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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建立30周年低至50折

[书] 洛丽塔

书名:洛丽塔
作者:[美]纳博科夫著 主万译
ISBN:7532738159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12
中图图书分类法类号: I712.45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本书是影响世界的百部文学名著之一。小说故事生动,情节曲折,开创了现代两性文学伦理上的新视角,淡化了常识上的社会内涵与道德是非,完成了“年少的美国诱惑衰老的欧洲”的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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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的坎坷出版历程

文:马红旗
出处:中华读书报 2006年10月

  俄裔美籍著名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在成为畅销书,并为其带来金钱和声誉以前,其实经历了一段相当长时间的艰难历程。早在《洛丽塔》全部完成之前的1951年底,纳博科夫曾经第一次明确地提到了他正在创作之中的这部作品。他向维京出版公司的编辑帕斯卡尔·科维奇介绍了他的这部新作的基本情节。然后,在《洛丽塔》完成之后的1953年底,纳博科夫又再一次向科维奇推荐了这本小说。但1954年初,维京公司正式拒绝了纳博科夫的出版请求。事实上,这并不是纳博科夫所遭受到的第一次打击。此前,纳博科夫曾经把他的手稿寄给《纽约客》,但是,编辑凯瑟琳·怀特明确表示《纽约客》对《洛丽塔》不感兴趣。而当时最有可能帮助纳博科夫出版他的新作的是詹姆斯·劳夫林及其以引领文学革命为己任的“新方向”(New Directions)出版公司。不巧的是,1954年的整个上半年劳夫林都在国外,所以无法及时读到纳博科夫的小说稿。

  事实上,造成当时《洛丽塔》迟迟得不到发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纳博科夫坚持要匿名发表他的这部小说,甚至要求《纽约客》和道布尔迪(Doubleday)等杂志和出版社的编辑为他保守秘密:如果把他的手稿给别人看(以征求意见)的话,不要透露作者的名字——这一点再次说明纳博科夫清楚地意识到《洛丽塔》的内容一定会冒犯公众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评判标准,而纳博科夫本人并不希望直接卷入一场无谓的是非纷争之中,更不想被扣上“色情作家”的帽子。纳博科夫提出匿名发表的要求一方面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也是想要倚重出版社的影响力来引导读者的评判取向,为自己树立信心——即由出版社来说服读者,《洛丽塔》不是一部色情作品,而是一本严肃的书。但站在出版方的立场上,出版当然是为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要做到这一点,除了作品本身具有较高的质量以外,有时候,作者的声誉和人格魅力也是一个重要的保证。而对于有争议的作品,如果不能确定会带来效益的话,出版方当然会不予考虑——事实正是如此,《洛丽塔》在法国出版以前,至少有四家美国公司拒绝了纳博科夫的出版请求;而如果出版方同意匿名发表的话,则有可能会使得可能出现的指责和攻击、甚至制裁全部指向出版社,从而使出版社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这正是多家出版社不同意为纳博科夫匿名出版《洛丽塔》的主要原因,或者至少是主要原因之一。

  对于上述分析,“新方向”的劳夫林反馈给纳博科夫的看法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证明。1954年10月初,读完了纳博科夫的手稿之后,劳夫林在给作者的回信中告诉纳博科夫说,他们(他和另外一位编辑)一方面认为《洛丽塔》是一部堪称经典的文学作品,应该予以发表;但同时,他们也担心,由于小说的内容,出版方和作者都会因此而遭受可能的谴责和攻击。另外,劳夫林也认为纳博科夫的匿名发表的愿望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他非常肯定地指出,因为纳博科夫的写作风格的独特性,所以不管使用什么样的笔名,读者也会很容易辨别出作者的真实身份,除非纳博科夫愿意到国外发表他的作品。显然,劳夫林委婉地拒绝了纳博科夫。此外,《党派评论》的反应可以作为又一个证明。1954年11月,《党派评论》曾经试图节选几段《洛丽塔》中的片断来发表。由于纳博科夫坚持要求匿名刊登,最终《党派评论》表示不可能接受匿名的请求;一年之后,尽管纳博科夫同意使用真实姓名来发表节选,《党派评论》也未给予迅速的回应,因而不了了之。

  也许是受到了劳夫林的来信的激励和启发,纳博科夫很快(1954年10月)就联系到了法国的“法拉、斯特劳斯和杨”出版公司。但是并没有取得任何结果。反倒是之后不久与纳博科夫取得联系的法国奥林匹亚公司捷足先登,很快与纳博科夫达成了协议,并且纳博科夫也不再坚持要求匿名。于是,1955年9月,英文版《洛丽塔》在法国巴黎由奥林匹亚公司正式出版发行。这里有一个细节非常重要:当时的奥林匹亚公司是一家毁誉参半的出版机构,因为它既出版发行先锋派的文学作品,也出版色情文学作品。而且,几乎所有由巴黎的奥林匹亚公司出版的英文书目,在英国和美国,都是曾经遭到过查禁的。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纳博科夫一再向奥林匹亚的老板吉罗迪亚强调其作品的严肃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他当然不希望自己的精心之作被贴上“色情”的标签。当然,《洛丽塔》最终也未能摆脱一度遭到查禁的厄运。

  奥林匹亚出版《洛丽塔》之后的近半年的时间里,既没有广告宣传,也没有任何专题评论。因此,《洛丽塔》的反响不大。当然,这个时期的美国出版界中,也没有哪一家公司表示出对这本书的兴趣,尽管纳博科夫曾经做过努力。但是,1956年最初的三个月里发生在欧洲的一系列围绕《洛丽塔》的事件很快改变美国出版界的这种态度。首先是英国著名作家格拉汉姆·格林和约翰·高登之间的争论——格林于1956年1月中旬在伦敦的《星期日泰晤士报》上发表文章,将《洛丽塔》列为1955年度的三部最佳小说之一;紧接着高登于同年1月底在《星期日快报》发表了相反的观点,他声称“这是我所读到的最肮脏的一本书。纯粹是一本毫无节制的色情玩艺儿……所有出版这本书和销售这本书的人都应该被关进大牢”;而格林也针锋相对地予以回击,并成立了所谓的“约翰·高登社”来讽刺挖苦高登的言论。其次是法国颇具声望的加利马尔出版公司于1956年3月开始着手出版法文版《洛丽塔》——由于加利马尔的主管一向以严谨刻板著称,所以加利马尔的这项举措无疑大大提高了小说在公众中的声誉。此外,法国最具盛名的文学杂志《法兰西小说月刊》也决定先期刊登法文版节选。这些无疑使得《洛丽塔》变得声誉鹊起。此时,一些评论家们开始发表评论,高度赞扬这部颇具争议的作品;越来越多的读者开始把这部作品与陀斯妥耶夫斯基、亨利·詹姆斯、普罗斯特等的作品相提并论。结果是,在纽约,一本走私进来的由奥林匹亚出版的《洛丽塔》竟然卖到了20美元。无疑,这使得美国的出版界看到一座不小的金矿。多家出版公司开始对《洛丽塔》趋之若鹜。据说在1956年4月的四天之内,至少有四家美国的出版商主动与纳博科夫接洽,商讨《洛丽塔》在美国的出版事宜。

  但是,接下来所发生的事又使得几乎所有的美国出版商退缩了。1956年6月至11月间,美国海关多次扣押了奥林匹亚出版的《洛丽塔》。尽管最终都放行了,但这无疑也让一部分人心存疑惑,出版商们更是不敢轻举妄动。同时,奥林匹亚的《洛丽塔》在伦敦图书馆遭到查封;法国内政部也迫于英国官方的压力把《洛丽塔》列为禁书之一。这也导致了1956年底至1957年初影响颇广的“《洛丽塔》事件”——由于法国政府宣布查禁的只是英文版《洛丽塔》,而法文版的仍可以合法发行,所以奥林匹亚公司就选择《洛丽塔》来和政府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直到1958年1月,英文版《洛丽塔》的禁令才被解除。这一事件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了《洛丽塔》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使得很多美国的出版商不敢贸然投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只有两家美国的出版商在谋求《洛丽塔》在美国的出版。

  随着《洛丽塔》最初的起起伏伏,美国的出版商所表现出来的反反复复很好地映忖出美国人追求利益至上的实用主义行为准则。他们运用零逻辑的思维方法进行否定推论,排除任何可能的障碍和不利因素,把取得最大利益作为他们的行为指南。在《洛丽塔》这件事情上,社会道德准则的评判和排斥被直接转换成牟取效益过程中的障碍。一般而言,美国人“对将来的规划,以及对成绩衡量标准的仔细考虑,大都体现了诸如受益比、利润额这一类的操作主义原则”。因而,当时的出版商们最初所表现出来的冷淡只是缘于他们面对争议颇多的小说时还无法确定其受益比,既然这样,自然先搁置一边为妙。还有一个细节可以对此作进一步的证明:在纳博科夫与出版商们的接洽过程中,他一再要求出版商为他的《洛丽塔》辩护;而他的这一要求并未得到出版商们的积极的回应(只有普特南公司明确作出了委婉的承诺,这也正是它可以后来居上,成为《洛丽塔》在美国的出版商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就说明,对于出版商们来说,《洛丽塔》是否是一本严肃的书这一点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们是否能够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这才是他们决定是否出版一本书的判断标准。

50岁《洛丽塔》,11张中国脸

文:张英 黄敏
出处:南方周末 2006年3月

  作为上世纪最有争议的文学作品之一,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出版已有50年了。2005年年底,美国兰登书屋、英国企鹅出版社、法国伽利玛出版社、德国苏尔坎普出版社,不约而同推出了这本小说的纪念收藏版。

  2005年12月,国内最早出版纳博科夫作品的上海译文出版社也推出了主万翻译的《洛丽塔》。该社称,虽然《洛丽塔》中文版至今已有10个不同的版本,但他们的新版是第一部“全译本”,“字数最多、没有任何删节”。1989年大陆漓江出版社黄建人译的《洛丽塔》为23万字,而最新版的《洛丽塔》35万字,二者相差整整12万字!

  作家苏童很吃惊:“我的天!12万字,那是一本书的1/3内容”。17年前,在看完《洛丽塔》后,苏童曾写过一篇《读纳博科夫》。

  和苏童一样,作家叶兆言也准备到书店里去买本新的《洛丽塔》,看看它到底多了些什么内容。

  落地中国不容易

  和在国外的经历相似,《洛丽塔》在中国的出版过程并不容易。1964年,台湾皇冠出版公司出版了赵尔心翻译的《罗丽泰》(台湾译名),这是《洛丽塔》的第一个中文版。

  大陆最早翻译纳博科夫作品的人是梅绍武。纳博科夫1977年逝世后,1978年出版的《外国文艺》杂志就发表了梅绍武翻译的《普宁》,1981年《普宁》的单行本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据译文社的老编辑回忆,当时《普宁》的责任编辑曾想让梅绍武翻译《洛丽塔》,但被梅拒绝,理由是“虽然这个小说是纳博科夫最好的小说作品,但它讲的是一个老头和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谈恋爱,我觉得这和我们中国的道德观念不太相符,我不太喜欢它”。后来,梅绍武又翻译了纳博科夫另一部小说《微暗的火》。

  1989年,内地的漓江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不约而同推出了不同翻译者的《洛丽塔》。

  据内地最早出版的漓江版《洛丽塔》的编辑刘硕良回忆,当时他是在一本外国文学史上看到纳博科夫和《洛丽塔》的内容介绍的,“我当时就想,纳博科夫这样著名的作家,不可能写一本色情小说。《洛丽塔》虽然在西方引起了争议,但它毕竟在文学史上还是一部站得住脚的作品。”

  于是,信奉“读书无禁区”的刘硕良把《洛丽塔》、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和尼采等一大批人的书列在自己的出版计划中。

  漓江版《洛丽塔》翻译者黄建人回忆,1986年她接触《洛丽塔》的时候,还在湖南师范大学读英语系研究生。有一天,湖南文艺出版社的一个编辑找到她,问她能不能找到《洛丽塔》的英文版,还说漓江出版社的刘硕良想出这本书。过了两天,黄建人在学校图书馆里找到了《洛丽塔》的英文版。按照出版社的要求,她把书借出来全部复印,花了一年多时间把书翻译完。

  黄建人把译稿全部校完,准备寄给刘硕良的时候,恰好发生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出版风波。1986年12月,当时的湖南人民出版社,仿照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删节本《金瓶梅词话》的办法,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结果遭人举报,书被查处,刚上任一年的总编辑朱正被行政记大过并撤职。

  出于安全起见,刘硕良将《洛丽塔》的出版推迟。1989年1月,漓江出版社正式出版黄建人翻译的《洛丽塔》。据黄建人回忆,第一版的封面非常恶俗:“书封面上放了一个像妓女一样半裸的人,比较俗气。我当时就打电话给编辑,问他们怎么做这样的封面,因为书的内容并不低俗。他们说为了好销一点,太高雅的文学,书不大好卖。”

  不久,该版《洛丽塔》被读者举报。新闻出版署组织专家组审读,认定《洛丽塔》是个好作品,但是发了一个文件给广西出版局,责令漓江出版社改换封面。1993年,台湾林郁出版公司也出版了黄建人译的《洛丽塔》。

  江苏文艺出版社的《洛丽塔》,由刚从北京外语学院英文系毕业分配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工作的于晓丹翻译。据当时还在春风文艺出版社《中外文学》杂志当副主编的安波舜回忆,当时于晓丹在《中外文学》杂志发表了一些翻译小说,给他印象最深的是诺曼。梅勒的《刽子手之歌》。

  安波舜与于晓丹聊天时,谈到了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安波舜非常兴奋。“那是一个刚改革开放的时代,一切都是阳光明媚,面对打开的大门,看见一个美丽的世界,大家都憋足了劲儿抓紧时间读书。所有的外国文学作品在中国都非常畅销,不管是一流作家还是二流作家。大家已经读过了《普宁》,因此对《洛丽塔》的期待就更强烈。而且这个近似乱伦的主题也让大家非常好奇。”安波舜说。

  后来,写小说的于晓丹开始翻译《洛丽塔》。据当时还在《人民文学》工作的朱伟回忆:“那时候她住在北京南小街后拐棒胡同社科院的宿舍,是筒子楼里的一个小间,冬天屋里非常阴冷。她翻译得很费劲,因为其中充满双关语与典故,需要借助词典并请教老师。”

  于晓丹把《洛丽塔》译完了,但安波舜已离开了春风文艺出版社,于是于晓丹把《洛丽塔》给了江苏文艺出版社,许金灵(小说家鲁羊)就成了江苏版《洛丽塔》的责任编辑。1997年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纳博科夫文集》、2000年译林出版社出版《洛丽塔》时,都采用了于晓丹的译本。

  苏童家里书架上放的《洛丽塔》是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这个版本的翻译者是彭小丰、孔小炯,责任编辑曹洁。这个版本的《洛丽塔》是由冯亦代主编的“兔子译丛”丛书之一。

  曹洁回忆说,《洛丽塔》是“兔子译丛”的第一本书,当时出版这本书的主要考虑是,创一块品牌必须有硬通货,而《洛丽塔》是本好书,又是禁书,肯定好卖,“我们找来了英国企鹅版的《洛丽塔》,当时想早点把这本书翻译出版,所以找了两个翻译者,彭小丰、孔小炯都是老师,外语扎实,文笔也特别好。”后来,这本书果然不负重望,第一次开机就印了2万册,一个月就卖光了。

  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洛丽塔》是一个奇怪的版本,这本书由华明、任生明翻译,书上没有责任编辑的名字,1989年2月第一版,开机4万册。

  化中国妆

  不同时期出版的《洛丽塔》中文版,在翻译、编辑、出版过程中,无论是台湾还是大陆,在内容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删减。

  以台湾的两个版本为例,记者手上的《罗丽泰》是皇冠1978年推出的修正版,仍由赵尔心翻译。这个中文繁体字版本只保留了故事情节,去掉了其他内容,内容不到20万字。

  据在“一塌糊涂”BBS上翻译完《洛丽塔》的一位网友考证,2000年台湾先觉出版社出版黄秀慧翻译的《罗丽泰》更是奇怪,该中文版不知道为什么,在出版时索性删掉了第31、32、33章的全部内容。

  大陆出版的中文简体字版《洛丽塔》虽然比台湾的繁体字版本字数多,但比起译文版的35万字全本,字数相差仍然巨大。

  比如1989年大陆4个版本的《洛丽塔》,漓江出版社黄建人译的版本为23万字;河北人民出版社华明、任生明翻译的版本为22.8万字;浙江文艺出版社彭晓丰、孔小炯翻译版本为27.7万字;江苏文艺出版社于晓丹翻译版本为27万字。

  主万翻译的《洛丽塔》何以如此“丰满”?难道以前的中文版《洛丽塔》都是动了大手术的“洁本”?

  现为中南大学教授的黄建人说:“《洛丽塔》英文原版里也没有直接描写性行为的内容。我在翻译的时候,只有极少数的删节,因为有的非英语的词汇我实在译不出来。删其实顶多就几句话,没有成段删减的,更没有成章节删减的。”

  而刘硕良承认,在拿到黄建人的译本后,他曾根据1988年12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对《洛丽塔》进行了技术处理:“当时出版社在处理黄健人的译稿的时候,对一些细节、露骨的场面描写方面有一点删节,但不多,究竟删了多少我记不清了。因为翻译者风格不同,同一部书的差别也会有,但绝对不可能相差几万字甚至十几万字。”

  黄建人拿到出版社寄给她的样书以后,还特地就着自己的翻译底稿进行了对比。她发现出版社的改动并不多:“他们只有很小的改动,我现在还记得,有一个地方原文是rape(强奸)这个词,男主人公说实际上这个小姑娘‘强奸’了他,出版社后来改成了‘诱奸’。这是我惟一发现的他们动了我稿子的地方。后来我一想,他们改的‘诱奸’比‘强奸’更准确,我觉得编辑改得对。”

  得知自己译本和上海译文的新译本相差12万字,黄建人觉得非常奇怪,她最后这样猜测:“可能是我翻译行文简洁的缘故。别人译《飘》出来都是上百万字,我译出来就是80万字。5个版本的《飘》,我翻译的字数是最少的,可以比别人少一半。”

  全本全在注释上

  于晓丹的3个版本在不同时期出版,字数居然也有大的变化。1989年,江苏文艺出版社于晓丹翻译版本为27万字;到了1997年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时增加到了30.5万字,译者增加了廖世奇;2000年译林出版社出版时又减少到26万字,作者仍为于晓丹一人。

  远在美国的于晓丹在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称,在翻译《洛丽塔》第一版的时候,她还年轻,在翻译上可能太主观了些。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在翻译时,她自己没有做任何删节,因为“实在没什么可删的”。8年后,她在美国根据Vintage的注释本,对江苏文艺版进行修订,增加了不少注释。因此,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洛丽塔》整整多了3.5万字。至于译林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洛丽塔》为什么只有26万字,比第一版的时候还要少,她说,我也不知道原因,这得问问出版社的编辑。

  译林版的责任编辑张遇说,“对现当代名著翻译,我们的原则是尽可能不删。这个版本离于晓丹的第一个版本已经11年了,环境越来越宽松了,我们不可能有大的删节。”

  后来于晓丹找到了一些资料,她发现美国Vintage公司1995年定本的《洛丽塔》注释本比普通本多了200多页,正文部分和注释差不多一样厚。但国内的出版社在出版翻译作品时,往往都把这部分内容去掉了。

  也许这多出来的12万字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注释内容?

  “我爸爸翻译的《洛丽塔》是根据公认的美国Vintage公司1989年定本,并参考了麦克米兰(公司)的详细注释本,这是目前世界上最权威的版本,出版前曾得到纳博科夫本人的审定和确认。我爸爸是对着英语原文一句句翻译的,在忠实翻译原文时,他根据中国人的阅读习惯和英语能力,除了翻译所有的注释外,还增加了很多新的注解。因为纳博科夫的作品是用英语写就的,很多精妙的对比、隐喻、转文,不加注解,中文读者是看不明白的。这个译本还补齐了此前因为各种原因删节和遗漏的段落。”主万先生去世以后,他的儿子叶尊完成了书稿的最后校订工作。

  也就是说,最新版《洛丽塔》多出的12万字,基本上都是注释。至于“猛料”,绝非如巷里坊间渲染的那么多。

  也有人对这个新版的《洛丽塔》全本不以为然。听说《洛丽塔》推出全译本以后,陈村对记者表示,有全译本当然是好事;但对于读者来说,有没有全译本其实也无所谓。现在读者读到的许多出版物和网上能够看到的东西,情色的部分恐怕远远要胜过《洛丽塔》了。比如像《金瓶梅》,网页上就有足本,但今天还有多少人在看呢?

“11张中国脸” 
    出版日期      出版社          译者       字数
  1.1964年(罗丽泰)初版 皇冠文化出版公司(台北)   赵尔心
  2.1989年1月       漓江出版社         黄建人      23万字
  3.1989年2月       河北人民出版社       华明、任生明   22.8万字
  4.1989年        江苏文艺出版社       于晓丹      27万字
  5.1989年5月(罗丽塔)  海天出版社         麦穗    
  6.1989年8月(洛莉塔)  浙江文艺出版社       彭晓丰、孔小炯   27.7万字
  7.1993年        林郁出版公司(台北)    黄建人
  8.1997年        时代文艺出版社          于晓丹、廖世奇   30.5万
  9.2000年(罗丽泰)   先觉出版社(台北)     黄秀慧
  10.2000年        译林出版社              于晓丹       26万字
  11.2005年全译本     上海译文出版社             主万       35万字

成熟的果子适时坠落了

文:吴俊
出处:文汇报 2006年2月

  并非每一部曾被视为色情的作品最终都有幸又被后人推崇为文学经典的。在中国,大概要算《金瓶梅》是最突出的幸运之例。在欧美,我们较为熟知的例子当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吧。洗掉了色情的污名而又被奉为经典,除了重新发现其文学或人性的价值魅力外,往往还可归因于一般道德观念的改变。时过境迁,人们的宽容使得以往的不伦之情(或性)能够借助文学的方式,在众多不同的社会和文化中公然流行。《洛丽塔》或许也由此成为我们当代的经典。一个中年鳏夫带着他的继女(那个十二三岁的“性感少女”洛丽塔)辗转于北美无数个汽车旅馆之间,说不清是邪恶的鳏夫诱奸了可怜的继女,还是早熟思春的少女恰好勾引了心怀鬼胎的中年男人,不管是哪种情形,即使发生在今天的真实生活中,道德或法律也是不可能予以同情的。但是,就是这则“淫荡”的故事,仍无法阻挡《洛丽塔》在争议中成为当代欧美文学的经典。看上去确有点不可思议。

  《洛丽塔》成书后,书稿曾遭五家出版社拒绝。此前,它也差点被作者自己付之一炬。是一个女人,作者的妻子把它解救了下来。这个细节非常有意思。当代表着社会主流道德观的那些(正统)出版社视这部小说为色情、下流之作而峻拒出版的时候,恰恰是作者的妻子,这个在这类问题上本应最为敏感的女性,认定这部小说将会给自己的丈夫带来不朽的声名。她的勇敢或她的洞见,造就了纳博科夫日后的光荣。显而易见,在关于《洛丽塔》是否属于诲淫之作的问题上,维拉(纳博科夫太太)是最早颠覆了社会主流道德判断的人。也可以这样认为,纳博科夫及其《洛丽塔》的文学命运,都因缘于维拉这位杰出的文学鉴赏家——虽然我对她其实一无所知,唯一有把握的是,夏天她会经常和丈夫一起捉蝴蝶,以供科研机构制成标本。这还是纳博科夫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

  维拉挽救了《洛丽塔》的生命,但对它的出生却也无能为力。她并不比纳博科夫更有办法来挑选它的出生地。最终,是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一家以出版“禁书”和“色情”作品而获得“利润丰厚的市场”的带有“恶俗印记”的出版社,首先发行了这部小说。一切荣辱得失的后果都已成定局无法改变。时间是1955年9月15日,距作品的完稿几近两年。显然,《洛丽塔》并非出生在高贵之家。但是,又过了差不多三年,《洛丽塔》终于在它的写作地美国,再获出版。殊不知,当初正是那几家美国的出版社逼得《洛丽塔》走投无路,无奈之下才花开欧洲的。从此,时来运转,迄至今天,《洛丽塔》居然被公推为20世纪最伟大的经典之一。

  但是,我仍然有疑问,哪怕《洛丽塔》确实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却还是很难完全逃脱“色情”和“不伦”的嫌疑。当初的道德判断和害怕坐牢的美国出版商,并非绝无道理。一个中年鳏夫贪恋与其继女的床帏之欢,这样的情欲故事只有在道德底线全面撤退之后才有可能被人当作文学作品来阅读。换句话说,人们现在已经不再愿意以道德观念来审视、审判文学史上的名人名著了。特别是,当一部伟大作品的伟大性日渐显露而为大多数批评家所认可的时候,道德法官就渐渐退场了,要不然,就会沦为小丑。真正的或纯粹的艺术,与道德无关,而且超越了道德,这似乎已成为公理。那么,纳博科夫或《洛丽塔》的伟大之处又何在呢?

  纳博科夫说:“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了这部书之后,一个美国批评家说《洛丽塔》是我与传奇故事的恋爱的记录。要是拿‘英语’取代‘传奇故事’,会使这个简洁的公式更正确。”我以为《洛丽塔》的主要秘密就在作者的这句话里。纳博科夫本是俄国人,布尔什维克革命成功之后,先后流寓欧美。他说,“我的悲剧是,我不得不丢弃我与生俱来的语言习惯,丢弃我的不受任何约束的、富有表现力的、可以得心应手驾驭的俄语,代之以二流的英语”。这使我们有可能想像,如果有一部原创的俄语的《洛丽塔》,那它的文体应该不会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种形态。“二流的英语”,这是作者的自谦之词吗?可能是的,也可能恰如其分——与他的母语相比。但这却成就了《洛丽塔》在文体和叙事上的特色或成功。操纵着原本陌生的另一种语言,并试图体验或达到其中的写作快感和成功,其冲动和期待或许也并不亚于一个中年鳏夫与一个性感少女的缠绵激情。诱拐加私奔原已惊心动魄,但当纳博科夫将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用自称的“二流的英语”叙述出来时,作为一个写作者,英语也就成了他的“性感少女”洛丽塔。纳博科夫就此成为一个成功地“诱拐”了英语并与之“私奔”的杰出的文体家。看出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洛丽塔》中洋溢的激情,不仅仅或根本不再是变态的肉体情欲,而是一种渴望冲破言语滞碍要将叙事文体推至极端的创作冲动。正是在叙事的极致的自由变化和自如驾驭方面,文学读者可以体会到中年鳏夫对性感少女的冒险激情所覆盖下的文体技巧是如何的令人眼花缭乱。反之,为觅色情文字而不能终卷者,那是因为他终将失望于其中色情细节的罕见;而能有足够的耐心读至最后一页的人,假如他突然觉悟到这是一部文学作品时,那他终将惊叹一个“二流的英语”作家竟能以如此独特的方式(一个“色情故事”的叙述)完成了对英语文学传统的超越。——纳博科夫说过,英语的“本土魔术师”可以“以自己的风格超越传统”。言下之意好像是,他这个“外来的和尚”只能用《洛丽塔》这种别样的风格去超越自己必须得置身的“异文化的传统”。但这也使他获得了天马行空般的自由和大胆,使他有可能创造奇迹。在小说中,纳博科夫就借主人公之口这样说:“我编织这幅图案的目的就是让成熟的果子在适当的时候坠落下来”。纳博科夫的冒险性在于,他启用了鳏夫与继女的一个不伦故事。道德的冒险与文体(语言)的冒险一样,都可能是致命的。前者可以针对任何人,后者则专对作家而言。幸运的是,这个舍命一搏的“双料赌徒”最后都成功了。可是,若非天才,效法者恐怕只会遭人不齿。

  最后,我们再读《洛丽塔》的开头一段:“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译者注:“‘洛丽塔’这个名字是本书《序文》中的第一个词,也是这部小说中的第一个词和最末一个词。”我的感觉是,小说的这个开头,或洛丽塔这个词,应该明显是指向特定的语言(英语)的表现力的,这种语言构成了对作者的诱惑或障碍,正像性感少女构成了对中年鳏夫的诱惑或障碍一样。简言之,从一开始,纳博科夫就想写一部激动人心也令人不安的“英语”小说。最后,《洛丽塔》成为一部杰出的、伟大的文体作品。

悠悠50载,《洛丽塔》惊心依旧

文:查尔斯·麦格拉斯
出处:文汇读书周报 2006年1月

    2005年9月是《洛丽塔》出版五十周年,各国有影响的文学出版机构,如美国的兰登书屋,英国的企鹅出版社,法国的伽理玛出版社,德国的苏尔坎普出版社,都相继推出了这本富有争议的名著的纪念收藏版。美国《纽约时报》书评主编查尔斯·麦格拉斯特地为此撰写了纪念文章《悠悠50载,〈洛丽塔〉惊心依旧》(张楠译)。与此同时,上海译文出版社也取得了《洛丽塔》的独家翻译出版权,这也是这本名著问世五十年来,中文读者可以见到的唯一一部全译注释本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讲述的是一个温文尔雅、能言善辩的欧洲移民引诱一个12岁美国少女的故事,读来令人惊悸。此书出版于50年前的本月,Vintage出版社现正推出周年特版以志纪念。《洛丽塔》与众多有争议的作品之不同在于,它的锋芒并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钝化。比如说,《尤利西斯》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现在看来都已司空见惯且无伤大雅,甚至有些古色古香,而纳博科夫的大作,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却是比以前更让人不得平静。谨慎的人可能会提出再等几年纪念不迟,既然本书直到1958年才在美国出版。纳博科夫于1953年12月完成小说,根据他的传记作家布赖恩·博伊德的说法,他向美国五家出版社投稿:维京、西蒙-舒斯特、新方向、法劳、斯特劳斯和达博迪,没有一家愿意采用,就连和纳博科夫签有首读协议的《纽约客》也不愿刊登。凯瑟琳·怀特,这份杂志专编纳博科夫文稿的编辑和他的朋友,告诉他《洛丽塔》令她“难受得要命”。维京出版社内纳博科夫的责任编辑帕斯卡尔·克威奇说,谁出版这本书就要冒罚款或坐牢的风险。

    因此,我们正在纪念的这一天实际上是巴黎出版本书的日子。那是一本带绿色封套的书,带有奥林匹亚出版社的恶俗印记。这家出版社垄断了出版其它地方禁书这一利润丰厚的市场,出版物中包括亨利·米勒和让·热内的作品。这些作品让奥林匹亚在文学出版方面占有一定的市场,尽管它的多数出版物都是类似《直到她消魂尖叫》和《我的手提包里有条鞭子》的色情作品。

    纳博科夫最初计划匿名出版《洛丽塔》,尽管他留下了一个泄露真相的痕迹:书中提到一个人物名叫维维安·达科博鲁姆,这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名字的藏头变体。不过新方向的出版商詹姆斯·拉夫林认定本书的风格太特别了,唬弄不了任何人,所以当奥林匹亚的出版人莫里斯·基罗迪阿斯力劝作者使用真名时,纳博科夫同意了。

    亨伯特·亨伯特,《洛丽塔》中的叙事者,自称仅仅用了56天就完成了书稿,而这本书读上去也确有急就之感——一个男人火热、急迫、时而又娓娓抒发的感情脱口倾吐,既是内心告白,也是自我辩解。这项写作任务其实花去纳博科夫比之56天长得多的时间,1950年,“受技术性难题和疑问所扰,”他甚至在后院的焚化炉前准备把手稿付之一炬,是妻子维拉把稿子抢了下来。

    《洛丽塔》灵感的“最初萌动”,纳博科夫后来写到,来自巴黎,时值1939年末或1940年初,当时他写了一篇始终不曾发表的短篇小说,内容是一个男人娶了一个垂死的女人,以便得到对方年轻的女儿,此人在卧轨自杀之前试图在酒店房间内诱奸那女孩。

    把故事的叙事角度从第三人称转为第一人称的突破性想法,最早产生于40年代中期,而这一点正是小说独一无二之所在,亦即亨伯特激情的迸发:“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上翘,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滑落在齿上。洛-丽-塔。”

    纳博科夫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多数时候的境遇与亨伯特和洛丽塔所遇到的情况有相似之处。书中两人几乎是漫无目的地驱车穿过美国所有48个大陆州。而在50年代早期的那些暑假,他、维拉和他们的儿子德米特里,也会挤进家里的奥兹莫比尔老爷车向西部行驶,以便纳博科夫追求他为之痴迷的另一目标:采集蝴蝶。

    他们全家像亨姆和洛一样在汽车旅馆和旅游者小屋落脚,那些地方房间的墙壁薄得像纸,隔壁马桶的抽水声或者新婚夫妇的做爱声能够听得一清二楚。入夜,为求清静,纳博科夫常回奥兹车的后座,在一张张编目卡片上写下《洛丽塔》的故事。这部小说,不说别的,至少就像一封对美国这一纳博科夫的收养国不加掩饰的恭维信;另外,正如他后来写到的,也记录了他与美国语言的那种爱恨交织的恋情。写作过程中,他同时阅读电影杂志,摘抄自动唱机歌单上的曲目,坐在公共汽车上听青少年们的谈话片断。

    和许多有争议的作品一样,《洛丽塔》证实了没有什么比飞短流长的丑闻更有助于提高销售额。格雷厄姆·格林在《伦敦泰晤士报周日版》上撰文推荐《洛丽塔》为1955年三本最优秀的图书之一,从而为小说的销量带来意外的刺激。而《星期日快报》的编辑约翰·戈登则言辞激烈地回应说:“毫无疑问,这是我读过的最下流的一本书。”

    这本书最终在美国由G.P.Putnam’s Sons出版社的年轻编辑沃尔特·明顿推荐出版。他显然是从自己的女友,一个巴黎拉丁区的歌舞女郎那里听说这部小说的。随后,小说一跃而登上畅销书榜首,持续6个月和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不相上下。《洛丽塔》销售量的激增无疑得益于期待情欲描写的读者,可他们失望地发现淫荡来劲的内容主要局限在开头的140页。

    不过《洛丽塔》不仅仅是一部色情小说;它还让人难过。这本书比以往其它书籍更令我们不安的原因是,从前恋童癖模糊地潜藏在我们集体意识的底层,鲜被触及,而现在它浮伸到了我们道德意识的最前部。如今我们明白这种事的发生比任何人想象的更频繁,后果也糟得多。

    此外,我们也进一步明白,什么驱动力足以把即使是双方认可的性爱演变为罪孽。诚然,率先直白挑逗的是洛丽塔,不过任何正常人都不会继续往下写,不会像罗伯逊·戴维斯在1959年为《洛丽塔》辩解时所言,本书的主题“不是一个狡猾的成年人玷污了一个天真的孩子,而是一个堕落的孩子利用了一个软弱的成年人”。

    纳博科夫从未试图掩饰亨伯特是个恶魔。《巴黎评论》的一位访员曾暗示,亨伯特和洛丽塔之间所发生的一切与一些电影界中年巨头和年轻小明星间的关系并无太大分别。纳博科夫尖锐地反驳道:“亨伯特迷恋的是‘小女孩’——不只是‘年轻女子’。小仙女首先是小孩,其次才是女子,不是小明星或者‘性感小猫’。”

    然而,亨伯特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恶魔,一个感人的恶魔,有时甚至惹人怜爱。就像莱昂内尔·特里林所述,“亨伯特完全愿意承认自己是个恶魔;而我们却发现自己越来越无法认同他的想法。”这是亨伯特的策略之一:他想要赢得我们的心。

    最终他成了具有道义感的恶魔。在小说最后的精彩一幕里,他回忆起从山顶向下俯瞰并倾听下面孩子们玩耍的声音。他意识到“最让人痛心疾首的事不是身边没有了洛丽塔,而是和谐的玩耍童声中缺少了她的嗓音。”他最大的罪过,他如今明白了,并非引诱洛丽塔放荡堕落,而是剥夺了她的童年和属于她的纯真和美的笑声。

    不过,我们得记住,他是花了整部书的篇幅才明白这一点的,而在作品的其它地方,尤其是在亢奋的开头部分,对可爱的洛的精确再现充满情爱,她的气息,她的栗色头发,她柔软的背部和香肩,她那8字形疫苗疤痕,亨伯特又全身躁动起来。

    更糟的是,他把我们也拉下了水。也许并不尽然,正如特里林所说,“我们到最后实际上已宽恕了这一罪孽”,然而我们却一直把书读下去,好像受着魔咒的支配。《洛丽塔》是一项关于多种诱惑的研究,艺术的诱惑是重要的一面,而这根本与道德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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