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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上海魔术师

书名:上海魔术师
作者:虹影
ISBN:7208066027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12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著名作家虹影首部暖爱小说,转型之作,《饥饿的女儿》朴实文风与《K》细腻笔法的完美综合,充满朦胧、奇妙、神秘的少年情愫,一改往日凄楚与不完美的结局,讲述了一个温暖人心的情感故事。
    流浪的犹太人"所罗门王"和他收养的中国孩子"加里王子",遭遇到古灵精怪的杂技女孩兰胡儿和她的杂耍班子。在1945-1948年的上海大世界,时局诡谲,西洋魔术与杂耍班为时局所趋,同场谋生,各怀心事。奇幻的魔术,惊险的杂技,困惑的兄妹之谜,两个少年的成长被朦胧、奇妙、神秘的情愫照亮。默契的配合演绎出精湛的绝技,一次次从死亡中挣脱,他们终于明白,此生无法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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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虹影"戏法"的真正窍门

文:邓金明
出处:新京报 2007年1月

  看虹影变"戏法",让人捏把汗。倒不是说她变得不巧、不妙,而是瞧着费劲。当然,这里的"戏法",不是什么"大变活人"、"空中飞人",而是指"小说",也就是"讲故事"。某种意义上说,"讲故事的人"和"变戏法的人"的确有点像。他们都借着某种技法来营造一种有别于平常现实的"奇观"。

  受惠于西方现代小说的中国作家们都知道,小说的"戏法"有两种,一种是博尔赫斯式的,一种是马尔科斯式的,一个重在文本典故,一个重在地缘文化。而虹影的《上海魔术师》呢,却让人觉得有点十三不靠。这种不靠谱,往好了说,是赵毅衡所褒扬的"有法无天",是苏童所赞叹的"奇诡莫测";但是,往坏了说,却是一种不伦不类,一场语言的大冒险。

  语言,准确说是"杂语",是虹影在她这部所谓的"语言实验小说"里着力标榜的。中国自晚清白话文运动以来,从"胡适之体"、"鲁迅风",一路到"毛文体",现代汉语一直走的是一条以潜白为指归的单行道,与讲求瑰丽的古汉语背向而驰。可以说,整个现代汉语的形成过程,就是一个语言不断简化、纯化、单一化的过程。但是———想要在《上海魔术师》这样一个讲述旧上海杂耍班子故事的小说中,担负起为中国现代汉语开拓新的"星系"的巨大使命,虹影之吃力不讨好,也就可想而知了。

  中国一无拉伯雷式的欧洲狂欢文化的传统,二无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俄罗斯"心理现实主义",既没有语言的僭越,也没有灵魂的拷问,虹影口口声声所谈的中国的"杂语"写作,其所谓的"自觉意图",又如何体现呢?总不能为了杂语而杂语吧。《上海魔术师》中描写的四十年代的大上海,那个时候的确五方杂处,土洋杂陈,说十里洋场是个杂语的场所,也不为过。但是在小说中,这种杂语被极度夸张了、变形了,张牙舞爪,还口吐莲花。这已经不能说是小说的语言了,而是彻头彻尾成了诗的语言。这种充满诗性的失控,在那个所谓的"兰语"——女主角兰胡儿说的语言那里,达到了高潮,用现在的话说,就是HIGH到了极点,尤其是一到男女两情相悦的时候。

  《上海魔术师》,的确让人左右为难。是把它当一部现实的小说呢,还是当成一部作者用以自况的写意小说呢?这种为难背后,是作为诗人的虹影和作为小说家的虹影之间的矛盾。在《饥饿的女儿》这样的自传体中,虹影还能将语言、故事、情感三位一体,但是一旦落笔到旁人,她那作为诗人的天性,就往往按奈不住要跳将出来抒情。语言和现实的皮肉分离,也就在所难免了。《上海魔术师》是虹影"重写海上花"系列的最后一部,这也许是件幸事,因为老实说,上海对她而言,既算不上精神的属地,也更不是语言的故乡。她最终的归属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女人,这才是她小说"戏法"的真正窍门。

一座“杂种城市”的叙事构建

  虹影是一个极具构建自己传奇叙事王国野心的女作家。这样的叙事构建野心,自她开始创作“上海三部曲”之一的《上海王》,即已经凸现端倪,除了时间上的延续和空间上的拓展外,叙事的构建始终稳稳地落实在传奇的男女情爱之中。与《上海王》主要讲述民国初期风云传奇的叙事不同,第二部的《上海之死》叙事开始指向了国际视野,具有世界性的二战间谍故事,成就了“孤岛时期”上海的一个虹影的传奇叙事文本。而新近推出的《上海魔术师》,则讲述了一群在“大世界”舞台上活动的江湖艺人传奇故事,且把叙事的焦点对准了战后上海的底层市民生活。小说的叙事语言以“杂语”为其文本特色。由此,作为一个对小说叙事充满了节奏感的作家,虹影完成了“上海三部曲”一波三折的整体叙事美学的构建。

  《上海魔术师》这部表现战后上海,中西各色人等生存状态的长篇小说,既是虹影对自己以往小说叙事的一次颠覆,也是一次在小说形式与内容上,对一座“杂糅”而就的大都市进行的叙事实验,具有文体的先锋性。通过这样一部以当时的上海流行话夹杂西语的作品写作,根本上体现了虹影的一种历史的文学观念形成。熟悉中国近代史的读者,不会陌生上海被迫开埠成为西方列强通商口岸的历史。上海从一个小县城发展到一个通衢大都市,其成长过程中是混乱的,尤其是在它的青春期的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而这样喧嚣杂乱的过程,也是中西文化不断杂糅的过程,语言中的“洋泾浜”现象就是一个例证,也因此形成了上海至今不同于中国任何一座城市的个性与文化。显然,虹影在“上海三部曲”煞尾之作的创作中,敢于运用可能并不为读者讨好的“杂语”写作,我想,她无非是继续着张扬了构建自己的叙事王国的野心。同时作为这个世界的观察者和写作者,虹影在对一种历史的文学叙事观念的寻找过程中,也找到了自己作品的归宿——通过创造出一个“杂语”文本的存在,体现出叙事构建对象的实在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上海与纽约都是属于移民的“杂种城市”。当然,上海在混杂的时空里,它还有一条传承了几千年的汉文化溪流涓涓其中,这也就体现在《上海魔术师》的叙事维度上,依旧是以汉语为主要特征的混合纷杂叙述。一部表现上世纪40年代战后上海底层市民生活世相的传奇小说,倘若真的缺乏了这样的纷杂言语的叙事构建,而是一个平板叙事下的上海,我想无论这小说故事多么传奇,肯定会是一次乏味的苍白的阅读感受。惟有如此“杂语”的湮漫与勾勒,大概才能显现一座颇得意趣的活脱脱的“杂种城市”叙事构建所在了。

  而对于小说中的“大世界”的叙事,我以为它是一次具有双重意义的文本构建,作为小说人物的主要活动场景,虹影一方面照事实细节一一写来,同时也将它作为一个象征意义的表述——不分中西、各色人等的人生大舞台,更是构建“杂种城市”叙事本质的东西文化激荡交融的平台。其次,这部小说的叙事内核方面,继续发挥了“上海三部曲”一贯的流浪迁徙的边缘文化涵征。天师班根本就是一个中国的江湖班子,而所罗门所代表的是西方的流浪文化。张天师与所罗门之间的争斗,象征了传统的中国文化与西方古老文化的碰撞和激荡。而兰胡儿和加里王子的情爱传奇,则代表了一个新生的“杂语”时代开始。通过这样的流浪传奇的文学叙事构建,较好地体现出了虹影作为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作家所需要的人文关照的思想。

  《上海魔术师》的“杂语”叙事构建,在文学边缘化的今天是一个有益的尝试。虽然,如何相对准确地把握“杂语”进入文本叙事,在《上海魔术师》中确实还有不少商榷之处,但作为一种文本的尝试,它显然具有文体的先锋意义。

(文:令野 出处:中华读书报 2007年1月)

关于《上海魔术师》

文:虹影 出处:文汇报 2006年10月

    一,灵感的由来

    那些望文生义懒得仔细读书的批评家,那些喜欢无中生有恨不得把烟煽成烈火的编辑,一看我这标题就笑岔了气。简单的中学生知识:这本小说肯定是模仿《卢布林的魔术师》,肯定是抄袭《大师与马格丽特》?思前想后,我索性就给嗜好这一套“批评技巧”的人说清,这部小说灵感的源头在哪里。

    那就是乔伊斯《芬尼根守灵》,一本无法翻译的书,当然至今没有中文本。语言能变形到如此辉煌,就舞蹈起来。叶芝问:“如何分清舞蹈与舞者?”一旦语言表演柔术,肉身扭曲起来,魅力就成为语言本身。

    论者说《芬尼根守灵》是依仗了西方语言多元的根,那么现代汉语呢?现代汉语也是多源多根的。至今中国作家做的是单根追源——京味小说、秦腔小说、湘语小说、鸳蝴式小说。我在想,把现代汉语的多元多源,不朝均匀靠拢,而是向各种源头方向拉,像宇宙大爆炸一样飞散,情形会如何?会开拓出几个星系?

    二,兰语小说

    于是有了这本语言实验小说——让小说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各说各的语言,各想各的语言(归根结底,思想必须靠语言)。

    犹太人所罗门“王”,说的想的,是《旧约圣经》的语言。这种风格,容易标记,但用于中国的日常生活,确实有点怪异。圣经翻译,传教语言,对现代汉语形成的影响,是文化史家一直没有注意的历史。我来提个醒:他的对手“张天师”,说的想的,是中国传统江湖语言。当然《水浒》《金瓶》里的俚俗语,已经不能用了。但是我小时候熟悉的流浪汉语言,川江水手中会讲故事的能人,说的话之生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所罗门收养的中国孤儿,“加里王子”,是个语言海绵,把旧上海流行的任何语言——洋泾浜英语、市井语,“戏剧腔”,以及养父的语言,全部吸收混杂起来。我努力“创造”加里的语言,后来发现这就是现代汉语,现代汉语就是一种多元复合的语言。

    张天师的女徒弟兰胡儿,从小天天练柔术,把身子折过来迭过去,她说的想的成为变形的肉体之代言,一种只有这个人物才说得出来,却并不难懂的“兰语”。这个“兰语”让我伤透脑筋,在脑子不断把汉语变柔术。兰胡儿是整本小说最主要人物,《上海魔术师》基本上是在兰胡儿的观察和思想中流动,因此,这本书不可避免是一本“兰语小说”。

    我怎么分得清柔者与柔术?

    兰语就是我的语言。

    兰胡儿就是我。

    三,杂语之美

    这是一本众声喧哗的小说,是各种语调、词汇、风格争夺发言权的场地。这自然不是《海上花》那样的“沪语”小说,虽然上海话免不了冲进大世界来打擂台。

    中国的现代化,正像现代汉语,就是各种声音各种文化冲突竞争、对抗、杂糅的结果,哪怕胜者,最后也发现自己吸收了对手的语汇。

    我说过了,我的实验,正是想把现代汉语拉碎来看。这个语言实验,也是中国现代性的分解。现代中国文化的转型,正穿行在这种“杂语”中。

    说这话,不是炫耀,并非自夸我做到了现代中国作家没做到的事,而是说,我试图做一件中国现代作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做的事:杂语化小说。

    再说一次,我不是说其他作家作品中没有复调杂语,我是说可能(可能!)我是现代中国第一个意图分明地写杂语小说的人。

    把小说放在“大世界”,也是为了这个杂语目的。前年夏天,我到大世界门口,吃到了香喷喷现煎的臭豆腐,正高兴着,抬头一看,大世界关了门落了大锁。旁边的人看到我一脸惊奇,就说:“破产了,永远关门了。”

    痛惜之余,我在这本书里重造一个大世界,这样的“游乐场”,就是杂语的狂欢之地,复调的竞争之所,现代性的实验地,中国文化的符号弹射器。我的人物,只有进大世界才能鲜活蹦跳起来,才能哭,才能爱。

    究竟是杂而合一更美,还是分一而杂更美?我个人认为中国文化中合一的因素太多,现代汉语似乎已经有标准(这不完全是好事),不合标准谓之恶搞,谓之出怪。其实,这个合一的表面,掩盖了多源渐渐合一的流程,掩盖了曾经有过多元并存。我把这流程放到一本书中,目的是想让自己,让大家看到汉语的杂出之美。

大世界的杂语演出

文:虹影

一,本书灵感的由来

两年前的夏天,我正在苦苦构思这本小说,信步走到大世界门口,吃到了香喷喷现煎的臭豆腐。正满心高兴着,抬头一看,大世界关了铁栅,落了大锁。旁边的人看到我一脸惊奇,就说:“破产了,永远关门了。”

痛惜之余,我在这本书里重造了一个大世界,这样的“游乐场”,是杂语的狂欢之地,复调的竞争之所,现代性的实验地,中国文化的符号弹射器。我的主人公,进了大世界更加鲜活蹦跳起来,他们哭,他们爱。

我相信那些望文生义懒得仔细读书的批评家大教授,那些喜欢无中生有恨不得把烟煽成烈火的编辑,一看我这书名,就笑岔了气。简单的中学生知识:这小说肯定是小模仿《卢布林的魔术师》,肯定是大模仿《大师与马格丽特》?

现成的机会:街头恶少起哄,不偷打一拳白不打。

前年全国报纸轰传我的中篇《绿袖子》“涉嫌抄袭”杜拉斯《广岛之恋》。追问到底,竟没一人如此说过。可只要一个网站开个头,说某人说过一次,其它媒体全会跟上。所谓一犬吠影,百犬吠声。要问起先的影子在哪里?哪个犬都朝你翻白眼。

思前想后,我索性就给嗜好这一套幼儿园式批评的人翻开底牌:这部小说灵感的源头在何处。

我最早想到的书,是英国作家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的《发条橙》(Clockwork Orange)。这本书有中译本,完全丢失了原书语言的怪味。原书是未来社会中一个小流氓自述的犯罪史,用一种英语、俄语和意第绪于的混合语,原文读起来怪异百出,英文读者大致能看懂,却非常惊骇:在堕落的未来,英语也被蹂躏成如此样子!这本怪语小说,却是单语小说:主人公兼叙述者的语言一路贯穿。

《上海魔术师》没有走这条路。因为我想写一本杂语小说。

我的小说,如果有模式,那就是乔伊斯(James Joyce)的《芬尼根守灵》 (Finnegan’s Wake),一本无法翻译的书,当然至今没有中文本。语言能变形到如此程度,就舞蹈起来。叶芝问:“如何分清舞蹈与舞者?”一旦语言表演柔术,肉身扭曲起来,魅力就成为语言本身。

论者说《芬尼根守灵》依仗了西方语言多元的根,那么现代汉语呢?现代汉语也是多源多根的。至今中国作家做的是单根追源――京味小说、秦腔小说、湘语小说、鸳蝴式小说。我在想,把现代汉语的多元多源,不朝均匀靠拢,而是向各种源头方向拉,像宇宙大爆炸一样飞散,情形会如何?会开拓出几个星系?

所以,这本书,是一本复调的“《发条橙》”。


二,兰语小说

于是有了这本语言实验小说――让小说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各说各的语言,各想各的语言,各用各的语言叙述故事。

而这几个人物,语言风格完全不同。

犹太人所罗门“王”,说的想的叙述的,是《旧约圣经》的语言。这种风格,容易标记,但用于中国的日常生活,就有些怪异――不过现代汉语的形成,正式来自吸收怪异的外国说法。各种外语的翻译,对现代汉语形成的决定性影响,文化史家一直没有给与足够重视;

所罗门的对手“张天师”,说的想的叙述的,是中国传统江湖语言。《水浒》《金瓶》里的俚俗语,已经不用了,晚清民初,江湖语言却有新的发展。我小时候熟悉的流浪汉语言,川江水手中会讲故事的能人,他们说的话之生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所罗门收养的中国孤儿,“加里王子”,是个语言海绵,把旧上海流行的任何语言――洋泾滨英语、市井语,“戏剧腔”,以及养父的半外语,全部吸收混杂起来。我努力“创造”加里的语言,后来发现,这其实就是现代汉语,现代汉语就是一种多元复合的语言,加里的说话方式,只是把元素重新分解开来;

张天师刁钻古怪的女徒弟兰胡儿,从小天天练柔术,把身子折过来迭过去,她说的想的成为变形的肉体之代言,一种只有这个人物才说得出来的“兰语”。这个“兰语”让我伤透脑筋:我必须在脑子不断让汉语演柔术。兰胡儿是整本小说最主要人物,《上海魔术师》基本上是在兰胡儿的观察和思想中流动,因此,这本小说,不可避免是一本“兰语小说”。

加里王子和兰胡儿是这本小说真正主人公,这对少年少女在四年之间,痛苦地长成男女青年。由此,必然有童稚语与成人语的对立,也有叙述语言本身的长大过程。

我怎么分得清柔者与柔术?

兰语就是我的语言。

兰胡儿就是我。


三,杂语之美

这是一本众声喧哗的小说,是各种语调、词汇、风格争夺发言权的场地,自然不是《海上花》那样的“沪语”小说,虽然上海话免不了冲进大世界来打擂台。

中国的现代化,正像现代汉语,就是各种声音各种文化冲突竞争、对抗、杂揉的结果,哪怕胜者,最后也发现自己吸收了对手的语汇。

我说过了,我的实验,正是想把现代汉语拉碎了来看。这个语言实验,也是中国现代性的分解。现代中国文化的转型,正穿行在这种“杂语”中。

说这话,不是炫耀,并非自夸我做到了现代中国作家没做到的事,而是说,我试图做一件中国现代作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做的事:杂语化小说。

再说一次,我不是说其他作家作品中没有复调杂语,我是说可能(可能!)我是现代中国第一个有即自觉意图,试写杂语小说的人。

把小说放在“大世界”,也是为了这个杂语目的。大世界,就是不让一种演出方式独霸,各种戏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吸引看客。你说我唱,各擅胜场,保持杂乱,拒绝合一。

究竟是杂而合一更美,还是分一而杂更美?我个人认为中国文化中合一的因素太多,现代汉语似乎已经有标准(这不完全是好事),不合标准谓之恶搞,谓之出怪。其实,这个合一的表面,掩盖了多源渐渐合一的流程,掩盖了曾经有过多元并存。我把这流程放到一本书中,目的是想让自己,让大家看到汉语曾有的杂出之利,将来或许会有的多变之美。

我们曾经有过一个大世界,我们也会再有一个汉语大世界。


四,读者与译者

在文化市场化的今日,我这么做,是否逆潮流而行,是否有意让读者讨嫌?毕竟让大世界关门的,是无情的市场。

就我个人经验而言,文化人似乎把读者看得过于片面了,要不就是无知群氓,要不就是手握钞票的诸神。

其实错了,读者本身,就是杂语之根,他们肯定能明白,他们自己就是中国杂技与西洋魔术的儿女。读者可以通过不同文体,分头进入兰胡儿与加里的世界,最后携起手来。

此文不谈小说的内容主题等等。其实,正因为这是本文体实验小说,故事就不得不更精彩一些。精彩的故事,如艾略特所说,是“骗看门狗的肉”。我想在故事后贩运的“私货”,已经公开于上,敬请垂注。

当然,这就要请批评家大教授编辑们多化几分钟读书,才作断语。反正,读者们是一如既往,会读了书才笑几声,骂几声,或者夸几声。对此,我从来深信不疑。

有些批评家一口咬定,我的小说都是为翻译而写。对这些想当然的懒人,我已经放弃了说服他们的努力。

这本书会不会有人翻译?我无法预料一本书的命运。不过,我能说:翻译者,我同情你!如果你只能译得像中译本《发条橙》,不译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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