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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项狄传

书名:项狄传
作者:(英) 劳伦斯·斯特恩 著,蒲隆 译
ISBN:7806578129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项狄传》全名为《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是一部闻名世界的奇书。书中绝大部分是特里斯舛讲述别人,主要是他父亲和他叔叔的生平与见解,叙述的顺序则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完全打破了顺着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按部就班、一板一眼的传统程式。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该书出版后引起轰动。一百多年后,意识流小说兴起,有人认为是《项狄传》开了这类小说的先河。二十世纪后期《项狄传》成为研究者挖掘不尽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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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译《项狄传》

文:蒲隆
出处:文汇报 2007年1月
   
    《项狄传》是一部闻名世界的奇书。你只消从头至尾把书页翻一遍,就会看到里面的黑页,白页,大理石纹页,各种各样的符号,甚至图示,都是别的书里所没有的。然而,仅靠这些离奇的表象还不足以使它成为英国小说史乃至世界小说史上的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
   
    《项狄传》全名为《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然而,特里斯舛的生平只是蜻蜓点水似的断断续续提了几处,最有趣的是从母亲怀孕的经过说起的,而书里的绝大部分却在用特里斯舛的嘴讲述别人,主要是他父亲和他叔叔的生平与见解,叙述的顺序则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完全打破了顺着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按部就班、一板一眼的传统程式。它遵循的只是事件进入叙述人脑海的先后顺序,也就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这种叙事手段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引起的轰动也是可想而知的。一百多年后,进入二十世纪,意识流小说兴起,有人认为正是《项狄传》开了这类小说的先河。二十世纪后期文学批评领域先后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流派,而且又有了"叙述学"的专门研究,于是《项狄传》成了一座金矿,为这些研究者提供了挖不完掘不尽的宝藏。
   
    时序混乱正好表明斯特恩的技巧超前,也是该书"现代性"的主要表现。我们对电影里时不时出现的闪回镜头并不生疏,其实小说玩的也是这种把戏。这是阅读本书的最大难点,理不清头绪的读者不妨仔细研究一下《序》里的"结构"部分。
   
    除了"时序乱",本书另外还有两大特点,也是两个难点,那就是"掉书袋","摆噱头"。十八世纪读书界并不陌生的人和事、书与典,过了二百多年,连英国人也茫然了,何况译成了中文给中国人看。这就像当今的年轻观众已欣赏不来侯宝林和马三立的相声一样。一串一串的人名,绝大多数都没听说过,作者还煞有介事地给它们加上了拉丁词尾。一会儿希腊文,一会儿拉丁文,旁征博引,拉拉杂杂,搞得人一头雾水。没有办法,只得靠注释来帮忙了。这就像《聊斋》本来有趣,你却读不懂古文,依靠注释指引,一个字一个字、一句话一句话往下啃,趣味也就索然了。更可惜的是那些噱头,因为时过境迁,又地域迥异,本来妙趣横生的东西却变得味同嚼蜡。除了James A.Work,Melvyn New和Ian Watt等学者在这方面做了大量注释,为了帮助读者理解,译本把它们也连带译了过来,和译者自己做的注释罗列在一起并适当调整,因此行文的风格也有些异样。翻译这类作品,就像把方言译成普通话,意思可以说清楚,但没有了原汁原味,如同把我们的相声译成外文。在这本书里,译者遇到的就是这种困境,读者面临的也是同样的难题。
   
    这本书我是从1998年开始翻译的,起初是作家出版社的一位作家编辑约我干这件事,他只听说这是本奇书,想看看到底奇在哪里。但很快又因一些原因叫停了。接着译林有了出此书的意向。翻译从1998年拖拖拉拉做到2002年初才交稿,2006年出版。
   
    《项狄传》的英文版很多,有的没有一点注释,有的有注释,但比较简略。我当时手头最好的本子是James Aiken Work编的1940年奥德赛版。这个版本虽老,但被专家公认为是1978—1984的佛罗里达版问世前的"标准版",至今有用。它的注释大都收入了佛罗里达版,行家还认为它的《序》"十分优秀"。所以这个译本的正文根据的是Work编的奥德赛版,连同它的近千条注和前面的《序》也一概译了出来。译者以为被行家公认的"优秀"的《序》,写得平实,全面。说它"平实",是因为这里没有时下叫一般读者难以把握的新术语,一般读者需要的是对该书的一种最基本的认识与解读。这篇《序》在这方面极有帮助。说它"全面",是因为它对斯特恩的生平,对书的结构、人物、写作特点,都做了详细的论述。翻译这么一篇《序》尽管比译者自己改头换面、七拼八凑写一个还要费劲,但心里踏实得多。
   
    眼下,国内"叙述学"的研究方兴未艾,《项狄传》在这种气候下得以出版,真有点"应运而生"的味道。译者不敢说"填补空白"之类的话,只是想起了去年译的一本小说中的孟加拉谚语:"有个瞎叔叔总比没有强。"

斯特恩到底可爱不可爱?

文:周玉军 出处:南方都市报 2007年1月
  
  “显示”公正的一篇序

  詹姆斯·沃克为《项狄传》写的《序》,确实如中文版《译后记》所言,非常“全面”,“对斯特恩的生平,对书的结构、人物、写作特点,都做了详细的论述”。编词典的约翰逊博士、写传记的鲍斯威尔、爱写信的蒙塔古夫人和贺拉斯·沃尔普……几乎所有你想得到、有可能评价过斯特恩或他的《项狄传》的人,都被囊括在该序言之中了。

  然而全面的目的和结果,不一定总是客观与公允,毋宁说它是“显示”公正的一种手段。细心把序言读上两遍,就可以发现作者隐藏的出发点——他喜欢斯特恩,而且,他有意无意地希望,我们也能喜欢斯特恩,和他一道见出斯特恩的“可爱”。

  那么,斯特恩可爱吗?确实,如果喜欢这书,喜欢他那“东拉西扯”的风格,喜欢那些古怪善感的人物,喜欢那些总是夹缠着淫猥暗示的幽默,就会喜欢作者其人。可是《项狄传》一书是否能够,或者在什么意义上可以看成是作者的自画像。而这一点,正是被沃克忽略的。还是要从该书的结构说起。
  
  绝非一部意识流小说

  晚近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看法,认为《项狄传》叙述的混乱、倒错,对联想原则的运用,开了意识流小说的先河。持此论者都未能注意到在《项狄传》与二十世纪初的经典意识流小说之间,存在着一个重大差别。汉弗莱在《现代小说中的意识流》这部小书中说,意识流作家必须做两件事情:第一,他必须表现意识的实际特征;第二,他必须为读者从意识中提取出某种意义。何谓意识的“实际特征”?一般认为是以联想(即沃克所谓的“观念组合”)为原则、打破时空限制、自由“流动”的思绪。也就是说,在一个人头脑中展开的意识,对另外一个人来说,往往是不可解的;而意识流作家面临的困境,是既要维持意识的混乱“原貌”,又要布下一定的线索,作为读者从混乱中追索出意义的途径。由此我们基本可以推断,意识流作家所要描写的那个“意识”,最初的形态应该是“秩序井然”的,经作家的笔搅乱后,再交由读者将其还原。再进一步推论,就是意识流作家笔下的人物虽然借着联想跳来跳去,恍如置身乱流,作家本人的意识却永远在一个平流层中进行着全程监控。

  显然,《项狄传》有很大的不同。它的联想并未应用到同一人物的意识之内,而是作为谈话中“打岔”的手段,以引出又一段几乎完全不相干的议论或插曲。也就是说,这“联想”是在谈话中产生的,作为不同人物之间思绪的纽带,而非在单一人物的意识之中进行的。具体到各个人物,几乎在所有环节,他们的思路都是明晰的,前后连贯的。正是从这个角度说,《项狄传》绝非一部意识流小说。
  
  “我的笔驾驭着我”

  不过,从另一个层面看,该书又是一部最彻底的意识流作品。只不过,它所展现的,并非人物而是作者的意识之流。斯特恩在书中说过,我先写第一个句子——第二句便指望全能的上帝了。只能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因为“经典的”意识流小说,其联想被限制在人物的意识之内,而《项狄传》中的联想,则跨越在人物之间,并往往作为作者“我”叙述的手段,也就是说,这联想,是在作者的头脑中进行的。是否也有可能,斯特恩和真正的意识流小说作家一样,也像他们精心策划笔下人物的意识那样,预先设计好了自己头脑中的“联想”呢?基本没有可能。我们不能设想,他在没有去法国旅行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要在未来的第七章,“联想”到一场多情之旅。更可靠的还是他自己的话:是我的笔“驾驭着我,——而不是我驾驭着它”。

  细心的读者应该注意到了,沃克论述《项狄传》一书的结构时,颇有自我矛盾的嫌疑:他刚说完谁也不打算或希望把《项狄传》整理得井然有序,紧接着就大谈起该书的结构秩序,还煞费苦心地把情节按时间顺序进行了梳理、编排。矛盾的产生,在于沃克没能充分理解自己直觉判断的本质:为什么读者没有将《项狄传》整理得井然有序的愿望?答案就在于,这不是通常的意识流小说,作者方面没有“布局”,没有传达任何意义的初衷,读者自然不会产生“破局”的欲求。实质上,斯特恩呈现给读者的,正是他自己原原本本的意识。很难找到一幅比该书更真实的“思想”画像了,甚至可以说,对它的任何整理与编排都会使其失真,从而丧失价值。
  
  可爱是有风险的事

  于是,在承认《项狄传》是斯特恩的自画像(而且是完美的自画像)之后,我们继续探讨这个问题:那个东拉西扯、胡思乱想、喜欢讲黄故事,并且很有可能会做出和毛驴谈心这样的举动的“善感的”斯特恩,他可爱吗?

  我的回答是,我认为他没什么不好,挺可爱。但我不会试图去说服别人来认同我的观点;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评价一个真人,丝毫不比评价小说中的人物简单,同样是没有标准、见仁见智的事。而且在这同一个世界上,“可爱”还是有风险的一件事,因为就和那头毛驴一样,不知什么时候会冒出一位主人,棒子“如响雷一般打在这个可怜的家伙的屁股上”,从而将可爱终结。可爱是缺乏力量的,因为可爱有“表演”的性质,结果完全依赖观者的反应。那就像爬到树上的一只猴子,观众有可能扔给他一颗花生,不高兴的话,也完全可以投一枚石子,打它的屁股。麦考莱、白哲特、史蒂文森甚至罗素,都扔过这样的石子,鲍斯威尔、沃尔普、斯特恩甚至卢梭,都被人家投中过屁股,因为他们暴露在外的性情,成了绝好的靶子。而一旦性情的屁股被击中,是无法进行反击的。这也便是沃克的序言,貌似全面、实则片面的原因,他无法代斯特恩做出反击。对于拜伦的嘲弄(“斯特恩那只狗,宁愿对着一只死驴哀鸣,也不肯救助自己活着的母亲”),沃克可以从事实的角度予以澄清;但对于白哲特、萨克雷等人对斯特恩其人性情的嘲讽与攻击,沃克便只好避而不谈,或避重就轻了。

  所以,伍尔夫尽管大多数时候总是对的,可是说写作《项狄传》需要中年人才有的气魄,她就错了。倒不如说,斯特恩的特异之处在于,人到中年,竟然还保持了青年人没有遮拦的心态,竟然还肯爬到树上给人家看。“悔其少作”,这是我们经常碰到的说法,有人甚至说“越早年的越可怕”。为什么可怕,却不见有人说起。不说的原因,在于那使人怕的东西,本该让人爱才对(或者本来是为了讨人爱的),因为那是一片真心,一片暴露出来的性情。谁能直接说,自己惧怕的,正是自己?

《项狄传》,一部搞怪的小说

文:王延庆 出处:中国图书商报 2006年11月

说《项狄传》是一部搞怪的小说,就其内容而言,一是作者颠覆了世界的主客观关系。他凭头脑的想象,制造出了一个个“客观”事物,如鼻子的故事。书中借凭空虚构出来的人物“什牢坑驳鸠”之口,说到有这么一个生客,从鼻子岬来到了斯特拉斯堡。他居然长着一只硕大无朋的鼻子,客店老板“有一张阿尔萨斯最软和的床”,但“这床小得搁不下他的鼻子”。“那可是最了不起的鼻子!”老板说。就因为这么一个鼻子,居然搅得斯特拉斯堡全城疯狂,纷纷拥上街头,争相一睹,可能当今明星的“粉丝”们要自愧弗如,因为明星的拥趸只能是城里的某一个群体,而这里的火烧一般的情绪激动着所有的人。这事你信吗?但斯特恩就能毫无愧色地信口开河,洋洋洒洒地编了一大篇根本不存在的故事,公然把无当成了有。既然有或不可信,又何妨信一回无呢?这里,作者是在对真的质疑。20世纪60年代,加拿大曾出了一本后现代主义元小说,叫《大大方方的输家》(中译本,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里边有一个情节,是说一个丹麦振动器自己在不断地游走,从屋里到屋外,到海滩……也是这么胡说八道,这里面我怀疑有没有什么传承。

二是作者颠覆了幼稚与成熟的关系。书中的叔叔脱庇是一个腹股沟受了伤的退役军官,他有着成年人的嗜好,要喝酒,要抽烟斗,但又是那么愚钝,幼稚,不谙世务,连男女之情都茫然无知,一天到晚只知道在滚木球场操演自己经历过的战役。他的影子是他的仆人,他的部下特灵。特灵一样愚钝,他之于脱庇,一如桑丘之于堂吉诃德。为了布置战场,他拿起主人的长筒靴子改造成了大炮。这一对主仆的行状只够幼儿园的小朋友办家家的水平。书中的父亲项狄先生自认为处世练达、充满智慧。他是一个退休的商人,胡乱地读过了几本书,囫囵吞枣,不着皮毛,却自诩为“喜欢博览群书”,并热衷于创立些理论,都是些歪理谬说,一旦找到和人——哪怕是自己的兄弟——辩论的机会,便喜上眉梢。他的所谓的知识都是不能经纶世务的。他认为婴儿不能头先从母体出生,“产妇用力很大,平均相当于四百七十常衡磅的重量垂直作用到头上……天哪!我父亲喊道,这对极其细嫩的小脑组织会造成多大的破坏呀”!为此而焦虑万分。他认为给孩子起一个好名字关乎一生,“一旦错误地或者不明智地起了一个恶名儿,那就跟一个人名声的情况不同了,因为一个人的名声蒙受不白之冤时,以后可能会平反昭雪;而且,如果在他的生前不行,至少在他死后的什么时候,还有可能,反正,总会被世人纠正过来的:可是这一种伤害,他会说,永远也消除不了”,而特里斯舛是所有名字中最糟糕的一个。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命运捉弄他,让他手忙脚乱之后,依然让他的孩子,也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叫上了特里斯舛这么一个倒霉的名字。他为了光耀门楣,刻意要将自己家和夫人家的纹章画在马车上,但“不是从哈里八世在位以来,我家就应堂堂正正具有的从左上方至右下方的对角条纹——而是一个(表明私生子地位的)从右上方至左下方的对角条纹神差鬼使般地被画在项狄家的纹章底子上”……书中人物齐撒溲斯在清谈中还提到萨福克公爵案,援引哈里八世21年法令,说母亲不能继承儿子的财产,同父异母的姐姐反而要亲些,因为“母亲与她的孩子没有骨肉之亲”。特里普托勒摩斯进而发挥说,“事情不会上溯,只会下行……这是法律上的一个基础和原则……孩子可以是其父母的血种——然而,父母却不是孩子的血种;因为父母不是孩子所生,而孩子却是父母所生”,“除非一个男子与他的祖母生一个孩子——那样的话;假设生的是一个女儿,她将与他们二人都有亲等关系”。这是多么荒唐,倒是向来显得幼稚的脱庇叔叔这时头脑十分清醒,为此,他还一如往常表达不满的那样,哼起了《利拉布勒罗》。故作高深,实在是一种伪智,比起幼稚来,更显得无知。其实书里的人都是在莫名其妙地说着话,做着事,总是幼稚着,并无真正老成之人。怎么说呢?人们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里,作者是在对智的质疑。

三是作者颠覆了正经和下流的关系。之前我们谈到了鼻子岬来的生客的故事。鼻子在书中隐含着性的意味。“奎德林堡的女修道院院长带着她的全体修士中的四大要人,小女隐修院院长,女教长,唱诗班副领唱和高级修女,那一周来到斯特拉斯堡……那斯文的生客的鼻子已经安置在这位院长大脑松果体的顶部,在这四大要人的想象中干出了那么激动人心的活计,搞得她们彻夜辗转不眠——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安稳的”。昂杜莱女修道院院长患了硬腿症,带了见习修女玛格丽塔去波旁洗热水浴。途中驴子不肯走了,据说让驴子走,非得念两个带魔咒的词儿不可。这两个什么词儿呀!是两个淫秽的词。怎么办?“唉,一桩小罪本来就是所有的罪过里最轻的,再给分成两半——不是只承担一半,撇下另一半——就是全部承担下来,再和个稀泥让你和另一个人平均分摊。这么一来,就被化解为无罪了”。

总之,这本书叫人想起了什么呢?便是:满纸荒唐言,一脸嘲谑相。我想,这也是斯特恩的风格所在吧?

《项狄传》

文:陈思和 出处:文汇读书周报 2008年3月

    关于《项狄传》,最早听说这部书名是在二十多年前。大约像我这样年龄的“文革”后的文科大学生,都很难忘记当时流行的两本小册子,一本是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一本是费迪曼的《一生的读书计划》。都是很薄很通俗的书。不约而同地把英国十八世纪作家劳伦斯·斯特恩的《项狄传》列入现代主义的先驱之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那时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思潮刚刚传入中国,弗吉尼亚·伍尔芙、乔伊斯、普鲁斯特、卡夫卡、福克纳等人的著作风靡一时,很快就引导了文坛的风气。但是对于《项狄传》则几乎无人推荐,大约斯特恩毕竟属于十八世纪的作家,很难进入现代读者的视野。

    费迪曼称这部小说为现代小说的“伟大源泉和先驱”。他非常概括地举了三个特点:“首先就会注意到全书几乎没有真正的事件,在第四卷之前,主角一直尚未诞生。全书一再离题,有时夹着空页,有时插入图解,句逗混乱,印刷怪异。其次会发觉这是一本巧妙处理性欲的奇书,就某种意义而论,可说是一本男性愉快地漫谈性爱的书。……第三个特点,这部作品,那时代的人比现代人更容易接受,因为书中洋溢的感受性或情绪性,在现代人看来很像是感伤性。”我以为这段话基本上概括了这部奇书的艺术特点和现代性价值,至今的评论也没有超出这个范围。福斯特在谈论小说的各种特点时,把斯特恩的小说归入了“幻想”的一面,干脆说:“《项狄传》中隐藏着一个神怪,名叫‘捣蛋精’。”这样的推荐对于当时的现代主义文学的狂热爱好者来说,吸引力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我对这部文学经典一直抱着深深的神往和期待。

    终于,在二十多年后,《项狄传》有了中译本。我在上海的书店里似乎没有找到这部小说,后来还是托朋友从北京买到的。但是看着厚厚七百多页的小说,才翻了几页就不得不放下了——无论是内容叙事还是篇幅冗长,现在已经失去了阅读的环境和心境。转眼到了新年,让我最开心的是读陆灏兄编的《无轨列车》,里面所载董桥的一篇随笔中,谈到了伍尔芙创作所受的影响——绝对不是乔伊斯;文学上的影响,伍尔芙从小熟读了劳伦斯·斯特恩和亨利·詹姆逊,《项狄传》的意识流技法她非常在意。这句话一下子激起了我再读《项狄传》的欲望,我想起伍尔芙确实写过好几篇关于斯特恩的随笔,二十多年前的阅读热情又重新回到了我的心间。

    对于这部西方文学的经典,我自然无资格去说三道四,何况我读的是中译本,小说在语言上的探索性和放肆性已经无法复原当初的魅力。正如费迪曼所说的第三个特点,那时代的人比现代人更容易接受。因为作家是个紧密结合时代的人,他的语言的诙谐、讽刺和双关意义,都是与当时英国社会的时尚联系在一起,一旦时尚消失,人们就很难感受其语言的时代特征和针对性。我可以打一个比方,我们在十多年前读王朔小说的那种快感,就是因为王朔的语言中隐含了颓废和虚无的力量,锋芒针对当时社会的主流风气和时尚。那时他的小说激怒了很多人,但是其批判的尖锐性和消解主流文化的力量却是他的小说受到欢迎并广为流行的真正原因。(可惜很多批评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反而把王朔的成功简单地归咎为消费市场,结果是与这个被人为构筑的“消费市场”一起遮蔽甚至剥离了作家的批判性,把一个无血无肉的作家偶像推入消费市场。)正因为王朔小说的时代性与时尚性是混淆在一起不可分的,一旦时过境迁烟消云散,批评家又没有很好地阐释起作品的真正生命所在,以后的人们就无法再从王朔小说中感受到时代意义和艺术力量,只觉得其搞笑而已。我以为斯特恩的魅力有点类似王朔现象,他的许多对社会现象的讽刺与奚落,我们已经无法体会;语带双关语的粗俗成分(尤其是许多赤裸裸的性与生殖器官的暗示),也是与当时的俗习、风气甚至黑话切口联系在一起的,现在也很难用中文完全再现出来。因此,现在这部小说是很难达到当时英国社会万人空巷阅读《项狄传》的盛况了。

    从影响上说,斯特恩在小说里一再提到塞万提斯和拉伯雷,更早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晚期的卢奇安(周作人翻译过八十万字的《卢奇安对话》),都是以消解神圣、癫狂传奇、发扬民间的粗俗文化和怪诞文化为艺术核心的一流。《项狄传》的出版肯定遭受保守人士的激烈反对,甚至连当时文坛上的权威约翰逊博士都断言这部小说肯定不会流传下去,因为它显然是冒犯了当时社会的主流趣味,尤其是主流文人自以为是的审美趣味。但是正如作家自己所称道的:“全城一半人咬牙切齿地痛骂我的书,另一半人则把它捧上了天,——好在他们骂归骂,书还是照买不误。既然如此,我们就得尽快出第二版了。”这种成功恐怕不能仅仅解释为作家讨好或者迎合了消费市场,如果仅仅是这样也未免把文化精神产品看简单了。任何文化精神的产品的成功,都有它内在的原因,除了被权力操作推广那种特殊途径(如样板戏等)以外,真正受到民众欢迎的文化精神产品,多少是豁然贯通了民间文化的审美核心,也就是在民间的隐性文化里找到了生命力的源泉。所以面对社会上的切齿之声,斯特恩自豪地说:“这也是比我优秀的人的命运。成名之路,如同上天之路一样——必须经历磨难,我必须谦逊如一,直到我有幸受到的攻击像拉伯雷、斯威夫特一样多;因为我受到的迫害还不及他们的一半。”结果形势朝着好的方向转化,到了1767年作者完成了第九卷《项狄传》时,英国著名的评论报刊发表评论说:“可能,在拉伯雷已出现过后的所有作家中,只由特里斯舛(即《项狄传》的叙述者)最有资格双手叉腰,趾高气扬地在屋里踱着步说‘谁敢与我比肩’。”斯特恩继拉伯雷、斯威夫特以后在欧洲文坛上的地位由此奠定。

    应该说,《项狄传》是一部没有完成的巨著。作家从1759年开始创作出版《项狄传》第一、二两卷,直到1767年1月出版第九卷,差不多是按照计划每完成两卷出版一次。但第九卷是例外,书出版不久,斯特恩就因肺部大出血而去世。如果天假其年,《项狄传》至少是二十卷,这在第一卷第十三章作家已经有过暗示。而现在我们读到的《项狄传》不过是原来计划中的一半还没有完成,因此,我很难认同历来的评论家对这部作品所作的内容不完整、叙事支离破碎的简单概括。同样,也很难把这一切因为没有最后完成而显示出来的结构上的破碎视为作家在技巧上的超越性、对传统小说形式的自觉颠覆等等,如果把《项狄传》与欧洲任何一部古典小说的经典的前几章(而不是全部)对照,其饶舌议论、牵丝攀藤、枝叶横生的叙述风格当为时代的风气,不过《项狄传》的篇幅过大、作家性格古怪、写作不拘一格的作风导致了它的特别的怪诞与另类。如研究者特别强调主人公一直到第四卷才诞生,代表了对于传统传记小说的颠覆。其实作为一部人物传记,对生命的计算方法是有不同的,可以从人物呱呱下地为生命的开端,也可以从其生命受孕时刻为生命开端,这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一点也不稀奇。《红楼梦》写贾宝玉要从神瑛仙子与绛珠草写起,《说岳》写岳飞要从大鹏鸟投胎写起,《水浒传》写一百零八将从洪太尉误走妖魔的天罡地煞写起,其实都是在追溯生命的起源。《项狄传》从“我”的父母在某时刻造爱结胎写起,本来就是主人公特里斯舛的生命之始,不必斤斤计较于是否出生。小说第一卷第一章写父母造人,第四章考究生命得胎的具体日期,第五章确认其出生的日子(前者时间是1718年3月第一个星期天和星期一之间的晚上;后者是1718年11月5日,我发现有好几篇关于《项狄传》的论文都把这两个时间搞混了),并且让主人公发表见解:“我,绅士特里斯舛·项狄,被带入了我们这个卑鄙龌龊、灾难深重的世界。——我倒希望自己降生在月球上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星球上(土星和木星除外,因为我绝对忍受不了寒冷的天气),因为在其中任何一个星球上(不过金星的情况我不好说),我的情况都不会比在我们这个邪恶肮脏的星球上糟。”到这里,已经把特里斯舛·项狄先生的生命形成与见解都包括在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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