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网 » 小说 » 最后的村庄:曹乃谦短篇小说选

少儿生活类好书联展

[书] 最后的村庄:曹乃谦短篇小说选

书名:最后的村庄
作者:曹乃谦
ISBN:7504351415
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12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最后的村庄》共收录20多篇小说,其篇幅都不长,短则三五千字,长则七八千字。“我的故事多数发生在温家窑,温家窑原名北温窑村,位于山西与内蒙古交界的雁北地区,是我当年当知青插队的地方。当年那里很穷,村里的农民穷到有时连衣服都是一家人伙同换着穿。”正是农村的落后、贫穷深深地触动了他,于是他想把他们的苦难生活写下来,“小说里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都是有原型的”。

  这些小说以食欲和性欲为主题,《野酸枣》写的是逼婚的故事,悲怆而无奈;《小精灵》、《沙蓬球》、《山药蛋》等,表现苦寒、封闭、吃莜面的雁北农村生活,充分展示雁北农村的风土人情与主人公们的苦难人生。由于小说中的故事都是真人真事,曹乃谦不避讳,坚持将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写到小说中。有读者认为此举有放大农民苦难的生活与不良习气之嫌,损害到当事人的尊严与人格。曹乃谦却说:“食欲和性欲这两项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欲望,我想告诉现今的人们和将来100年乃至1000年以后的人们,你们的有些同胞、你们的有些祖先曾经是这样活着的。”曹乃谦认为自己在小说中没有美化或丑化某个人,他只是以近似照相式的方式,将他们的生活如实地记录下来而已。

卓越网更多曹乃谦 最后的村庄 相关书籍
当当网更多曹乃谦 最后的村庄 相关书籍

曹乃谦在老老实实地讲故事

文:平客 出处:南方都市报 2007年3月

  曹乃谦是个老老实实讲故事的作家。

  别小看“讲故事”这件事,我从来都觉得小说家拼的就是这个东西,大多数作家偏偏就是在讲故事这件事上不老实或者没天份,写出来的东西才那么干巴巴或者黏糊糊。

  曹乃谦手中的利器有两件,一是细节,一是语言,而这两件利器所指恰恰是小说的要害。

  先说细节。在《最后的村庄》这部短篇小说集中,每讲一个故事,曹乃谦都能把恰当的细节铺陈在他所塑造的人物身上,这些细节来源于他再熟悉不过的雁北生活。他有一双鹰一样锐利的眼睛,生活的细节无可逃遁,讲故事的时候,曹乃谦老老实实地把它们安排进来,错落有恰到好处。以《野酸枣》为例,墙上的字没能被白土浆遮盖住,那几句让人想笑的骂人话实在是野酸枣这个野姑娘人未出场却已跃然纸上的鲜活细节。这样的例子在《最后的村庄》里比比皆是,比如《斋斋苗儿》里的斋斋苗儿炒豆子与吃豆子的描写、《沙蓬球》中贞贞递鸡蛋的动作……这些细节让故事里的人物活了起来。曹乃谦的精彩,或者说他迥异于时下大部分作家的地方正是在细节上的功力。

  再说语言。曹乃谦小说语言的最大特色在于简洁、直接与留白。他的每个短篇所包含的信息量其实都十分巨大,人物命运起伏跌宕,你甚至会觉得,这么好的故事写成短篇可惜了。可曹乃谦偏偏吝惜笔墨,锤炼出高浓缩的精彩短篇。当然,在曹乃谦的作品中,雁北方言的使用让人物的个性更加鲜明了,这就是评论家们所谓的“蓧面”味儿。但在我看来,它和那些雁北民歌的运用一样,地域性的符号只是小说里的佐料罢了,属于调味品,既然是调味品,当然可以让味道变得更鲜美,但终究是调味品。曹乃谦的绝活儿是在方言的基础上,组织出平实但却很鲜活的语言,惜字如金地讲出生动的故事来。他自己就十分推崇海明威的那句话:“要相当一个高明的作家,必须学会简练。”

  曹乃谦的作品被认为是中国乡村穷苦生活的映照,确实,他的故事里大都是些苦哈哈的人物,可我读到的是中国人几千年间顽强不息的生命力,如此卑微却如此坚硬,有着极大的吞噬力。

  有人惊呼“中国出了个曹乃谦”,曹乃谦的写作始于上世纪80年代,而中国的乡土写作则一直香火未断,消费时代的文学有时更像时尚界的“20年一轮回”,当都市乱相或下半身已经让消费者厌倦的时候,他们很容易回头去消费曹乃谦,这很像《甲方乙方》里那个开着奔驰去农村受苦的大款。对于曹乃谦的作品来说,这样的消费是悲哀的,当越来越多的人们给他赋予类似“乡巴佬”这样的“桂冠,或委以中国人爱恨情伤的诺奖情结时,曹乃谦的悲哀会不会由此开始?这些年,从沈从文的”复活“到刘亮程的”火爆“,让我对曹乃谦多少有些忧虑,终究,曹乃谦是个写字的,而写字者是要耐得住寂寞的。当”火爆“、”博客“、”签售“这类字眼开始与曹乃谦并行的时候,我着实有些担心。

  这是文学之外的题外话,尽管并非全然文学之外,但终究只要曹乃谦能继续老老实实讲故事,我们自然还会有好小说读。

  曹乃谦倒是给近20年中国文坛的怪现状做出一个映射,要知道,使出吃奶的力气讲故事的前仆后继,他们偏偏做不到老老实实讲故事,说到底,这个主那个流派尘埃落定之后,小说终究是要会回到它的原点的。

曹乃谦:方言写作的力量

——文学真正的本色是生活中的语调而非书面语调
文:杨新雨 出处:中国图书商报 2006年12月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文坛巨擘汪曾祺就看中曹乃谦的小说,极力举荐他之后,还说他是“一举成名天下闻”。后来却有了点阻隔,如他所说“先当孝子,后当作家”,他是因服侍病重的母亲,为尽孝而辍笔。然而他如今又火起来,而且这回带上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气息。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马悦然对曹乃谦的喜爱,好像是超过了其他的中国作家。

曹乃谦的小说,也让我再一次回到那个本应该是常识的问题,什么是文学,什么是好的文学。对我,这个问题好像从来没有成为常识,它总是不期而至。想清楚的一点是,任何一种理论解说,都不应是文学的出发点和规范,我们只能审视,事实上存在着怎样的文学。

因为大多数的写作都互相雷同,甚至,都只是无意识的仿造。只有极少数的作家才能以自己的方式诠释文学,曹乃谦也许可以算是这极少数的作家之一。我说也许,因为我并不是权威,同时我也不是那种总是敢于下定论的人。

我看到,曹乃谦操着原封不动的生活口语和方言土话 他拒绝以规范语言为媒介,他的写作直接与生活接轨。普通话和书面语言,缺乏表现力,而生活口语和方言土话,则有地域的局限。这是常使我困惑的难题。我看写作者们一般采用的是折中的办法,就是有限度有选择地使用方言土语,有人认为应以大家能看懂为限度,有的是将方言作一点改造。但这实际上成了一种杂拌的不伦不类的语言。因为任何一个地域的语言,都有各自的纯正性,它们完整而有效,自足而自如,有滋有味,有情有调。

从一篇文章里还看到曹乃谦拒绝给他小说中的方言加注释,他说:“聪明人自会猜出那意思,看不懂的拉倒。”他这话让我佩服,这表现了他对所使用语言价值的认定和自信,还有热爱和尊重。

从文学的意义上,方言其实不可翻译。我生活过的故乡与曹乃谦所熟悉的农村同属晋北,他小说中的方言土话,对于我完全不是障碍。以我的感觉,家乡的有些话,其微妙处用普通话是无法翻译的,或是一翻译味道就不对了。

因此曹乃谦使用全套方言土话的好处就显示出来了:多么省事,再不用寒窗苦读,皓首穷经,生活中怎么说就怎么写,对话语言照搬上来,描述语言也用老乡说事的那种话。真正的文如其人,真正的本色。是生活中的语调,而非书面的语调;是生活中的味道,而非书面语言的味道;又有古意,是民间的语言化石。用曹乃谦惯用的复句来说,这真是太好了,这真是太好了。曹乃谦也许真的创造了一个范例?在这里,我还得说,我不是专家权威,但我不妨将这意思说出来。回想一下,我们历经的书面的文学语言是什么?文言文,格律,平仄,韵辙,白话文,欧化的白话文,合乎语法规则的白话文,普通话,网络语言,等等。

曹乃谦的小说能有这么大的影响,除了独特,还因为确实是好看。他的描述,无不生动传神,无不真切动人,用笔简约而情景毕现。

请看《山丹丹》中的一句话:“瞭见大盖帽儿们的那辆吉普车一蹦一蹦地开走了。”不写路坑坑洼洼,只说一蹦一蹦地,就将路面的情形包含于其中了,而且更生动形象,若说颠簸着走了,则只是状态的陈述,不是生动的描写了。用笔的节俭而有效,由此可见一斑。

他的小说让我想到两个字:准确。观察的准确,理解的准确,用笔的准确,这不是什么文字的功力,而只能是聪明和悟性。 我最不喜欢看的,就是编出来的细节。而我遇到了曹乃谦的小说,它给了我满满当当的真东西。

我认为他是写情的高手,好像没有人从这方面评论他。初萌的纯洁的爱情,胆怯而又幸福的让心儿发抖,他将爱情的心理情态写得如此逼真,这也是因为源于真实,当然,也源于真情。《野酸枣》和《亲圪蛋》,都写了动人的让人伤怀的爱情故事,其中的两个少女形象,让人难忘。由此我甚至想,爱情的描述可以衡量一个作家是否够格,如果心中没有爱情,如何能写得出?而心中没有爱情,又如何能算作家?描述爱情,有许多人总像是在编织花环,将爱情着意装点,浪漫、绚丽却不真切,也不动人。曹乃谦的爱情描述,都只是平常的、原本的、具有全部的细节真实、心理真实,以及时代真实,平常的人与事才形成最精妙的描写。

《孤独的记忆》有点散文化,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篇。文章写了上世纪80年代的一次笔会,这种题材写的人不少,而有谁能写得如此生动有趣?让人如临其境,如此自然,却又如此独特?在薄冰的湖中打冰漂和划船的描写堪称美妙。看他的描写,能想到大多数写作者的描写都是雷同的,他们看到别人写过的情景,就有了灵感了,就会模仿一番了,而面对新鲜的事物,脑子就没感觉了。而曹乃谦面对新颖的景物和人物,写得是多么从容又精彩。他还不无矫情地写了自己在笔会上的孤独,却借机描摹了一些文人。这些看不起或嘲笑曹乃谦这个新作者的文人们,该在此好好端详一下自己的形象。最好笑的,是曹在喝了许多酒后,为了证明自己具备成为大作家的条件即自己也有很强的性意识,去追赶着要摸一位女作者的背。我觉得他这也有故意搞笑的嫌疑,但他却显得一本正经。所以这篇文章也有半真半假亦真亦假的味道,这就更有意思了。曹乃谦随意的描述会有如此的妙味,这其实是真正显示作家水平和风貌的地方。

使曹乃谦获得盛誉的,是他的“温家窑风景”系列,总的题目又叫《到黑夜想你没办法》,台湾出版,马悦然又翻译成瑞典文,等等。马悦然给曹乃谦的《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一书作序,题目是《一个真正的乡巴佬》。而这个“乡巴佬”,他的不修边幅、落拓不羁,粗言犷语,也只能看作是城市文人的一种型态。他是一个有情性的真实的文人,是一个爱好广泛并多才多艺的城市的文人,他歌唱得好,箫吹得好,围棋下得好,书法也很好。

我想说的是,一个真正的乡巴佬是写不出乡巴佬的,要写乡巴佬,至多只能做个半吊子乡巴佬,同时还得是整个的一个真正的文人,这后一点永远是最重要的。文人可以写出自己,而乡巴佬却写不出自己。

沈从文的湘西,曹乃谦的雁北

文:杨小洲 出处:广州日报 2007年5月
  
    前几日与止庵君信口谈及南北方言,止庵信中说:“以弟而论,受口语的影响大约仅限于北京话,其他皆来自书面语也。”他的文字清雅有韵致,我一直喜欢,不过我能从他文章里读出南方俗语来,非囿于北京话。我这个看法他不大能够认同,写信给他说如此,遂有他这句辩白。其实文章里入方言俗语是件雅致的事,一般不大容易做到。大抵明清小品与笔记小说里常常间夹俗语方言,倘若用得巧妙,读之则兴致盎然。以前读沈从文作品,爱他写的湘西故事,也爱他写的湘西俚语,糯米糍粑甜酒落到文字里去,能散出香味来,是件很过瘾的事。手头新得一册《最后的村庄》,为曹乃谦先生短篇小说结集,略作翻阅,顿觉雁北“坷垃味”扑鼻,故事和语言皆大可赏。似这般风格纯粹的作品往往深藏民间智慧,灯下漏夜读完,忍不住要为曹氏文字的精彩和故事的沉重击节叫好。从文字上体会,曹先生是极具个性的人,以天才之质根植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和土地上,其所写小说最显著处,便是情景描述与人物对话多用俚语,生活感受浓郁,十分别致。他的作品有苦况味,有穿透力,有正义感,有同情心,厚重而激越,社会责任与社会良心成为他贯穿始终的思考主题,读起来常觉沉郁,亦每感快慰。用“沈从文的湘西,曹乃谦的雁北”来形容,正是恰当。

  这本《最后的村庄》,收曹乃谦小说21篇,约近20万字。其中《野酸枣》、《亲圪蛋》写性欲与情爱,《忏悔难言》写性苦闷和渴求,应视作作者早年山乡生活的记录。《苦杏仁儿》、《最后的村庄》则是对贫穷苦难的感叹,可看出作者由早年对异性的多情,转化为对人性的关怀。透过这些作品,可管窥到作者本身的处世性情,也可知他是四处留心的人,所观察的事物都从笔底化作文字。读他的小说,可感到他下笔不拘泥,同时也不放纵,分寸把握有度,显出他思想与文字的成熟。这些都能从作品的写作脉络上,寻得一些联系。

  由于亲近生活,读者极容易被曹乃谦的山西俚语带入故事,情感随故事被作者牵着走。这不大容易做到,因为俚语要做成书面阅读的文字,首先要有书面语言作为功底,倘使不具修养,俗言俚语则易于泛滥成委琐繁屑,而耽于罗嗦,显出低级趣味的那类庸俗面貌。就此而言,不免要佩服曹乃谦以雅致带俗语的笔力。也足以借此明白曹氏非一般人所认识的那样“土气”。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说曹乃谦是真正的“乡巴佬”,大约这位老翁迷失在曹乃谦文字的表象里,未能认清他的文学功底。其实他简言琢句的本事最不可忽略,他那番对文辞的设计与讲究、对文字的修饰与工整颇具大家风范,尤值得推崇。

  对曹氏作品的评价,说他照搬生活对话和用语,委实不大确切。他虽以口语入文,却又惜墨如金,并不繁琐,是文前止庵那句“其他皆来自书面语”。稍作留意,可发现他作品中夹杂有许多俏皮文字,颇可看出曹氏掌握文字的功夫实在娴熟,工整处也圆润可喜,让人爱读,握于手中不忍释卷。尽管作品多写的是山西荒僻贫穷的乡村,但曹氏对待小说里的这些场景,用笔并不萧疏,他着力的故事叙述和故事里的人物性格发展,不大依靠现场描述去渲染笼络读者,借此可看出他的用心还在用故事感动读者,深得笔力千钧的要领。他的故事有沉重感,使人激昂,虽情节读起来不免心情压抑,但读过以后却能让人振奋。他多以生活里的真实事件写入小说,每每在故事发展至高潮处峰回路转,出人意料,戛然而止,最扣人心弦。而那结果又常常最令人震撼。

  曹乃谦本身是警察,而那些故事原就是他所熟悉的身边事物,最能引发他对社会善良与丑恶的对比和思考。一些评论把注意力集中放在他作品的俚语上,对作品的思想性、社会性、时代性及文学性多少有所忽略。好在他所表露的情感平实,读者不难探摸到他那颗拳拳之心。据说他还有一部中篇小说与一部长篇小说将在本月出版,这对曹先生作品的拥趸来说,当是件欢喜的事。

浙ICP备05076996号

版权所有 © 2008 Yuedu.org 保留所有权利。联系我们
使用此网站即表示您同意接受使用条款。
系统基于 Discuz! 6.1.0 构建。由 Google 提供搜索支持。 WAP