛特尔的浪漫与高傲、自由精神与反抗精神,表现了一种理想主义的贵族式纯洁。
  但这些纯洁,被一个个阴谋和成片的虚伪所包围、所败坏。像贵族和教士那样已经具有权力和地位的人,似乎常常扮演着虚伪的角色,而那些想要取得权力和地位的人,也常常陷入和学习虚伪,似乎纯真将使一个人在现实中的一切都被葬送。于连痛苦地认识到,纯真将使一个人一无所有,而虚伪则可以使一个人一夜暴富、顷刻成名,得到许多他本不该得到的。于是,他由最初的纯真和忠诚,堕入背叛与虚伪的深渊。在于连虚伪与背叛的阴影蔓延中,他对周围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欺骗的,而他欺骗得最深的,往往是最信任他和对他帮助最大的人,他完全隐藏了真实的自己,以至于“最亲密”是他最大的伪装。
  于连败坏纯真而走向人生的第一个转折,便是蒙蔽德•瑞那夫人,德•瑞那夫人的爱唤醒了他的纯真而鄙弃虚伪,但贝尚松修道院使他非常冷静地意识到虚伪的强大而再次扮演了虚伪的角色,这一次他由爱情的欺骗者转为信仰的欺骗者:他由拿破仑和共和主义的崇拜者,伪装成宗教的信仰者和贵族的追随者,并再次扮演爱情的忠诚者,欺骗玛特尔小姐来换取贵族地位。人性深处的矛盾、人类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在这个过程中尖锐挺现。于连试图蒙蔽的人的纯真,唤醒了他的纯真。他的虚伪的爱情,不断地激发出德•瑞那夫人和玛特尔小姐真挚的爱情,这些爱情所表现出的纯真又反过来影响了他。应该说,于连最后在狱中和法庭的表现,是最初德•瑞那夫人对他的爱情埋藏下来的。于连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即纯真与虚伪最后的搏斗中,才可能认识到:丧失纯真,便同时丧失了爱情与荣誉。
  于连在故事终结爆发出的最后和全部的生命纯真,把“红与黑”的意义推向顶峰:人的本性纯真,是人类生存、发展和建立社会关系的基础,也是人自身的邪恶最终无法战胜的。
  
  六、正义与邪恶是“红与黑”的根本象征
  
  最终,正义与邪恶归结为“红与黑”的根本象征,相信这也符合斯丹达尔写《红与黑》时对人类理想的憧憬。《红与黑》在这个意义上,成为精神启示录式的作品,而决不是一部历史教科书或社会发展史,也决不是仅仅讲一个悲剧性的爱情故事或者告诉人们某种个人的毁灭,它的深处埋藏着“圣经”式的启示,可以让人们去反复读它,它告诉人们的是人类如何了解自己和追求理想,与人类的自我毁灭构成了永久的对立。
  《红与黑》中,正义与邪恶并不是两个简单的概念或者两种清晰而界限分明的人性,而是两种复杂的人性倾向,人类的正义是在这种复杂的混沌中逐渐挣扎出来的,小说中的种种因素汇合起来,才能形成某种顽强挺进而朦胧深藏的正义倾向,当仔细寻求这种正义倾向而向作品深处走去时,才会像发现隧道深处的亮光一样为其所吸引。
  在《红与黑》中,正义与邪恶混合在一起就像酒与水的混合,我们无法用常识去分辨酒与水,只有让酒燃烧成蓝色的火苗,那剩下的就是不能燃烧的水。正义与诸多因素混合在一起,变成一种复杂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而不是一种单一的盛装在容器里的现成物,这是斯丹达尔对正义与邪恶的独特理解,而不是将正义与邪恶的主题一目了然、泾渭分明。斯丹达尔的《红与黑》,在十九世纪最早将正义的精神变成了一种混合的想象存在,变成了一种在想象中的持续存在,他并不想将“红”的意象变成单纯的意象,而是有意构造一种红与黑的混合意象,诸如革命、历史、爱情等都是这样一种混合意象的表现。尽管革命和爱情的意象使人们无比快乐,但也无比痛苦。我们经常见到的邪恶是反人性的,而正义是拥抱人性的,于是“红与黑”变成一种人性和反人性的意象。“红与黑”将罪恶与美德合而为一,使人既憎恶生命又迷恋生命,在这种情感悖谬的状态中隐含着最具人性的因素。
  《红与黑》中两个场面的暗示性和预示性,典型地表现了“红与黑”代表正义与邪恶的悖谬性结合和人性化的结合。于连去德•瑞那市长家前,他去礼拜堂祈祷,由于红色窗幔的遮挡,屋里一切都变成了血洒般红色:圣水、椅子、椅子下面的纸:路易•索黑尔被处以死刑的纸张背面写着“第一步”。红色成为生命、爱情、正义、激情的血色象征,而宣告死刑的纸张的黑色阴影在红色中出现并蔓延,追求红色的第一步也是黑色第一步的不可免结局。玛特尔对她一位祖先的崇拜,成为另一个预言和暗示。这位祖先是十六世纪法国皇后的情人,为友情和政治理想而参加政变被砍了头,皇后亲手埋葬了情人的头颅,玛特尔每逢四月三十日都为这位祖先穿黑衣致念,并效仿皇后埋葬了于连的头颅。玛特尔把这种行为当作对某种理想的追求,她对于连说过:共和时代是一个英雄时代,那时的人不像当今这样自私卑贱。鲜血与黑衣、理想与现实、高尚与卑贱再次在预示中出现。
  《红与黑》对于正义与邪恶的表达,对于人性和理想主义的创造与发挥,在于将正义与邪恶用“红与黑”的两重性扭结在一起来突出人性和理想,而不是用两元思想将两者割裂开来。红色变成火燃烧起来,穿透和瓦解了黑色的边界,于连既感受着红色的燃烧感,又独处在黑色的冰冷之中。红色既不是对黑色的纯粹否定,又不是对黑色的屈服。黑色中的红色,邪恶中的正义,不是否定人性和理想,而恰恰是对生命一种独有的热爱和肯定方式。因此,红色的温和外表包含着黑色的暴力,黑色的邪恶中突出着正义。
  《红与黑》描述的是一种正义在十九世纪中的状态,也是理想主义在现实中的可能性。这种悖谬的“红与黑”在文学史上的特殊意义,是因为斯丹达尔在一个独特的背景上将理想变成了世俗、世俗变成了理想;将正义变成了邪恶,将邪恶变成了正义。就人性而言,斯丹达尔既拒绝以往的单纯的否定性正义,也批判了现实中的邪恶,他用正义与邪恶的悖谬结合来对抗神学和贵族,也用“红与黑”的悖谬结合来暗示生命中的力量和美德。
  于连在“红色”的教堂中的场面和玛特尔埋葬于连头颅的情节,出现了两个祖先,而这两个祖先(虽然于连祖先只是一个可能的暗示),对于理想的追求和反抗现实的精神气质是相通的,于连和玛特尔对祖先的分别效仿,实际上是对这样一种精神传统的暗示,两个家族的两位祖先在精神上是一体化的,小说开头于连在教堂的场面,与玛特尔葬于连的情节前后相连,出现了一个统一的主题,表明人类精神血脉相连、传统相续。于连和玛特尔都被鲜血的红色所暗示,红色不仅是生命追求的象征,也是对人类精神主题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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